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区机关内部管理制度.docx
XX市XX区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持续巩固和深化正风肃纪工作,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漂浮、工作不自觉不主动的问题。本着“以人为本、以制度管人”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一、党工委会议事制度(一)党工委会由书记或书记委托主任主持,原则上1个月召开2次。如有特殊需要,经书记同意后可随时召开。(二)党建办应提前向班子成员征集会议议题,报请主持会议的领导审定后,由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准备会议资料,党建办通知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会议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三)议事范围主要包括: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研究确定街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街道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重大事项;传达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研究党员发展及转正;按照管理权限,研究审议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案件;研究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及干部的工作安排;研究街道阶段性的工作安排;研究决定经费使用管理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的任免工作;其它需要研究的重要事项。(四)党建办对党工委会议内容及时进行整理,编写会议纪要,分送分管领导审核、书记审签。会议纪要印发相关单位执行。(五)分管领导及部门、社区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工委会形成的决定和意见,各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执行落实情况;重大事宜,分管领导还应向书记、主任汇报执行落实情况。二、中心组学习制度(一)中心组学习每月集中学习至少1次,由分管宣传的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并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和实际需要制订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搜集整理学习资料和学习笔记,向上级及时反馈学习情况。(二)中心组学习参加范围:党工委、办事处班子成员,根据需要临时通知的其它人员。(三)建立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迟到、早退、缺席参照职工学习制度执行,做到学习有考勤、有记录、有学习心得。中心组学习成员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实际,积极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全年知识撰写1篇以上。三、干部职工学习和会议制度干部职工学习和工作例会统筹安排,原则上利用工作例会时开展职工学习活动,职工学习每次不少于40分钟。(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活动由机关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机关支部要在年初制订详细的学习计划和日程安排表,提前准备好学习资料,注重学习形式和方法创新,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习内容丰富,不单调乏味。(二)机关干部职工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认真做好读书笔记,积极撰写心得体会,按照统一安排完成学习任务。每人每年至少完成1篇以上的心得体会文章,并适时予以公布。(三)坚持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讨论每月应至少开展1次,具体时间由支部确定。每次集中学习要确定中心发言人,确保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学习内容主要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级领导讲话、业务知识等。同时,必须坚持打卡"学习强国",每日人均学习积分不得少于30分,党建办每天通报活跃度、学习得分及积分情况,并对未达到要求的学员通报批评。(四)参加学习的范围: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包括聘、借用的人员。学习情况由机关支部负责考核并纳入年终考核,作为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五)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凡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罚目标绩效考核奖金20元,并给予批评教育;凡无故缺席一次,扣罚目标绩效考核奖金50元,并进行书面约谈;全年累计无故缺席5次的,由街道纪工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全年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六)参加上级会议的人员回来后,按会议要求及时向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汇报会议内容,并提出贯彻意见,凡因不汇报或汇报不及时造成工作延误的,根据其后果严重程度追究当事人责任;凡参加上级各种会议,按会议要求由分管领导形成书面贯彻落实意见并按规定报批后,将电子文档交综合办备案上报。四、上下班及考勤制度(一)上下班时间为:9:0017:OOo(二)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或不定时抽查考勤制度。即每天早晨9点以前,下午5点以后在综合办实名签到,否则视为迟到、早退,上午12:OO前仍未到岗者视为旷工。(三)凡上班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罚目标绩效考核奖20元,并给予批评教育;旷工1次扣罚目标绩效考核奖50元,并在街道办予以通报(托人代签的扣双方当事人目标绩效考核奖金各50元,并通报双方当事人);请霸王假”或者超假者每天扣罚目标绩效考核奖100元,且必须在假后第一时间向领导说明情况;累计旷工3天以上的扣罚目标绩效考核奖150元,由街道纪工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全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的在扣罚目标绩效奖的基础上,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在编人员全年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请假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办理,聘用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处理。(四)严肃上班纪律。