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项目建设可行分析.docx
第15章项目建设可行分析15.1 政策符合性分析15.1.1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符合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中“四、石化化工”中“2、新建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13万吨/年以下丙烯腊、100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20万吨/年以下乙二醇、20万吨/年以下苯乙烯(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10万吨/年以下己内酰胺、乙烯法醋酸、30万吨/年以下城基合成法醋酸、天然气制甲醇(CO2含量20%以上的天然气除外),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生产装置,丙酮鼠醇法甲基丙烯酸甲酯、粮食法丙酮/丁醇、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3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属于限制类。本项目为20万吨/年苯乙烯生产项目,因此不属于上述限制类,属于允许类。本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15.1.2 与鲁政办字2019150号文符合性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鲁政办字2019150号,2019年8月28日发布),拟建项目属于鲁政办字2019150号文中的26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本项目的符合性见表2.8-Io本次评价的东明中信国安瑞华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甲醇制混合芳烧装置、20万吨/年苯乙烯联产8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5万吨/年甲基苯乙烯装置建设项目为石化项目,不属于增加炼油产能或新上与炼油相关项目,位于中信国安化工有限公司化工重点监控点公布厂址内,满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50号)相关要求。表15.1-1与鲁政办字2019150号文符合性分析表序号鲁政办字2019150号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二、投资原则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化工投资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先进性原则。化工投资项目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发展鼓励类项目,严格控制限制类项目,严格禁止淘汰类项目。(二)安全环保原则。化工投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评价,确保投资项目中的安全、环保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集聚集约原则。积极推进化工企业进区入园,鼓励企业之间上下游协同,建链补链强链,推动企业重组和产能整合提升。拟建项目属于新建、允许类化工投资项目;项目同步在做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评价,确保投资项目中的安全、环保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拟建项目为使企业之间上下游协同,作为下游产品的原材料,推动企业整合提升。符合2三、项目管理(二)化工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内实施,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拟建项目位于省政府认定的重点监控点。符合3(三)环境污染治理类、安全隐患整治类项目可以在原厂区就地实施,不受投资额限制。拟建项目不属于环境污染治理类、安全隐患整治类项目。符合4(四)海水或卤水提取澳素、新建大型冶金项目配套焦化和制气、氯碱企业耗氯和耗氢项目,可以就地或随原有企业配套建设。拟建项目不属于海水或卤水提取滨素、新建大型冶金项目配套焦化和制气、氯碱企业耗氯和耗氢项目。符合5(五)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2682化妆品制造、291中类橡胶制品业(2911轮胎制造除外),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登记表的化工投资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以外实施。拟建项目不属于上述项目。项目位于省政府认定的重点监控点符合6(六)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危险化学品详见最新版危险化学品目录),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搬迁入园项目,不受3亿元投资额限制。拟建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工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投资总额15.16亿元。符合7(七)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实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只减不增。拟建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符合8四、核准备案(一)省政府核准、备案机关负责核准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虱酸酯(MDD项目;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煤制烯烧、新建煤制对二甲苯(PX)项目,以及新建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二)设区的市政府核准、备案机关负责核准或备案省级权限以外的新建、扩建和新增产能的改建及技术改造危险化学品项目。(三)县(市、区)政府核准、备案机关负责备案不新增产能的改建和技术改造危险化学品项目以及非危险化学品化工投资项目。拟建项目不属于上述项目。拟建项目属于非危化品化工项目,按权限由相应核准备案机关办理,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符合15.1.3 与石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符合性本项目与石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符合性分析见表15.1-2o表15.L2与石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符合性分析序号石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I项目原则上应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石化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本项目位于省政府认定的重点监控点。符合求。新建、扩建项目应位于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严格控制石化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不予批准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和城市建成区的新建、扩建项目2开展了厂址比选,原则上应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城市上风向,与居民集中区、医院、学校具有一定的缓冲距离本项目位于东明县新材料工业园区,中信国安化工有限公司化工重点监控点内,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城市上风向,与居民区、医院、学校具有一定的距离。符合3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和污染物产生情况等清洁生产指根据分析,本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均低于国内现行运行装置,符合标满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4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总量指标有明确的来源及具体平衡方案。