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委党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docx
X市委党校党建规章管理制度汇编一、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二、党委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提出,或者由党委其他成员提出相关建议、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会议议题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党委成员。三、党委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商讨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委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委成员应当回避。依据工作需要,召开党委会议可以请不是党委成员的本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依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等可以派员列席党委会议。四、党委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商讨。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委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五、党委会议由党建办如实记录,决定事项应当编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六、党委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委应当督促推进校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及时全面落实党委决策。党委成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强抓党委决策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落地落地落地落地实施细则(试行)为促进校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工程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高效化,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们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落地落地落地落地实施细则。一、总体要求认真认真认真认真认真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围绕党校中心工作,改良和完善领导方式,严格标准决策程序,不间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力保全校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高效决策。二、适用范围本落地落地落地落地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科室。三、三重一大制度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畴。主要内容包括:1 .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2 .单位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3 .单位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包括党校总体发展目标、年度工作方案和目标、大型活动安排,以及涉及群众、干部员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研究决定;4 .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5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设置、调整的研究决定;6 .单位规章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和废除;7 .责任事故、突发情况等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和谐重大问题的处置原则和应对方案;8 .单位所属资源、资产、资金等三资管理的设立、调整、关停、产权变更,单位重大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9 .重大案件涉及党纪政纪的处理;10 .其他需要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1 .干部的选拔、任免、推荐、调动、考核、事业干部职称评定和奖惩;2 .市管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和培养;3 .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4 .重要岗位的人事确定和调整;5,推荐和申报市级含)、确定本级各种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等;6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7 .其他重要人事工作。三重大工程安排1.各类政府投资工程;2 .单位不动产的购置,房屋大修工程安排;3 .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工程招投标等;4 .土地、房屋以及大型贵重设备器材等资产的出租、转让及处置;5 .单位承办各类培训班次等活动安排;6 .年度重大群每天更新60多篇最新资料,群内3万多篇随时可以下载,实事工程工程及其它重要工程安排;7 .其他应当由集体决策的重大工程安排。四大额资金使用1.年度财务预算决算;2,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8 .超预算的资金使用;9 .大额资金的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的资金安排。建设类资金支出5万元以上含5万元),政府采购资金支出2万元以上(含2万元)、自行采购资金支出0.5万元以上(含0.5万元),相关政策文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10 其他需要研究的资金使用。四、集体决策议事程序及制度一酝酿准备1.征求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大方面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组织专家推荐、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社会涉及很多方面、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听取意见,扩大群众参和度。2 .酝酿沟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做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内容涉及多个机构行业的,有关机构行业应当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凡应协调而未协调或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议题,一般不提交会议商讨。3 .决策决议。班子成员提出的决策建议或者经分管领导审核查验查验查验查验的决策建议,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提出的决策建议,直接进入决策程序;除遇重大突发情况和紧急情况外,一般不得临时动议。4 .会前告知。对进入决策提议的事项,分管领导组织准备上会的标准化材料,包括议案和科学论证材料等,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送达参会人员,并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参加会议人员要认真阅读,并作好发言准备。二集体决策1.会议人数。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可以邀请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在商讨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2.发表意见。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一般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商讨。对决策建议,由班子成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3,末位表态。实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即领导班子在集体研究决策时,班子主要负责人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待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汇总商讨情况,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4 .会议表决。会议商讨决定重要事项时应进行表决,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意见比拟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下,可将不同意见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5 .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以及每项议题商讨情况以及最后决定。6 .组织旁听。领导班子可依据议题内容,视情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职能部门、执纪监督部门人员等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商讨的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7 .会议纪律。会议在商讨和参会成员本人及其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当主动回避。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和会人员不得外泄。三决策执行1.组织分工。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落地落地落地落地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8 .决策变更。班子成员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存,或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任何单位和群内3万多篇随时可以下载,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已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要变更的,应当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或上级组织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9 .执行报告。实行决策执行情况报告和监督检查制度,即依据工作实际,对局部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要求决策负责人在办理过程当中向领导班子报告决策的执行情况,便于领导班子及时了解决筹划态,力保集体决策事项在办理期限内落实到位。10 情况反响。建立重大决策纠错机制,通过民意检测、抽样调查、跟踪反响、评估复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缺乏,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对局部需要公开的决策和执行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公开。五、责任追究1.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当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应当集体商讨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商讨,而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或由于紧急情况,未经集体商讨决定而由个人决策,事后不及时通报的;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个人的职责,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用措施纠正的;其他因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而造成失误的。2 .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根底上,依据事实、性质、情节承当责任,依纪依法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其他责任人的相应责任。3 .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及纠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六、监督检查一三重一大事项按照单位政务公开原则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单位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上级机关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四党委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催力、,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主要负责人汇报。五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落地落地落地落地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科室和干部员工可提出质询,或向上一级党委、行政、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七、本落地落地落地落地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正式落地落地落地实施。民主生活会制度一、党委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二、党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成员参加。党建办主任列席会议,必要时可扩大到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或邀请党外人士参加。三、按照市委组织部的安排,确定每年我们学校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并结合我们学校实际制定校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确定会议日期,提前一周通知各位党委成员做好准备,撰写发言提纲。四、积极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强抓学习。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好谈心交心活动,每位班子成员同分管科室干部员工谈心谈话,围绕确定的主题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缺乏并撰写好自我对照检查材料。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主持,邀请市委组织部或者指导组领导参加。会上本着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原则,党委书记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党委成员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要襟怀坦白、实事求事,到达互帮互助、共同提高,增强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目的,促进全校每一项工作的开展。六、民主生活会后,对查找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适时向全校进行通报。会议有关情况由党建办公室形成文字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党支部工作原则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决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坚不可破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五、坚持围绕中心、效劳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兴趣和兴趣和兴趣和兴趣主动性创造性,力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安排贯彻落实。