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盛燃气安全环保提升(危废仓库)项目环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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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盛燃气安全环保提升(危废仓库)项目环评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全本公示稿)项目名称:安全环保提升(危废仓库)建设单位(盖章):江苏嘉盛燃气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安全环保提升(危废仓库)项目项目代码2303-320259-89-01-707653建设单位联系人王*联系方式158*6605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县(区)璜土镇滨江西路1314号地理坐标经度:120度。分42.889秒,纬度:31度56分47.31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7724危险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中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江阴临港备(2023)64号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100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7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分析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专项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不属于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银化物、氯气,且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无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无废水排放。无环境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本项目各类风险物质存储量均无风险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小于临界量,具体分析见表4-20。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无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还有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景评价技术导则(HJI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规划文件: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江阴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澄政复(2013)4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江苏江阴临港新城石庄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江苏江阴临港新城石庄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苏环审(2018)8号及环响符分划划影价性析规规境评合一、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璜土镇滨江西路1314号,根据关于印发江阴市镇(街)工业园区四至范围的通知(澄工改办(2022)1号),璜土镇特色工业园区:东至老桃花港,西至老老桃花港、璜石路,南至花港西路、石庄河,北至长江。本项目位于璜土镇特色工业园区内。根据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见附图6,项目建设地为三类工业用地,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功能定位为:以港口物流为主导、以临港型工业为主体,兼有居住、办公、商业等配套功能的综合产业发展地区。江苏扬子嘉盛码头有限公司和江苏嘉盛燃气公司均属于扬子江船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嘉盛燃气有限公司自有土地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滨江西路1314号闲置,租赁给江苏扬子嘉盛码头有限公司(原名江阴奥德费尔嘉盛码头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液体化学品的公共储运服务。本项目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废仓库)安全环保提升项目,为江苏扬子嘉盛码头现有项目的配套工程,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本项目符合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要求。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分析产业定位根据江苏江阴临港新城石庄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苏环管(2008)41号),园区产业定位为化工及化工仓储运输业、机械电子、纺织(不含印染)、建筑新材料。开发区内各片区应严格按照各自产业定位引进项目,非产业定位的项目不得引进,防止区外污染项目转移落户开发区。禁止引进排放恶臭和“三致”物质、排放重金属量大的项目。本项目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废仓库)安全环保提升项目,为江苏扬子码头有限公司现有仓储项目的配套工程,因此与园区产业定位基本相符。与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关于江苏江阴临港新城石庄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苏环审(2018)8号),本项目与规划环评批复要求相符性见下表l-2o表1-2本项目与规划环评批复相符性一览表序号规划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求,全面推动开发区合理布局和优化升级。按照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以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目标,定期梳理开发区发展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从环境保护角度重新审视园区的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及环境目标,科学评估开发区产业布局、规模、结构等的环境合理性,推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严格环境准入要求,有效防范开发区环境风险。本项目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废仓库)安全环保提升项目,为扬子码头现有仓储项目的配套工程,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该项目建设可消除危险废物贮存存在安全隐患,属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相符2严格环境准入门槛,对照原环评批复和最新环保要求,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化工片区负面清单),稳妥、有序推进开发区后继开发。合理筛选入区项目,引进符合产业定位、投资规模大、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轻的企业。加强区内现有企业的整合和升本项目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废仓库)安全环保提升项目,对照江苏江阴临港新城石庄区化工片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相符级改造,优化生产工艺,构建上下游产业链;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强化对现有2家石油化工企业的管理;对区内违反生态红线管控要求等违法违规项目明确整改方案并限期落实。开发区新建项目污染物总量不得突破开发区原有核定总量。的产业类别项目;根据下文“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中的“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内。3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优化开发区用地布局。按报告书提出的方案,落实化工片区500米空间防护距离要求,限期完成500米防护距离内临时居住窝棚的拆迁,今后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按照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相关要求,位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的危化品码头及储罐区不得增加排污量并逐步搬迁,依法依规处理相关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国家、省生态红线管控要求。