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学校章程.docx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与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习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学校持续、稳固、健康进展,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之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学校(简称“彭水中学”)。学校创办于1925年,校址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河堡社区学府路1号。第三条学校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举办,是一所全民事业单位性质的全日制高级完全中学校,为实施六年制完全中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学校理念系统【文化主题】山水清晖钟灵毓秀【办学理念】厚土嘉禾【校训】智仁勇善【校风】达德敦化渐善渐美【教风】博见有容守正出奇【学风】勤径竞秀奋楫争流【办学特色】“山水审美特色教育【学校精神】厚德包容恒毅常新第五条本校办学宗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养教育,努力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为把受教育者培养成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进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奠定基础。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学校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主管,办学经费要紧由财政拨款。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党委保证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学校行政总负责人,在学校领导体制中处于中心地位,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或者聘任。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有如下职权与职责:(一)校长的职权。1 .重大事务决策权:在广泛听取、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与行政事务等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2 .人事管理决定权:从学校的需要与实际出发,组建校领导班子,聘用中层干部;聘任教职工并根据学校岗位设置实际,安排调整干部、教职工的岗位。3 .财经审批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与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规划建设,在法律法规同意的范围内,筹集、管理与使用学校行政经费。学校财务原则上由校长实行一支笔核批。4 .奖惩处理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与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错误或者在工作中出现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理或者处罚;5 .课程设置实施权: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根据学校实际与办学特色,调整、开设符合学生进展需要的课程。在具体课程实施方面,校长有指挥、指导与评价权。6 .招生权:学校按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完成学生任务。(二)校长的职责。1 .坚持正确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德育工作,依法治校,遵循宪法、教育法与教师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2 .同意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与监督;3 .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坚持德育放首位,教学为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方案、教学大纲,设置学校各门课程,建立与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育、教学常规管理;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注重师德建设,不断提高教师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养,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固提高;5 .注重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争取校园面貌不断改善,教学设备设施等不断完善;6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校务公开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与力量,并同意党委的监督,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民主管理;7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不断改善师生工作、生活、学习条件,创设优美育人环境。8 .廉洁勤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9 .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离任时,同意上级主管部门审计。第八条学校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与保证监督作用,党委书记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或者聘任,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要紧包含:(一)宣传与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与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与本组织的决议,保证监督党与国家的教育方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与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与业务知识。(三)领导学校党、工、团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监督保证党与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四)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完善校长负责制。党委参与学校重大问题讨论决策,党委书记参与学校重大工作的研究、政策制定与实施;党政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前要沟通协商并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党员与群众的意见,意见一致后提交各级会议研究。(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加强干部考察与队伍建设,鼓励与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六)领导实施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监督党员干部与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与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与群众的利益。(七)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党员素养,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保护与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八)密切联系群众,经常熟悉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判与意见,保护群众的正当权利与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制造性。(九)加强党委队伍建设,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与培养,按照积极慎重的原则,做好经常性的进展党员工作,重视汲取在第一线的优秀分子入党。(十)教育党员与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十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尊重民主党派,并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开展正常活动。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基本制度与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与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要紧职权包含:(一)听取并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学校工作计划、进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大基建项目、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等学校教育教学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提出意见与建议。(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岗位责任方案、考核办法、奖罚规定与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并作出相应决议,由学校颁布施行。