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供销合作社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docx
济宁市供销合作社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单位名称:济宁市供销合作社住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D区5层宗旨和业务范围: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为“工农”提供服务。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重要农资 与农副产品以及再生资源组织、协调、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发展进出口业务。法定代表人:张彦生经费来源:全额拨付开办资金:¥2796万元举办单位:济宁市人民政府济宁市供销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供销合作社。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D区5层。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人民政府管 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第五条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 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单位宗旨是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第七条本单位业务范围:(一)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二)重要农资、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的组织、协调、管理。(三)对外合作与交流。(四)发展进出口业务。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 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 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 的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 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单位决策机构是理事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制定、修改章程;(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条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 下列职权:(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四)检查监督决议和业务活动执行情况。(五)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和工作人员使用。(六)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十一条 根据济宁市供销合作社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济编2021 30号)文件规定, 本单位设置办公室、人力资源科、发展规划科、财务会计科、合作指导科、资本运营科、现 代流通科、安全管理科(合作金融科)、老干部科、机关党委等10个内(下)设机构。第四章资产管理和使用第十二条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第十三条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 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十四条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 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第十五条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 相符,防止资产流失。第十六条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第十七条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 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 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第十八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 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 布。第十九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第五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 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 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 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0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六章章程修改第二十三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第二十四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 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木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济宁市供销合作社人员编制与实名制情况济宁市供销合作社共有人员编制36人,从业人数33人。人员名单如下:王玉政、王存 才、王忠兵、孔德坤、乔娟、伊景海、孙梁、刘倩玉、刘璐、李腾周、李斌、宋歌、宋琳琳、 张卫东、张茂富、张荣宁、张彦生、张洪武、张黎明、罗岩、罗明颖、金城、郑同军、钟鸣、 宫利焕、郡忠骏、徐亚平、高明、郭令、崔治国、鲍晓红、窦同放、管洪祥。(按姓氏比划 排序,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济宁市供销社2022年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以土地托管为抓手,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难题,持续擦亮“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服 务品牌,打造“土地托管''升级版,积极构建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内容、覆盖农业生产全产业链 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一)聚焦能力提升,不断加快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全市供销系统建成为农服务中心 93处,整合各类农业生产机械5000余台套、植保无人机500余架,烘干设备60余台套, 拥有仓储能力近20万吨、冷藏能力15万吨。截至目前,全市供销系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面积737万亩次,全托管服务面积46万亩,服务规模位于全省第1名。今年以来,省长周 乃翔同志、市委书记林红玉同志先后到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调研,对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给 予充分肯定。(二)聚焦联合合作,发展壮大为农服务力量。探索推进乡镇党委政府、村集体、供销 社联合推进土地托管服务机制,已与微山县马坡镇、嘉祥县老僧堂镇等7个乡镇签订战略合 作协议。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积极领办创办各类农民合作社,今年,全市供销 系统共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41家,创建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 范社7家,数量均位居全省供销系统第2名;创建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家。