上班时间严禁喧哗、嬉戏、串岗,严禁在办公室、公共场所上网聊QQ、打游戏、听音乐、看电影、逛淘宝网、炒股、打麻将等;工作人员之间要相互尊重,团结协作,爱岗敬业,不得在机关内吵架、斗殴。若违反,被发现1次,由街道纪工委对其诫勉谈话;全年累计2次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全年累计3次以上或被区级及以上督查发现1次的,由街道纪工委根据上级督查要求予以处理。非上班时间参加外事活动、个人娱乐活动不能违纪违法和干扰其他人正常生活,若违反相关规定并被上级督查发现,造成负面影响的,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五)上班时间离岗外出游玩、参与赌博等被查处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扣罚目标绩效考核奖10%。(六)坚持"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或咨询有关事宜人员,要主动热情询问,认真负责引导介绍或办理,不得推诿和回避躲闪。切实做到“走进一间门,找到一个人,问题能解答,事情能办成”。(七)开会、出差等应事先向主要领导汇报,办理相关手续,并到综合办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下社区应事先向分管或片区领导汇报,并到综合办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八)街道纪工委对机关干部的上班情况不定期抽查,每月至少督查1次,干部职工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没有在工作岗位上(脱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抽查情况在街道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通报,综合办每月对干部职工上班情况汇总报党政主要领导和街道纪工委书记。五、请销假制度(一)实行请假审批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因病因事须出具书面请假条并按照有关权限审批后交综合办统一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所有请假条交综合办备案。病假三天以上的须出示相关医院出具病休证明。婚、产、丧假及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请假程序1.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半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及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审批。2 .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审批。3 .党工委、办事处班子成员请假,直接报党工委书记审批。4 .严禁发短信、打电话请假。家庭直系亲属婚丧嫁娶或家庭出现重大意外事件需要协助料理的除外,但仍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请假。(三)请假结束后,请假人须向请假批准人销假,并向综合办报告。(四)在年度考核中,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国家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按相关规定执行。(五)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含津补贴)及相关规定按国务院第514号令、劳动法以及公务员法规定执行。(六)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上班作息时间。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或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或请病假累计30天以上的,取消当年公休假和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七)坚持带薪年休假制度。机关职工带薪年休假应严格按照(XX委办(2014)20号)文件规定,先由本人提出休假申请,在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由街道统筹安排,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六、汛期及节假日值班制度(一)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汛期和节假日值班由主要领导带班,副职领导和职工轮流值班。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在值班期间,务必到岗到位,夜间坚持驻守工作制度;带班领导在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XX市区范围。(二)值班时间:夜间值班时间为当日下午17:00至次日9:00;双休日及节假日全天24小时值班。(三)值班期间要作好签到、考勤等记录,带班领导要对值班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值班期间凡被街道办领导督查到不在岗的,第1次给予批评教育,累计3次以上或被区级或者区级以上单位督查到不在岗的按督查要求严肃处理。(四)值班人员应及时协调好工作,按时到岗值班,确保值班电话和个人电话畅通,规范填写值班记录。如个人因重大意外事件等特殊事件临时不能值班的,在值班前向当日带班领导报告,经审批同意,才能离开。原则上不得顶岗、换岗,顶岗和换岗出现重大事故后,由原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擅自离岗后出现意外事故的,由本人自行负责。(五)值班期间要处理好日常事务,发现和发生突发事件、重大事项等,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主要领导,需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的事宜必须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后按要求报告。(六)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期间的安全、信访、维稳等工作。(七)值班期间补助。防汛期间和法定假日值班补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并由综合办在值班的次周后及时与财政所核实,按程序办理;双休日值班由综合办按月及时与财政所核实,按程序办理。七、加班管理制度(一)发放范围。因临时性重大工作任务或紧急任务,按上级领导要求在国家规定的工时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补休。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补休的,经批准后可发放加班补助。因公出差、参加培训和会议等公务活动并报销差旅费的,在非工作场所加班的,其他已享受相关补助的,不再发放加班补助。(二)补助标准。加班费标准为每小时15元,40小时之内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超过40个小时的,按40个小时计算,每人每月加班费不得超过600元。(三)审批程序。工作人员在加班前需填写加班事项审批单报办(室、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加班完成后未予以补休及时的填写加班补助审批单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未按要求进行审批的,将不得发放。