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督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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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督查报告.docx
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执工作检查报告为贯彻落实XX市安全生产“XXX”推进会暨安委办暗访迎检部署视频会精神,根据上级安排,X月16日至X月17日,本组赴XX街道、XX镇、XX镇、XX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执工作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检查总体情况本次检查围绕燃气安全专项整执要求,检查各类企业、经营场所共计XX家,其中,瓶装燃气企业X家、燃气器具企业X家、酒店X家、菜市场X家、餐饮企业XX家。经检查发现,XX街道等X个镇(街道)均已立即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执,但与上级燃气整执要求仍有较大差距。XX街道:经检查,XX街道自专项整执要求以来,积极部署,迅速行动,联合XX燃气、行执中队及市场管理所开展入户安检及拉网排查,已排查工业企业涉及自建燃气设施XX家。本次检查针对XX酒店、X家燃气器具企业、XX家餐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点XX处,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的企业X家。XX镇:经检查,XX镇及时开展燃气专项整执,已排查餐饮业XX余家,对XX镇燃气生产储藏分装企业进行特别检查。本次检查抽查了XX液化气有限公司XX储配站、XX私厨X家企业,XX液化气有限公司XX储配站整体流程规范,安全设置有效,台账记录完善;XXX餐饮企业存在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管线老化等较大隐患;XX私厨已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发现明显问题。XX镇:经检查,XX镇已初步部署燃气专项整执工作,但未及时下发燃气专项整执相关表格。本次检查前仓老街XX家餐饮企业及前仓菜市场,90%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点XX余处。XX镇:XX镇及时部署燃气专项整执工作,群众知晓率高,各企业已开始问题整改。经检查XX镇菜市场及X家餐饮企业,发现超气量存瓶等隐患X处,均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检查中发现,四个乡镇都已开展了相关工作,但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如在XX街道检查的10户餐饮单位中,只有康庭大酒店安装了燃气报警装置。同时,存在以微信通知等方式代替入户排查的情况。截至X月1日,XX镇还未下发相关表格。二是强制措施缺失。目前主推的报警器价格为XX多元/个,而自行网上的由几十元至几百元价格不等,价格偏差较大。相关法律上也未有明确规定,部分商户,特别是小型餐饮业主存在疑议。目前绝大多数餐饮店尚未安装报警器和燃气泄漏保护装置,但相关问题处罚主体未明确。对于存在侥幸和观望心理的责任主体缺乏强制措施,发现问题后无法进行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镇(街道、区)只能以劝说为主。三是业务能力不足。由于此项检查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且时间紧、任务重。网格员未掌握相关检测手段,检查时只能确定是否安装报警器等设施,但无法确定这些设施能否发挥作用。燃气安全专项整执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执。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市委、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管理责任,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把排查整执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城乡燃气一体化工作进程,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减少燃气安全使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二、整执时间2022年6月至12月三、整执范围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整执供应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违规检验气瓶等行为;严格查处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行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未统规范的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推动燃气泄漏监控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四、整执重点(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1.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城镇燃气恐防范工作标准、XX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规范要求;2,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3 .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100%持证上岗;(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4 .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加强对所属换气点、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是否统配送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5 .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配送、统管理、统标准、统服务;6 .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瓶装液化气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7 .燃气企业是否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8 .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为用户更换气瓶,换气时检查用气设备情况,定期对用户进行入户检查;(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9 .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充装数据与地方管理部门的实时联网传输;10 .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管理部门互联互通;11.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醒、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醒的行为;12 .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13 .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气瓶阀门、灶具、热水器等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14 .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15 .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是否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16 .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五、整执措施(一)严格隐患销号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查、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有效完成隐患治理的工作闭环。(二)加强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配送车辆管理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运输瓶装液化气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应当取得交通运管部门许可,并在公安交警支队办理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通行证,随车携带危险货物托运清单。运输车辆喷涂企业名称、联系电话,并装载卫星定位系统。各瓶装液化气企业配送车辆应当喷涂企业名称、配送电话,设有明显的燃气警示标志,随车配备2瓶4kg干粉灭火器,装载钢瓶数不超过车辆荷载,并对钢瓶进行固定。