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京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轻量化零部件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湖南中京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轻量化零部件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编制单位:湖南九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湖南中京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六日1概述11.1 项目由来11.2 项目特点1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和工作程序21.4 变更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21.5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42总则52.1 编制依据52.2 评价目的92.3 评价原则102.4 评价重点102.5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102.6 评价工作等级192.7 评价工作范围252.8 环境保护目标263原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283.1 原项目概况283.2 原项目工程分析413.3 原项目污染源源强核算504变更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614.1 变更情况简述614.2 变更项目概况614.3 工程分析744.4 污染源源强核算805区域环境概况1035.1 自然环境概况1035.2 宁乡经济开发区概况1075.3 区域污染源调查1095.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13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9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296.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1356.3 环境风险评价1707环境可行性分析1917.1 产业政策符合性1917.2 行业相关政策符合性1917.3 规划、选址、“三线一单”符合性1958污染防治措施及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2018.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2018.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2069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349.1 环保投资估算2349.2 项目社会效益分析2359.3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2359.4 项目环境效益分析2369.5 综合评价23610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3710.1 环境管理23710.2 信息公开24310.3 污染物排放管理24410.4 环境监测计划24610.5 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4811结论与建议25011.1 结论25011.2 总结论25411.3 建议255附件1: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附件4:项目项目不动产权证书附件5:建设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质量保证单附件6:项目原辅料MSDS(节选组分说明)附件7: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附件8:原项目批复附图1: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给排水图附图4: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图附图5: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6: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图附图Z项目宗地图附图8: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附表2: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3: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4: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表6: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7: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自查表1概述湖南中京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京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佳东路(永佳东路与发展路东北角),主要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研发;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轮胎制造;轮胎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等。中京公司投资20000万元,用于工程机械轻量化零部件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3340.60m2,主要用于工业橡胶轮胎、轻量化覆盖件、机加工件的生产。项目已完成备案,备案号为-04-01-165432,详见附件。2022年3月中京公司委托湖南九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畴公司”)编制了湖南中京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轻量化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2年8月10日获得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批复(长环评(宁乡)(2022)73号),项目目前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建成投产。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及需求,节约企业生产成本,在建设过程中中京公司减少了橡胶轮胎生产的规模,调整了橡胶轮胎产品的生产工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导致新增废气、废水污染物种类排放。对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该项目变更属于重大变化,详见下表l.l-l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中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此,中京公司于2023年3月委托九畴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表1.1-1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一览表序号项目判定原则原环评变更项目情况变动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1性质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属于“C2911轮胎制造”、“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及“C3429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变更项目属于“C2911轮胎制造”、“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及“C3429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无变化否2规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年生产橡胶轮胎40万条、轻量化覆盖件0.1万件、机加工件200万件年生产橡胶轮胎30万条、轻量化覆盖件0.1万件、机加工件200万件年生产橡胶轮胎减少10万条否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5地点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湖南省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佳东路,中心地理坐标为:湖南省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佳东路,中心地理坐标无变化否序号项目判定原则原环评变更项目情况变动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112o35,13.00,E,280I7,55.65mN,项目无需设置环境防具距离为:112o35,13,00,E,28o17,55.65"N,项目无需设置环境防具距离6生产.Z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原项目橡胶轮胎生产工艺:切胶-开练-解包、投料-人工投料-密炼-胶片出型胶片裁片喷砂清洗烘烤-涂粘胶剂-烘烤硫化-修边打磨-油漆涂刷-烤漆-包装入库。变更项目轮胎生产工艺:切胶-开练解包、投料人工投料-密炼胶片出型-预成型-烘烤-喷砂-清洗-烘烤-涂粘胶剂-烘烤-硫化修边打磨油漆涂刷-烘烤-包装入库。工艺变更如下:原项目胶片裁片在变更项目中变更为预成型;新增轮毂烘烤工序;原项目轮毂清洗剂为二甲苯,变更项目清洗剂为多功能清洗剂(水性),产生新增清洗废水外排;原项目烘烤、烤漆由电烘烤在变更项目中变更为天然气燃烧烘烤,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变更项目工艺改变属于(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是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1)原辅材料储存针对轮胎生产,项目设密炼车间附属仓库(5F),用于储存炼胶原料;机加工件生产原辅料在机加工车间设置原材料区用于存放机加工件原辅材料Y轻量化覆盖件生产原辅料存放于轻量化车同原环评无变化否序号项目判定原则原环评变更项目情况变动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间。(2)物料储运本项目原辅材料厂内运输方式主要采用叉车或手推车。