八、激励机制(一)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综合考评、注重实绩,突出重点、奖优奖勤,分级管理、简便易行的原则。(二)适用于街道办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包括借用人员、聘用人员)。(三)每年"五一""七一"开展优秀干部、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在职干部在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做出突出业绩和贡献的,经党工委办公会议研究后,对优秀干部、优秀党员进行奖励。同时,按照“人岗相适"的用人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干部按规定程序进行提拔;对不适应岗位的干部,进行"下"的调整。九、财务管理制度(一)按照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机关经费管理严格实行分级审核、”一支笔“审签和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凡经费在IOOOO元以上的可用性开支、集体财产购置由党工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二)严格财务审批程序,所有因工作需要报销的票据(含会议费、招待费、生活费)均由经办人在原始凭证上签字并注明时间、事由,规范粘贴,财政所对所有票据合法性、支出科目进行审核签字,5000元以下财政所长签署意见后报分管财务的副主任签字(重大项目资金报销由牵头副主任签字),送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经主任签字后送书记审批。所有津补贴由财政所统一制造表册并附相关依据,分管领导审签、分管财务副主任审签后送办事处主任审批。()所有专项资金及生产性支出凭合同、会议决定、办事通知或文件,由财政所拟定方案、经征求生产性支出项目所属职能部门意见、送分管生产性支出项目领导审核后,由主任和党工委书记审签定夺。所有项目支出必须具备:合同、发票、决算、审计结论、验收结论,按程序审签后方可拨付。(四)财政所坚持每月给书记、主任报送一份由所长签字的收支报表,报表于次月10日前报送主要领导。(五)职工原则上不能借用公款,因公确需借用公款的,由借款人出具借款凭据,写明借款事由和还款时间,报请主任审批后由财政所办理。借款应按照借款时限及时归还。十、办公用品管理制度1.机关各办公室添置办公用品(日常小件办公用品除外),须填写办公用品购置申报表交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提出购置意见,经批准后交由财政所统一采购;笔、墨、纸张、锁、灯具、电脑耗材等小件办公用品,根据实际需要由财政所统一采购,各办公室签字领用。2 .购入的固定资产,由财政所组织验收并记入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登记卡,填制记账凭证,记入固定资产、固定基金的总账,做到账、卡、物三相符。3 .固定资产的转让、出售、报废、报损、折旧,按有关规定报批并完备手续。4 .财政所定期对各科室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实行台账管理。5 .调离本单位的人员,必须交清所有固定资产。十一、公文传阅、起草制发、数据填报制度(一)公文来文阅处程序。一般按领导排序由前向后传递,如遇领导外出,待回机关后补阅。凡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各部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各部门的来文,由综合办统一登记,党工委序列及时送书记审阅,政府序列原则上送主任审批,遇紧急文件同时分送相关领导签收并办理;所有办理文件根据书记、主任的批示及时进行分送传阅,各分管领导及部门要按领导批示及时抓好工作落实。电传、秘密、绝密文件由综合办及时送书记、主任审阅。所有文件传阅办理后交综合办归档立卷,建立电子档案备查。(二)公文起草制发程序。党政公文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起草,政府文件由主任签发后,带电子文稿到综合办制发文件;党工委文件由书记签发后,带电子文稿到党建办制发文件;涉及报送区委、区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需过党工委会研究讨论后,再按办文程序认真办理;部门公文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起草,分管领导负责核稿,再报主任或书记签审。如遇情况紧急,领导又外出,先电话请示同意,待回机关后由起草人负责找领导补签,带电子文稿到综合办或党建办制发文件。(三)各种表格数据由相关人员填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交纸质、电子文档到综合办,盖章后由填报人负责上报。(四)职责要求。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起草相关文件,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密切协作,精益求精,做好文件的起草、修改,完善后方能送主要领导审签。综合办主要对来文按要求进行登记,按分工进行流转,按程序快速送签,不得积压。综合办主要负责制发公文,严格按统一格式、领导签发的最后核定文稿制发公文,不得修改内容。十二、保密工作制度(一)认真执行保密法,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和各项保密制度。(二)坚持在办公室阅读文件。不得将秘密文件带回家中,不得给家属、子女或他人阅看。禁止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参加外事活动。不得擅自翻印或复印秘密文件,如确因工作需要翻印或复印的,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阅读和传达范围。(三)不得用移动电话和无保密装置的有线电话、电脑、电传机、传真机等通讯工具传达、传输、贮存秘密事项。(四)强化保密工作负责制。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部门,以便迅速采取补救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十三、重点工作督办制度(一)督办工作范围。1.上级党委、政府及各部委下发的重要文件、布置的重要工作、重要决策及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2.街道党工委会议及其它重要会议决定和决议的完成落实情况;3.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批办、交办的工作或事项的落实情况;4.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制定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完成落实情况;5.重大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6.重要文稿的起草。(二)督查事项催办。1.综合办对各项工作在交付承办所、室、办、中心承办时,应完善登记、签收手续,文件转到何处、何时上报结果应有明确记录。2.对转交各承办所、室、办、中心的事项要分轻重缓急进行及时催办,历次催办的过程及情况,应有所记录;紧急事情要及时催办,时间长的要定期催办,重要事项应提前三天催办。3.督办反馈信息要及时向相关领导反映,对办事不力、推诿扯皮的现象,要逐级向领导汇报。(三)督办工作要求。1.综合办是督办工作的全面实施者,应带头遵守督办制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班子各成员及各站所负责人均为督办事项的责任人,要服从、督办人员对各项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不得推诿扯皮。