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学院后勤管理处处务会议制度.docx
工程学院后勤管理处处务会议制度为了充分发挥后勤管理处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全面推进后勤管理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经研究,决定建立后勤管理处处务工作例会(以下简称处务会)制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议事范围1、组织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达上级有关重要会议精神;2、贯彻校党委、行政关于后勤工作的决定和意见,提出具体实施办法;3、决定后勤服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年度工作目标和各类规章制度的修订;4、协调党务、行政工作,通报工作安排及计划执行情况;5、研究后勤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三重一大”项目及重要改革措施;6、研究后勤管理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队伍建设、津贴分配方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重要工作;7、研究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或其它重要问题;8、通报工作进度,相互交流情况,加强工作沟通与协调;9、其他需要讨论研究或审议通过的事宜。二、组成人员后勤管理处处务会的组成人员为处长、副处长及各科室(中心)负责人,涉及有关科室的问题时,可通知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三、组织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集体决策。不断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维护党的集中统一;2、精简会议原则。部务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召开,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根据需要召开;3、提前确定议题。会议实行议题申报制度,各科室提交会议审议的议题,应提前申报并填写后勤管理处会议议题申报表(见附件),报请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上会Q事先未申报的议题,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予上会;4、做好会议准备。凡需提交处务会讨论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主办科室(中心、所)必须事先协调沟通,提出明确的方案和意见,并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处长阅知,书面材料由主办科室(中心、所)负责提交;5、确保会议效果。处务会、专题会都应做到议而有决。凡酝酿不成熟或不能作出决策的事项不宜上会。需要审定的问题,分管领导一般应先阐明自己的意见。汇报须简明扼要,讨论和简明意见要针对中心议题,开门见山,不讲与议题无关的话。四、会议召开1、处务会根据具体议事事宜,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召集相关参会人员举行会议,会议由处长主持。2、综合科负责相关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编写会议纪要。纪要经各科室负责人会稿,分管副处长审核后报处长签发。五、会议决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后勤管理处处务会议事程序如下:1、会议由提出议题人员首先作简要说明。与会人员应从实际工作出发,从全局利益着想,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表明态度,会议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归纳和集中正确意见,在每个议题讨论结束时形成决定;2、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会议决定。如对重要事项分歧较大时,除特别紧急之外,应暂缓作出决定。会议主持人应责成相关科室(中心、所)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提交处务会讨论决定,未形成决议的议题可如实记录,但不写入会议纪要;3、议题在处务会上未取得一致意见,而又必须作出决定时,由处长报请分管校领导作出决定,并在下一次处务会上予以通报;4、凡经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六、落实督办1、处务会决定的各项工作,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处长督促主管科室落实,其他有关科室参与执行的;2、处务会的决定或决议一旦形成,各科室都必须认真严格执行;3、在执行处务会决定或决议时,如遇特殊情况而无法执行,一般应提交处务会复议。在处务会未作出新的决定前,任何人不得违背会议决定行事,紧急情况需临时调整原决议时,可由处长征求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后进行调整,特殊情况下,直接由处长及时调整,但应在下次处务会上通报;4、综合科协助处领导负责会议决议的督办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班子汇报,定期在会上通报。七、会议纪律1、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保密纪律,不得向会外人员谈论或泄露细节和未作出决定的事项,违者追究纪律责任;2、处务会讨论的问题,凡涉及与会人自身或夫妻关系、直属亲缘关系、近姻亲关系人的利益时,本人应主动回避;3、会议实行签到制度,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会。八、其他1、本制度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