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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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征.docx
ICS07.040CCSA75OB中华人民共和家标准GB20263202X代替GB202632006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NavigationelectronicmapBasicrequirementsofsecurityprocessingtechnology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征求意见稿202X-XX-XX发彳本稿完成日期:2024年9月29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X-XX-XX实施发布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空间位置技术处理要求15传输安全技术处理要求16服务安全技术处理要求17不应采集的内容28不应表示的内容2参考文献3-LX-刖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GB202632006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与GB20263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GB202632006的第1章);b)删除了“地图学术语”的规范性引用文件(见GB202632006的第2章);c)删除了“电子地图”的术语和定义(见GB20263-2006的3.1);d)更改了“导航电子地图”的术语和定义(见3.1,GB202632006的3.2);e)更改了“空间位置技术处理要求”的有关内容(见4.1、4.2,GB202632006的4.2、4.3、4.4);f)增加了“传输安全技术处理要求”(见第5章);g)增加了“服务安全技术处理要求”(见第6章);h)更改了“重力数据、测量控制点”和“高程点、等高线及数字高程模型”的不应采集要求(见第7章,GB202632006的5.1、5.2);i)删除了“高压电线、通讯线、管道”和“植被和土地覆盖信息”的不应采集要求(见GB202632006的5.3、5.4);j)更改了“不应表示的内容”中的有关内容(见第8章,GB202632006的第6章);k)增加了“参考文献”(见参考文献)。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0)归口。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6年首次发布为GB202632006;本次为第一次修订。随着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导航电子地图社会化应用逐渐趋于多元化和丰富化,其时效性要求越来越高。导航电子地图的采集、制作、更新已由专业方式向众源方式转变,其生产、传输、服务和表示正面临新的安全风险与挑战。为适应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应用相关领域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和相关政策的要求,自然资源部组织相关单位对GB202632006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文件,切实推动导航电子地图创新发展。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公开出版、销售、传播、展示和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在数据采集、制作和表示过程中,空间位置技术处理、传输安全技术处理、服务安全技术处理的要求,以及不应采集和表示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公开出版、销售、传播、展示和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导航电子地图navigationeIectronicmap含有空间位置地理坐标,能够与空间定位系统结合,引导人或交通运输工具等从出发地到达目的地的电子地图或数据集。4空间位置技术处理要求3.1 导航电子地图在公开出版、销售、传播、展示和使用前,应进行空间位置技术处理。4. 2空间位置技术处理应采用国家认定的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技术方法实现。5传输安全技术处理要求4.1 导航电子地图传输过程,应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的商用密码进行技术处理。4.2 涉及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和更新过程中的网络传输,应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及以上要求。6服务安全技术处理要求6.1 导航电子地图服务应由具备专有存储、计算和网络资源的计算平台提供。计算平台能够接收、存储、处理、更新、分发导航电子地图。6.2 6.1节所指的计算平台应采用相应技术措施对导航电子地图进行安全处理,保护涉密、敏感地理信息或与之关联的敏感个人信息。6.3 导航电子地图确需向中国境外提供的,应符合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要求。7不应采集的内容导航电子地图采集过程,不应采用各种测量手段获取以下内容: 分辨率高于30'X30',精度优于土7毫伽的重力异常数据; 带有名称、属性、位置等信息的国家等级控制点的坐标成果; 高程注记点、等高线、数字高程模型及数字表面模型;国界和国内各级行政区域界线; 国家禁止采集的其他信息。8不应表示的内容导航电子地图在公开出版、销售、传播、展示和使用时,不应表示以下内容: 军队指挥机关、指挥工程、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洞库、仓库,军用信息基础设施,军用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军用测量、导航、助航标志,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输气管道,边防、海防管控设施等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各种军事设施,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及其内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的属性; 武器弹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危险化学品、铀矿床和放射性物品的集中存放地,核材料战略储备库、核武器生产地点及储备品种和数量,高放射性废物的存放地,核电站,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库、中央储备库的属性(名称除外); 国家安全等要害部门,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强制医疗所的属性(名称除外); 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管线,电力、电讯、通信等重要设施以及给排水、供热、防洪、人防等重要管廊或者管线的属性; 军民合用机场、港口、码头的重要设施;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 重要桥梁的限高、限宽、净空、载重量和坡度属性,重要隧道的高度和宽度属性,公路的路面铺设材料属性; 江河的通航能力、流速、底质和岸质属性,水库的库容属性,拦水坝的构筑材料和高度属性,沼泽的水深和泥深属性; 重力数据、测量控制点; 显式的参考椭球体及其参数、经纬网和方里网;注:显式包括实时显示、图面注记和属性查询等。 