(三)讨论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原则与办法,与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四)参与评议监督、评议、考核学校的领导干部。建立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制度,根据主管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三年,每年召开1-2次全体代表大会。学校工会委员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任期三年。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学校教代会主席团成员与工会委员会委员负责,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会议。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能够提早或者延期召开。第十条学校副校长在校长领导下,作为校长的助手,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工作。副校长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或者聘任,其具体职责:(一)协助校长参与学校行政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党与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依靠教职工,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教学改革;按教育规律办学,确保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进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与接班人。(二)协助校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与岗位责任制。(三)参与具体制定学校的进展规划与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予以实施检查与总结。(四)协助校长领导与组织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会同党支部建设精干得力的德育工作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五)协助校长领导与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与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师正确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协助校长领导与组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保证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生动活泼、卓有成效地开展。(六)协助校长建设教师队伍。务必十分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青年教师,组织教师进修,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与制造性。(七)协助校长民主管理学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支部的意见,听取教代会意见,自觉同意党支部与群众的监督。(八)副校长对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在所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学校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救援救护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等组织机构;制定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与险情的救援方案与应急措施。(九)校长因故无法主持学校工作时,在教代会或者校长提议下,副校长代理行使校长职权,领导开展学校各项工作。(十)完成校长委托的其它工作任务。第十一条团委是学校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与后备军,是行政的参谋与帮手,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突击队。团委对党委与上级团委负责,在工作上同意校长的指导与帮助。第十二条学校设校务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教诲处、教科室、政教处、安稳办、体卫艺处、电教部、总务处等职能部门。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校务的协调、人事、宣传、档案、对外联络、收、制、发文件、安排行政会议、每周工作及检查会议决议贯彻执行情况。党委办公室:是学校党委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的起草工作,负责做好党的建设及组织进展中的一系列具体工作,负责党报党刊的订阅及机要文件的管理、清退工作,负责党员年报工作与党费的收缴与管理工作,做好其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教诲处:具体负责全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与教务管理等工作,以教研组与备课组为管理脉络,策划与指导学校教学工作。做好课务安排、考试安排、学籍管理、教学用具购置、教材征订与教辅材料预订等教学常规工作,确保学校教学质量的稳固与提高。教科室:负责学校中长期进展规划、教师进展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方面的科学研究与课题研究指导、管理及成果推广工作;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与进展培训、业务档案建立工作;不断收集最新教育教学成果,供校长决策参考。政教处:具体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班主任管理工作,以年级组与班主任队伍为管理脉络,开展学校德育工作。指导团委学生会积极开展丰富多彩、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安稳办: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部署学校安全工作任务,负责保卫人员及有关人员的考核工作,建立学校安稳工作台账与档案,制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并组织好应急疏散演练与紧急避险演练,配合有关部门定期检查并整治好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体卫艺处:负责制定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检查落实学校体卫艺活动计划及其各项活动,包含学校体育训练计划,艺术培训计划及其各项活动;建立健全有关体育档案、卫生档案、艺术档案、健康档案。电教部:学校信息技术开发运用、设备保障与信息交流工作,使信息技术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总务处:负责校园绿化、基建、后勤、保卫等工作,具体负责学校的物业、财务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由校长提名,学校党组织考察后由校长聘任,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职能部门主任是该部门工作质量的要紧责任人,如职能部门不作为或者出现重大责任或者质量事故时,职能主任应当引咎辞职。第十三条学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学校重大决策的形式,也是学校集体领导的表达。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班子成员。第十四条学校行政会议是学校日常管理的基本形式,要紧工作内容为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交流、总结、改进阶段性工作计划。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中层以上行政职能与技术职能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可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出席会议。第十五条校同意政府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同意财政、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检查监督。第十六条学校应成立“三结合教育委员会,同意社会、家长、学生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在县编委核定的总编制范围内,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岗、定人、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工由校长聘任,聘期通常很多于五年。关于不胜任现聘任工作的教职工,学校能够不聘或者安排其他工作。未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通常按实际评定的职务聘任,但能够对少数人实行低职高聘或者高职低聘,低职高聘者与高职低聘者享受相应待遇。第十八条学校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教职工校内结构工资由专业技术职务工资与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等构成。第十九条学校建立校内师生申述制度,教师体罚学生一次性申告待岗制度,建立校长信箱。第二十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与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与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校务公开三条途径:校务公开告示栏;校园网校内公告;教职员工(代表)大会。第二十一条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与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与各类专项研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根据需要召开工会、教工党团员与女职工等各类代表举办对话会,听取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事务工作等方面的意见。