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长期激励方案010.docx
机械科学研究院(集团)长期激励方案第一章总则11.1. 集团长期激励方案的目的11.2. 长期激励方案方案实施原则11.3. 本次长期激励方案采取的方式1第二章长期激励方案的主要内容23.1.激励对象23.1.股份来源23.1.优先购股权价值及授予数量、时间23.1.优先购股权实施流程33.1.优先购股权方案实施的融资渠道和还款计划43.1.回贝勾53.1.权利变更及丧失6第三章其他相关事宜73.1. 长期激励方案的组织实施73.2. 未尽事宜的处理7第一章总则1.1. 集团长期激励方案的目的第一条长期激励方案方案的目的 使集团经营管理人员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挂钩,保证经营管理人员的决策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并追求公司的持续发展; 吸引和保留关键人才,通过长期激励方案制度可以体现个人的经济与事业的双重成就感,提高人才忠诚度,是吸引和保留人才的最有效手段之一;1.2. 长期激励方案方案实施原则第二条长期激励方案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利益平衡原则,即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经营管理人员利益需要兼顾,同时必须符合国家falv法规要求; 激励与约束相对称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1.3. 本次长期激励方案采取的方式第三条本次对机械院长期激励将采用优先购股权的方式进行。是指公司赋予经营管理人员的一种权利,公司给予激励对象在未来时期内以预先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普通股票的权利,优先购股权实际上是一种买入式股票优先购股权。这个方案的最大作用是按企业发展成果对经营者进行激励,具有“长期性”,使经营者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促使经营者的经营行为长期化。 风险模式获得者取得的是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可以履行也可以不履行,“股”的风险是确定的,而“权”的风险是不确定的,购股权的期限性又能使持有人适时将收益实现。 收益获得的来源和方式经营管理人员是以权利价买进股票,以市场价卖出,是分享资本。优先购股权中,经营管理层层只需付出数额极小的权利金就可以获得这种权利。激励的主要目的主要目的在于激发员工的创造性,侧重于激励。第二章长期激励方案的主要内容3.1.激励对象第九条长期激励方案的授予对象为机械科学研究院的经营管理层:表21机械科学研究院参加长期激励方案的人员范围第十条机械院院长办公会有权决定在优先购股权有效期内的任一时间,以适宜的方式向其选择的雇员授予优先购股权。3.1.股份来源第十一条本方案股份来源:机械院集团持有的任意子公司的国有法人股作为优先购股权的股份来源。3.1.优先购股权价值及授予数量、时间第十二条优先购股权为经营管理人员有偿购买,每次购买优先购股权总额的价值不超过集团拥有的下属子公司总股本的5%。第十三条在本方案中,参加长期激励方案的人员的层级系数为:表22各个层级分配系数级别序列职位系数1院长、D委书记1.02副院长、副书记、总会计师0.83职能部门正职0.54职能部门副职0.3第十四条股份优先购股权的授予时间为每年度业绩考核评定后一个月内。第十五条股份优先购股权的授予总额及具体分配数目由集团薪酬考核委员根据集团经营状况等因素具体制订。3.1.优先购股权实施流程第十六条整个激励方案将按照下列流程进行:图21优先购股权的实施流程第十七条机械科学研究院将和机械院经营管理人员签订认购股权协议,认购股权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业绩指标:为了充分体现企业特点并和国资委的考核指标衔接,建议采用以下指标作为业绩指标: 销售收入 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科研收入投入率 股权认购办法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业绩指标,机械院经营管理层将享受:有权力在规定时间段内,以认购股权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购买机械院集团所持控股子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时间:综合考虑机械院领导任期和市场惯例,协议生效的时间段以三年为宜。 价格:以机械院机科发展的每股净资产在鉴定协议时作为经营管理层购买的价格。数量:根据经营情况和机械院的实际情况确定优先购股权总额,然后根据不同得岗位序列确定各个级别对应的优先认购股数量。第十八条集团院长办公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改变行权时间3.1.优先购股权方案实施的融资渠道和还款计划第十九条机械院实施员工优先购股权方案时,将有下列融资渠道:表2-3机械院员工优先购股权方案的融资渠道自有资金可以以自有资金购买从机械院借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机械院应发未发工资和公益金项下借款信托融资通过信托投资公司代管股票,让信托公司作为主体进行金融信贷MBO基金MBO基金可将手中资金作为信托资产,由信托公司借贷给管理层第二十条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性,规定经营管理层通过优先购股权购买的股票所得的分红,必须优先偿还贷款,剩余部分才分配给个人。图22贷款购买优先认购股示意图3.1. 回购第二十一条被激励对象出现下列情况,公司将进行回购: 公开离职 自动离职 一般性 解雇 严重失职 解雇 退休 丧失行为 能力或死亡第二十二条根据不同回购的原因,将采取不同的回购方式:表24不同回购原因的回购方式公开离职延期回购自动离职一定期限后自动回购一般性解雇延期回购严重失职解雇无偿收回奖励部分退休可延期回购可保留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可延期回购可保留第二十三条回购价格:上年末每股帐面净资产。3.1. 权利变更及丧失第二十四条雇佣关系终止 被激励对象自愿离职,终止与公司雇佣关系后,对于尚在授予期,不能行权的股份优先购股权不得行权。 被激励对象在离职前已提前行权,公司有权以行权价回购这一部分股份 集团正常人事变动,可继续行权第二十三条退休因为退休而离职,被激励对象持有的所有优先购股权的授予时间表和有效期限不变,享受到与离职前一样的权利。第二十四条丧失行为能力被激励对象因完全丧失行为能力而中止了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则在所持有的股份优先购股权正常到期以前,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可行权部分行权。第二十五条死亡被激励对象在任期内死亡,股份优先购股权可以作为遗产转至继承人手中,但有效期为在股份优先购股权过期之前。第二十六条公司并购或控制权变化当发生公司并购或控制权变化时,行权经院长办公会决定可提前举行。第二十七条送红股、转增股、配股和增发新股当集团发生送红股、转增股、配股和增发新股等影响公司股本的情况时,院长办公会有权对尚未赠予的股份优先购股权和尚未行使的股份优先购股权在优先购股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上进行相应调整。第三章其他相关事宜3.1. 长期激励方案的组织实施第二十八条长期激励方案的实施,在机械院改制之前,由机械院院长办公会议决定;在集团改制后,由集团的董事会决定。3.2. 未尽事宜的处理第二十九条方案未尽事宜由机械院院长办公会(改制后成立的董事会)负责解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