原辅材料和产品厂外运输的物料采用汽车运输8境护施环保措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1)密炼车间产生投料粉尘、炼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生物除臭塔+15m排气筒Pl高空排放。2)轮毂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排气筒P2高空排放。3)轮胎线车间产生的清洗、烘烤、粘胶、硫化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15m排气筒P3高空排放;喷漆、烘烤废气经微负压密闭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后引致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15m排气筒P3高空排放。4)轻量化覆盖件生产产生的废气经微负压密闭收集后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P4高空排放。5)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屋顶排气筒P5高空排放。6)机加工车间产生的机加工粉尘和焊接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1)密炼车间产生投料粉尘、开练废气、密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碱洗塔+水洗+二级活性炭吸附+25m排气筒PL2)轮毂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排气筒P2高空排放。3)轮胎线车间产生的粘胶、烘烤、硫化、喷漆、烤漆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碱洗塔+水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15m排气筒P3。4)轻量化覆盖件生产产生的废气经微负压密闭收集后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P4高空排放。5)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屋顶排气筒P5高空排放。6)机加工车间产生的机加工粉尘和焊接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经自然沉降+1)密炼车间产生投料粉尘、炼胶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由“布袋除尘器+生物除臭塔”变为“布袋除尘器+碱洗塔+水洗+二级活性炭吸附”,排气筒高度由5m变为25m;2)轮胎线车间产生的清洗、烘烤、粘胶、硫化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由“干式过滤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变为“碱洗塔+水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3)新增天然气炭烧废气无组织排放。4)危废暂存间总建筑面积由原20n增大为40m2,在机加工车间新增1处一般工业固体是序号项目判定原则原环评变更项目情况变动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装置净化后)经自然沉降+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其余无组织废气排放通过密闭或微负压从源头控制排放量。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其余无组织废气排放通过密闭或微负压从源头控制排放量。废物暂存间,总建筑面积由原20m2增大为50m2,其余不变。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变动引起新增外排废水,属于(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1)原项目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及回用水厂进行深度处理。2)排放口位置:DWOOl经度112o35,16.08w,纬度28o17,54.98wo1)变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间接冷却排污水、员工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喷淋更换废水,其中设备间接冷却排污水为清净下水,直排雨水管网;清洗废水、喷淋更换废水排入废水处理设施(采用“调节+体化污水处理+精密过滤”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清洗废水、喷淋更换废水一同排入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及回用水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涉水。2)排放口位置:DWool经度112o35,16.08%纬度28017,54.98。D新增清洗废水、喷淋更换废水外排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及回用水厂。2)排放口位置不变。否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1)密炼车间产生投料粉尘、炼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生物除臭塔+15m排气筒Pl高空排放。1)密炼车间产生投料粉尘、开练废气、密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碱洗塔+水洗+二级活性炭吸附+25m1)密炼车间产生投料粉尘、炼胶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由“布袋除尘器+生物除臭塔”变为“布否序号项目判定原则原环评变更项目情况变动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以上的。2)轮毂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排气筒P2高空排放。3)轮胎线车间产生的清洗、烘烤、粘胶、硫化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15m排气筒P3高空排放;喷漆、烘烤废气经微负压密闭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后引致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15m排气筒P3高空排放。4)轻量化覆盖件生产产生的废气经微负压密闭收集后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P4高空排放。5)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屋顶排气筒P5高空排放排气筒PL2)轮毂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排气筒P2高空排放。3)轮胎线车间产生的粘胶、烘烤、硫化、喷漆、烤漆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碱洗塔+水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15m排气筒P3。4)轻量化覆盖件生产产生的废气经微负压密闭收集后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P4高空排放。5)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屋顶排气筒P5高空排放。袋除尘器+碱洗塔+水洗十二级活性炭吸附”,排气筒高度由15m变为25m;2)轮胎线车间产生的清洗、烘烤、粘胶、硫化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由“干式过滤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变为“碱洗塔+水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减震、消声、吸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等。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减震、消声、吸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等。无变化否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1)危废暂存间,1F,钢结构,建筑面积20nf,位于厂区东侧,用于贮存危险废物。有毒有害包装袋(桶)、含漆渣抹布和手套、废过滤材料、沸石分子筛及催化齐IJ、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1)危废暂存间,1F,钢结构,建筑面积40nf,位于厂区东侧,用于贮存危险废物。有毒有害包装袋(桶)、含漆渣抹布和手套、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械油及含油抹布、危废暂存间总建筑面积由原20n增大为40m2,在机加工车间新增I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总建筑面积由原20m?增大为否序号项目判定原则原环评变更项目情况变动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械油及含油抹布、废切削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漆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1F,钢结构,建筑面积2O11位于厂区东侧,用于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橡胶边角料及次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碎纤维布下脚料、轻量化覆盖件检验产生的残次品、尼龙边角料及次品、聚氨酯边角料及次品、焊渣、一般包装袋(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回收处理单位回收处理3)地埋式垃圾站,位于厂区东侧,占地面积20nA生活垃圾暂存于地埋式垃圾站,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办公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切削液、喷淋塔循环底泥及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漆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2处,1F,钢结构,1处建筑面积3O11位于厂区轮胎车间东侧:另一处建筑面积20r112,位于机加工车间厂区西北侧;用于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橡胶边角料及次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碎纤维布下脚料、轻量化覆盖件检验产生的残次品、尼龙边角料及次品、聚氨酯边角料及次品、焊渣、一般包装袋(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回收处理单位回收处理;3)地埋式垃圾站,位于厂区东侧,占地面积2O11A生活垃圾暂存于地埋式垃圾站,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办公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50m2O其余不变。