市住建、城管、交通、公安交警支队要共同研究制定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三)加强瓶装液化气配送人员管理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符合安全及相关规范要求的瓶装液化气配送管理制度,规范瓶装液化气“最后一公里”配送。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加强配送工管理,与配送工签订合同,配送工须通过燃气从业人员培训并考核通过;与配送工签订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培训合格证上受聘企业一致。配送工不得同时配送多家企业燃气,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其他企业员工提供燃气,否则将配送工按无证经营,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按向无证经营者供气进行处罚。(四)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核发,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已经进入市场的液化气企业,要加强充装、销售、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环节经营检查,对没有健全的经营方案、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未建立配送服务体系、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安全责任可溯源的,未定期对用户进行入户检查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清出市场。(五)实施智能管控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带有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无自然通风的使用燃气(包括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应当安装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器。建立燃气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时分析采集的燃气浓度,及时预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燃气浓度。(6) 强化监督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依法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定期检查餐饮用户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采取停止供气措施,由属地街镇和餐饮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六、责任分工(一)属地镇(开发区管委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专项整执工作负责人和牵头单位;负责协调推进辖区内城乡燃气一体化工作;负责督促辖区内物业公司对进入小区的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进行登记,严禁用户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气。负责牵头对无证燃气经营点进行取缔,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燃气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措施制止,需要立案查处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查处,消除安全隐患。(二)住建部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负责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城管部门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配合属地取缔非法经营点;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与用户签订供气合同、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三)城管部门:依据XX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无证经营、为无证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销售非自有气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等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处罚。负责对餐饮流动摊贩的安全管理。(四)市场管理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气瓶检验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管理。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醒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领取营业执照的燃气经营户的安全管理。(五)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合做好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六)公安: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属地、住建、城管、市场管理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城管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七)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依据原安全管理总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八)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管理;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九)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未随车携带危险货物托运清单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十)教育、民政、文旅、卫健、经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管理的学校(含幼儿园)、民政服务机构、星级宾馆酒店、卫生医疗机构、工业企业等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七、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各部门、镇(开发区)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执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部门,全面动员部署各级各单位迅速开展工作。(一)排查整执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气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检查约谈曝光。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法开展检查,对燃气经营企业、气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三是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对专项整执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内容。八、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镇(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专项整执工作。请各镇(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于20XX年6月20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整执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住建。(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管理合力各镇(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管理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合力。(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各镇(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充分用好XX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通过12345热线,XX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119消防举报电话等,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加大对发生事故的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执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22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住建。