居住区与工业企业之间设置50米宽隔离带;结合老老桃花港拓宽工程完善两侧绿化隔离带建设,与常州市界之间形成100米空间防护距离。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相符4组织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报告书中的加强污水收集与处理,加快石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石庄污水处理厂和澄常污水处理厂的整合、化工片区化工企业“一企一管”改造、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区域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等;开展老老桃花港综合整治,彻底改善水质;按计划完成澄星石庄热电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新入区企业禁止建设燃煤供热设施,确需自建供热设施的,必须使用清洁能源;规范危险废物跟踪登记管理,加快推进区域危废处置中心建设,切实解决危废长期暂存现象。/5加强开发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开发区环境管理机构,严格环境管理制度。按计划完成污染控制措施不到位或运行不正常的企业的整治,并依法处罚。加强区内企业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以及VOCs等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切实加强企业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强化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与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接管,规范各企业清污分流和排污口设置。开展企业危险固体废物贮存场地规范化整治。按计划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完善并落实开发区及周边区域的环境监控计划,强化在线监控平台运行与管理,提升环境监管与监测能力,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6建立健全开发区环境风险防范及管控体系。加大水源地周边区域环境监管与执法,进一步排查整治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与饮用水源地应急体系有效衔接、联合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开发区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与设备,完善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建已开展环境安全企业达标建设,按应急预案建设事故应急池。相符设,加强数字化在线监控预警中心运行管理。开展环境安全企业达标建设,按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定期对已建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排查,监督及指导事故应急设施建设与完善。当区域规划发生重大调整时,应依法及时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江苏江阴临港新城石庄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苏环审(2018)8号)要求。1、“三线一单”相符性说明(1)生态保护红线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相符性分析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已于2018年6月9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本项目东北侧约1500m处的长江西石桥水源地保护区,不在苏政发(2018)74号中规划范围之内。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已于2020年1月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管控区为本项目东北侧约1500m处的长江西石桥水源地保护区,不在苏政发(2020)1号中规划范围之内。与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环委办(2020)40号)相符性分析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环委办(2020)40号)已于2020年12月26日经无锡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实施。本项目距离最近的优先保护单元为本项目东北侧约1500m处的长江西石桥水源地保护区,不在锡环委办(2020)40号中规划范围之内。(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根据2021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该区域大气为不达标区,璜土镇环境空气中SC)2、NO2、PM25PMK)年平均浓度、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0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目前,已出具临港经苫达标规划物综合排方地引根据弓磷超过土余因子均f准。目前,剑行动”3声王本项夜间测点,3类声环旗(3)本项E由市政电口源和节约有(4)对照目建设不力具体相符t表年开发区“绿剑行动”实施方案和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正式稿)。根据引用监测数据,非甲烷总燃可达大气污染攵标准详解中规定标准。W水环境,1用数据,本项目纳污水体老桃花港各断面中COD、总氮和总也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山类水质标准,其丁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山类水质标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出具临港经济开发区“绿与施方案。不境弘立于3类区,根据2021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昼、,:均等效声级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三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资源利用上线4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废仓库)安全环保提升项目,项目用电可供电,用电负荷量较小,可满足用电要求,可做到合理利用资自耗,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江苏江阴临港新城石庄区化工片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膏于石庄区化工片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的限制、禁止类项目,生分析见表1-4(a)o(a)与石庄区化工片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产业类别负面清单本项目情况严控限制引进的产业1、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号)中限制的项目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废仓库)安全环保提升项目,不属于苏政发(2016)128号中限制项目。禁止引进的产业1、不符合产业定位的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废仓库)安全环保提升项目,为企业现有化工项目的配套工程,因此与园区产业定位基本相符。2、新建(含异地搬迁)化工项目投资额低于2亿元(不含土地费用)不涉及3、污染不可控、附加值低的精细化工不涉及4、不得新建和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不涉及5、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号)中禁止引进的项目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废仓库)安全环保提升项目,不属于苏政发(2016)128号中禁止引进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限制/禁止引入的项目1、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2、水质经预处理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的项目本项目无废水产生。3、工艺废气中难处理的、恶臭、有毒有害物质无法达标排放的项目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危废仓库贮存过程产生的VOCs,经水洗塔+UV光解+一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OOl)达标排放。4、采用落后装卸工艺和装卸设备、无可靠的物料泄漏自动监控装置的液体化学品仓储项目不涉及5、不能实行集中供热、需自建燃煤锅炉的项目不涉及6、使用“三致”物质或使用剧毒物质为主要生产原料且无可靠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的项目本项目不使用“三致”物质或使用剧毒物质为主要生产原料。7、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量且无总量指标来源等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本项目无废水产生,废气污染物总量在璜土镇内平衡。