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开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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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开稿).docx
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开稿)杭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2月前言4第一章总则5第二章现状基础与风险挑战8第三章城市性质与目标战略11第四章国土空间总体格局14第一节三条控制线14第二节国土空间格局15第三节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17第五章农业空间19第一节农业空间格局19第二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20第三节共富美丽乡村建设22第四节土地综合整治25第六章生态空间27第一节生态空间格局27第二节自然资源保护利用28第三节生态保护修复31第四节生态价值转化32第五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33第七章城镇空间35第一节城镇空间格局35第二节居住生活空间37第三节公共服务空间38第四节绿色开敞空间41第五节产业发展空间42第八章中心城区45第一节中心城区用地布局45第二节中心城区空间管控48第三节中心城区人居品质49第九章历史文化保护与风貌塑造52第一节历史文化保护52第二节城乡空间形态塑造58第三节魅力空间营造61第十章综合交通63第一节对外交通63第二节城市交通65第十一章市政基础设施与城市安全韧性68第一节市政基础设施68第二节安全韧性城市73第十二章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78第一节存量空间提质增效78第二节国土空间复合利用79第十三章区域协同81第一节服务国家新发展格局81第二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81第三节引领杭州都市圈协同发展83第十四章规划实施保障85第一节规划编制审批体系85第二节规划实施监督体系87第三节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88第四节国土空间智慧治理89附图Ol市域三条控制线图02县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分布图03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04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05市域农业空间格局图06市域生态空间格局图07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规划图08市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09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10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11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江南忆,最忆是杭州”。杭州位于中国东部,长三角南翼,素有“人间天堂”美誉,浸透着江南韵味,凝结着世代匠心。改革开放以来,杭州坚持以科学规划引领,经济社会蓬勃发展,城市能级显著提升,百姓生活日益富足,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不断彰显历史文化名城、创新活力之城和生态文明之都的独特魅力。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引领杭州都市圈高水平协同发展,整体谋划杭州面向2035年中长期发展的国土空间规划蓝图,率先探索具有普遍意义的共同富裕和现代化路径,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支撑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迈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合理保护利用全市国土空间资源,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实现城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浙江省、杭州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划。第2条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杭州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的“四个杭州”定位(杭州不应当仅仅是浙江的杭州、中国的杭州,也应当是亚洲的杭州、世界的杭州)和“四个世界一流”要求(世界一流的标准,世界一流的业绩,世界一流的胸襟和气魄,世界一流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生态和民生,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率利用,为支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筑牢根基。第3条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6 .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7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8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9 .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10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11 .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12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第4条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规划范围为杭州市行政辖区,包括上城、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临平、钱塘、富阳、临安10个市辖区,桐庐、淳安2个县,建德1个县级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上城、拱墅、西湖、滨江四区,以及萧山、余杭、临平、钱塘紧密联动的重点核心板块,面积880平方千米。第5条规划期限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第6条规划效力本规划是杭州面向2035年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政策和总纲,是编制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定依据和基础。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要在总体规划的约束下编制,详细规划要遵循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本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本规划自国务院批复之日起生效,由杭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改变。因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政策调整、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或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的,须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第二章现状基础与风险挑战第7条现状特征杭州市位于长三角南翼,东联沪甬,西接皖赣。地势西高东低,呈现东部平原、西部丘陵、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三江”贯穿的地理格局。2020年杭州市常住人口1193.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94.2万人,城镇化率83.3%;地区生产总值1.61万亿元。