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农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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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农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行动工作方案.docx
XX县农村集体经济消建培强“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全县农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标要求(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来XX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围绕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用好支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十二条措施”,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多种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引导集体经济融入乡村产业链、价值链,激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加快农民共享发展成果,带动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二)工作原则一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科学统筹。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引领农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紧密结合,努力构建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区域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特点,遵循市场规律,注重因村施策,探索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途径,不搞行政命令、“一刀切”、统一模式,防止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坚持基本制度、农民主体。巩固家庭承包经营基础地位,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自主权,尊重农民意愿,着力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联结机制,真正让农民成为参与者和受益者。一一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打造一批示范镇村和经济强村,推进集体经济“薄弱村”实现新发展,发挥示范引领效应。(三)工作目标持续巩固“清零消薄”成果,逐步建立产权关系清晰、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监督保障有力、产权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体系。到2023年底,每个镇(街道)新培育村集体经济示范村2-3个,巩固全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的成果,力争全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20%(结合市委组织部牵头印发的乡村振兴组织振兴工作方案中提出的目标任务),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达到8%o二、重点工作任务(一)扎实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依法依规、分阶段、按步骤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收集、审查审计、整改规范等工作,依法完善口头合同,终止到期合同、无效合同,整治规范阴阳合同,变更、解除严重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利益、显失公平的低价、无偿合同以及因情势变更导致继续履行会对村集体明显不公的合同,依法终止集体不认可、群众反映大、长期拖欠租金等严重违约的合同,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堵住集体资产和收益流失的漏洞,解决集体经济合同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履约不到位等问题,逐步建立“主体清晰、程序合法、要素齐全、内容规范、执行有序、监管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机制,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全覆盖、全过程监管,加快推行集体经济合同信息化管理。按照XX县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施意见XX县农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管好用好已确权移交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确保持续发挥效益。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水平,加快推动集体资产数字化管理。定期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责任人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加大对农村征地补偿费、扶贫资产、集体债务等重点领域审计力度。(二)挖掘盘活农村各类资源,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挖掘本地特色产业、生态环境、人文历史等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优质高效农业,吸引社会投资合作发展乡村旅游、民宿休闲、创意农业、非遗体验等新兴产业。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电子商务,参与产地直销、网络直销等新型流通服务。鼓励区位条件较好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前提下,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兴建标准厂房、商铺、仓储、农贸市场等物业项目。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经营性资产折资入股,与企业合作发展股份制、合作制、混合制等联合开发经营,建立“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利益联结机制。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农机服务队或农事服务中心,利用政府扶持资金购置农机具,建设冷库、仓储、烘干等设施设备,通过全产业链托管、菜单式多环节托管等多种服务模式,为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耕、种、防、收、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收取服务费用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博荒地整治,优先发展粮食种植。(三)鼓励镇村联合发展,引导多领域股份合作。借鉴XX县XX镇“联村共建”发展模式,支持地域相邻、资源相连、产业相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开展合作经营,支持镇(街道)政府统筹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建立镇村联合发展平台,推动集中集约投资、抱团发展。探索“支部联建”,跨村组建联合党委,发挥党的组织优势,统筹土地、劳力、资金等资源,打造强村带动型、产业聚合型“党建联合体”,推动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资金资产资源入股经营稳健的国有企业、农业产业化XX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开展股份合作或联合经营。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农户将承包地流转到村集体,集体整理后租赁经营,村集体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或作价入股到经营主体,实现收益分红。(四)强化政策引导扶持,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将村集体经济组织列为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对当年安排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型公益类、乡村振兴等项目优先安排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依托“两山资源公司”平台,完善农村资源要素交易流转制度,建立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农村金融担保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所有权和使用权、长效经济作物所有权和使用权、集体资产股权等质押担保政策。加强集体经济发展人才培育,整体提升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能力。创新人才引用机制,积极吸纳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大学生等乡村人才参与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储备村集体经济发展人才。鼓励有条件的村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提升村级集体资产运营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推动帮扶村壮大集体经济。(五)打造示范标杆,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组织广播、电视、报刊及网络等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干部群众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献策出力。全县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典型示范镇村,每个镇(街道)至少打造2-3个集体经济示范村,并及时总结提炼发展集体经济新做法、新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每年至少上报2个以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典型案例,由县农业农村局在全县遴选优秀典型案例推荐到省市农业农村部门汇编。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全县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行动具体工作。各镇(街道)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镇(街道)经济发展总体布局,科学制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夯实党政“一把手”第一、村(社区)直接责任人职责,健全部署、调度、督导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抓好政策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二)强化指导服务。各镇(街道)抓好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服务指导力量,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帮助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市场调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利用资源优势,找准发展项目,做好项目实施。建立“薄弱村”集体经济帮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服务机构,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财务核算、法律保障、经营管理、投资咨询、风险防控等各方面的指导服务。(三)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激励机制,对贡献突出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奖励激励,吸引各类人员积极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建立完善集体经济发展与管理人员报酬待遇增长挂钩机制,对完成集体经济年度发展目标任务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从本年收益中提取公积公益金以及成员分配之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部分资金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绩效奖励。(四)加强评估考核。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评估机制,按照全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绩效评估办法,把平时评估与年终评估相结合,重点围绕组织推进、支持发展、内部运行、监管服务、风险防范、利益联结等六项机制建立,每季度对镇(街道)和村、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及时反馈评估结果,督促集体经济发展政策落实。加强评估结果运用,评估结果与下年度涉农项目安排挂钩。积极与组织、考核部门衔接,将集体经济发展成效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综合考核、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等考核中予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