8、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本项目无废水产生,危废仓库废气经水洗塔+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后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空间管制要求限制/禁止引入的项目1、对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产生明显不良环境和生态影响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区。2、绿化防护不能满足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的项目本项目厂界设有绿化带,满足相关要求。3、不能满足环评测算出的环境防护距离,或环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难以落实到位的项目满足环境防护距离。根据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锡环委办(2020)40号),项目地不在优先保护单元内,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中“江苏江阴临港新城石庄区”(具体见附图7),对照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江苏江阴临港新城石庄区”相符性分析具体见表14(b)o表1-4(b)与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江苏江阴临港新城石庄区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仓储项目主要体现在:1、禁止新建液体化工品仓储项目。2、中转项目中有剧毒、持久性污染等产品不能进入开发区。另外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如有新的调整,则开发区项目引进时则执行新的产业政策。本项目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废仓库)安全环保提升项目,为企业现有项目的配套工程,不属于仓储项目,因此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本项目无废水产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璜土镇内平衡,以上平衡方案均报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审批后实施。所有废气均经相应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符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应开展环境安全企业达标建设,应对园区及园区内各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应急队员进行统一的专业培训,并加强对外部公众(周边单位、社区、人口聚居区等)应急响应知识的宣传。并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和能力建设。(2)化工区边界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不少于500米宽的隔离带,并适当设有绿化带。隔离带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因此符合要求。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山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砰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使用电等清洁能源,不涉及“III类”燃料。因此符合要求。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本次评价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用地等方面分析项目的相符性,具体见表15。表1-5区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要求2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要求3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2008年1月)不属于禁止类、淘汰类项目,符合要求4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符合要求5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木)、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符合要求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中7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中8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废仓库)安全环保提升项目,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属于C7724危险废物治理。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鼓励类,属于允许类。对照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要求。对照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目录(试行)(2008年1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淘汰类项目,符合要求。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符合要求。对照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符合要求。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符合要求。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符合要求。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本项目已由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备案证(备案号:江阴临港备(2023)64号)。综上,本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3、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6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表1-7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相符性分析表1-8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符性分析表19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相符性分析文件规定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二、规范涉危项目环评管理(H)加强涉危项目环评管理。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及技术单位贯彻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等相关要求,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利用或处置方式、环境影响以及环境风险等进行科学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要依法开展环评文件审批工作,不得擅自降低审批标准。对危险废物数量、种类、属性、贮存设施阐述不清的,无合理利用处置方案的,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其环评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和实际建设运行情况,形成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相关验收意见。本项目对收集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利用或处置方式、环境影响以及环境风险等进行科学评价,项目收集危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废贮存库均按照规定做好防渗等措施。符合环评文件中涉及有副产品内容的,应严格对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依据其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等进行鉴别,禁止以副产品的名义逃避监管。对环评文件中要求开展危险废物特性鉴别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必须及时开展废物属性鉴别工作,将鉴别结论和环境管理要求纳入验收范围。鉴别为危险废物的,纳入危险废物管理。鉴别为一般工业固废的,应本项目不涉及副产品。符合明确其贮存管理要求和利用处置方式、去向,接收单位必须具备相应利用处置能力;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环境监管,将相关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纳入申报登记管理,并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监督检查。