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但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差距。2020年杭州现状建设用地2115平方千米,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13.1平方米,相较先进城市仍有差距,需进一步转变发展模式,提升用地绩效。国土空间格局不断优化,但全要素空间治理仍有待加强。持续推进植树造林和林分林相改造,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5.55%以上。全面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耕地保护任务层层落实,耕地布局得到优化,耕地质量显著提升。然而乡村地区耕地、林地、村庄、工业等用地相互交织、图斑细碎,有待进一步推进全域全要素的空间治理。城市空间格局实现蜕变,但区域协同水平仍待提升。多年来持续推进拥江发展战略,保老城、建新城,从西湖时代迈向钱塘江时代,逐渐形成多中心、网络化的大都市空间格局。都市圈同城化持续推进,区域协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然而区域协同机制仍待完善,对周边地区辐射带动能力仍待加强。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但人居环境品质仍待提升。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基本建立,城市公园、保障房建设快速推进,人均住房面积、各类公共服务人均指标不断提高,连续14年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然而由于城市人口快速增长,老龄化不断加剧,人民群众对城市公共服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优质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但使用效率仍有待提升。铁路、城市轨道、快速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萧山国际机场年客货运量、高铁枢纽年客运量、城市轨道线人均里程、快速路人均里程等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然而城市部分地区交通拥堵仍然存在,公共交通出行率仍然偏低,基础设施建设与国土空间开发利用还需进一步统筹完善。第8条风险挑战发展不确定性。当今世界变局全方位、深层次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城市生产和生活方式正被深刻重塑。人口老龄化、少子化不断加剧,城镇化动力减缓,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面向新时代、新征程,杭州必须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加快推进超大特大城市转型发展,提升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城市安全风险。城市安全方面,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中心城区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不断提高,加大了火灾、内涝等灾害事故以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治理难度。水源安全方面,杭州以钱塘江、千岛湖为主要饮用水水源,存在咸潮入侵、长距离输水等引起的风险。能源安全方面,能源主要依靠外地调入,电力自给率不高,且供应区域不断扩大,增加了能源供应风险。自然灾害风险。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频次增加。杭州地质环境复杂,中西部广大乡村地区存在山洪、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风险,东部城市地区存在内涝灾害风险,局部地区存在地面沉降、塌陷等灾害风险。第三章城市性质与目标战略第9条城市性质和核心功能定位杭州市是浙江省省会,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核心功能定位是全国数字经济创新中心和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先进制造业基地,东部现代服务业中心,国际旅游目的地。全国数字经济创新中心和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营造创新创业生态,集聚优质高教资源和科创资源,吸引科创人才。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进数字经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助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东部现代服务业中心。发展商贸服务、金融服务、物流服务、平台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集聚智慧消费、时尚消费等功能。国际旅游目的地。以国际化为引领,推进杭州旅游休闲业转型升级,构建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文化体验、商务会展一体的全域旅游新格局,加强国际交往,展现东方文化魅力。第10条发展目标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迈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到2025年,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锚固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加强市域空间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做优主城、做强辅城、集聚县城、培育重镇,持续优化农业、生态、城镇、乡村空间,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到2035年,全面形成安全韧性、集约高效、共同富裕、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促进农业空间稳定连片、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城镇空间宜居适度、乡村空间精致舒朗,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到2050年,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第11条空间战略保护优先,框定底线。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将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域统筹,优化格局。坚持以人为本,顺应人口变化趋势,坚持做优主城、做强辅城、集聚县城、培育重镇,优化完善协调发展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建立功能错位、服务均好的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的空间格局,实现区域协同、城镇集聚和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增存并举,提升内涵。强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统筹配置,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盘活,推动建设用地提质增效。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等,优化农业空间和乡村布局。推动城市更新和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功能混合,倡导公共交通导向发展模式和地上地下一体开发。引导工业企业向平台集聚,提升工业用地亩均效益。区域协同,互联互通。全面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全方位对接上海,唱好杭甬“双城记”,积极对接南京、合肥、苏州等长三角重要城市,提升区域枢纽地位。衔接上海港、宁波舟山港,共建杭州湾大湾区。推进杭州都市圈一体化协同发展,与嘉兴、湖州、绍兴集群式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第12条指标体系充分落实国家和浙江省的新要求,以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引领,从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三个方面构建规划指标体系,作为监督实施国土空间高质量开发保护的依据。