特征污染物排放量满足相应的控制指标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总量指标有明确的来源和具体平衡方案。符合5加热炉等采用清洁燃料,采取必要的氮氧化物控制措施;催化裂化装置和动力站锅炉等采取必要的脱硫、脱硝和除尘措施;工艺废气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通过优化设备、储罐选型,装卸、废水处理、污泥处置、采样等环节密闭化,减少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储存、装卸、废水处理等环节采取高效的有机废气回收与治理措施;明确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动力站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或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要求,其他废气排放源污染物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要求,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要求。国家和地方另有严格要求的按规定执行。位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合理设置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已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的,应提出可行的处置方案。本项目加热炉采用低氮节能燃烧器,燃料废气中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的要求。油气回收装置采用“冷凝+吸附”的工艺处理路线,油气回收率可保证在99.5%以上,排放废气经管道引至SMPo装置的RTO设施作为助燃空气,统一处理,不直接排放。SMPO装置需要处理的废气首先采用尾气吸收塔预处理(吸收剂为苯乙醇),然后与其余废气等一同进入RTO设施蓄热氧化处理,废气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重点控制区、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废碱液焚烧炉烟气采用“电袋除尘器+低温SCR脱硝”措施进行处理。焦油焚烧炉烟气炭吸附+布袋除尘器”措施进行处理。烟气排放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重点控制区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及修改单要求。符合6废水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措施。提高污水问用率,含油废水经处理后最大限度回用:含盐废水进行适当深度处理,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要求;生产废水、清净下水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废水依托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的,在厂内进行预处理,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相应间接排放标准和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纳管要求。国家和地方另有严格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拟建项目位于原东明县新材料工业园区内,全厂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东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符合7根据地下水水文情况,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50934)等相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制定有效的地下水监控和应急方案拟建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制定了有效的地下水监控和应急方案。符合8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通过项目自身或园区内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的就近安全处置。大型炼化一体化等产生危险废物量较大的石化项目应立足于自身或依托园区危险废物集中设施处置。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系统应满足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符合9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要求通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要求符合10重大环境风险源合理布局,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事故废水进行有效收集和妥善处理,不直接进入外环境。提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合理配置环境风险防控及应对处置能力,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园区相衔接,建立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本项目环境风险提出了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事故废水依托雨水监控及事故水池系统,不直排外环境,并提出了风险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制定了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合理配置环境风险防控及应对处置能力,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园区相衔接,建立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符合H改、扩建项目全面梳理现有工程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本次环评全面梳了理现有工程的环保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措施。符合12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的区域,项目实施后环境质量仍满足功能区要求;环境质量现本项目所在区域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本次废气采取了有效的符合状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的区域,通过强化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并提出有效的区域削减措施,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治理措施,并提出了有效的区域消减措施13明确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要求。制定完善的覆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等各环境要素、包含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采样口和监测平台。按照国家规定,要求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项目所在园区建立覆盖各环境要素和各类污染物的监测体系明确了施工期环境监测以及环境管理要求,制定完善的各环境要素、包含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计划,并按照要求,设计采样口和监测平台,要求企业蒸汽过热炉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符合14按相关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世行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符合15.1.4 与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与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符合性分析见表15.1-3o表15.1-3拟建项目与“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符合彳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着力淘汰落后产能。