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直林局苗木价格形成机制及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
资源ID:227488
资源大小:14.48KB
全文页数:2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直林局苗木价格形成机制及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直林局苗木价格形成机制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林办场(2023)3号)省直各林局:为统一省直林局苗木价格形成机制,规范造林苗木管理,促进省直林局种苗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局研究制定了省直林局苗木价格形成机制及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附件:省直林局苗木价格形成机制及管理办法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2023年2月3日省直林局苗木价格形成机制及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统一省直林局苗木价格形成机制,规范造林苗木管理,促进省直林局种苗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种子法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进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苗木价格是指省直林局主要造林苗木的销售及采购价格。第三条办法适用于省直林局使用国家、省级投资及自筹资金生产的不同规格的主要造林苗木的销售和外购。第四条苗木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各省直林局每年调整一次。第五条各省直林局每年春季造林前,根据工程用苗实际需要,制订本单位主要造林种树苗木目录。第六条各省直林局对目录中的主要造林苗木,按照不同规格确定销售和外购价格。第七条各省直林局每年春季造林前,组织召开本单位主要造林苗木定价听证会,确定本年度不同规格造林苗木的销售和采购指导价。第八条苗木价格采用因素法确定,参考因素主要包括本单位苗木生产成本定额、本地苗木市场价格等。第九条苗木价格定价要科学合理,不得低于苗木生产成本,同时不能过多偏离市场价格。按照苗木生产成本的11.3倍确定,同时不得偏离市场价格20%。苗木市场价格需经过询价获得。第十条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省、市种苗行业协会工作人员,林局分管种苗业务及财务负责人、业务科室负责人、纪检部门负责人,不少于所辖林场总数1/3的场长代表等。第十一条听证会形成的苗木价格,需报省级林草种苗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二条苗木价格一经确定,原则上在本年度内不得变更。第十三条各省直林局要定期对主要造林树种苗木价格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执行到位,每年10月底前,将自查结果上报省级林草种苗管理部门。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