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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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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docx

    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一、规划背景3(一)发展基础3(二)发展环境7二、总体要求8(一)指导思想8(二)基本原则9(三)发展目标10三、主要任务12(一)高质量推进基本民生保障12(二)高效率构建养老服务体系15(三)高水平推进基层社会治理19(四)高标准开展专项社会服务23(五)高精度打造民政智治体系26四、保障措施28(一)加强组织领导28(二)加大资金投入29(三)强化评估考核29(四)加强人才培养29附件1:名词解释附件2:县“十五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重大建设工程附件3:县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图附件4:县安葬(放)设施布局总图依据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62030年,规划基期为2025年。一'规划背景(一)发展基础“十四五”时期是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紧紧围绕“和谐美丽好”建设,全县民政系统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化实施现代大民政战略,在保障基本民生、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养老服务、开展区划地名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19年荣获“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十五五”时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社会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十四五”期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率均超过6%,低保标准从2016年506元提高到2025年850元,低保人均补差提高到581.2元,低保(低边)专项治理工作综合发力,制定出台了低保经办人和村居两委干部近亲属备案制度,实施“阳光救助”工程。不断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医疗救助病种。五年来,全县医疗救助147166人次,支出资金9543万元。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专项救助范围不断拓展,全县累计临时救助各类困难群众1.99万人,支出1854.98万元,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突发性、应急性临时困难。社会福利保障进一步加强,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截止2025年底,全县建成37家“儿童之家”,其中省儿童之家4家,惠及儿童9万余人次,受到王文序副省长批示表扬,累计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674名,发放补助资金478.6万元,累计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976名,发放补助资金797.67万元。深入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定期开展专项募捐活动,累计募集各类慈善捐款9405万元,全部用于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基层民主政治藻设日趋规范。城乡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不断推进,村(居)民行使基层民主政治权利的主动性增强,普遍建立以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民情恳谈会、议事协商会、社区论坛等活动有序开展,宽川村、株树村成功入选首批省级农村示范社区。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截止2025年底,全县备案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共1359个,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436家,其中社会团体23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97家,社会组织数量和每万人拥有数均居全市前列。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成功打造“正道讲和团”,形成“乡+村+团”三级联动治理机制,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在全市排名位列前列。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专业水平稳步提升,社工机构稳步发展,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等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日益彰显,县力邦志愿者联合会(丁晓琴)、县蓝天救援队(徐涛)入选全省志愿服务、社会工作领域“战疫群英”,目前全县共有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204人,登记民办社工机构9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着力加强养老设施建设,目前全县共有在运营养老机构16家,床位数1280张,共建成照料中心264家,超额完成城乡社区全覆盖任务,在市民政局照料中心运行情况评估工作中连续两年名列榜首。建成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家,并全部实现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公建民营工作扎实推进,全县共有7家敬老院实现公建民营。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所有城镇社区和大部分农村社区。老年人关爱服务持续推进,自2009年以来连续12年为高龄老人发放长寿保健金、高龄补贴、一次性奖励金、意外伤害险等福利,开展”携手联心、温暖相伴”为主题的机关党支部结对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活动。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共计办理结婚登记10364对,离婚4133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O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婚姻登记全面实现信息化。及时完成历史婚姻登记档案归集上报工作,婚姻登记档案数据全部实现共建共享。实行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和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大力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积极开展节地生态殡葬、绿色殡葬、文明丧葬宣传活动,节地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已初成风尚。切实加快生态墓区、骨灰堂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建扩建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区(骨灰堂)120余个,其中骨灰堂12个。开展“青山白化”治理,改善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截止2025年上半年,全县共计拆除空坟700余穴,异地迁移治理坟墓1000余穴。制定实施县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整治殡葬服务市场秩序,规范行业服务。区划地名管理不断规范,扎实推进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护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普查各类地名15087条。纳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地名共计220个,完成了市级“地名文化进千年古村”抓点示范项目,建成全国首个“地名书房”,成功编印地名故事。