第三章教育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在校长主持下,政教处对学校教育管理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三条贯彻中小学德育大纲,加强与改进德育工作,通过学科教学、班团活动、劳动实践形式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理想道德教育、劳动实践教育、民主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民族精神教育与生命意义教育等。第二十四条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全面进展,学有特长,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进展,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的素养均得到+日11jE三Jo第二十五条注重基础,提优补差,合理负担,讲究学习方法,不断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与主动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动手,学会交往,学会健体。第二十六条加强与改进德育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制造学校德育工作的新经验。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接班人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一)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培养教职工高尚的师德。(二)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进行遵纪守法与自力更生、艰难奋斗的思想教育与传统美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与道德情操。(三)加强日常管理,加强班级建设,提高班主任、任课教师与干部职工的教育水平,增强全员育人意识,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四)健全班、校两级家庭教育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支持、指导家庭教育委员会制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五)学校成立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年级组、班主任、德育干事、学生干部等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学校实行全员德育工作责任制。(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团委学生会工作。(二)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三)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全方位教育模式。第二十八条学校整体规划学校德育,明确了一个目标,即培养高素养的现代中国人。抓好两支德育队伍:一是在党委、校长室及学工处领导下的以班主任为骨干的全员参与的教职工德育队伍,二是团委、学生会带领下的以精神文明倡导队为核心的学生自我管理队伍。第四章教学管理工作第二十九条在校长主持下,教诲处对学校教学管理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十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与考试办法,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一)加强教育理论与教学业务学习,确立现代教育观念,在实施素养教育的过程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养。(二)积极推广本校教改经验,注意引进教改成果,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三)重视加强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学习与训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创新精神,注意发现与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第三十一条加强常规教学管理,认真抓好教学七认真”,加强对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课外辅导、命题、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的管理,开展质量评估活动,建立健全教职工业务档案。第三十二条根据国家制定的课程纲要与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计划实施教学,加强课程实施全过程的管理。第三十三条学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学校教务处组织好期中、期末考试,认真做好学生成绩的统计与分析工作。教研组、备课组在征得教务处同意的基础上可组织单元考试,但务必严格操纵考试次数,任何考试后严禁将学生成绩排列名次公布。第五章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第三十四条确立“教育上台阶,科研须当先”的理念,坚持”以课题带动科研,以科研促进教学”的原则,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学校教育科学研究活动,提高教师教科研水平,促进学校素养教育全面、健康进展。第三十五条建立健全以校长领导的、分管处室具体负责的、学科教研组、年级组共同参与的教科研组织网络,组织精干的教科研队伍,制定教科研整体方案,并具体组织与指导课题研究工作。第三十六条组织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做好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论文竞赛工作,开展论文评选、论文报告会等活动。第三十七条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加强对教师信息技术教育的培训工作,努力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第三十八条充分发挥学校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的作用,组织与指导学生科普活动的开展,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普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第六章总务工作第二十九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宗旨,实行服务承诺制度。坚持教育性原则与实效性原则。第四十条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经费投入意见,申请经费支持。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有关费用,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第四十一条坚持艰难奋斗,勤俭办学,合理使用资金。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与决算,坚持统筹计划、保证重点、照顾通常、严格审批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第四十二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成立学校民主理财机构,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并同意政府经济监督部门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内审机构的监督。第四十三条按校园建设整体进展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与维修管理。第四十四条制定学校校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校产管理、严防财物流失与浪费。第四十五条做好全校的消防安全治保工作,消除危房,防止火灾、失窃与破坏事故的发生。第七章办公室工作第四十六条协助校长筹备校长办公会议与行政办公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记好学校大事,组织制定学校学年工作计划与学期工作计划,督促学校各处室实施学校工作计划,及时做好学期与学年工作总结。第四十七条贯彻落实校长办公会与行政办公会议的决议,组织拟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学校名义公布有关行政事项的布告、通知、通告等。第四十八条加强与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的横向联系,及时向学校领导提供有关信息,协助办理涉及各个部门的综合性工作,负责学校行政、公文、公函的收发处理,归类整理入档,根据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管理好教职工的人事档案,负责教职工校内结构工资的造册、核定与申报工作,负责教职工继续教育,年度考核与职务评聘等业务性工作,负责学校印鉴管理。第八章教师与职员管理第四十九条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与国教师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与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第五十条学校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与生活条件,努力保障教师(含离退休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有重大奉献的教职工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第五十一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支持鼓励教师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第五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实行的教育职员制度。学校的所有管理人员都务必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学校依法保护职工的正当权益。第五十三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与对学校作出重大奉献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奖惩条例,予以表彰、奖励。