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案件办理办法(试行)》全文、附表及解读.docx

    • 资源ID:455719       资源大小:21.61KB        全文页数: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案件办理办法(试行)》全文、附表及解读.docx

    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案件办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高效稳妥处置农民工欠薪求助线索,进一步规范欠薪求助案件办理,有效预防和化解相关涉法涉诉矛盾纠纷,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案件(以下简称求助案件)是指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问题反映中欠薪行为发生地在河南省的求助案件。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办机构是指欠薪行为发生地所在的省辖市、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承办人是指承办机构安排的律师等法律援助人员。第四条省司法厅在收到求助案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属地原则转省辖市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办理;省辖市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在收到转办案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案件交由承办机构办理。第五条省辖市法律援助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求助案件的指导协调监督及信息汇总工作。第六条承办机构应当明确专人负责,在收到求助案件当日,安排承办人向求助人核实案件具体情况,分类予以处置。第七条根据求助人意愿及求助案件实际情况,承办机构可以提供以下形式服务:(一)法律咨询;(二)案件代理;(三)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第八条承办机构应当为求助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求助人收集有效证据线索;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承办机构和承办人应当引导求助人依法维权。承办人应当做好咨询记录,并于当日报送承办机构。第九条求助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承办机构应当安排绿色通道,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其提供案件代理、调解与仲裁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求助人不在当地,或因其他原因不便前往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手续的,承办机构可引导求助人通过网上申请、容缺受理等方式办理援助申请。第十条对重大敏感群体性求助案件,省辖市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可组织召开案件研讨会,指导承办机构依法依规稳妥处置,同时应向省辖市司法局和省司法厅报备求助案件相关处置情况。第十一条承办机构优先通过调解、和解等途径办理求助案件。根据求助案件实际情况,协调劳动保障等部门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第十二条承办机构收到求助案件后,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案件终止:(一)承办机构根据求助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连续3个工作日无法与求助人取得联系的;(二)求助人明确表示不需要法律援助服务的。出现以上情形,承办机构应在办理情况报告中说明并及时报省辖市法律援助管理部门,省辖市法律援助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报省司法厅。第十三条向求助人提供法律咨询的,承办人应当做好咨询记录,严禁推诿、敷衍求助人。对无法联系到求助人本人的,应在咨询记录中注明联系情况。第十四条向求助人提供案件代理的,承办机构应当建立案件台账,及时上报办案进度及结案案例。第十五条承力机构应当在收到求助案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辖市法律援助管理机构报送求助案件初步办理情况;求助案件有后续进展的,及时报送求助案件办理情况续报。第十六条省辖市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承办机构初步办理情况或办理情况续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省司法厅报送求助案件办理情况表及承办机构初步办理情况或办理情况续报。第十七条省辖市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应当在每季度的前3个工作日内,报送上季度求助案件办理情况表,梳理已办结案件,整理典型案例一并报送。每年的前3个工作日报送上年度求助案件办理情况表及法律援助案件信息表。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农民工欠薪求助案件办理情况表xs附件2.农民工欠薪求助法律援助案件信息表Ms附件3.农民工欠薪求助案件咨询(谈话)记录.doc附件4.欠薪求助案件初步办理情况.doc附件5.欠薪求助案件办理情况续报.doc附件6.欠薪求助案件办理情况表.doc附件3农民工欠薪求助案件咨询(谈话)记录求助人:联系方式:接待律师:联系方式:咨询时间:咨询方式:律师:我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请问您是本人吗,您于年月日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网上平台反映了欠薪问题,现法律援助中心安排我向您了解下具体情况。求助人:律师:介绍一下您的基本情况及案件的事实?求助人:律师:针对您讲的这些情况,向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1. 2. 以上法律分析您是否了解清楚了?求助人:律师:您的案件属于农民工欠薪案件,可以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您可以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申请法律援助,也可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您是否愿意申请法律援助?(您的案件不属于农民工欠薪案件,建议您)求助人:(若求助人不愿意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应问明原因,并做好记录。)案件最终处理结果:注:本记录需附接待律师与求助人的对接情况,包括聊天记录图片或通话记录截图等。欠薪求助案件初步办理情况一、求助案件情况案件编号:求助人姓名:二、实际欠薪情况三、办理过程四、办理结果案件联络员姓名:电话:附:L咨询记录等相关材料2.案件指派通知书法律援助中心年月0欠薪求助案件办理情况续报一、求助案件情况案件编号:求助人姓名:联系方式:初步报送时间:二、案件初步办理情况简述三、案件现阶段办理情况法律援助中心年一月日附件6欠薪求助案件办理情况表求助案件基本信息案件编号欠薪地求助人姓名联系电话实际欠薪人数(人)实际欠薪金额(元)承办信息市级承办机构承办人联系电话县区承办机构承办人联系电话案件办理情况(可附页)(盖章)年月日备注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印发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案件办理办法(试行)的解读一、文件制定背景去年以来,"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问题反映中涉及我省求助案件数量激增。为高效稳妥处置农民工欠薪求助线索,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有效预防和化解相关涉法涉诉矛盾纠纷,省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设计了农民工欠薪求助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2023年6月5日,省司法厅办公室印发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案件办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我省农民工欠薪求助案件办理工作。二、办法对我省农民工欠薪求助案件办理工作有哪些规定?办法对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案件办理流程、时限做出明确规定,要求承办机构在收到案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承办人员逐案核实案情,分类处置。办法明确要求,承办机构应当为求助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求助人收集有效证据线索,严禁推诿、敷衍求助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畅通绿色通道,优先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求助人提供案件代理等服务;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引导求助人依法通过其他途径维权。三、办法还有哪些特殊规定?办法要求承办机构优先通过调解、和解等途径办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协调劳动保障等部门助力维权。对重大敏感群体性求助案件及时研判,依法依规委托处置,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注意事项

    本文(《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案件办理办法(试行)》全文、附表及解读.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