显式的空间位置平面坐标数据和高程数据,国家正式公布的除外; 国家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参考文献1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1号)2自然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5号)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技术研发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22号)4自然资源部关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维护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的通知(自然资规20221号)5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规范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2号)6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自然资发2023158号)7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57号)8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有关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39号)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编制说明国家标准项目名称: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国家标准项目编号:20241012-Q-466送审国家标准名称:(此栏送审时填写)报批国家标准名称:(此栏报批时填写)承担单位: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当前阶段:因征求意见送审稿审查口报批稿报批编制时间:2024年9月目次一、工作简况1二、标准编制原则、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及理由4三、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关系、配套推荐性标准的制定情况13四、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比对分析14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过程、处理意见及其依据16六、对强制性国家标准自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的过渡期的建议及理由16七、与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关的政策措施16八、是否需要对外通报的建议及理由19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19十、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19十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目录19十二、其他应当予以说明的事项19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L任务来源GB202632006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于2006年3月15日发布、2006年10月1日实施,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导航电子地图的空间位置和内容的安全处理作了限制性规定,有效解决了导航定位、路径规划、周边兴趣点查询等导航电子地图社会化应用与维护地理信息安全的矛盾冲突。自标准发布至今,导航电子地图社会化应用逐渐趋于多元化和丰富化,其时效性要求越来越高。导航电子地图的采集、制作、更新已由专业方式向众源方式转变,其生产、传输、服务和表示正面临新的安全风险与挑战。为适应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应用相关领域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和相关政策的要求,自然资源部委托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开展该标准修订的前期研究工作,并启动项目申报流程。2024年5月28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4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批准GB202632006标准修订立项申请,计划号为20241012-Q-466。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0)归口,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牵头负责修订工作。2.主要工作过程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通知的有关要求,自然资源部委托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作为牵头单位,组织联合测绘、汽车、信息通信、信息安全、密码等行业领域权威机构和头部企业开展标准的预研和起草等工作。自标准修订工作启动以来,牵头单位采用组内研讨、调研走访、行业座谈与部委汇报等多种方式,在充分吸收国家级测绘自主可控专项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应用试点等项目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并形成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主要工作过程如下:1)标准预研2022年6月至9月,标准牵头单位广泛调研听取导航电子地图相关单位针对现有标准实施应用、问题瓶颈及业务需求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结合国家级测绘自主可控专项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试点应用等的成功经验,确立本标准修订的主体思路、内容架构以及后续立项环节的时间节点,开展标准修订草案材料编制。2022年10月,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听取标准牵头单位就智能汽车基础地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编制的工作汇报,着重对“安全管理部分”中的GB20263标准,其修订背景、框架结构、条款细则以及后续安排等方面提出若干指导意见。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标准牵头单位与国内头部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单位历经多轮线上/线下研讨修改,初步形成标准修订草案及自然资源标准项目建议书等立项材料,按要求完成2023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系统申报环节。