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原项目要求新建200m3事故应急池变更项目要求新建200n事故应急池,无变化否1.2项目特点(1)变更项目年生产橡胶轮胎30万条、轻量化覆盖件0.1万件、机加工件200万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C2911轮胎制造”、“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及“C3429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L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2橡胶制品业291轮胎制造”、“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及“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69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2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2)变更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佳东路(永佳东路与发展路东北角),项目总占地面积23340.60m2O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不属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3)变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间接冷却排污水、员工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喷淋更换废水,其中设备间接冷却排污水为清净下水,直排雨水管网;清洗废水、喷淋更换废水排入废水处理设施(采用“调节+一体化污水处理+精密过滤”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清洗废水、喷淋更换废水一同排入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及回用水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涉水。(4)变更项目废气主要为轮胎生产过程中投料粉尘、开练废气、密炼废气、喷砂粉尘、涂胶废气、烘烤废气、硫化废气、打磨废气、喷漆废气、烤漆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投料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炼胶车间产生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碱洗塔+水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喷砂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轮胎线产生的涂胶废气、烘烤废气、硫化废气、喷漆废气、烤漆废气采用碱洗塔+水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轻量化覆盖件生产线产生的清洗废气、烘烤废气、胶衣喷涂废气、铺层废气、注胶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处理,处理达标后经25米或15m高排气筒排放;机加工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加工粉尘及焊接烟气产生量较少,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4)变更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有毒有害包装袋(桶)、含漆渣抹布和手套、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械油及含油抹布、废切削液、喷淋塔循环底泥及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漆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橡胶边角料及次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碎纤维布下脚料、轻量化覆盖件检验产生的残次品、尼龙边角料及次品、聚氨酯边角料及次品、焊渣、一般包装袋(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回收处理单位回收处理;办公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和工作程序九畴公司在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调查并收集了有关变更项目的资料,根据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标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以及现状监测结果、工程分析和影响预测评价,编制完成了湖南中京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轻量化零部件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项目环评工作程序见图1.3-1。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环境现监测上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图1.3-1评价工作程序图1.4 变更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根据项目特点,所在地周边环境概况以及环评导则及技术规范、公众参与要求,变更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1)通过现场调查,查清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掌握工程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现状和社会环境基本情况;了解变更项目生产工艺。(2)对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分析变更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和污染物处理的可行性。(3)预测分析变更项目废气排放对环境空气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程度及范围,并分析废气治理设施的有效性。确保环保目标环境空气满足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阐述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以便控制或减轻环境影响程度。(4)调查分析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区域规划的相符性;施工期扬尘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营运期废水的收集、处理、排放去向及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生产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及对环境的影响。1.5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变更项目位于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主要生产工业橡胶轮胎、轻量化覆盖件、机加工件,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不属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要求,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主要来自于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为泄漏、火灾和爆炸次生/伴生CO污染。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环境风险可控,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认为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2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你那9月1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年7月1日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订;(1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施行;(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施行。