按照我省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以上通称为落后产能)。拟建项目不属于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符合2着力实施“三上三压”。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腾出“旧动能、小项目、低端产能污染物排放的笼子”(小项目指传统产业或污染重的小项目),换上“新动能、大项目、高端产能的鸟”,新项目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倒逼新旧动能及时转换,杜绝“新瓶装旧酒、新旧并存”的假转换。严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铸造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2018年年底前,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技改提能和核增产能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采用两倍减量替代,不涉及产量替代。符合15.1.5 与鲁环发2016162号文的符合性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等5个行动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6162号),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5.1-4o表15.1-4本项目与鲁环函2016162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鲁环发2016162号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提高生产工艺设备密闭水平。封闭所有不必要的开口,尽可能提高工艺设备密闭性,提高自控水平,通过密闭设备或密闭空间收集废气,减少无组织逸散排放和不必要的集气处理量。优化进出料方式,反应釜应采用管道供料、底部给料或浸入管给料,顶部添加液体应采用导管贴壁给料,反应釜呼吸管道应设置冷凝回流装置;投、出料均应设密封装置或设置密闭区域,不能实现密闭的应采用负压排气并收集至废气处理系统处理。采用先进输送设备,优先采用设有冷却装置的水环泵、液环泵、无油立式机械真空泵等密闭性较好的真空设备,真空尾气应冷凝回收物料,鼓励泵前、泵后安装缓冲罐并设置冷凝装置。涉及易挥发有机溶剂的固液分离不得采用敞口设备,鼓励采用隔膜式压滤机、全密闭压滤罐、“三合”压滤机和离心机等封闭性好的固液分离设备。采用密闭干燥设备,鼓励使用“三合一'干燥设备或双锥真空干燥机、闪蒸干燥机、喷雾干燥机等先进干燥设备,干燥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溶剂废气须冷凝回收有效成份后接入废气处理系统。本项目封闭所有不必要的开口,尽可能提高工艺设备密闭性,提高自控水平(采用DCS系统集中控制),通过密闭设备或密闭空间收集废气,减少无组织逸散排放和不必要的集气处理量(不凝气经冷凝、收集、处理后排放)。优化进出料方式,反应釜采用管道供料、底部给料或浸入管给料,顶部添加液体采用导管贴壁给料,各反应器、塔的呼吸管道设置冷凝回流装置;投、出料均设密封装置或设置密闭区域。采用先进输送设备,采用干式真空设备。符合提高有机废气综合治理水平。对反应、蒸储、抽真空、固液分离、干燥、投料、卸料、取样、物料中转等生产全过程应配备废气收集和净化系统。收集的废气宜预处理与末端处理结合,并选择成熟技术及其组合工艺分类、分质处理。单一组分的高浓度废气优先采用冷凝、吸附回收等技术对废气中的VOCS进行回收利用。对难以回收利用的应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以及其它适用的新技术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易产生恶臭影响的污水处理单元应进行密闭,收集的废气应采用化学吸收、生物过滤、焚烧及其它适用技术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对生产全过程配备废气收集和净化系统。高浓度废气采用冷凝、收等技术对废气中的VOCS进行回收利用。对难以回收利用的采用焚烧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易产生恶臭影响的污水处理单元进行密闭,收集的废气采用生物过滤技术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规范液体有机物料储存。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应密闭储存,沸点较低的有机物料储罐应设置保温并配置氮封装置,装卸过程采用平衡管技术,呼吸排放废气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规范液体有机物料储存。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密闭储存,沸点较低的有机物料储罐采用内浮顶罐并配置氮封装置,装卸过程采用平衡管技术。符合逐步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挥发性有机物料流经设备(包括泵、压缩机、泄压装置、采样装置、放空管、阀门、法兰、仪表、其他连接件等)的密封点数量超过2000个的化工企业,应参照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方法,逐步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O本项目参照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方法,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符合15.1.6 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与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中规定的符合性见表15.1-5及15.1-6o表15.1-5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相符性分析规划要求项目相符性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本项目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符合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实施,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需进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应大于90%o本项目有机废气净化效率应大于90%符合表15.1-6本项目鲁政发201817号文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鲁政发201817号文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优化结构与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7个传输通道城市按照国家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对重点区域的要求,压减过剩产能。加大7个传输通道城市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全省实施“以钢定焦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符合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坚持“污染物排放量不增”,新增“两高”行业项目应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要求,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新项目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市必须以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增为刚性约束。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符合着力调整产业布局。