第四章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第一节三条控制线第13条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先确定耕地保护目标,将集中连片、用途稳定、具有良好水利设施和水土保持条件的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62.76平方千米(174.4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67.71平方千米(145.16万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东部水网平原、钱塘江两岸冲积河谷平原和西部山地丘陵区的河谷地带。第14条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区域,以及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到2035年,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693.50平方千米。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千岛湖汇水区域和天目山、白际山、千里岗、龙门山等山林地区。第15条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避让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和高风险区等不适宜城镇建设区域,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充分论证并说明理由,明确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尊重自然地理本底,遵循人口集聚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结合城镇空间发展格局,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647.90平方千米。优化城镇空间布局,适度预留弹性发展空间,防止城镇建设无序蔓延,构建组团式、集约型城镇空间形态。第二节国土空间格局第16条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实国家“两横三纵”的城镇化战略格局、国家主体功能区要求和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区县级主体功能分区方案,县级主体功能区分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地区(即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经济地区(即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优势地区(即国家级城市化地区)、城市化潜力地区(即省级城市化地区)。杭州市涉及重点生态地区、城市化优势地区和城市化潜力地区。重点生态地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准入管理,控减国土开发强度,推进生态修复,兼顾生态价值转化和生态价值实现,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城市化优势地区推动重大战略平台建设,积极引导人口、产业集聚,加大空间要素保障,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城市化潜力地区重点推动县域经济、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新发展动能,分类引导县城城区、乡镇集聚发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空间要素布局优化。区县(市)可因地制宜细化乡(街道、乡镇)主体功能定位,根据实际确定兼容功能,实现精准施策、精细管控。第17条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一主六辅三城、三江两脉八带”的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国土空间结构,形成东西并进、南北互动的市域一体化格局。一主,即主城。主城即中心城区,是杭州体现东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和浙江省会职能、彰显世界名城魅力的核心地区。六辅,即辅城。包括萧山、良渚、临平、钱塘、富阳、临安六大辅城,是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综合性城区。三城,即县城。包括桐庐、淳安、建德三县(市)的县城,是杭州西部地区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综合性城市。三江,即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重点保护三江及其支流等大型水体及两岸生态系统。两脉,即白际山-天目山、千里岗-龙门山两支大型山脉。维育大型山脉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发挥生态保护屏障作用。八带,即由城市周边生态开敞空间构成的八条生态带。严格管控城市开发活动,为组团式布局提供隔离与缓冲空间。第三节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第18条合理引导和调控人口规模到2035年,常住人口严格控制在1500万以内,城镇化率达到90%左右,实际服务管理人口2000万。养老托育、基础教育、基层医疗、公共卫生、体育、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住房须满足本市常住人口需求。交通、能源、水利、市政公用等设施须满足本市实际服务管理人口需求。文化、医疗、高等教育、赛事等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须满足本市及周边区域人口需求。第19条提高国土空间质效统筹存量用地和增量用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促进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强化新增建设用地统筹。开展年度土地利用绩效评价,推动土地利用绩效和计划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统筹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市级预留指标应优先支持重点战略板块和重点领域发展,重点保障交通、能源、水利、市政公用设施等项目建设。市级分配指标应保障各区县(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促进设施共享和效率提升。第20条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进一步落实和深化主体功能区战略,结合杭州市自然地理、经济社会条件与城市发展需求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优化完善主体功能分区体系。在市域层面划分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5类规划一级分区,实现规划分区全覆盖。完善从规划一级分区、规划二级分区到用地用海分类的分级传导,逐步细化明确全域国土空间开发方向和主导功能,实现国土空间综合效益最优化。生态控制区应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修复,限制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在不影响生态功能前提下可适度开展生态旅游等建设活动。乡村发展区应以乡村振兴为导向,统筹开展农村居民点及配套服务设施、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因地制宜开展休闲旅游等建设活动。第五章农业空间第一节农业空间格局第21条构建农业空间格局构建“三区一带多点”的农业空间格局。三区。即东部水网平原农业区、中部低丘河谷农业区、西部山地丘陵农业区。东部水网平原农业区包括钱塘东部、萧山东部、临平西北部、余杭东北部,推进耕地集中连片整治,统筹发展规模化都市农业;中部低丘河谷农业区包括富阳、桐庐和萧山南部,利用园地等推进特色农业适度规模发展;西部山地丘陵农业区包括临安、余杭西部、淳安和建德,发挥山水资源优势发展生态农业。一带。即三江特色河谷农业带。推进优势农业适度集聚,推行生态化耕作方式,协调农业发展与流域生态保护。多点。即多个现代农业园。发展绿色科技型现代农业,加强与文化、科普、休闲等功能融合。