2023年3月至8月,标准牵头单位结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规范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自然资发2023158号)等最新政策文件的有关要求,通过多轮行业专家定向函审与意见反馈,不断调整标准修订草案相关章条内容。2023年7月24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0号),将本标准修订工作列入标准计划,并由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写入“2023年度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同步报送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9月至11月,标准牵头单位围绕行业迫切需求、修订必要性、修订技术内容以及标准执行落地等方面,分别同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易图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汽中心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等测绘、汽车、通信、信息安全等行业领域权威机构开展深度研讨交流,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标准修订立项材料。2023年11月23日,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国家强制性标准修订立项专家预审会,经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汽中心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和国家信息技术安全研究中心等领导和专家的评审把关,围绕行业迫切需求、修订必要性、修订技术内容以及标准执行落地等方面形成共识。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标准牵头单位将标准修订立项材料提交至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经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统筹协商地理信息管理司和国土测绘司等各方意见后,自然资源部发起、面向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家保密局和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战场环境保障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各部门均未对此修订立项事宜提出不同意见。2)标准立项2024年2月,标准牵头单位将修改完善的标准修订立项材料提交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立项申请。2024年3月27日,标准牵头单位按照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的最新要求,参加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评估会,对本标准修订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标准内容的通用性以及跨领域标准的协调性等接收质询,相关结果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2024年5月28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4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批准立项,立项号为20241012-Q-466。2024年7月9日,标准牵头单位在北京组织召开标准修订启动会,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领导,以及测绘、汽车、信息通信、密码与信息安全等行业领域的专家学者汇报标准修订背景、立项过程、主要内容和工作计划,与会领导对标准修订工作予以高度评价,并就加快标准修订等事宜提出明确要求。3)标准修订2024年6月至8月,标准牵头单位在标准修订立项材料的基础上,就标准修订计划、草案主体架构和技术内容调整等方面,分别与自然资源部地图技术审查中心、北京百度智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德软件有限公司、易图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华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沈阳美行科技有限公司、腾讯大地通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宽凳智云科技有限公司、中汽中心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等行业单位的技术专家进行一对一交流或集中研讨,在充分学习标准修订启动会上各部门领导及行业专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初步形成标准修订草案及编制说明文件。2024年9月,标准牵头单位向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报送标准修订草案及编制说明,并根据主管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再修改。4)标准征求(待补充征求意见稿形成过程)二、标准编制原则、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及理由1.编制原则本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L12020)的有关要求,在充分考虑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应用相关领域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具体实施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本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紧密围绕导航电子地图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中的安全合规需求,在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明确提出导航电子地图在数据采集、制作和表示过程中需遵循的安全技术要求,同时兼顾测绘与汽车、信息通信、电子、信息安全和密码等相关行业领域现有标准的衔接配套,符合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应用相关领域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和相关政策要求。2)通用性原则本文件提出的空间位置技术处理、传输安全技术处理与服务安全技术处理,以及不应采集和不应表示等要求,均是面向公开出版、销售、传播、展示和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在数据采集、制作和表示过程,可满足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手机、路侧单元和无人机等相关应用对象及业务场景对导航电子地图应用的安全合规需求,在推动我国导航电子地图技术创新与融合应用方面,具备较强通用性和适用性。