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XXXXXXX2022年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总结经过二个星期左右的摸底排查工作,对全镇的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辖区内餐饮场所大概XXX家,从业人数大概在XXX多人,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大概XXX家,其余几家使用生物燃油为主和少量液化石油气。存在隐患大概有XX家,发现XX处隐患。具体情况如下:一.证照是否齐全,XX大街及XX路两侧的餐饮场所有X家证照不齐全,XX路和XX路大部分不具备证照。排查中发现有共XX家证照不齐全。具有一定规模的餐饮店大部分证照比较齐全,小部分规模较下的小吃店,小餐饮,由于场地及设施不够齐全,无法办理证照。二,使用环境,没有发现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大部分餐饮场所能做到防火分隔,只有一小部分由于场地限制存在液化石油气与其他明火在同一房间内。已督促其整改,能不用尽量不用,即使要使用也应该拿到外面使用。三.气瓶使用,大多已代罐为主,基本从正规加气站过来,气瓶基本都是有具备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合格气瓶,大部分气瓶漆色符合规定,并有明显的“液化石油气”红色字样,只有少部分气瓶颜色少许脱落,生锈。基本没有发现护罩或底座脱落,变形,腐蚀、破裂、磨损、裂纹等缺陷。没有发现气瓶遭受火焰或电弧烧伤的痕迹,也没有发现对气瓶进行焊接、更改气瓶钢印或颜色标记。气瓶都检验合格,检验标志大部分清晰,一小部分被油烟灰泥覆盖,不是很清晰。检验基本在有效期内。但是气瓶基本没有粘贴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还有X家把气瓶放在脸盆中加热水,自行处理残液。已督促其现场整改,把脸盆从气瓶底部拿开。四.气瓶间设置,其中XX家经营规模较大的餐饮场所,都有独立的气瓶间,基本能做到气瓶间高于2.2米,没有一家安装燃气浓度报警装置,气瓶间没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基本没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也没有防爆照明等电气设备,巳督促其整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示,安装燃气浓度报警装置及防爆照明设备。在其使用场所没有发现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五.设备设施,没有气瓶减压阀及密封圈的更换记录,发现大概有5家使用三通联接软管,供应多台灶具。题比较集中的是软管长度超过2米,橡胶软管出现老化,腐蚀、开裂等现象,卡箍使用铁丝缠绕,也有几家软管穿越墙壁、窗户和门。通过这次大排查,发现许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燃气使用的安全知识的缺乏,针对以上两点问题,建立健全的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非常必要。还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具备必要的燃气使用安全知识。主管部门制度规章制度,并且下发到各个餐饮场所,使制度上墙。加强日常的巡查与监督,主要还是要靠,餐饮场所负责人的提高安全生产的意识,做到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配合好工作。燃气安全专项整执工作方案为深刻汲取“XXX”燃气爆炸事故,切实消除我市城镇燃气用气风险,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月13日全省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整执时间2022年X月16日至2022年X月31日。二、整执范围全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用气设施。三、工作重点1 .整执燃气供应场站风险隐患,确保设施安全运行。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对天然气门站、天然气储配站、车用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设施,以及各类安全阀、压力表、紧急切断阀等安全设备开展全面自查,全面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有关部门应定期开展燃气供应设施的滚动排查和风险隐患整执,可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开展排查。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管理,确保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城建站、市监城南分、派所)2 .规范瓶装液化气企业经营行为,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一是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落实用户购气登记,完善用户基本信息,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XX市智慧燃气管理平台”。二是严控“黑气”市场源头,严禁瓶装液化气企业销售非自有瓶装气。三是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100%持证上岗。要求生产一线员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里制度及操作规诲行作业,禁止违章操作,对存在违章作业的企业和个人从重处理。(责任单位:城建站、市监城南分)3 .强化瓶装液化气治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要将我区出入道口列为拦截重点,加强对运送钢瓶的卡车、面包车及厢式货车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托区域警务合作平台,协力查处跨地区非法经营、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违法犯罪活动。派所按照法定职责,在属地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力争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并加强媒体宣传报道,形成震慑效应。(责任单位:派所、各村社区、城建站、市监城南分、区交警中队)4 .落实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检验机构职责,深入排查气瓶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充装单位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充装前后检查制度执行情况、非自有钢瓶的置换情况、充装记录情况。重点检查气瓶检验机构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气瓶二维码信息标识应用情况、是否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是否及时更新检验系统中的气瓶信息。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检验机构未将气瓶检验信息录入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行为。重点对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行为的查处。(责任单位:市监城南分牵头,城建站配合)5 .规范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市场,排查整执“灶、管、阀”市场管理部门对辖区内销售的灶具、热水器等燃气燃烧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执,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责任单位:市监城南分)6 .切实抓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整执,推动保护装置安装和使用。按照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重点对酒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扫林当等各类餐饮场所的用气场地、气瓶存放、用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餐饮经营者落实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严防发生燃气使用事故。持续推动使用燃气餐饮场所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全覆盖和正常使用,抓好燃气泄漏报警信息推送和隐患处置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牵头,城建站、各村社区、派所配合)7 .深化小区车库违规使用燃气整执,确保钢瓶“应清尽清”。