党支部基本任务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商讨决定或者参和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本钱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组织党员努力刻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效劳,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决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良流动党员管理。关心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内3万多篇随时可以下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阔群众的聪明才智和力量。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负责地开展工作。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一直不间断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的优秀人才。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抗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性工作。一、党支部书记要通过多种方法途径,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每一项路线、方针和政策。二、对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党支部书记要向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并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提出个人的意见。三、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要依据支部的工作情况,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将会议的中心议题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同志。四、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要依据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和支部工作的需要,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和会议方案。五、党支部书记要深入党员和群众,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兴趣和兴趣和兴趣和兴趣和创造性。六、检查支部工作方案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准点准点准点准点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七、认真制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方案,并认真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三会一课制度一、支部大会制度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2、和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依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3、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2)定期听取、商讨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商讨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商讨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5)商讨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二、支部委员会制度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2、和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3、会议内容:(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2)商讨通过年度支部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6商讨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4、会议要求: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商讨。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三、党课制度1、上课时间:每一个季度上一次党课。2、党课内容: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组织生活会制度一、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也可依据需要随时召开,参会范围一般为党支部全体党员。二、会前要充分征求党内外人士意见建议,做好准备工作。三、党委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四、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严身律己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五、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以往的经验和缺乏,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帮互助,到达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时间安排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一般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二、评议内容:一是否具备坚决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员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每一项方针政策。三是否站在改革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校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四)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珍惜党员权利。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反对腐化奢侈,反对以权谋私。三、基本方法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四、表彰和处理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扬。上级党组织表彰优秀党员,一般应从党支部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对评为合格等次党员,要引导疏通疏通疏通疏通其向优秀党员看齐,不间断提高个人。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和其谈话,严肃指出缺乏,帮助改正缺点。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及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据其表现和态度,采用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置。主题党日制度一、组织形式主题党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依据需要或特殊情况,也可由党委统一安排安排。二、时间安排原则上每月25号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遇有特殊情况,活动时间由支部另行安排。三、活动内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贴近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和三会一课紧密结合,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活动:1、组织学习商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中央精神和省群每天更新60多篇最新资料,群内3万多篇随时可以下载,委、市委要求,定期开展学习商讨,帮助党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2、开展现场教育。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念地等形式,深入组织开展现场教育。3、开展党性分析。认真认真认真认真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引导疏通疏通疏通疏通党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4、民主议事决策。研究决策党支部年度工作、阶段性任务、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5、效劳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效劳、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落实党内关心帮扶制度,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遇到的困难。四、活动要求党支部要切实强抓组织落地落地落地落地实施和纪实管理,要设计党日菜单,做到年初有方案、季度有主题、每月有安排、活动有记录、工作有总结。党日活动既要有党味,强化政治性、表达庄重感,让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又要灵活多样、丰富多彩,吸引党员积极的去参加、有所收获,切实增强感染力、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谈心谈话制度一、机关党支部结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三大方面: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的谈心。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和困难群众、离退休员工、对个人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党支部书记每年和支部党员谈心谈话很多于2次。五、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和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六、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第一个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第二个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良;三是工作和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疏通疏通疏通疏通,谨防矛盾扩大化。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一、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二、党支部在召开组织生活会之前,要提前通知党委班子成员,以便妥善安排工作,做好会议准备。三、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时,应当及时向党支部请假,会后由党支部把生活会情况及时向其通报。四、党员领导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力保会议取得预期效果。五、需要民主表决的事项,每位领导干部都要和普通党员一样发表意见。对于重大事项,也可形成个人书面意见,上交到党支部。六、党支部要认真记录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请示报告制度第一条党支部请示汇报的类型包括:党员向党支部请示汇报、党支部向党委请示汇报。第二条党员向党支部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个人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以及党内外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等。请示汇报的方式有以下三种: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人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2 .党员平时对个人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随时向党支部请示汇报;3 .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一次个人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落实党员汇报制度,党支部必须建立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第三条党支部向党委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遇到需要向党总支明确解释的问题;2 .工作中的经验和缺乏和存在的缺乏;3 .改良工作的措施和打算;4 .党委指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执行情况。党员干部一直不间断性提醒和批评制度一、党员干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警示提醒:-有违背社会主义基本道德标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的问题反映,群众有意见的;二不经常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期交纳党费、不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党员意识和党的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三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方法简单,影响干群关系,群众有反映的;四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言行举止和党员身份要求不相一致,在群众中造成一定影响的;五违反单位的规章管理制度,群众意见较大的;六不认真履行职责,效率不高,推诿扯皮,群众有意见的;(七)其他需要警示提醒的。二、需要一直不间断性开展批评的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个人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勇于指出,帮助改良,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需要集体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及时召开生活会,把事情说清楚、谈透彻,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相互提醒和批评中进步,使党内生活更加健全、更加健康。党费收缴制度一、党支部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O元,依据自愿可以多交,自愿一次多交IoOo元以上的,比照交纳大额党费有关规定办理。二、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在职党员少交或免交情况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离退休党员少交或免交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三、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四、每月10日前,党支部要完成所属党员党费收缴工作。五、收缴党费要严格履行记录手续,要每月向缴纳党费的党员同志开出党费收据,并认真填写党费收缴台账。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由党员本人保管,交纳党费时主动出示,并由党支部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填写相关信息。六、党支部每隔半年至少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采用在显著位置张贴上墙等方式进行公示。七、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经支部大会商讨,对其按自动脱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