2.建立定期督办通报制度,对贯彻落实工作做得差的,要查明原因,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十四、印章管理制度(一)党工委印章由党建办负责人保管,办事处印章由综合办负责人保管,必须入柜管理,严防丢失和滥用。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得在办公室以外的地点存放或使用印章。(二)以党工委名义上报、下发的公文以及填报的报表、审批表等,需经党工委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党建办登记后,方可使用印章;以办事处名义上报、下发的公文以及填报的报表、审批表等,需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批准,综合办登记后,方可使用印章。(三)需要印制的公文、表格等,必须注明份数,严格控制。(四)凡出现私盖印章或因保管不善造成印章丢失的,要从严追究印章管理者的责任。十五、安全、卫生制度(一)各办公室及工作人员要强化安全意识,时常做好安全自查,每天下班前尤其是节假日期间,要关好门窗,关闭室内各种电器电源,重要电器最好拔掉电源插头,防止事故发生。(二)因过失发生安全事故的,应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三)节假日值班由综合办负责安排落实。值班人员要到岗到位,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四)工作和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便于工作联系和紧急情况的联络。凡在工作期间不接听电话或无故关闭通讯工具造成无法联络2个小时之内又不回电话的,发现1次,扣罚目标绩效考核奖IOO元,并进行批评教育;发现2次,扣罚目标绩效考核奖200元,并进行书面检讨;发现3次,扣罚目标绩效考核奖300元,并在机关职工大会上进行检讨;累计3次以上,在按次数扣罚目标绩效考核奖的基础上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如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按相关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进行追责问责。(五)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不得随地乱扔瓜果皮、烟头、废纸等垃圾。(六)各办公室每月做好卫生大清除,经常保持清洁整洁,办公桌上文件资料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分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进行卫生大检查,对检查出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对通报不改正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3次以上的,要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检讨发言。十六、干部考核制度(一)党工委会议、工作会议、专题会议安排的工作,综合办负责作好记录,由相关分管领导督促完成,报综合办备案。每位干部对领导交办的工作,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及时汇报工作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二)机关干部承担的业务工作,必须按上级部门要求,尽心尽责完成,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应提前向分管领导汇报,既不汇报,又完不成工作,影响目标绩效考核或党工委、政府形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追责问责。(三)驻社区工作。一是驻社区干部除出色完成业务工作外,还应经常到社区了解民情、收集民意,协助社区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尽量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凡因遇事推诿扯皮,造成小事变大事的将给予严肃处理;二是社区的各项任务,驻社区干部必须按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的时间指导社区完成,具体考核时间及办法由党工委根据各社区实际情况而定,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四)经核实有以下行为的当事人,实行待岗。待岗期间正常考勤,整改学习,待思想转变提高后,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党工委会研究同意后,方能上岗;待岗人员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并扣罚待岗期间工作性津贴及各类补助。1.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或徇私舞弊行为的。2 .不执行党工委政府决定、决议、规章制度的或执行出现偏差的。3 .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或虽服从安排但消极怠工的。4 .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所做的工作令群众极不满意的。5 .不执行机关工作纪律、管理制度、严重违纪的。6 .上班期间参与赌博活动的,非上班期间参与赌博活动被相关部门督查的。十七、后勤管理制度(一)公务接待制度1.公务接待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必须先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待,否则不予报销,杜绝先斩后奏现象。7 .机关来人来客接待要求。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来我办检查工作的,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向书记或主任报告;区级部门一般干部来我办检查工作的,由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根据情况由书记或主任定夺。接待原则上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对口部门负责人参加。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一般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8 .工作餐遵循节约原则,可以安排桌餐或者自助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涉及上级检查和其他重大活动接待标准由书记或主任确定,分管领导对口接待填写好公务接待单,餐后交财政所汇总,综合办负责公务接待来电来文登记,坚持三单合一"制度。(二)机关工作餐制度成立机关伙食团,负责保证机关内工作人员工作用餐。1 .机关干部就餐实行定点用餐,原则上在伙食团就餐。用餐者以本人实名签字生效,未用餐者不另行补贴,严禁顶替他人签字用餐。每天用餐由财政所、分管领导核清用餐人数。2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早、中餐由街道办统一安排。3 .供餐范围:全体工作人员。4 .供餐方式:按自助餐形式供餐,保证菜品质量,每餐确保职工有菜吃。5 .食材要求:油、米、面、菜等主材料必须保质保量,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