区应设立举报电话,并张贴至各居民小区;充分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作用,做好对居民小区住户的政策宣讲、教育劝导、矛盾调处等工作;采取集中巡检、分散巡检、错时巡检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小区车库使用、存储液化气钢瓶巡检工作,并对车库内液化气钢瓶进行收缴,同时与市市场管理做好对接,确保收缴的液化气钢瓶得到及时、安全处置;对收缴存在困难的,应联合相关部门进行集中,确保“应清尽清”。(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城建站、市监城南分、派所、行执)8 .加大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各村(社区)要排查摸清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状况,特别是独居老人、病残等用户家中瓶装液化气使用状况,做好安全用气提醒。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要进一步落实入户安检制度,加大对安检人员的培训,对用户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入户安检。(责任单位:城建站、各村社区)。四、职责分工1.城建站要强化对城镇燃气企业源头管控,督促城镇燃气企业不得向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供气,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制度,确保对用户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入户安检。2 .食安办、城建站要督促指导餐饮行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餐饮用户燃气使用场所安装符合要求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同时牵头做好餐饮行业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3 .市监城南分要对整执行动中发现的充装单位违法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做好对收缴钢瓶的处置工作。4 .区交警中队和派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配送车辆依法查处。5 .派所要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6 ,行执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行业标准使用燃气的行为进行查处。7 .派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管理,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8 .各村(社区)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好本辖区范围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执工作。五、实施步骤1.自行排查阶段(X月16日-X月25日)。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执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开展排查工作,建立排查台账。2集中整执阶段(X月26日-X月26日)。各有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按照专项整执工作方案分阶段、分主次开展各项整执工作。3.检查验收阶段(X月27日-X月31日)。由区牵头成立检查组,对此次专项整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燃气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并向社会公布检查验收结果。六、工作要求1 .提高政治站位。燃气安全专项整执行动事关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各有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沟通协调,主动认领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执工作顺利完成。2 .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带队,第一时间开展检查,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3 .落实长效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持续推进整执工作,防止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在整执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对工作成效进行梳理,总结经验。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全面落实好燃气安全使用整执长效管理机制。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执工作方案为促进我市燃气安全形势的平稳发展,消除燃气安全隐患,防止重特大燃气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燃气行业实际,特制定2022年全市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执工作方案,具体如下:一、指导思想依据有关燃气管理法律法规,认真落实XX、自治区以及市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逐步建立燃气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实现全市燃气行业本质安全。二、整执目标(一)进一步摸清全市燃气管网现状,消除违章施工破燃气管道等安全隐患,特别要防止因第三方野蛮施工导致燃气管道受损发生燃气泄漏事故,保障燃气管网安全运行。(二)加强液化石油气储罐场站的源头管理,保证液化气储罐场站的设备、设施及安全附件齐全有效,防止瓶装液化气储罐场站的不安全管理行为。(三)有效打击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净化瓶装液化气市场,保证瓶装液化气安全供应和用户利益,促进瓶装液化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四)严格液化气钢瓶充装管理,打击充装过期钢瓶等不安全行为。(五)深入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宣传,全面提高燃气用户的安全用气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注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三、工作重点(一)认真抓好燃气隐患排查整改。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并开展检查考核,对严重影响安全运行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二)加强燃气管网安全管理。督促、检查管道燃气企业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是否存在建(构)筑物占压管道或侵入管道安全控制范围等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做好管道设施的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老旧管网的改变是否及时到位,燃气管道台帐、资料是否齐全,能否全面反映燃气管道现状等。(三)加强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管理。督促燃气企业进一步完善管道燃气企业入户检查工作,规范入户检查行为。逐步完善燃气用户入户检查档案,定期汇总分析用户设施安全检查情况,切实消除燃气用户户内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等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城市燃气使用安全。(四)规范瓶装气供应站点管理。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无证供应行为,严肃查处向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堵疏结合,在对无证经营点进行打击取缔的同时,积极引入正规站点,方便群众生活。同时,加强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的日常检查,重点检查站点设施、人员持证挂牌上岗、气瓶充装等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开展液化气气瓶充装治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用超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和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的违规行为,规范气瓶充装行为,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六)开展从业岗位教育培训。继续组织好各燃气管理部门和各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抢险人员等从业人员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各种培训。