着力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全面开展了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切实发挥地名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十四五”时期,我县民政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民政公共资源配置与城乡统筹加速不相适应。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相对落后,协调发展压力较大。二是民政服务供给与社会需求日益多元不相匹配。养老服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以及殡葬设施面积不达标、布局不合理、使用不方便,“重建设、轻管理”“有设施、无服务”问题突出,缺乏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三是民政工作机制与民政发展趋势衔接不够。民政法治化滞后于转型发展需求,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也急需加强。四是基层民政力量与基层工作任务不相配套。基层基础相对薄弱,民政系统编制严重不足,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等问题仍未完全解决。(二)发展环境“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省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建设期,更是转型蝶变、崛起赶超,全力建设“三城三地”、奋力担当全市高质量绿色发展排头兵的关键期,这给民政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经济社会发展对构建民政工作格局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25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7774元、23466元,“十四五”时期年均增速分别达到8.2%和9.7%o同时,进入“十五五”时期,随着省级层面大花园、大都市区建设,市级层面“一带三区”空间重构,由区域边缘地向战略叠加地转变,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更加迫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大力推进民政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步伐,建立与发展战略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工作发展格局。人口老龄化态势日趋严峻。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进入老龄社会后,人口老龄化发展十分迅速。按第七次人口普查公布数据,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23.76%,其中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17.4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2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48个百分点,已经快速进入老龄社会,呈现出老龄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等显著特征。高龄老人激增凸显失能失智照护刚需,家庭空巢化小型化趋势导致家庭照护功能弱化,社会养老供给压力不断加大。满足老年人对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护理、紧急救助等服务需求已然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问题。随着养老服务形势的深刻变化对养老服务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这要求民政部门切实增强历史责任感、使命感,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促进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人民群众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期待。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的层次越来越高,从以前单纯的关注物质需求,到全面关注心理需求、精神需求和社会需求,从关注自身转变到关注其家庭和所在社区的大环境等多方面,这些都对民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随着社会转型步伐加快、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和多元主体不断成长,利益格局深度调整,民政调处社会问题和矛盾的压力不断增大。新要求、新机遇、新挑战迫切需要民政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推动共同富裕,立足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厉行“之干”,担纲“之赞”,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30条”“市民政22条”,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在新起点上迈向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服务需求,为建设“三城三地”贡献民政力量。(二)基本原则注重党建引领,协同参与。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深刻理解民政工作是党的政治工作。推动党建引领和业务工作“双融双促”。秉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鼓励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强化政府统筹职能,加大政府投入,充分调动政府、社会、市场等多方面资源参与民政服务。聚焦群众关切,利民为本。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民生问题,把不断满足全体人民的民政服务需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将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坚持数字赋能,创新发展。牢固树立“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深度融入数字化改革大局,将数字转型、智慧应用贯穿于民政服务全过程各方面。以民政“放管服”改革为统领,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打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强化法治思维,防控风险。依法规范民政管理与服务行为,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民政执法力度,全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有效实现民政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着力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保障民政事业有序推进。(三)发展目标“十五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深化民政改革为主线,以智慧民政建设为载体,在未来五年,实现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使人民群众享有更高质量民政服务。民政事业发展整体水平位居全市前列,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推动力量。体系建设更加完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体系建设。到2030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13000元/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消费支出的50%确定,且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倍以上。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5人。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70%以上,节地生态安葬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功能优势更加凸显。