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在总结国家试点经验基础上,2018年率先在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7市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2019年年底,各市要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地区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的要求。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各市要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申请与核发程序,制定排污许可证核发时间表,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到2020年,完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推行企业自我申报排污情况、自我承诺排污真实性、自我监测、自我管理、自我公开信息、自我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排污许可证实施监管,加大对企业持证排污情况的监管力度,定期检查许可事项的落实情况、执行情况,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排污单位,要提高抽查比例,并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按口计罚。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规予以从严处罚。本项目建成后将按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符合强化污染综合防治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7个传输通道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省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7个传输通道城市城市建成区内焦炉要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到2020年,工业污染源全面执行国家和省大气污染物相应时段排放标准要求。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本项目废气达标排放符合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规范方案。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以及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提出管控要求,7个传输通道城市于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市于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结合我省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无组织排放控制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废气现场环境执法监管规范。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VoCS自动监测工作,强化VoCS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VoCS环保监管能力。省控以上自动监测站点要增加VoCS监测指标。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要纳入各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凡列入各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废气企业,要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7个传输通道城市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城市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推进VoCS重点排放源厂界监测。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应结合园区排放特征配置VOCs连续自动采样体系或符合园区排放特征的VOCs监测监控系统。本项目将按要求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符合15.1.7 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根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护的重要程度及保护和管理的严格程度,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实行分类管控。I类红线区是生态保护红线的核心,除必要的科学研究、保护活动外,需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其他开发建设活动;II类红线区按照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防风固沙等主导生态功能,结合现有各类禁止开发区域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禁有损主导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开发建设项目。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图集,该项目用地与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相对位置关系如图15.1-1所示。河南省图例生态保护红线区I类红线区市界县界图该项目用地与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相对位置示意图15.2 规划符合性分析15.2.1 与荷泽市“十个一”工程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与荷泽市“十个一”工程符合性分析见表15.2-1o表15.2-2拟建项目与荷泽市“十个一”工程符合性分析序号荷泽市"十个一''工程内容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一套技术水平先进的治污设施。所有市控以上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生产规模和排放物的种类等因素,主动引进先进治污设施,确保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转和治污效果达到或优于国家、地方规定排放标准。拟建项目建设有废气、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废水均能实现达标排放。符合2套中水回用工程。废水排放企业应当逐步建设完善中水回用工程,减少或避免废水外排。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利用中水回用设施提供中水并与中水用户签订协议,造纸企业废水要建设、完善中水回用工程,减少废水外排,其他行业要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对深度处理后的中水进行回用。拟建项目废水达标排放符合3一套固废处置系统。企业应当根据自身产生固体废物、储存和处置废物的不同需求,建设科学的处置系统。自身不能完全处置的,也尽可能做好预处理。拟建项Fl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符合4一个规范的排污口和生物指示池。企业应当主动拆除不规范的排污装置,建立科学规范、便于环保部门监督、取样的排污口。涉水企业,外排废水除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以外,要逐步建设符合要求的生物指示池。拟建项目废水达标排放符合5一套在线监控系统。所有市控以上及化工企业应主动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实现联网,及时掌握自己的排污和治污状况,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治污能力。工程设有在线监控系统符合6一个事故应急处置池。所有化工企业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自身生产能力和排污状况建立与之匹配的事故应急处置池,一旦发生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池暂时作为缓冲过程,将事故危害控制在企业内部。