第五十四条对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其他规定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奖惩条例予以处罚。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职工,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的,能够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第九章学生管理第五十五条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用或者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管理学籍,建立学生档案。学生中途转出,务必由学校开出转学证书,注销学籍。第五十六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按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在德、智、体等方面健康、主动地进展。第五十七条学校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采取措施防止疫病流行,保护学生视力。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第五十八条学校对家庭经济有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类形式的资助,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帮助。第五十九条对取得优秀成绩与对学校作出重大奉献的学生,根据学校奖惩条例,予以表彰、奖励。第六十条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与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学生,根据学校奖惩条例予以处罚。学生对所受处罚不服的,能够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第六十一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二)同意平等教育。对学校或者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或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类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四)在学习成绩与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五)享有法律法规与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六十二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的规章制度;(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四)文明守纪、注重个人仪表仪容、讲卫生、拒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与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五)保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第六十三条建立学生申述制度,建立学生申述机构。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行为,学校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处理学生申诉事项,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与便利学生申诉、纪律处分权与申诉审查权相分离的原则。第十章卫生保健与安全第六十四条学校应当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学校设有校医室。校医职责如下:(一)宣传保健、卫生知识,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做好六病防治工作,培养学生的良好卫生习惯;(二)检查、监督学校的环境卫生、教学卫生、饮食卫生与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并定期统计报告;(三)记录学生伤病、就医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第六十五条学校的环境、校舍、图书、设备应当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安排应当符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O第六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健全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组织师生活动应当坚持安全原则,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年级、班组外出活动,应当报请学校批准。第六十七条学校重视校园的安全保卫。全面履行与保安公司签定的对学校安全保卫的合同,落实保安人员的岗位职责,做好24小时安全保卫工作第十一章附则第六十八条本章程经学校行政办公会、教职工代表全体会议表决,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报县教委核准、备案。第六十九条各部门、各年级组根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原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第七十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与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与政策为准。第七十一条本章程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学校二O一三年九月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学依法治校章程(2013年12月6日教代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构名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学校。第二条为了建立习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教育内部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保护学校各类教育关系主体在教育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各类教育关系主体的行为,切实推动学校各项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我校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南,以中国教育改革与进展纲要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为总纲,以中华人民共与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教师法等教育专业法律为准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彭水中学依法治校章程,下列简称章程。第三条本章程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各类组织机构。旨在规范师生员工言行,提高师生员工依法治校的自觉性,加强学校内部管理,逐步实现学校管理科学化、教育教学规范化、校园建设园林化、师生言行文明化、人才培养合格化,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第四条本章程集中表达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意志与要求,对全体师生员工都具有相同的约束力,务必切实做到有章必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第二章细则第一节办学宗旨第五条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养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抓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文化知识、劳动技能与身体心理素养的培养与提高,促进学生全面健康进展。第二节学校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学校行使下列权利:1 .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 .招收学生或者者其他受教育者;4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者处分;5 .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 .聘任教师及职工,并对其进行教育与管理;7 .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与经费;8 .拒绝任何组织与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 .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七条学校履行下列义务:1 .遵守法律、法规;2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 .保护受教育者、教师及职工的合法权益;4 .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监护人熟悉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 .依法同意监督。第三节教育者的权利与义务第八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1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实验;2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 .指导学生的学习与进展,评定学生的品行与学业成绩;4 .按时获取工作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类政策性福利待遇与寒暑假的带薪休假;5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6 .