(H)聚焦科技引领,提高农业科技化水平。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以科 技引领推进土地托管服务提档升级。与省淡水研究院、省农科院作物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协 议,搭建惠生种苗种植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积极引进良种良法,助力农业增产增效。加 大农民社员培训力度,先后召开全市供销社深化土地托管助力“三夏”生产、为农服务中心规 范提升等现场会议,提高了系统干部职工及各类经营主体的理论水平和服务技能。(四)聚焦改革创新,推动托管服务模式提档升级。大力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 服务”模式,组织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由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企业、 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全程托管服务,极大地提升了土地规模化和农民组织化程 度。全系统发展土地股份的合作社IlO余家,整合土地4万余亩,金乡县孟铺合作社探索“一 户一田”土地改革试点,整合土地成方连片,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助农增收效果明显, 典型经验做法2次在山东新闻联播报道。(五)聚焦金融支撑,助力农村合作金融做实做强。积极稳妥推进合作社内部信用互助 业务,11家农民合作社纳入全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互助金累计发生额6500余万元。 金乡县孟铺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获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为今年全省唯一新增试点。与 鲁农担济宁管理中心、市农业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支持社属企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平台推广等重大项目建设。合作发展基金实现11个县市区全覆盖,共有资金321万元,在 项目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企业抒难解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以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为抓手,推动流通经济跨越发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立足于服务农业产业升级、服务农民增收致富,不断优化农村消费 环境,加快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一)狠抓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努力重塑供销社流通主渠道。高质量打造1个全国 供销总社流通强县拟培育县一梁山县,2个省级示范县一梁山县、兖州区,数量列全省第2。 全省供销社总社流通强县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梁山召开。坚持“因地制宜、一县一策”的原 则,加快全域推进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全市累计改造建设县域供销综合集配中心10个, 发展乡镇供销综合服务站58个,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560个。梁山县供销社:提高认识 突出重点快速构建县乡村三级流通服务体系纳入省供销社典型经验推广。(-)狠抓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打造从种植源头到消费终端的放心农产品全产业链流 通新体系。推动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分拣加工、冷藏储存、冷链物流、电子商 务、社区配送等为一体,产加销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农产品全产业链流通服务网络,新建 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项目9个,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种植基地10处,社区生鲜配送网点71 个,生鲜农产品类销售总额53.5亿元,居全省第2。2个项目纳入总社“新网工程”项目库, 3个项目纳入省社冷链物流重点项目,争取数量全省第1。(三)狠抓骨干商贸企业培育,持续推动系统农资县乡村三级网络布局建设。搭建以农 资龙头企业为支撑、县城为枢纽、乡镇为重点、村级为终端的县域农资流通服务网络,联合 山东供销农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成立山东供销农业服务集团济宁有限公司,实现系 统跨区域横向联合、跨层级纵向合作。大力实施“绿色农资”行动,承办全省供销社农资流通 体系建设暨“绿色农资''升级活动工作现场推进会议,济宁市社作为唯一市级社作典型发言。 全市系统共发展控股、参股21家农资经营企业,建设7个农资配送中心,发展乡镇农资服 务站89个。(四)狠抓系统应急保供工作,关键时刻彰显供销责任担当。京信合作社列为全国总社 农资保供重点企业,山东中盛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山东梁山水泊商场、山东圣合农业生产 资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纳入省级重点应急保障企业名单,数量均居全省第2。落实市委、 市政府安排,开展线上济宁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组织18家系统企业助力济宁地区生 鲜农产品销售,截至目前销售各类生鲜农产品6234.19吨。三、以“社有资产增值”为抓手,推动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规范运行把社有资产“管”起来,让社 有资产“活''起来,全市供销系统资产总额达20.3亿元,所有者权益8.12亿元。(一)联合合作质效更加凸显。在全省率先成立省市县三级共同持股的合资公司,吸纳 省社投资IlOo万元,探索出了农资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实践路径,经验做法被省社发文推广二 狠抓招商引资,全年完成招商引资项目备案3个,争取专项债券1000万元,全力推动招引 的10亿元项目中盛智慧供应链项目落地开工,与孔子文旅集团签订合作协议,联合打造济 宁预制菜新名片。并纳入省政府“七网''工程现代物流网重点项目、省发改委2022年重大项 目。新投资为农服务中心、县域流通等项目4个,推动在建的7个系统合作项目快速推进, 通过资本、业务带动54个基层社实现创新发展,项目数量居全省供销系统前列。(二)社有企业改革更加深入。认真贯彻落实总社关于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指导 意见,出台出资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推动 27家社有企业实现了“党建入章”。率先开展“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全市供销系统社有企 业“两金”占比52.34%,三项费用率9.6%,资产负债率59.91%,有效提升企业运营质效。实 施社有企业改制及资产整合工程,推动6家社有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有效盘活闲置资产, 社有资产租赁价格平均增幅达86.6%,新增资产过亿元社有企业I家。(H)社有资产监管更加有力。健全完善监管制度4项,完成企业经济责任审计4家, 查摆整改各类制度问题29个,经验做法入选省社典型材料汇编。发挥好社资委职能,召开 社资委会议13次,研究项目投资、资产处置、资产租赁等议题34个,帮助社有企业解决一 系列问题。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2、无业务职能未履行; 3、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未涉及法律诉讼;4、无抽逃、转移开 办资金的行为;5、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6、 无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7、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