制革、印染等重污染企业应建立应急事故池,做好应急状态下的污水存放问题,一旦发生事故,一定将污水暂时储存至应急事故池。拟建项目新建事故水池符合7套科学的应急预案。所有市控以上及化工企业应建立科学的应急预案,设立相应的应急机构,以便在突发事故发生时,及时启动预先制定好的应急方案,有条不紊的开展行动,将事故快速有效的处置到位。现有工程编制有应急预案并已备案,并设立了急机构。符合8一个标准化的化验室。所有市控以上及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标准的化验室,通过化验分析,准确找到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确保排放物稳定达标。企业建设有一个标准化的化验室符合9一套精、细、准的台帐和运行记录。所有市控以上及化工企业在生产和治污的各个环节都应建立完整的台帐和运行记录,通过清楚的台帐和运行记录,及时的查找出问题存在的环节和原因。企业建有一套精细准的台帐及运行记录。符合10一支水平较高的环保管理队伍。所有市控以上及化工企业应引进高素质人才从事环保管理,同时要加强对环保管理队伍的培训I,通过打造一支高水平的管理队伍,帮助企业真正搞好环保,使企业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尽量减小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企业建有一支水平较高的环保管理队伍符合由上表可以看出,拟将项目的建设符合荷泽市“十个一”工程的内容和要求。15.2.2 与山东省东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符合性分析山东省东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提出东明县区域发展战略为:融入区域,对接荷泽,跃升地位,化工产业是荷泽市和东明县的重点支柱产业。根据山东省东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第六十四条功能布局“内居外工”的功能布局。(1)主城区:居住为主、产业为辅主要功能为行政办公、文体娱乐、商业服务、居住休闲。(2)外围组团:产业为主、居住为辅菜园集镇:化工基地(原油加工)。武胜桥镇:化工基地(精细化工)。东明化工园:化工基地(精细化工)。陆圈镇:居住休闲。本项目位于东明县新材料工业园区(即东明化工园)规划建设符合山东省东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o15.2.3 与东明县新材料工业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东明县新材料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园区规划范围:西至S262省道,东至后营行政村东,南至南干渠,北至后营行政村北,总规划面积约8.97kn?。东明县新材料工业园区产业定位为:“东明县新材料工业园区将通过创新驱动,在现有产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化工新材料和专用精细化学品的规模和水平,提升应用服务能力和市场响应能力,形成高端产品集群,打造以化工新材料和专用精细化学品为主要特色的产业基地”。本项目属于专用精细化学品项目,符合东明县新材料工业园区规划。15.3 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V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通知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79号),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约束,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见表15.3-1o表15.3-1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于东明县新材料工业园,该项目所在位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违反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相关规定。符合2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水、电、气均由园区供应,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符合3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周边的声环境质量达标,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质量中,个别因子出现超标现象。本项目新增二氧化硫总量实现削减替代,区域环境空气中不新增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对区域环境空气有改善作用;本项目生产废水由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所在地区地下水的矿化度较高,在做好防渗的前提下,对地下水影响较小。结合环境影响预测章节,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可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建设后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4负面清单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其“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行业负面清单、工艺负面清单、产品负面清单等要求,符合东明县新材料:Dlk园区规划。符合15.4 环境因素分析1)气象条件本项目所在区域常年主导风向为偏东南风,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目标,从气象角度分析,本项目配套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在污染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废气排放浓度较低,废气不会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大的影响。2)环境功能区划该区域环境功能区划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声环境3类功能区、地表水环境V类功能区、地下水环境HI类功能区。预测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均经有效措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对本项目运行投产后产生的主要污染因素,在采取本报告书所提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的前提下,都能够保持在稳定、达标排放的水平上。15.5 建设条件D交通运输优势本项目位于东明县新材料工业园,公路、水路交通发达,良好的交通联系为项目的原辅材料、产品运输及其他商务活动提供了保障。2)基础配套设施分析本项目位于东明县新材料工业园,东明县新材料工业园内各种公用设施配套齐全,水、电、气、热、污水处理等完全可以满足需求。材料供应社会化采购。3)环境防护距离综合行业标准要求及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次评价从严考虑,综合确定本项目装置区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50m。该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4)环境风险本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火灾、爆炸及有毒物质泄漏。通过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项目安全评价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能够达到可接受水平。5)公众参与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本项目两次信息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对项目的反馈意见。调查中发现,被调查者大部分关注项目运营期间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15.6 小结本项目生产技术先进,符合产业政策、规划选址和环保准入条件,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建设条件较优越,选址与建设利大于弊,因此本项目选址和建设是合理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