第22条优化农产品生产空间提高都市农产品保障水平。保护城市周边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优质农用地资源,提高生鲜农产品就近供给能力。稳定城市“菜篮子”产品保有面积,合理布局畜禽和水产品养殖空间。鼓励稻渔综合种养、林下养殖等生态型有机农业。提高重要农产品应急生产保供能力。保障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用地。稳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稳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切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保障西部山地丘陵地区薯类、豆类作物和东部水网平原地区谷类作物种植空间,挖掘粮食生产潜力。加快培育粮食产业化联合体,稳步推进良田规模经营,保障粮食生产稳定。优化特色农业生产空间。依托中西部山地丘陵及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和千岛湖沿岸发展特色农业,重点推进西湖龙井、径山禅茶等茶产业、茶生态、茶经济和茶文化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继续打响以塘栖枇杷、建德草莓、大慈岩莲、东洲葡萄等为代表的杭产特色水果品牌。持续推广林下经济模式,培育打造林下经济高质量示范基地。保障现代农业合理配套空间。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的原则,综合考虑种植类和畜禽水产养殖类不同生产功能与用地情形,依法依规、因地制宜保障现代农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现代农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第二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第23条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执行最严格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规划期内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稳中有升。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市、区县(市)、乡镇党委政府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考核,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第24条执行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持“以补定占”,切实做好耕地数量和质量双平衡。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将未利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以及适宜恢复为优质耕地的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统筹作为补充耕地来源。按照“国家管总量、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建立分级负责、职责明确、监管有力的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第25条完善耕地保护利用引导耕地集中连片布局。推动形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统筹推进集中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等工程,推进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布局层层套合,逐步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集中连片、质量有所提升,提高农业现代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形成长久稳定、生态绿色、可持续利用的耕地保护格局。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等为重点,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开展坡耕地综合整治,减少水土流失;改善耕地生态功能,实施耕地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工程;积极推进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提升耕地地力,切实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为稳定粮食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第三节共富美丽乡村建设第26条实行村庄分类引导按照城郊融合类、集聚建设类、特色保护类、精明收缩类和整治提升类五种类型对行政村进行分类引导布局。城郊融合类村庄。指全部或大部分农居点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村庄。重点承接城市功能外溢,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就地城镇化与农民市民化。集聚建设类村庄。指重点发展的潜力村庄,包括各级财政投入或市场资源投入较多的村庄和规模较大的村庄。引导进一步集聚人口和发展资源,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网络化布局。以中心村建设为导向,强化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美丽乡村经济。特色保护类村庄。指入选或候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单或省级及以上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其他经评价具有特色资源的村庄。加强乡村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与挖掘,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利用村庄特色资源适度发展旅游和特色产业,为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人居环境提升提供空间保障。精明收缩类村庄。指部分或大部分居民点位于灾害高风险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区或受高压走廊、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铁路线等重大现状或规划项目影响的村庄。限制新建、扩建活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分步有序实施撤村并点或局部搬迁,促进集聚发展。整治提升类村庄。除以上四类村庄外的其余村庄。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优化生产生活布局,保障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空间需求,整治乡村人居环境,推动集约紧凑发展。第27条构建共同富裕乡村格局因地制宜划定乡村单元,作为规划管理基本网格,引导多村联动,以强带弱,促进土地资源盘活、设施提质共享和生态共育共保。以集聚建设类、特色保护类村庄为主体,结合山水景观资源,沿江、沿溪、沿谷、沿路串珠成链,点轴联动,形成17条乡村共富带。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重点发展面向区域的现代农业、休闲旅游、运动康养、创新创业和文化创意等产业,实现资源要素整合和联动发展。第28条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支撑乡村居民点建设。合理保障宅基地建设需求,优化宅基地布局,规范宅基地建设及空间管控,结合村庄分类及农村居民点布局,科学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引导新增宅基地适度集聚,为乡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空间保障。鼓励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复合利用。挖掘乡村地域文化,彰显杭派乡村风貌特色。保障乡村富民产业空间。统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空间。