参加进修或者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第九条教师履行下列义务:1 .遵守宪法、法律与师德规范,为人师表;2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教育与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进展;5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判与抑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与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第四节受教育者的权利与义务第十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1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类活动,受完规定的义务教育;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3 .在学业成绩与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4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5 .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者依法提起诉讼;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受教育者履行下列义务:1 .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2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行为习惯;3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 .争先创优,努力提高自身素养。第五节领导体制第十二条理顺内容管理体制,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内是学校最高决策者,并依法享有组建学校领导班子建议权、聘任与解聘教职工人事权、教育教学管理权、奖惩权与经费使用权。学校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重大决策实行表决制,通过民主集中形式形成决议,由校长负责全面实施,任何部门或者个人只能纠正不符合决议的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阻碍行政工作的实施。第十三条强化党委的政治核心与监督保证作用。学校党委负责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督办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研究学校改革与进展中的重大问题,保护校长的集中统一指挥,组织与带领党员干部、全体师生员工保证与监督校长履行职责,促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校长要充分依靠党的组织,自觉同意党组织的监督。第十四条强化群众组织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作用。工会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教代会,组织教职工对全体行政领导进行评议,讨论与审定学校重大决策与与财务收支报告,校长务必向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与同意群众的质询、批判与监督。教代会要保护校长履行职责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强化群团组织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共青团、学生会、妇代会等组织,并在党支部与校长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第十六条学校实行双线领导负责制。横线实行年级负责人负责制,由年级负责人牵头并全权负责;纵线分教务、政教、总务三大块,实行主任负责制。全面实行工作目标责任管理,校长与各负责人签订任期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学期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第十七条教职工上岗实行聘任制。实行“三定一聘”,即定编、定岗、定责,择优聘用。第十八条教职工分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与结构工资制。第十九条部门领导分管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务必承担连带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检讨、纪律处分乃至移交司法机关等处理。第六节队伍建设第二十条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教育干部与群众。加强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与纪律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与艰难奋斗精神。第二十一条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建设一个高素养领导班子。学校领导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作风上,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讲究工作方法,力求工作实效;组织上,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选拔任用各类干部。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党章、条例与准则,谦洁自律,克己奉公,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全面实行校务公开。第二十二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养。教师务必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养、职业道德素养与身体心理素养,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发扬敬业奉献精神,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二十三条教辅工作人员要端正工作态度,增强工作责任感,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与工作水平,坚守岗位,积极热情地为师生服务。第二十四条后勤人员要坚持“服务教学、服务师生、服务育人”的宗旨,努力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操作程序,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第二十五条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教职工言行。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考勤制度、政治学习制度、办公制度、例会制度、教职工值日制度及教职工教育工作评价体系。第二十六条强化自身形象建设,为人师表。全体教职工务必自觉强化为人师表意识,加强自身形象建设。坚决杜绝酗酒、留长发、穿奇装异服现象,坚决杜绝在工作期间或者公共场所穿背心、裤头、拖鞋现象。切实做到文明从教,为人师表。第二十七条严禁教职工赌博、贪污、盗窃、乱搞两性关系或者与异性学生关系爱昧,与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辱侮学生,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制度。第二十八条建立激励机制。对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教育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者,学校按彭水中学教职工工作目标考评细则考评分取前若干名给予表彰,按彭水中学奖惩条例予以奖惩,对实绩低劣者,实行惩处或者解聘,全面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第七节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九条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全面实行素养教育手册管理制度,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学生。第三十条发挥德育的导向、动力与保证作用,进一步改革德育工作方法,拓宽德育工作途径与领域,创建德育基地,增强德育工作实效,建立与完善学校德育工作评价机制,加强学生品行规范教育与培养。第三十一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学生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科技、体育与娱乐活动,建设以社会主义文化与优秀民族文化为主体的健康生动的校园文化,树立健康严谨的校训,培养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第三十二条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严禁在学校门口摆设点,严禁在校门200米范围内设置“三室两厅”(游戏机室、录像室、桌球室、舞厅、卡拉OK厅),切实做到安静、安全、卫生、健康。第三十三条建立社区教育组织,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第三十四条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做至'六有",即教学有计划,各年级,各学科教学都要有全面计划;备课有创新,教师备课要设计科学,教案要规范;组织教学有序,教法灵活;作业布置有度,严格操纵作业量,批改认真及时;辅导有法,因材施教,耐心细致;考查有方,考试考查要分层,难易适当。认真抓好教学改革与实验,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学科专题研究、整体改革实验,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个性特长得到进展。第三十五条进一步加强与改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与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完善体育卫生设施,按计划上好体育课与健康教育课。坚持上好早操、课间操与眼保健操,坚持每学年举办一次运动会。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