3)指导性原则本文件作为适合我国国情、支撑导航电子地图等相关行业领域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文件,为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单位、汽车制造企业和零部件厂商等开展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应用提供了通用的技术指导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与社会化应用,并顺应导航电子地图相关国家重大战略及部门政策新规要求,对推动导航电子地图等相关行业领域技术发展、市场秩序优化、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均具有重要作用。2.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及理由D本标准与原标准的章条差异本次修订主要是增加传输安全技术处理与服务安全技术处理,针对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空间位置技术处理、不应采集以及不应表示等内容做适应性更改。与GB20263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GB202632006的第1章);删除了“地图学术语”的规范性引用文件(见GB202632006的第2章);删除了“电子地图”的术语和定义(见GB202632006的3.1);更改了“导航电子地图”的术语和定义(见3.1,GB202632006的3.2);更改了“空间位置技术处理要求”的有关内容(见4.1、4.2,GB20263-2006的4.2、4.3、4.4);增加了“传输安全技术处理要求”(见第5章);增加了“服务安全技术处理要求”(见第6章);更改了“重力数据、测量控制点”和“高程点、等高线及数字高程模型”的不应采集要求(见第7章,GB202632006的5.1、5.2);删除了“高压电线、通讯线、管道”和“植被和土地覆盖信息”的不应采集要求(见GB202632006的5.3、5.4);更改了“不应表示的内容”中的有关内容(见第8章,GB202632006的第6章);增加了“参考文献”(见参考文献)。2)关于标准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公开出版、销售、传播、展示和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在数据采集、制作和表示过程中,空间位置技术处理、传输安全技术处理、服务安全技术处理的要求,以及不应采集和表示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公开出版、销售、传播、展示和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说明:本标准在延续针对“公开出版、销售、传播、展示、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的基础上,规定内容由“空间位置技术处理,不应采集和表示的内容”扩展为“空间位置技术处理、传输安全技术处理、服务安全技术处理的要求,以及不应采集和表示的内容"对应标准正文各章条同步增加,进一步顺应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应用相关领域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和政策变化下的安全要求。止匕外,根据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1.1-2020)的有关要求,将原标准中的措辞表述由“不得”改为“不应”。3)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说明:本标准顾及导航电子地图技术发展与应用历程,尤其是汽车驾驶自动化下的机器读图或相关人工智能解译等趋势特点,针对原标准中“GB/T16820地图学术语”的规范性引用,对应“应用电子学和计算机技术建立起来的视屏显示地图”的术语和定义进行删除。4)关于术语和定义导航电子地图navigationelectronicmap含有空间位置地理坐标,能够与空间定位系统结合,引导人或交通运输工具等从出发地到达目的地的电子地图或数据集。说明:本标准更改了原标准术语部分的措辞表述,顾及标准导航电子地图、辅助驾驶地图、高级辅助驾驶地图和高级别自动驾驶地图等不同发展阶段下的数据特征,以及“重地图、轻感知”和“重感知、轻地图”等不同技术路线特点,保持“含有空间位置地理坐标”“能够与空间定位系统结合”“引导从出发地到达目的地”以及“电子地图或数据集”等原有描述中的共性基础,并结合交通运输领域技术产业发展中涉及导航电子地图应用方面的变化,将“交通工具”更改为“交通运输工具”。止匕外,根据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1.12020)的有关要求,将英文术语定义中的“navigable"更正为"navigation",并删除“准确*”这种模糊的措辞表述,符合技术标准编制要求的同时,对导航电子地图的术语定义做到了整体延续与针对性调整。5)关于空间位置技术处理要求导航电子地图在公开出版、销售、传播、展示和使用前,应进行空间位置技术处理。空间位置技术处理应采用国家认定的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技术方法实现。说明:本标准根据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L12020)的有关要求,删除原标准中“空间位置技术处理的中请单位应向本标准4.2指定的机构提供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证明文件、导航电子地图数据及其数据情况说明”“数据情况说明包括空间参照系统、数据生产方式、数据范围、数据尺度、数据格式和数据提供方式”和“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等业务申请流程和行政审批相关措辞表述。在此基础上,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技术研发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22号)的有关要求,即“根据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认定的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技术算法”和“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技术应经我部会同国家保密局商军队部门认定后使用",将原标准中“国家规定的”更改为“国家认定的”,明确“方法”为“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技术方法”,删除“统一”的措辞以符合上述政策性文件关于鼓励各相关单位开展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方法研究和认定的初衷。6)关于传输安全技术处理要求导航电子地图传输过程,应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的商用密码进行技术处理。涉及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和更新过程中的网络传输,应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及以上要求。