三、加强危险废物申报管理(五)强化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信息,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提交的异常数据修改申请应严格审核把关,必要时结合系统申报存在的问题,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对企业整改情况开展后督察。管理计划如需调整变更的,应重新在系统中申请备案。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如实规范申报,申报数据应与台账、管理计划数据相一致。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充分发挥系统的数据分析功能,对区域内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区域危险废物污染形势,查摆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逐步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对不按照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限期整改并依法惩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己按照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信息,并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中备案。企业己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中进行如实规范申报。符合(六)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企业危险废物信息公开力度,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的涉危企业应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按照附件1要求在厂区门口显著位置设置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企业有官方网站的,在官网上同时公开相关信息。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企业及有自建危废焚烧处置设施的企业须在厂区门口明显位置设置显示屏,实时公布二燃室温度等工况指标以及污染物排放因子利浓度等信息,并将上述信息联网上传至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对企业不公开、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限公开或者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企业已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并按照附件1要求在厂区门口显著位置设置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符合(九)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严格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符: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要求,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见附件1)设置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设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见附件2)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云存储方式保存视频监控数据。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要求,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设置标志;企业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本项目设置一套水喷淋+UV光解+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企业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对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的,应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需制定废物入场控制措施,并不得接受核准经营许可以外的种类;贮存设施周转的累积贮存量不得超过年许可经营能力的六分之一,贮存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企业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已采取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措施,危废仓库内部设置设置导流槽、泄漏液体收集池。符:合表1-10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相符性分析文件规定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在环评审批手续方面查找是否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分析贮存的危险废物对大气、水、土壤和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等,特别是对拟贮存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是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相关贮存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是否作为污染防治措施纳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符合安全生产、消防、规划、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新建危废仓库70平方米,对该危废仓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在报告内分析贮存的危险废物对大气、水、土壤和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在贮存设施建设:方面查找是否在明显位置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本报告内提出企业将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符合(GB15562.2-1995)设置警示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是否在出入口、设施内部等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征进行分区、分类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是否按照标准在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上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按规定填写信息。对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是否进行预处理后进行贮存设施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贮存废气剧毒化学品的,应采用双钥匙封闭式管理,且有专人24小时看管。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设置警示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且在出入口以及设施内部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并按照相应危险废物种类和特征进行分区分类贮存,危废库内全部硬化,并设置环氧地坪进行防渗;并要求企业在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上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并填写相关信息。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自查是否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如实记录危废名称、种类、数量、来源、出入库时间、去向、交接人签字等内容。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根据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的条件和程序的复函(环办土壤函(2018)245号)要求,将拟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等信息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经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后,将贮存设施和贮存情况纳入环境监管范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需排查是否制定废物入场控制措施,并不得接受核准经营许可以外的种类;贮存设施周转的累积贮存量不得超过年许可经营能力的六分之一,贮存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企业将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台账相关要求,如实记录危废名称、种类、数量、来源、出入库时间、去向、交接人签字等内容。