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版《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全文+【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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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全文+【解读】.docx
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一总则(一)根据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和浙江省绿色石化(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浙制高办20242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所称化工园区是指由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认定并公布,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园区、工业园区内以发展化工产业为导向、地理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完整的功能区块。(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开展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工作。(四)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化工园区认定、复核、扩园、调整、退出以及项目入园等事项管理。(五)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管理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二、建设标准(六)化工园区设立应手续完备,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并组织专家评审。(七)化工园区应明确管理机构,具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方面有效管理能力,配备满足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需要的人员。(八)化工园区选址布局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相关规划。严禁在地震断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地段、地区选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于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的,应遵守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防护目标之间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设置周边规划安全控制线。化工重点监控点参照执行。(九)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编制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总体规划应包括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综合防灾减灾的章节或独立编制相关专项规划。产业规划应结合当地土地资源、产业基础、水资源、环境容量、城市建设、物流交通等基础条件进行编制,符合国家化工产业政策和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及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十)化工园区应当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园区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人员集中场所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区相互分离,2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十一)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产业,禁限控”目录并保持动态更新。建立入园项目评估(评审)制度,入园项目应符合国家化工产业政策、规划有关要求。(十二)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要求,结合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分区实行封闭化管理,建立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对人员、车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等物料进出实施全过程监管。化工园区应严格管控运输安全风险,实行专用道路、专用车道、限时限速行驶,并根据需要配套建设符合有关要求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防止安全风险积聚。(十三)化工园区应具备对所产生危险废物全部收集的能力,根据园区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和所在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统筹配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化工园区内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场所或者重点设施设备(特别是地下储罐、管网等)应进行防渗漏设计和建设,消除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化工园区应建立完善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管控体系和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十四)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园区内废水做到应纳尽纳、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含有码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设置了入河(海)排污口的,排污口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十五)化工园区应根据总体规划、功能分区和主要产品特性,建立满足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情形下应急处置需求的体系、预案、平台和专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人员和装备。化工园区应采取自建、共建、委托服务的方式,配套建设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化工园区应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园区事故废水防控系统,做好事故废水的收集、暂存和处理。(十六)化工园区应根据自身规模和产业结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的监测监控和风险预警体系,相关监测监控数据应接入地方监测预警系统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十七)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等工作,并根据论证报告意见,采取相应措施,强化对外运输风险管控,确保运输风险可控。三'新设园区认定(十八)新设立化工园区应从严控制,应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拟定设立,园区选址应在省级及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园区、工业园区等范围内。(十九)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设立化工园区:1 .国家或省重大发展战略或产业区域布局战略需要的;2 .承载列入国家或省相关战略规划重大项目需要的;3 .省先进制造业集群、未来产业发展和区域高端制造业配套需求的。(二十)拟新认定化工园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符合本办法第六至十一条要求;2 .园区化工用地面积在150公顷及以上,原则上为集中连片区块。园区规划范围原则上应位于同一县级行政区范围内且在同一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内,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3 .园区有明确的四至范围,原则上以道路、河流、企业围墙等明确区隔为边界,不得穿越企业封闭厂区或建(构)筑物。园区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需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要求,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入园项目评估(评审)制度、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规划环评、区域能评等文件;4 .园区四至范围内不得有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宿舍等敏感点以及非化工和医药企业,具备封闭管理的条件。园区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区等人员集中场所应与生产功能区相互分离,布置在化工园区边缘或化工园区外;5 .园区所在开发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外部不可抗力造成除外),不存在限期整改未完成事项;6 .根据拟新认定化工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总评分不低于80分,其中否决项须为满分。(二十一)拟新认定化工园区管理机构按照隶属关系向所在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主管部门提交评价认定相关材料。