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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整理-保险合作协议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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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整理-保险合作协议格式.docx

    保险合作协议格式保险合作协议甲方:乙方:乙方是我国国内规模大、以旅游涉外饭店为主体,依照国际标准为海内外客商提供高水准商务旅游服务的大型现代化旅游顾问公司,为了提高其在同业中的竞争力,体现乙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人性化经营理念,甲方为乙方的会员客户依据其积分提供相应的交通意外保险,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合作方式乙方作为投保人为其优质客户投保甲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年月核准)。优质客户是指一年之内累计积分达到分的客户。第二条承保方案L保额:rmb元(综合)。(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额以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为准)2.保费:rmb元/份。3.保险期间:1年。4.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本保险,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5.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客户增加的积分每达到分,乙方为其继续投保下一个年度本保险1份。第三条承保流程L乙方随时整理其客户资源,收集客户资料,寄送保险确认书。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优质客户人名清单(附件1)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及保险确认书(附件2)和团体投保单,同时缴纳保费。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资料制作团体保险单及出具保险卡,交由乙方寄发被保险人。4.每一期被保险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于收齐投保资料和保费的次月1日起承担保险责任。5.被保险人出险后5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时热线电话),申请理赔。具体参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件3)o第四条保险确认书须由被保险人填写并在被保险人签字栏签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字)。第五条在本协议书签字并盖章生效后,如双方的任何一方有终止本协议书的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第六条如乙方提供的客户投保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次日零时起生效。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一:被保险人人名清单I序号I姓名I身份证号I受益人I与被保险人关系I保险卡号TI注意:IlI门.本人名清单所填选项必须与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记录一Il致,如有差错,将不负责理赔。IlI|2.受益人如不填视为法定继承人。附件二:保险确认单I尊敬的客户:IIII为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酒店预订网的信任和支持,我公Il司特别为您准备了为期一年的免费交通意外保险,为您的出行Il提供无忧的保障计划。一卡是一种专为广大旅游出差人士Il而量身定做的低保费高保障的综合人身意外保险产品,由II承保。IlII请您详细填写以下表格,并于两周内寄回我公司,我们将II把一卡发送给您。IIII祝您平安,健康,快乐!IlIl有限公司N会员姓名II身份证号IIllI11III卡号ITI保险金额Ia:汽车人身意外保障一保额:一万Illb:火车,轮船人身意外保障一保额:万Illc:航空人身意外保障(包括国际、国内航班)一III保额:_万HI保险期间I年Tl身故I如不填视为I与被保险III受益人I法定继承人I人关系IHI被保险人Ill签字dI邮寄地址:IlII联系电话:IlTI注:对上述保险责任的承担以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II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一年一月核准)为准IIOJ附件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_(请自填)年11月核准)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第二条保险责任一、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遭遇的以下3类风险承担保险责任:a类: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汽车,自进入汽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汽车车厢止,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b类: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火车、轮船,自进入火车车厢或踏上轮船甲板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火车车厢或离开轮船止,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C类: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民航班机,自踏入民航班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止,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二、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遇以上3类风险的,保险人按下列规定给付保险金:(一)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该类风险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二)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残疾的,保险人按该类风险所对应的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及以上身体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对应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保险人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三、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遭遇任一类风险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该被保险人该类风险所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类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该类保险责任终止。第三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二、被保险人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四、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七、被保险人精神错乱或精神失常;八、被保险人因检查、麻醉、手术治疗、药物治疗而导致的医疗意外;九、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十、被保险人受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及寄生虫感染,或被保险人中暑;十一、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十二、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十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十四、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如发生以上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保险费。第四条保险期间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人同意承保后,保险期间自保险人收到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至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保险人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一、本合同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保险的3类风险累计保险金额为人民币80000元,其中:a类风险:人民币100OO元;b类风险:人民币20_(请自填)0元;C类风险:人民币50000元。二、每一被保险人无论持有几份本保险,保险人对其承担的保险金给付责任以保险人有关规定为限,对超过限额的部分保险人不予负责。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三、投保人应于投保时一次缴纳全部保险费。第六条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保险人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有权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如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按约定退还未满期保险费。第七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一、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或受益份额。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法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二、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由保险人在保险单上予以批注。