四、组织领导市政管理成立全市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XXX副长担任,XXX、XXX、X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公用科内。五、实施步骤(一)宣传部署阶段。3-4月份,三区两县(市)各燃气主管部门、各燃气企业根据各自的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企业的专项整改工作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并广泛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执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此次专项整执的目的、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整个燃气行业,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执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自查自改阶段。5-9月份,各燃气企业要对照燃气企业安全检查评分表,开展燃气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并形成书面月度自查自纠记录。三区两县(市)各燃气主管部门要按照“守土有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日常安全管理,依照各自确定的安全专项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改检查活动,指导、督促燃气企业开展自查自改。(三)整执检查阶段。10-12月份,三区两县(市)各燃气主管部门要分阶段、有重点、有目标地制定检查计划,重点检查燃气企业专项整执工作机构建立、方案制定、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和自查自改情况。检查中发现燃气企业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要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上报我依法查处;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我将按规定程序暂扣或吊销其燃气经营(供应)许可证。在此基础上,我将在此期间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四)总结评估阶段。12月份中下旬,三区两县(市)各燃气主管部门、各燃气企业要开展回头看工作,全面回顾总结燃气专项整改情况。我将适时召开2022年全市燃气安全管理总结会,总结和推广燃气安全专项整执工作经验和成果,找出整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逐步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燃气安全是事关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各燃气主管部门、各燃气企业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执工作的重要性,相应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执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在组织上确保专项整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落实方案,加大宣传。各燃气主管部门、各燃气企业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目标明确、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执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广泛开展安全用气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宣传活动,对专项整执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对存在问题较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除责令立即整改外,还要公开曝光,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三)突出重点,依法整执。各燃气主管部门、各燃气企业结合各自实际,抓住燃气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开展整执。同时要坚持原则,严格条件,对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执工作要坚持立足治本,搞好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要将整执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结合起来;与规范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严格瓶装燃气行政许可管理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瓶装燃气市场经营秩序结合起来;将集中整执与建立长效管理结合起来,达到燃气安全管理长治久安的目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执工作方案为了加强我街道燃气安全管理,保障燃气供应安全,防止和减少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XX市安委办关于印发XX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执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燃气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整执目标坚持以X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上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XX市委、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的作用,建立完善长效化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行为,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防范我街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事故和用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提升我街道燃气安全水平。二、整执范围整执供应环节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报废钢瓶、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提升安全管理能力。三、整执内容(一)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1.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配送、统管理、统标准、统服务。2 .加强对区域出入道口运送钢瓶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3 .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4 .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是否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5 .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公斤(折合2瓶50公斤或7瓶以上15公斤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四、整执措施(一)严格隐患销号。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查、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到的,要责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采取必要措施,实现隐患闭环管理,确保安全。(二)明确配送标准。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使用货车运送瓶装液化气的,应当申请许可;使用三轮车、电动车开展城市内“最后一公里”配送的,可以不申请许可。研究制定本地区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制定钢瓶配送的小型运输工具技术标准和行为规范,确保配送安全。(三)强化监督。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依法采用责令“三停”,定期检查餐饮用户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立即采取停止供气措施,由属地餐饮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五、责任分工各社区村加强对本区域内燃气使用安全及燃气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燃气安全工作,做好无证经营点和用气场所安全情况的排查,并建立无证经营点台账和用气场所台账,配合做好各无证经营点的取缔和过期钢瓶的收缴等具体工作;督促用气场所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