基础设施建设均衡发展,民政服务功能基本健全,确保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覆盖率100%,各乡镇村级社区服务站覆盖率100%,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8%,确保每个敬老院均达到养老院二级以上标准。覆盖对象更为广泛。政府投入大幅增加,民政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健全,全县城乡低保标准稳步增长,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普及程度大幅提高,为老、为残、为孤福利服务全面实现适度普惠。服务更加暖心高效。以构建“智慧服务”体系为统领,探索“智慧地名”建设,着力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殡葬改革持续推进,殡葬服务数字化、标准化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县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达国家5A级以上。县民政事业“十五五”时期发展主要指标序号主要指标2025年实际值2022年目标值2030年目标值指标属性民生保障类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年)102001100013000约束性2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070100预期性社会治理类3每万人拥有登记社会组织数(个)9.31316预期性4每万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人)4.31820预期性养老服务类5每万老年人拥有执证养老护理员数(人)182025预期性6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54.675558预期性7康养联合体数(个)O410预期性社会服务类8节地生态安葬率()556070预期性三、主要任务(一)高质量推进基本民生保障1 .全力推进社会救助精准高效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健全完善“1+8+X”的新时代社会大救助体系,着力推进社会救助精准高效,构建“分类分层、精准救助”新格局。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全面落实低保低边渐退期和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全面开展支出型贫困救助,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推动社会救助有序扩面,放宽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至低保标准的2倍(最高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延长未成年人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年龄至18周岁。进一步规范特困供养制度,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从收入型单维度救助向综合型多维度救助、从按户籍人口救助向按常住人口救助、从物质类救助向“物质+服务”类救助、从分散型救助向联合型救助转变。完善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制度,通过定期上门走访、党员及志愿者结对帮扶、亲属邻里互帮互助、“浙里救”智慧预警和服务热线应急快速响应等方式,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大救助信息平台共享,完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现对象精准认定。推进社会救助异地申请服务。健全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机制,规范救助对象家庭人口、经济状况重大变化报告机制。探索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强化临时救助功能,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分类分档予以救助,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完善临时救助政策,简化急难型临时救助审批程序。按照三级救助站建设标准,推进救助站改造升级。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工作,确保疫情期间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高救助水平为重点,着力推进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开展“幸福清单”标准化建设及数字化应用,创新“物质+服务”呈现模式,派发率实现100%。实施社会力量参与“同心向善”行动,大力发展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2 .加快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全面落实孤困儿童、留守儿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保障制度化、组织网络化、服务专业化、惠及所有儿童的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将打造成为“关爱保护、快乐成长”的儿童幸福生活之地。孤困儿童保障。强化孤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孤困境儿童“一证通办”。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夯实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救助保护机制。着力实施孤困儿童分类保障和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动态调整制度,切实开展孤困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康复、就业、住房等保障工作。继续实行机构集中养育、助养、代养、寄养相结合的多种孤弃儿童养育方式,建立实施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及自然增长机制。持续推进“明天计划”和“添翼计划”项目实施。实施“暖巢更新”行动,向低边孤困儿童家庭拓面,实现从环境到心灵的精准关爱帮扶,提升和家庭的综合发展能力。留守儿童关爱。着力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行动,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并将留守儿童信息采集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继续实施困境家庭“焕新乐园”家庭改造计划,按照“五有”要求推进“儿童之家”建设,逐步拓展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到2026年全县各乡镇(街道)建有1家以上示范型儿童之家。配强配齐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优先安排村(社区)妇女主席或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兼任“儿童主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解决服务报酬。依托儿童之家等平台,培育孵化儿童服务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全面落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核心的儿童保护制度,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到2022年,力争建成一个为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的综合性实体机构,具备为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的基础服务能力。开通统一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平台,为未成年人提供帮助。推进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和社工力量参与其中,提供专业服务。