企业不属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符合表1-11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3、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3.1危险废物要根据其成分,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收集。本项目根据危险废物特性,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相符3.2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应根据危险废物的不同特性而设计,不易破损、变形、老化,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以及发生泄漏、扩散污染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和补救方法。本项目采用危险废物专用容器进行分类收集,防止渗漏和扩散;装有危废容器贴有标签,并在标签上标记危险废物相应的名称、重量、成分、特征等参数。相符3.3居民生活、办公和第三产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废电池、废日光灯管等)应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通过分类收集提高其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处置,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源危险废物本项目对不同源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相符的回收网络。3.4鼓励发展安全高效的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鼓励发展各种形式的专用车辆,对危险废物的运输要求安全可靠,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运输的管理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和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本项目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专业运输公司进行运输。相符3.5鼓励成立专业化的危险废物运输公司对危险废物实行专业化运输,运输车辆需有特殊标志。本项目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专业运输公司进行运输。相符6、危险废物的贮存6.1对已产生的危险废物,若暂时不能回收利用或进行处理处置的,其产生单位须建设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贮存,并设立危险废物标志,或委托具有专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单位进行贮存,贮存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贮存危险废物的单位需拥有相应的许可证。禁止将危险废物以任何形式转移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转移到非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中。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嘉盛燃气将根据相应规范和要求建设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仓库,本次将新建70平方米的危废仓库用于贮存扬子码头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并设立危废标志,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该危废库配套相应设施并按照国家要求进行管理。相符6.2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6.2.1 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应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6.2.2 基础防渗层为粘土层的,其厚度应在1米以上,渗透系数应小于I.OXIO"厘米/秒;基础防渗层也可用厚度在2亳米以上的高密度聚乙烯或其他人工防渗材料组成,渗透系数应小于1.0Xlo-H)厘米/秒;6.2.3 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及气体导出口和气体净化装置;6.2.4 用于存放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地方,还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地面无裂隙;6.2.5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堆放区必须有隔离间隔断;6.2.6 ,衬层上需建有渗滤液收集清除系统、径流疏导系统、雨水收集池;6.2.7 贮存易燃易爆的危险废物的场所应配备消防设备,贮存剧毒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有专人24小时看管。本项目地面和裙脚使用混凝土等坚固、防身的材料进行建造,并配置隔离设施,危废仓库位于室内,具有防风、防晒和防雨能力;危废仓库内全部地面、裙脚、废液截流收集沟以及室内应急泄漏收集池均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地面采用素土铺底夯实,上铺钢筋网、抗渗混凝土层硬化,所有地面采用不发火耐磨混凝土防渗地面做法,通过上述措施,危废仓库内防渗层渗透系数10,0cms;危废仓库内部设置设置导流槽、泄漏液体收集池;且本项目针对危险贮存库设置一套水喷淋+UV光解+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本项目危废仓库地面采用环氯地坪进行防渗,地面无裂隙;本项目危废仓库设有隔离间进行隔断;企业贮存的危险废物不涉及产生渗滤液的危险废物,因此不设置渗滤液收集设相符施;企业贮存的危险废物不涉及剧毒危险废物,己配套设置手提式磷酸筱盐干粉灭火器和推车式磷酸铉盐干粉灭火器。6.3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运行与管理、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及应急措施、以及关闭等须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应要求,具体分析见上表1-8。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中相关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工程概况江苏扬子嘉盛码头有限公司(简称“嘉盛燃气”)和江苏嘉盛燃气有限公司(原名江阴奥德费尔嘉盛码头有限公司,简称“扬子码头”)均属于扬子江船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嘉盛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6月,位于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璜土镇滨江西路1314号,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天然气(不含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天然气)及其他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不含沼气),船用LNG加注站的建设与经营;天然气(不含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天然气)的销售等。嘉盛燃气嘉盛LNG调峰储配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7月28日通过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审批(锡行审环许(2020)1426号),该项目尚未建设。嘉盛燃气位于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璜土镇滨江西路1314号,扬子码头位于嘉盛码头北侧且相邻,具体位置见附图2。现将嘉盛燃气厂区内北部闲置区域70平方米租赁给扬子码头作为危废仓库使用。根据临港化工园区企业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协调会会议纪要,针对临港化工园区部分企业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手续不齐全的问题,为完善相关手续,消除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安全隐患,江苏嘉盛燃气有限公司申请进行危废仓库的安全环保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江苏嘉盛燃气有限公司拟利用自有厂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