说明:本标准新增“传输安全技术处理要求”,主要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57号)中“第三章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1)依据“在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各环节,应当综合运用加密、鉴权、认证、脱敏、校验、审计等技术手段进行安全保护,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使用商用密码进行保护"明确导航电子地图传输过程(包括离线和在线)应采用的安全技术处理手段(即商用密码);2)依据“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时,要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密码保护和保密等制度要求”,明确涉及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和更新过程中,涉及利用网络传输的情况,不仅做到1)的技术处理要求,还应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或第三级以上要求。7)关于服务安全技术处理要求导航电子地图服务应由具备专有存储、计算和网络资源的计算平台提供。计算平台能够接收、存储、处理、更新、分发导航电子地图。6.1节所指的计算平台应采用相应技术措施对导航电子地图进行安全处理,保护涉密、敏感地理信息或与之关联的敏感个人信息。导航电子地图确需向中国境外提供的,应符合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要求。说明:本标准新增“服务安全技术处理要求”,主要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维护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的通知(自然资规2022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57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有关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39号)对“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地理信息数据进行收集、存储、传输、处理以及地图制作等活动”“落实地理信息数据存储和出境要求”等相关测绘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1)明确作为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单位承担的主体责任,导航电子地图服务应由能够接收、存储、处理、更新、分发导航电子地图计算平台提供,由于平台涉及导航电子地图及相关地理信息数据的海量汇聚与分类分级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等的要求,其存储、计算和网络资源应是专有资源;2)依据“不得擅自提供涉密或敏感地理信息”“未经国家认定的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技术进行处理的数据,其秘密等级不低于处理前秘密等级”和“应当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防范数据被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等风险”等指示要求,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单位在该计算平台内应采用相应技术措施,保障平台内导航电子地图相关业务环节所涉及的涉密和敏感地理信息安全,个人信息方面仅关注与上述地理信息关联的敏感个人信息(不包括人脸和车牌),该平台也要给予安全处理技术保障;3)依据“申请向境外提供地理信息数据的,必须严格履行对外提供审批或地图审核程序,并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有关规定”“确需向境外提供的,数据处理者应当落实国家网信部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有关规定”等指示要求,作为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单位提供的服务,数据出境方面即使是公开出版、销售、传播、展示和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还应遵循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要求。8)关于不应采集的内容导航电子地图采集过程,不应采用各种测量手段获取以下内容:分辨率高于30'X30',精度优于±7毫伽的重力异常数据; 带有名称、属性、位置等信息的国家等级控制点的坐标成果; 高程注记点、等高线、数字高程模型及数字表面模型; 国界和国内各级行政区域界线;国家禁止采集的其他信息。说明:本标准调整了原标准的部分措辞表述,聚焦“导航电子地图采集过程”,强调“各种测量手段”和“获取内容”,在充分考虑国家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导航电子地图技术发展与应用历程,以及导航电子地图专业采集和众源采集等新模式和新机制:1)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5号)第16条和第17条的有关要求,即“分辨率在5'X5'至30'X30',精度在±5毫伽至±7毫伽的重力异常成果”和“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带有名称、属性、位置等信息的国家等级控制点的坐标成果”等国家秘密事项,将原标准中的“重力数据、测量控制点”分别修改并补充为“分辨率高于30'X30',精度优于±7毫伽的重力异常数据”和“带有名称、属性、位置等信息的国家等级控制点的坐标成果”;2)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5号)第20条和第23条的有关要求,即“优于(含)20米等高距的等高线,以及与其精度相当的高程注记点”和“军事禁区以外平面精度优于(含)10米或高程精度优于(含)15米且连续覆盖范围超过25平方千米的数字高程模型和数字表面模型成果”等国家秘密事项,在保持原标准不应采集的要求尺度下,相应措辞表述调整为“高程注记点、等高线、数字高程模型及数字表面模型”;3)针对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单位在使用高精度专业采集车或其他测量终端采集过程中,会获取高压电线、通讯线、管道,(人工或自然)植被以及土地覆盖的地理空间信息情况,考虑本标准2006年发布至今所涉及导航电子地图技术、模式和机制等方面的变革,在不影响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因素下,将原标准对应条款删除。止匕外,根据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L12020)的有关要求,“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行政管理措辞表述予以删除,并将悬置段等不规范的编写格式修改为列项的形式。