加快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构筑覆盖城乡的基层儿童福利服务和保护体系,培养更多的儿童服务专业人才,打通儿童关爱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落实收养评估工作,完善收养程序,规范收养行为,切实保障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二)高效率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结合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全面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政府养老服务的主导作用,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持续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增强养老服务保障功能、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效能,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彰显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1 .着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全力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着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重点发展医养康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到2030年,人人享有多样化的基本养老服务,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成型。制定实施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按照“统筹城乡、完善体系、布局合理、规模适当,以人为本、精准服务”的总体思路,科学规划、组织实施全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到2030年,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8%,每万名老年人配有20张认知障碍床位,建成一所服务重点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着力实施县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2,到2022年底,全县敬老院的改造提升工作全面完成,所有敬老院均达到国家养老院二级以上标准,全县共保留敬老院7家,床位约700张。提升托底型养老,实现全县托底老人的机构养老需求。持续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秉持公益性的托底功能及社会化的运营效益兼顾的项目定位,深化完善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运作模式,按照管办分离的发展思路,培育和引进社会组织或服务团体进行管理和运作,激发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市场活力,提高养老机构运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优质、安全、便利的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鼓励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运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十五五”期间,4家新建(改扩建)敬老院实现公建民营。2 .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强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积极开展互助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服务能力,为有需求的城乡老年人提供便利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具有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多元主体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广大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用餐、家庭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创新“养老管家”服务模式,持续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发挥养老机构专业优势,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开展居家失能、高龄、独居老年人的家庭照护,组织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大力培育为老志愿服务组织。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保障力度。完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长效运行机制。严格落实新、旧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标准配建,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并无偿或抵偿提供给社会专业机构运营。鼓励将闲置国有资产无偿或低偿提供给社会力量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结合护理需求等级和家庭经济状况两个维度,实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继续实施城乡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2年前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3 .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坚持立足实际、适度超前的原则,创新供给方式,培养服务人才,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内涵式发展,实现我县养老服务体系新跨越。加快智慧养老平台使用。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数字化水平,深化对接“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立老年人呼叫中心,实现养老服务信息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整合便民养老服务平台,建立服务对象申请、评估审批、智能派单、规范服务、跟踪回访、审核支付等闭环式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多元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智慧养老服务实施建设,力争“十五五”期间建成2家智慧养老院。加快“康养一体”深度融合。深入推进医养康养有机融合,形成全周期全生态的整合型康养服务体系。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整合养老、医疗和康复资源,以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为基础,优化建设乡镇(街道)、县域康养联合体,探索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合理分担的康养服务保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康养服务。培育和引进康养服务企业,通过政策吸引知名品牌和养老企业落地。强化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等方面的专业技能人才,强化养老服务人才支撑。加大专业养老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研究制定人才技能评价和人才激励管理办法,增强养老服务人才职业认同感和工作凝聚力,促进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稳定健康发展。将养老护理员及家庭照护者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到2030年,累计培训养老护理行业技能人才3000人次以上,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5人。(三)高水平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三社”联动,促进城乡社区治理转型升级,着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智治有机融合的治理体系,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共同体格局。1 .增强基层组织服务能力落实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深入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丰富自治内容,拓宽参与渠道,不断提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服务功能。