2.1.2 全国性法规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2021年1月I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2011年1月8日修正;(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措施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16日施行;(5)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施行;(6)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施行;(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改委令第49号,2021年12月30日修改并施行;(8)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2014年3月25日发布;(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07月03日发布;(10)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年8月7日发布;(11)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环发(2011)128号),2011年10月10日发布;(12)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2016年10月26日发布;(13)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2017年11月14日发布;(14)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2021年3月1日实施;(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修订;(16)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2010年10月13日发布;(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020年11月5日修订;(1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015年6月5日实施;(19)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126号),2014年7月4日发布;(20)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修订)(生态环境部部令第7号),2018年1月10日发布;(21)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43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2022年1月1日施行;(23)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第31号),2013年5月24日实施;(24)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2019年6月26日发布;(25)关于橡胶(轮胎)行业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244号),2014年11月14B;(26)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2015年6月4日;(27)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年12月13发布。2.1.3 地方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2005年4月1日发布;(2)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9月28日修正,2020年1月1日实施;(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湘政发(2012)39号);(4)湖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18年1月17日;(5)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湘政办发(2021)61号);(6)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6月1日施行;(7)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1(湘政发(2018)20号);(8)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77号);(9)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5)53号);(10)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控制规划(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2012年6月;(11)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稿);(12)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2018修订),2018年11月30日;(13)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3)68号);(14)湖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3/T388-2020);(15)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19年10月31日发布(16)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函,2020年11月10日发布;(17)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长政发(2020)15号),2020年12月30日发布。2.1.4 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l9-2022);(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2018);(9)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2);(10)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01.01);(1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l2592022)(1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1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2022年1月1日实施(14)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1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1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17)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18)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年10月1日施行;(19)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05469-2016)。2.1.5 其他技术性文件(1)项目环评委托书;(2)湖南中京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轻量化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南九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8月;(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中京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轻量化零部件项目的批复(长环评(宁乡)(2022)73号),2022年8月10B;(4)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及质量保证单;(5)建设方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文件、图件。2.2 评价目的(1)调查了解项目所在地区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环境质量现状,并对项目选址周围环境质量进行评价。(2)通过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掌握变更项目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分析论证环保治理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并对全厂排放的污染物进行汇总,分析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3)选择恰当的预测模式计算变更项目主要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特别是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并对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进行达标分析。(4)针对各类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根据设置污染物治理措施处理能力情况,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控制或减轻污染的对策与建议,计算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2.3 评价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过程特点和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变更项目环境评价工作应体现以下原则:(1)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2.4 评价重点变更项目属新建项目,评价时段有施工期和生产运行期,变更项目主要以生产运行(运营期)为主。本评价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价重点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质量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及达标排放分析,对噪声、环境风险、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其它评价内容进行一般性分析。2.5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5.1 评价因子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根据工程特点、环境特征以及工程对环境影响的性质与程度,对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要素进行识别,识别过程见表2.5-1。表2.5-1工程环境影响要素识别阶段环境要素施工期营运期占地基础住体工程物料运输废水排放废气排放固废堆存噪声故放事拘补偿绿化劳动就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植被生态器自然景观地表水体空气质量居民地表水质生活声学环境质量居住条件经济收入备注:/表示短期不利影响/有利影响/表示长期不利影响/有利影响;空格表示不明显影响或没有影响2、评价因子筛选根据项目生产工艺及其污染物排放的特点,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和规划要求,确定本次评价因子如表2.5-2所示。表2.5-2主要评价因子确定表评价要素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总量控制因子大气环境So2、NO2、PM1O>PM2.5、CO>03、TSPsVOCs>H2S>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氟化物、臭气浓度TSP、NMHC>H2S>CS2、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