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司法局“人民调解为人民 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docx
XX区司法局''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为大力加强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有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区司法局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局党组工作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这一主线主题,以防范风险、化解矛盾为目标,统筹协调司法所、人民调解、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力量,及时有效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助推更高水平平安XX、法治XX建设,更好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全面覆盖、化解及时有效,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调解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作用更加凸显,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三、主要任务(一)着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努力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发生1.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主动贴近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作用,加强对本地区矛盾纠纷特点和规律的分析研判,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预见性和针对性。2,注重法治宣传。扎实做好“法律进乡村(社区)”工作,组织各类主题普法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3.注重信息收集。充分发挥“百姓评理说事点”作用,广泛收集民情信息,第一时间捕捉各类矛盾纠纷信息,为政府服务改善民生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参考。(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坚持“抓早抓小、应排尽排”,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1.开展定期排查。村(社区)调委会每周一次、乡镇(街道)司法所每月一次、区司法局每季度一次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普遍排查,确保全覆盖、无盲区,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影响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建立专门台账,研判风险等级,根据实际情况逐级上报属地党委政府,及时研究对策,一案一策做好防范措施。2.开展专项排查。重点做好“四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是“家事类”,涉及婚姻家庭和情感纠纷等群众常见性家长里短的矛盾纠纷;二是“乡村振兴类”,涉及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承包地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基层治理等农村易发多发的矛盾纠纷;三是“城市生活类”,涉及医患、交通事故、商品房、物业、金融领域等居民身边关键小事的矛盾纠纷;四是“营商环境类”的涉企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和商事纠纷等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矛盾纠纷。3.开展重点排查。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段,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缠(闹)访群体等重点人群开展重点排查。引导群众有序维权,依法表达诉求,预防和减少集体访、越级访等事件发生。对可能引发非正常上访、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及时预警,主动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三)切实抓好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坚持“调解优先、多元化解“,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案结事了人和1 .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立足本地工作实际,多举措着力提升人民调解知晓度、专业度和满意度,积极营造“有纠纷找调解”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 .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要主动贴近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摸清各行专调委会的“家底”,加强工作联系和指导;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的支持。对运转较为成熟、规范的行专调委会,要加强宣传和推介力度,促进互学互鉴,以点带面提升整体水平。常态化开展消费、旅游、环保、金融、知识产权、互联网等多层次、多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3 .充分发挥司法所参与调处矛盾纠纷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和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指导意见,司法所要协助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时调解辖区内矛盾纠纷。辖区内调解组织或有关单位向司法所申请协助时,司法所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参与调处矛盾纠纷,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四)健全完善各类解纷衔接联动机制。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努力形成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1 .大力推进调解阵地建设。已建立调解中心的,要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保障支撑。调解中心尚未建成的,要加快推进建设,尽早发挥作用。充分发挥调解中心“综合式”、“一站式”作用,实行“一站受理、有效甄别、精准分流、就地调处、实时督办、依法引导”。要积极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本着“严标准、树品牌”的要求,在有意愿、有经验、有能力的个人当中进行摸排,精选一批,培育一批品牌鲜明、各具特色的个人调解工作室。2 .健全完善组织网络。健全完善“县区、乡镇、社区、网格”四级调解网络,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起到“调解一起纠纷、解决一批问题、预防一类矛盾”的作用。3 .促进解纷资源整合优化。对于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和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积极统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对不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要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对可能引发非正常上访、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及时预警,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要在调解过程中积极宣传民法典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旬至3月中旬)各司法所要进行广泛动员,部署安排专项活动具体任务。(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旬至10月下旬)各司法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台账。对排查出来的、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部门委托移送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要灵活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及时、就地、依法进行调解。(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底)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要认真分析本区域矛盾纠纷类型,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矛盾纠纷的意见措施,为党委、政府科学研判本地区社会稳定形式提供参考和依据。要注意发现和树立在专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区司法局将根据各地上报的典型案例和优秀人民调解员(调委会)事迹,择优宣传推介。五、活动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司法所要结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真正从群众立场出发,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群众心坎上。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司法所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不仅要实现案结事了,而且要促进公平正义。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深化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司法所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开展专项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宣传调解工作优势和特点,宣传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先进事迹。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专项活动总结交流力度,及时报送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纠纷方式的知晓率和认同度,扩大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各地开展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请及时报区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