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社区自治和共治,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执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以村(居)民为主体,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驻区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网格团队等共同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格局,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升村(居)民代表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相关制度,健全村(居)务公开制度。以党建为引领,开展“一社一品”特色社区品牌建设,提升社区服务能力。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提档升级,打造特色的未来社区“居民会客厅”。结合未来社区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解决风景山、北门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达标、布局不合理、使用不方便的问题,以及农村社区服务人才留不住,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等问题。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物业管理公司等社会力量进入社区服务运营领域。到2030年,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提高社区治理智能化水平。充分发挥“一库两平台”作用,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能力,提高社区精密智治水平。探索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扩大智能感知技术在智慧社区建设中的应用,提升社区政务服务的便捷度、透明度、安全度、满意度。推动社区管理和服务向智慧化转型,强化数据采集,以共享为原则,做到居民信息全覆盖、无死角,让数据服务社区发展,用信息化手段服务精细化治理。2 .有序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积极培育市场需要、社会需求、群众欢迎的各类社会组织,构建与县发展相适应、健康有序的社会组织体系。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发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统领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提升社会组织党建质量。将党建工作融入社会组织登记、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制,进一步明晰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监管机制。引导社会组织自律自治,发挥章程的核心指导作用,完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做好年检、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到2030年,建成1个社会组织示范园区。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统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用于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能力提升,重点支持枢纽型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慈善组织等发展。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全县培育一批品牌社会组织和领军人物。完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社区社会组织活跃度达到80%。3 .加快发展社工和志愿服务大力支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拓宽服务领域,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等民政领域加快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推进社会工作服务。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社工人才专业水平提升工程。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工作,到2022年,每万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18人,2030年达到20人。配强配齐社区专职工作者,扎实做好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开展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定期组织优秀社区工作者赴先进地区学习交流。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努力实现全覆盖。鼓励发展志愿服务。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完善志愿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制度以及志愿服务记录、回馈、保障、荣誉嘉奖制度,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融合发展,探索“时间银行”模式。充分发挥现有社工服务机构与志愿者组织的作用,鼓励资深社工与志愿者骨干成立“社工+志愿者”合作促进组织。进一步探索推广“正道讲和团”乡贤志愿调解模式,引导志愿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4 .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基本形成组织化、多元化、专业化、智慧化、规范化的新时代慈善事业新格局为目标,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30年,慈善组织总量达到6家。推进慈善组织发展。创新慈善活动方式,丰富慈善帮扶内容,有序引导鼓励慈善组织和慈善力量积极参与精准帮扶城乡困难群体、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探索“互联网+慈善”模式,积极参与全省慈善信息和数据共享共建,加强数字技术与慈善事业深度融合。规范慈善基地平台建设。着力完善慈善基地功能,健全运行机制,推进慈善基地能力提升工程。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依托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站)、邮政便民服务站、现有商业网点等设施举办慈善超市、爱心驿站,推动慈善组织与基层组织相融合。加强慈善文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现代慈善理念,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和企业参与慈善活动,形成“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探索慈善走进千家万户的新路径,倡导以家庭为单位参与慈善事业。开展慈善评选表彰,做好“中华慈善日”组织宣传活动,全力打造慈善环境良好、群众参与广泛、社会文明和谐的“慈善”品牌。规范福彩发行和管理。深入推动福彩“爱心驿站”和“销售网点”建设,高质量推进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工作。积极开展“福彩暖万家”系列公益活动,加大对孤寡老人、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资助力度,进一步树立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公益形象。严格市场管理,加快从增点扩面的速度规模型向提质增效的质量创新型转型。(四)高标准开展专项社会服务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县域发展战略需要,提升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满足社会多样化地名服务需求,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加强平安边界建设。深化改革殡葬婚姻事业,不断优化基础社会服务。1 .提升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水平加强地名管理服务,深化地名信息化建设,增强地名公共服务能力。