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关于印发北京市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 资源ID:282158       资源大小:14.33KB        全文页数:2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关于印发北京市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附件2关于印发北京市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制定背景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首都营商环境,进一步探索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推动执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相统一,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民政执法工作实际,我们起草了关于印发北京市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清单)。二、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清单。三、主要内容L明确了具体适用范围。清单所列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款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两种情形。不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责令改正到位后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2.明确了适用条件。清单范围内,对同时具备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三项条件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同时具备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三项条件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3,明确了适用程序。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存在的违法行为、提出改正要求并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同时当事人应当签署北京市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承诺及时改正,确已整改的,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4.明确了不予行政处罚具体事项。清单主要包括14项民政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涉及社会组织、慈善、志愿服务、社会救助、殡葬等五大业务领域。市级民政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等情况及执法实践,对清单事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注意事项

    本文(《关于印发北京市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