9)关于不应表示的内容导航电子地图在公开出版、销售、传播、展示和使用时,不应表示以下内容:军队指挥机关、指挥工程、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洞库、仓库,军用信息基础设施,军用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军用测量、导航、助航标志,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输气管道,边防、海防管控设施等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各种军事设施,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及其内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的属性;武器弹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危险化学品、铀矿床和放射性物品的集中存放地,核材料战略储备库、核武器生产地点及储备品种和数量,高放射性废物的存放地,核电站,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库、中央储备库的属性(名称除外); 国家安全等要害部门,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强制医疗所的属性(名称除外); 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管线,电力、电讯、通信等重要设施以及给排水、供热、防洪、人防等重要管廊或者管线的属性; 军民合用机场、港口、码头的重要设施;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 重要桥梁的限高、限宽、净空、载重量和坡度属性,重要隧道的高度和宽度属性,公路的路面铺设材料属性; 江河的通航能力、流速、底质和岸质属性,水库的库容属性,拦水坝的构筑材料和高度属性,沼泽的水深和泥深属性; 重力数据、测量控制点; 显式的参考椭球体及其参数、经纬网和方里网;注:显式包括实时显示、图面注记和属性查询等。 显式的空间位置平面坐标数据和高程数据,国家正式公布的除外;国家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说明:本标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规范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2号)中“地图不得表示下列内容”和“地图不得表示下列内容的属性”的有关要求,在保留原标准“重力数据、测量控制点”“显式的参考椭球体及其参数、经纬网和方里网”和“显式的空间位置平面坐标数据和高程数据,国家正式公布的除外”等不应表示内容的基础上,将本章条里原“表达”“出现”等措辞表述更改为“表示”,并对照“边防、海防管控设施”“国家安全等要害部门”“剧毒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危险化学品”“军民合用机场、港口、码头的重要设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强制医疗所的属性(名称除外)”和“电力、电讯、通信等重要设施以及给排水、供热、防洪、人防等重要管廊或者管线的属性”等进行相应修改或补充,对原标准中“气象台站、降雨雷达站和水文观测站(网)”“专用铁路及站内火车线路、铁路编组站,专用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管道”和“公开机场的内部结构及其运输能力属性”等措辞表述作相应删除,并对原标准中“与公共安全相关的单位及设施:”“涉及国家经济命脉,对人民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民用设施:”等模糊性分类表示的描述也予以删除;针对导航电子地图在我国水域范围内的技术应用现状,结合我国地方航道部门就江河属性在社会化应用中的表达需求,删除原标准对“水深属性”限制性规定。止匕外,根据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L12020)的有关要求,“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行政管理措辞表述予以删除,并将悬置段等不规范的编写格式修改为列项的形式。10)关于参考文献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1号)自然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技术研发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2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维护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的通知(自然资规2022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规范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自然资发202315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5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有关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39号)。说明:本标准新增“参考文献”,作为空间位置技术处理、传输安全技术处理、服务安全技术处理的要求,以及不应采集和不应表示的主要依据,涉及相关政策新规,主要包括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57号),以及自然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技术研发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2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维护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的通知(自然资规2022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规范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自然资发2023158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有关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39号)。三、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关系、配套推荐性标准的制定情况本文件是我国智能汽车基础地图标准体系中“安全管理部分”的顶层技术标准,也是我国自然资源标准体系现在应有和预计制修订的重要标准。本次修订旨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力推动我国导航电子地图技术产业创新发展,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无冲突或矛盾。具体来说:法律和行政法规关联方面,本文件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9号)和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0号)等现行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要求,其空间位置处理、传输安全处理、服务安全处理、不应采集和表示等技术内容,有效呼应自然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规范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自然资发202315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57号)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有关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39号)等行业管理新规的发布和实施。标准配套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