引导农产品深加工、商贸流通、物流仓储等产业向县城、重点镇及物流节点等集中;引导农产品初加工、产地直销等产业在具备区位优势的乡村地区合理布局、适度集中。合理保障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冷链物流、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宿经济、康养文创等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加强乡村交通安全畅通。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到2035年,全面实现乡镇15分钟上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基本实现全域行政村通达双车道公路。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完善城乡配送末端服务网络。支撑市政基础设施提升。为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官网向农村延伸,推行农村雨污分流和生态治污,完善分散式处理设施提供空间保障。保障农村高速光纤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建设、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空间需求。建设安全韧性乡村。提升农村减灾防灾和突发事件防御、应急处置能力。推进重点江河防洪护岸工程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提高山塘水库的拦蓄能力,深化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保障乡村防疫系统建设空间需求。充分利用乡村闲置建设用地,布局“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第四节土地综合整治第29条创新土地综合整治模式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农用地集中整治、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强化一二三产融合带动,突出产业链“镇村联动”,促进空间形态、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系统性重塑,优化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布局。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产生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流转使用,优先用于土地整治范围内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建立县域范围内调剂使用制度,仍有结余的在市域范围内统筹调剂使用,推动共同富裕。第30条强化土地综合整治空间引导东部水网平原农业区以城乡统筹为重点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农用地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和连片度,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推动都市景观与农业景观融汇一体。推进城中村改造提升、城郊村拆迁改造、废弃工矿以及其他低效建设用地有序复垦,优化城郊空间布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以改善人居环境品质为重点,实施城乡环境和景观风貌整治,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中部低丘河谷农业区以村庄优化提升为重点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立足低丘缓坡等耕地后备资源优势,依法依规开发荒山荒地、低效园地,有效补充耕地。立足当地特色农业和优势资源,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规划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推动现代农业和未来乡村共建共享,助力乡村振兴。西部山地丘陵农业区以生态修复为重点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对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空间保护,推动矿山修复、水土流失治理修复。有序推进高山远山、地质灾害隐患地区村庄以及“空心村”的搬迁集聚。结合生态底色、文旅特色、共富理念等,推进农村产业提升、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村庄风貌整治提升,实现生态价值转化。三江特色河谷农业带以流域统筹和保护修复为重点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推进流域综合整治,统筹推进耕地保护集中连片整治、低效用地盘活、美丽村镇建设等,以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河道畅通、水域生态修复等为重点推进流域生态修复,优化两岸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描绘现代版“富春山居图”。第六章生态空间第一节生态空间格局第31条锚固生态空间格局锚固“蓝心绿底、三江两脉、绿楔融城”的生态空间格局。蓝心绿底。蓝心即千岛湖及其汇水地区构成的生态涵养核心。保护千岛湖水源涵养区,保障长三角区域水源安全。绿底即自然生态基底。严格控制山地丘陵地区开发规模和强度,加强生态保育修复,充分发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碳、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服务功能。三江两脉。三江即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保护三江及其支流等大型水体及两岸生态系统,提升洪水调蓄和水质净化能力。两脉即白际山-天目山、千里岗-龙门山两支大型山脉。维育大型山脉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防范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风险。绿楔融城。绿楔即城市周边八条生态带和城市蓝绿生态网络。八条生态带包括运河-半山生态带、东明山-良渚生态带、径山-苕溪生态带、西山-西湖生态带、石牛山-三江汇生态带、青化山-浦阳江生态带、萧东田园生态带、江海湿地生态带。城市蓝绿生态网络由河道、绿带等构成。结合生态带、城市蓝绿生态网络布局建设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等开敞空间,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缓解城市局部热岛效应,增加绿色宜人的休闲空间。第32条自然保护地体系按照国家、省级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有关政策要求以及自然保护地有关规定,严格保护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22个自然公园,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14.78%o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结果以国家批复为准。保护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公园内自然资源和特色景观,维护森林、湿地等特色生态系统,适度开展科普游览等有限人为活动。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和确权登记,完善自然保护地监测系统和管理监督制度,显著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第二节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第33条森林资源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加强天然林保育,推进生态保护重要和生态敏感区域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千岛湖、钱塘江等重要水源地集水区域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生态碳汇林建设。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的管理制度。