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三、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四、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或受益人放弃受益权的:(一)若保险合同中未列明其他受益人,按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形处理;(二)若保险合同中列明有其他受益人,按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1、受益方式为顺位的,保险人向其他受益人中受益顺序在前的受益人给付保险金;2、受益方式为均分或比例的,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受益份额向其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已身故受益人或放弃受益权受益人名下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法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五、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在同一意外伤害事故中身故,无法确定两者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第八条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第九条保险金的申请一、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一)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二)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三)公安等部门及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四)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须提供公安部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及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五)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六)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残疾,须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医师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七)投保人、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二、如受益人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三、保险人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二款所列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四、保险人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二款所列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五、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已支付的保险金。六、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第十条地址变更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保险人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第十一条合同内容变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时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予以批注或附贴批单,或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第十二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一、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材料:(一)保险单及其他保险凭证;(二)保险费收据;(三)解除合同申请书;(四)投保人身份证明。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自保险人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并于接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保险费。三、已发生过保险金给付的,不得要求解除合同。第十三条争议处理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时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单签发地或就近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保单签发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释义保险人:指保险公司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管制药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被列为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艾滋病:是指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的简称。艾滋病病毒:是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简称,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清学检验中hiv抗体呈阳性,则可认定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满期保险费:计算公式为保险费X90%×n12,其中n为未经过月数,不足月部分不计。保险金额: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限额。延伸阅读保险平台合作协议范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代表:地址:电话:邮箱: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代表:地址:电话:邮箱: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合作项目所涉各项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资甲方、乙方双方共同遵守。一、合作原则1、该项目合作为双方为促进网络电商平台与保险行业共同发展达成的合作协议。2、合作期间,甲方在电商平台的合适界面推介本次合作的内容。3、甲方为了尽到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审慎的义务,有权督促乙方恪守法律规定并制定有关投保人个人信息保护的具体制度,乙方基于该合作收到的个人信息使用及保护的承诺需在甲方的营销推介页面予以公示。4、基于双方共同利益的考虑,各方不可未经有效协商地单方解除本次合作。二、合作方式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1、双方本次合作项目为乙方在甲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有关互联网保险销售的特别活动,甲方为此活动在自己的电商平台上开辟合适的推介界面。2、双方就本次合作达成协议后,乙方根据甲方的技术指导,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供拟上线的互联网保险产品。3、甲方以最短的时间,在自己的电商平台上开辟有关该合作的推介界面、拟投保人网上投保界面等,投保人投保信息数据库由双方再行协议确定。4、双方基于本协议的合作期限暂定为年,合作期满,各方无书面异议的,合作延续。5、乙方承诺本次合作的互联网保险产品为免费赠送性质,以共赢的理念扩大各方的市场占有率。三、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1、合作期间,甲方根据双方约定对乙方的营销活动展开监督,遇有客户投诉或退保申请等事宜,甲方仅承担合适的告知义务,由乙方针对此类客户争议在天之内予以妥善解决。乙方怠于处理或解决不善而导致甲方商誉严重受损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合作。2、合作期间,乙方为了该项目营销的需要,在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就相关活动做客观的报道或推广。3、合作期间,甲方以现有的安保技术手段维护该项目推介页面的稳定性、安全性、流畅性。4、合作期间的互联网保险产品的采购、定价、上传、投保信息保护、理赔定损、争议解决等均由乙方单独负责。但涉及到甲方的争议,需第一时间通报甲方并将处理意见抄送甲方。四、合作收益1、所得收益应首先考虑支付甲方因该合作的技术开发成本、人力资源成本、网络营销成本。2、在乙方承诺实行实施赔付制度的基础下,甲方公司的电子商务平台应对乙方公司的保险产品提供最大的销售帮助。3、具体保险产品的销售利润,由乙方支付甲方元的合作费用。五、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风险提示: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1、双方确认基于该合作项目下的注册会员的注册信息、投保信息等客户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基于该合作的一切书面文件、经营性文件属于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不可对外泄露。2、双方基于该合作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成果,在本合作协议下,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各方可予以单独使用,任何一方不得将此对任何第三方予以披露。3、乙方承诺在本次合作过程中无意获取的甲方之商业秘密负有绝对的保密义务。4、乙方应甲方要求,在本协议签署后按照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规定的关于保护客户信息的条款向甲方提供具体方案。六、违约责任风险提示: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1、双方约定,在合作过程中,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2、若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七、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八、其他约定1、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2、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年月0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年月0投资合作协议格式甲方:有效身份证号码:乙方:有效身份证号码: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暂定名,以下简称)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甲方以风险投资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公司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整,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整,占出资总额的;乙方以负责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作为出资资本,占出资总额的。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公司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甲方,乙方。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公司账号:开户行: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第三条事务执行1 .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2 .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4 .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5 .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转让共同投资于有限公司的股份;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更换事务执行人。第四条投资的转让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2 .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3 .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1 .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 .共同投资人在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3 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另每月付予乙方作为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人工资作为酬劳。工资金额由双方商协。第六条违约责任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 .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_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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