稳妥有序优化行政区划布局,构建适应新型城镇化要求、符合发展实际的行政区划结构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加强地名管理,推动地名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促进地名管理规范有序。挖掘保护和利用地名文化遗产,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地名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民宿活动,适时出版走进边界村书籍。全面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提升边界管理水平,认真开展行政区域边界联检工作,维护边界平安稳定。2 .持续深化生态殡葬改革秉承绿色发展理念,以殡葬惠民利民为落脚点,以解决好“惠葬礼葬”为核心,高标准实施节地生态殡葬改革,建立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逝者所安”,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大力推行惠民礼葬新风尚。以推行文明节俭治丧,深化殡葬习俗为着力点,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殡葬法规政策宣传,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和孝道文化,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推行惠民礼葬新风尚,不断增强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通过合理规划建设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区,规范引导广大群众解放思想,树立文明节俭办丧新观念。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群众性自治作用,把文明治丧,简办丧事,生态殡葬纳入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破除丧葬陋俗,严禁毁林占地、乱建乱葬,大操大办丧事,杜绝丧事扰民。调动和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做殡葬改革的排头兵。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区域布局,科学选址,节地生态,惠利民众”的原则,合理安排乡村公益性公墓布局,实施县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2026-2035)。根据现有乡村公益性公墓存量及未来发展需求,严格控制乡村公益性公墓总量。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科学确定新建生态墓区及骨灰堂选址。充分挖掘现有乡村公益性公墓的潜力,实施生态墓区扩建工程,推广骨灰堂、树葬等生态节地安葬方式。推进全县节地生态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地宫)的规范化建设。到2030年,每个乡镇(街道)建有节地生态安葬点,统筹建设集中治丧场所,对村级公益性生态公墓现已建成有的墓穴在去余量的前提下,不设立式墓碑,严格按照节地生态安葬标准执行,全县节地生态安葬率达70%,生态安葬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殡仪服务设施设备不断更新,服务功能不断健全,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全县实现殡葬管理规范化,殡仪服务优质化,骨灰处置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到2030年,确保每个乡镇至少设置一处公益性安葬设施,省级公益性安葬设施示范点2-3处。严格管控老坟修建、新坟滥建违建,积极推进老坟搬迁入公墓,全面改造提升县域生态景观。切实提高殡葬领域治理水平。持续推进群众身后“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服务便捷化、专业化水平。加强殡葬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殡葬管理执法水平,严格执行骨灰安放跟踪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加强民政执法力量,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推动信息科技应用,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强化大数据服务监管功能。探索“社会组织+殡葬改革”的新发展模式,推行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殡葬服务需求。3 .全面规范婚姻登记服务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完善婚姻登记管理系统,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促进婚姻家庭幸福美满与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在省民政厅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结束后,在我县全面实施。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到2022年,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达到国家5A级标准。加强婚姻文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文化建设,建成婚姻文化展示厅。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婚事俭办,引领婚俗新风尚。(五)高精度打造民政智治体系以数字技术全面支撑民政工作为理念,着力推进“减负担、增服务、促参与”的智慧民政建设,加快推进具有时代特征、特色的便民惠民大智治体系。1 .深入对接省市智慧平台建设树立数字化意识,把握数字化趋势,深入对接省市智慧平台建设,深度融入全省民政数字化改革,打造民政数据应用先导县。充分利用省市智慧平台。全面落实民政服务12个条线“码上办”,大力推进民政各领域数字化改革的系统集成应用,提升民政事项管理服务水平。依托“浙政钉”“浙里力、”“浙里养”“浙里救”迭代升级和省、市公共数据交换平台,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加快推进民政各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深度融合,推动政务服务2.0向群众“一件事”延伸,全面提升服务对象的体验感、获得感、幸福感。积极参与民政资源数字化。全面挖掘基层民政一手资源信息,实施数据目录化、目录全局化、全局动态化的民政数据归集工作机制,按照全量、准确、实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数据归集和数据治理,夯实民政数据仓,为省市智慧平台建设提供地方数据资源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全县民政数据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数据加工、归纳、演绎和分析,完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慈善捐赠、地名门牌、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各领域基础数据库,提高民政数据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到2030年,民政数字化率达到90%o2 .着力加强智慧民政特色建设按照“一体推进、高效协同”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业务数据系统融合、特色功能综合集成的要求,构建彰显地域特色的智慧民政。构建数字化改革亮点。按照全省一盘棋的要求,结合实际,不断拓展数字化改革的广度和深度,打造自下而上的“居养”数智化改革服务管理平台,结合“居养”96345智慧服务平台,建成适合的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系统。打造县智慧社区场景应用模式,提升社区智治水平。深度梳理核心业务,细化流程和场景,选择业务模式成熟、工作标准清晰、不需要复杂人工认知评估的业务条线,构建具有标识度的县域民政数字化改革亮点。以民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实时动态三级组织架构,统一全县民政各业务系统和全县各部门的业务系统基础架构。推进个性化应用建设。按照能共享则共享、能开放则开放的原则,全面推进民政数据共享交换和开放应用。充分利用省市共享交换平台开放的接口共享与批量服务功能,数据需求加快具有特色的个性化集成应用开发建设与数据采集,拓展民政数据价值发展新空间。深度对接“小康码”,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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