林地占用征用总额控制在省下达林地定额以内,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应合理适度,避免破坏林地或影响森林生态功能发挥,实行占补平衡管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不得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不得擅自将公益林改为商品林。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序退出生态敏感地区的商品林,推进其他地区商品林生态化经营。科学开展造林绿化。优化森林布局,推进“森林进城”,开展八条生态带和重要生态节点内植树造林,推广郊区造林和城市造园,统筹生物防火林带和防风林建设,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到2035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以上,林地保有量保持稳定,林木蓄积量达到1亿立方米以上。第34条河湖资源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管控。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范围,明确各类水生态空间功能定位、主要用途和管控要求。严格管控水域岸线空间、功能与资源,控制开发利用强度,维护河湖岸线自然形态。到2035年,河湖水库水面面积不减少。治理提升重要江河水系。加强钱塘江水系治理,西部地区强化水源涵养、水土流失治理、山洪防治,保护山区河流,禁止河道截弯取直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占用河道影响行洪;东部地区加强水网治理,提升城市蓄洪排涝功能。加强苕溪水系治理,上游强化水源涵养和泄洪功能,禁止占用或堵塞行洪河道;下游提升雨洪蓄滞功能,提升防洪弹性。加强运河水系治理,开展河道整治与修复,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滨水生态景观。第35条湿地资源严格保护湿地资源。禁止擅自开垦围垦、排干、填埋自然湿地,严禁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建立健全湿地总量管控目标责任制。逐步将重要湿地纳入自然保护地,到2035年,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2.48%。全面推进“湿地水城”建设。保护西溪、千岛湖、湘湖、阳陂湖等重要湿地,提升江海湿地、千亩田高山沼泽、三白潭等特色湿地。深挖湿地文化底蕴,将湿地保护、自然教育和生态公园营造相结合,促进城市与湿地融合发展。大力推进湿地生态修复。实施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京杭大运河、苕溪等湿地群落的系统修复,加强钱塘江沙洲岛屿、原生态岛洲生态保育,保护候鸟迁飞通道,提高湿地生物多样性,推动小微湿地修复提升。第36条矿产资源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科学划定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和集中开采区,引导全市矿业逐步向建德、富阳等西部地区集聚。差别化管控开发矿种,增强萤石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力度,限制鸨等矿种开采总量,合理保障建筑用石料、石灰石等矿产资源供给,鼓励勘查开发地热资源。推进绿色矿山全面提质升级,逐步开展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推进乡镇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区、产业园区建设。加强对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适度利用。第37条生物多样性保育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域。严格就地保护天目山、清凉峰等区域的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江海湿地候鸟迁徙栖息空间,保护修复西溪湿地、五常和睦水乡、丁山湖湿地、三白潭湿地等城市周边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域。打造生物友好型城市。依托自然保护地,加强具有地域特色的植被景观和物种储存库保护,恢复指示性物种栖息地,有效保护区域重要生态系统、物种及其栖息地。做好生物就地保护和珍稀濒危物种的迁地保护。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严格执行休禁渔期制度,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第三节生态保护修复第38条生态修复分类引导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采取“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手段,分类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开展环千岛湖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水源涵养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的受损森林生态系统修复,显著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有序推进城市周边湿地内建设用地减量,促进低强度复合利用。西部山地丘陵地区优化生态敏感区域的农业耕作,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东部水网平原地区开展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减少重要河湖周边农业面源污染。废弃矿山修复和裸露山体治理恢复达到国家、省提出的要求。第39条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加强对矿山地质隐患区域、水土流失敏感区域、水源涵养重要区域、生态系统退化区域、自然保护地、城市冷岛等重要生态空间,钱塘江、大运河、高速公路等生态景观廊道地区的生态修复,确立生态修复重点区域。第四节生态价值转化第40条创新生态价值转化途径推动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融合发展,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重点建设生态型村镇,积极培育大健康、大文创、高端会议、特色金融、精品民宿、高端研发、精品赛事等生态友好型特色产业。打通生态产业链条,调整优化农产品产业结构,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和农林产品深加工产业。开展县级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实施一批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项目。支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水权交易,实现生态资源可量化收益。将淳安打造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转化展示地。第41条明确生态价值转化重点空间生态碳汇空间。在自然保护地和千岛湖水源地周边、钱塘江流域沿线、天目山山脉等重要生态空间,开展生态碳汇林建设,提升重要生态空间生态价值。生态田园空间。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在淳安、临安、建德、桐庐等具有特色生态、农业、景观、文化资源的区域,建设山地村镇未来版、生态田园综合体,发展生态休闲、旅游度假、文化创意、科普教育、民宿采摘等业态,促进生态价值融合转化。生态创新空间。在生态空间与城镇空间高度融合的地区,培育新经济空间。重点选择富春江沿线、浦阳江沿线、环青山湖、大径山等生态优势地区,推动生态资源与创新要素融合,建设创新交往的活动节点,培育创新业态。第五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第42条推动淳安千岛湖整体保护落实浙江省确定的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布局,构建特色生态保护发展模式和制度创新体系。整体保护千岛湖饮用水水源地,确保以水功能为重点的生态安全、环境安全和资源安全。严格保护新安江水库淳安饮用水水源区、梓桐源淳安饮用水水源区、霞源水库淳安饮用水水源区、枫林港淳安饮用水水源区4个饮用水水源区。持续推进千岛湖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快建设临湖生态缓冲带。严格控制临湖地带项目开发强度和高度,科学保护湖岸线、山脊线和天际线。开展农业、林业、工业、生活污染专项防治,推动水质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