主要包括:1 .拟新认定化工园区基本情况;2 .拟新认定化工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提供的材料;3 .拟新认定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出具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四'园区复核(二十二)化工园区复核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符合本办法第六至十七条要求;2 .截至上年底,园区内已投产(建成)规模以上化工企业3家以上或园区化工总产值30亿元以上。新设立园区首次复核除外;3 .园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外部不可抗力造成除外),且当年度没有被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存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没有因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被省级以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区域限批、挂牌督办或限期整改未完成等事项;4 .园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园区安全风险等级必须达到C级或D级;5 .根据化工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总评分不低于70分,其中否决项须为满分。(二十三)化工园区管理机构按照隶属关系向所在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主管部门提交评价认定相关材料。主要包括:L化工园区基本情况;2 .化工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提供的材料;3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出具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五、园区扩园(二十四)化工园区扩园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扩建区域符合本办法第六至十七条的要求;2 .园区内化工产业总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重80%以上,已建成化工项目亩均产值不低于350万元,已开发利用面积不低于园区现有面积的70%;3 .扩建区域面积须在50公顷以上并原则上与现有化工园区地理位置接壤,扩建区域与现有园区区块须在同一县级行政区范围内,跨两个及以上县级行政区边界的园区原则上不再扩园;4 .扩建区域四至范围内不得有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宿舍等敏感点,原则上无化工和医药以外的企业,化工园区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人员集中场所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区相互分离,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得有社会主干道路穿越,具备封闭管理的条件;5 .扩建区域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须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入园项目评估(评审)制度、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规划环评、区域能评等文件;6 .园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外部不可抗力造成除外),且当年度没有被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存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没有因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被环保限批、挂牌督办或限期整改未完成等事项;7 .园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园区安全风险等级必须达到D级;8 .支持建设纳入国家布局的石化化工项目的化工园区扩园。扩园后园区区块数量不增加,且原则上不超过3个,鼓励化工园区通过扩园减少园区区块,对通过扩园整合成单一区块的化工园区,优先支持其扩园,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2款、第3款条件可酌情降低;9 .根据化工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总评分不低于80分,其中否决项须为满分。(二十五)化工园区管理机构按照隶属关系向所在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主管部门提交评价认定相关材料。主要包括:1 .化工园区基本情况(扩建区域基本情况,土地利用情况,拟实施的项目情况,项目建设所需要素保障情况等);2 .化工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提供的材料;3 .扩园后的化工园区管理方案;4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出具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六'项目入园(二十六)化工园区应当依据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制定并落实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产业“禁限控”目录和化工项目入园标准,建立入园项目评估(评审)制度。(二十七)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取证项目应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或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工和医药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其中液化天然气冷能利用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且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物医药、中药提取、林产化学产品制造项目,以及经专家论证确需为省级及以上园区配套建设的工业气体生产项目,可不进入化工园区。(二十八)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外的下列化工和医药项目依法依规可在化工园区外建设:1 .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非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2 .不涉及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和铅、汞、镉、辂、种、轮、睇等重点防控重金属的无机酸、无机碱、无机盐项目;3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项目;4 .医药制剂加工及放射性药物项目。(二十九)引导其他化工和医药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非化工和医药企业自用配套建设含化学工序的项目,其生产的主要化学品全部为本企业自身配套使用的,及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一体化项目,按项目所属行业管理,不进入化工园区,按环保、安全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十)化工园区实施化工项目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高、能源消耗低、污染物排放低、安全风险低的项目。(三十一)除安全环保节能、公共基础设施类项目以及省内搬迁入园项目外,化工园区内原则上不再新建与园区产业规划中主导产业无关的项目。(三十二)化工重点监控点的管理应满足浙江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评价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材料2021207号)要求,项目管理参照化工园区内企业执行,可在不新增供地的情况下实施化工项目新建、改建、扩建,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工艺技术水平。七'工作程序(三十三)化工园区认定、复核、扩园由各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共同组成审核工作组,对化工园区管理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审核。初审合格后将化工园区名单及相关材料联合行文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同时送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三十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开展现场核查。经综合评定后,确定拟通过的化工园区名单,并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三十五)复核、扩园的化工园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六部门予以公布;新认定化工园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政府同意后由六部门予以公布;新认定化工园区在首个生产项目投产前应通过园区复核。八、园区管理(三十六)化工园区实行属地管理,各市、县(市、区)政府承担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自然灾害防护、社会稳定等园区管理的属地责任。园区管理机构依职责负责园区的建设、管理等有关工作。(三十七)化工园区相关管理工作按职能由各部门分工负责。