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docx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甲方(贴现申请人):乙方(贴现行):鉴于:甲方合法持有由承兑银行全称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汇票),并拟向乙方申请办理该汇票的贴现业务。乙方经审核,同意在满足本协议约定条件的前提下,为甲方办理该汇票的贴现业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汇票贴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贴现汇票信息1.1 汇票号码:汇票号码1.2 出票日期:年月日1.3 汇票到期日:年月日1.4 出票人全称:出票人全称1.5 收款人全称:收款人全称1.6 承兑人全称:承兑银行全称1.7 票面金额(大写):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小写金额元。1.8 汇票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本协议附件。第二条贴现申请与审核2.1 甲方自愿向乙方申请贴现上述汇票。2.2 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交贴现申请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贴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或其他能证明真实交易背景的文件、汇票原件及复印件等)。2.3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汇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以及交易背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是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贴现义务的前提条件。第三条贴现金额与贴现利率3.1 贴现金额: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的贴现金额为汇票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的净额。3.2 贴现利息:* 贴现利息=票面金额X贴现利率X(贴现天数/360)* 贴现利率:年利率%(或按乙方公布的当日贴现利率执行,具体利率以乙方最终审批为准)o* 贴现天数:自贴现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前一日的实际天数(算头不算尾)。3.3 实际支付贴现金额(净额):人民币(大写)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小写金额元。(计算公式:净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第四条贴现款的支付4.1 乙方在审核通过甲方申请、本协议正式生效、且甲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的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付汇票原件、支付手续费等)后,将按第3.3条约定的实际支付贴现金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户名:甲方账户户名账号:甲方银行账号开户行:甲方开户行全称4.2 支付方式:电汇/网银转账等。第五条甲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5.1 甲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签订及履行本协议。5.2 甲方对申请贴现的汇票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权或处分权,该汇票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伪造、变造、涂改、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及纠纷。5.3 甲方申请贴现的汇票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所提交的交易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甲方承诺不存在利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进行贴现套取银行资金的行为。5.4 甲方知悉并自愿承担汇票贴现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承兑人到期拒付的风险)。5.5 甲方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前,不会就该汇票向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行质押、转让或设置其他权利负担。5.6 甲方同意乙方在办理贴现时将贴现信息登记至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如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6.1 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内部制度,自主决定是否接受甲方的贴现申请。6.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贴现金额。6.3 乙方成为该汇票的合法持票人,享有票据法规定的一切权利。6.4 汇票到期,乙方作为持票人有权直接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6.5 若汇票到期被承兑银行拒付,乙方有权向甲方行使追索权,甲方应无条件承担被追索的全部款项(包括票面金额、利息及追索费用)。第七条费用7.1 贴现利息:由甲方承担,已在本协议第三条中明确计算并扣除。7.2 手续费(如有):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办理贴现业务的相关手续费,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约定手续费金额或费率及支付方式,如“人民币XX元,随贴现金额一并扣除'或"按票面金额X%计收,由乙方在支付贴现金额时直接扣除如无手续费,请注明"无"。7.3 因汇票被拒付而产生的追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第八条汇票的交付与托收8.1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贴现金额前,将本协议项下的汇票原件背书转让给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进行背书),并将汇票原件交付乙方。8.2 汇票到期,由乙方负责向承兑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手续。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第九条追索与违约责任9.1 如汇票到期,承兑银行未能足额付款(包括部分或全部拒付),乙方应在获知拒付信息后及时通知甲方。9.2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若汇票被拒付,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追索通知后个工作日(通常为3-5日)内,无条件向乙方支付被拒付的汇票金额、从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以及乙方行使追索权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9.3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或义务(尤其是第5条),或未能按时支付第9.2条约定的款项,即构成严重违约。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全部贴现金额(如已支付)及相应利息、费用;* 行使票据法及担保法(如有担保)规定的权利;* 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救济措施。9.4 甲方逾期支付第9.2条约定的款项,应按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通常为3-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部清偿之日止。第十条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要求的除外。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2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方所在地(或约定为: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协议生效及其他12.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12.2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4 本协议附件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2.5 通知送达: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协议首部载明的地址发送。如一方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