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园区认定、复核、扩园等,负责园区转型升级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并做好协调服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化工园区用地范围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要求等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指导环境应急管理等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化工园区内单独立项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依职责承担化工园区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依职责指导化工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等工作;应急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认定以及园区内化工和医药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等工作。(三十八)化工园区开展年度自评价,每年一季度前将自评价结果报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十九)化工园区每三年开展一次复核工作。未通过复核以及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工园区,依法依规限期整改,整改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确需超过6个月的,须制定详细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整改期间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整改完成后,按照本办法予以重新复核。整改期满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认定化工园区资格。(四十)取消认定资格的化工园区仍然保留化工生产企业的,园区相关的管理机构不得撤销,安全环保监管标准不得降低,公共基础设施不得停用。企业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四十一)定期开展化工园区扩园工作。当年通过扩园认定的化工园区,三年内不再复核和扩园。(四十二)鼓励化工园区通过调减园区区块数量降低安全和环境风险,调整后园区总面积超出原有园区面积20公顷(含20公顷)内的,按复核流程和要求认定;超出20公顷的按扩园流程和要求认定。(四十三)化工园区因规划调整等原因缩减四至范围的,由化工园区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备案。(四十四)在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自然灾害防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履职不到位的,和对园区认定、复核、扩园、调整等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由六部门进行现场督导;对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发生较大、重大社会影响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警示约谈。(四十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公布认定化工园区名单、认定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数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情况。九、附则(四十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原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材料2020)101号)、关于实施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推动园区规范发展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177号)同时废止。浙江省化工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认定要求评分标准指标类别说明材料要求考核方式1、截至上年底,化工园区内已投产(建成)规模以上化工企业3家以上或园区化工总产值30亿元以上。新设(1)园区有关基本情况的说化工园区复核时本明项得满分。(2)园区内化工生产企业上查阅园区管理1、园区规2、化工园区内化工园区规模达到认定要求年度统计报表(扩园园区需提资料2A(12分)模产业总产值占园区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供园区内所有工业企业统计现场工业总产值比重报表)检查80%以上,已建成(3)园区矢量坐标和四至范化工项目亩均产值围不低于350万元,已开发利用面积不低于园区现有面积的70%(适用扩园园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认定要求评分标准指标类别说明材料要求考核方式3、扩建区域面积须在50公顷以上并原则上与原有化工园区地理位置接壤(适用扩园园区)。2、管理机构4化工园区应明确管理机构,具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方面有效管理能力,配备满足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需要的人员。(1)园区有统一管理机构且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的负责人,得2分;(2)专业安全监管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含6人),并满足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要求,得1分;(3)环保监管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含5人),且其中具有相关化工、环保相关专业学历或环保工作实践经历的人员或注册环保工程师的人员数量不低于环A(1)园区管理机构设立和明确职能的文件(2)园区管理机构组织架构、人员姓名及职务列表,并备注安全、环保监管人员(3)相应人员学历证书或资质文件查阅资料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认定要求评分标准指标类别说明材料要求考核方式保监管人员的75%,得1分。3、“禁限控”目录2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产业“禁限控”目录并保持动态更新。园区管理机构制定并发布目录文件的得2分。A园区管理机构发布的产业“禁限控”目录文件查阅资料4、运输风险论证2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等工作,并根据论(1)园区开展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且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得1分;(2)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结论明确总体风险为可控风险,得1分。A(1)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报告(2)化工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查阅资料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认定要求评分标准指标类别说明材料要求考核方式证报告意见,采取相应措施,强化对外运输风险管控,确保运输风险可控。5、项目准入2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建立入园项目评估(评审)制度,入园项目应符合国家化工产业政策、规划有关要求。(1)建立制度并已执行得1分;A(1)园区或园区所在地区有¥入用工而曰3平在,3平宙、缶H府查阅资料(2)有专家决策咨询的得1分。B人人四蜕口计伯Ivr甲1利反文件(2)项目评审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等,提供3-5项)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认定要求评分标准指标类别说明材料要求考核方式化工园区选址布(1)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局应符合有关法门出具的选址说明文件以及律法规、政策规关于园区是否符合国土空间定和相关规划。规划的审查意见严禁在地震断(2)所在县(市区)“三线一层、生态保护红单”图并标注园区位置线、永久基本农(3)园区与周边生态红线区田、自然保护地、位置关系表(含保护区名称、查阅饮用水水源保护与保护区距离、保护区情况)规划布局1、园区选3区以及其他环境园区满足全部选址要求A(4)园区与所在地国土空间资料(16分)址敏感区等地段、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总体规划位置关系图现场检查地区选址。在地(5)园区与所在地地质灾害质灾害易发区内易发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进行工程建设应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关系严格遵守地质图,并标注园区边界线灾害防治条例(6)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规定。处于关于园区是否符合地质灾害海洋灾害重点防防治和区划要求的证明材料御区的,应遵守(具体材料应符合省自然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认定要求评分标准指标类别说明材料要求考核方式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源主管部门通知要求)2、园区布局31、化工园区应当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园区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人员集中场所与危险化学(1)园区满足全部内部布局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2)具有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且在有效期内得1分。A(1)化工园区现状总平面图(2)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3)专家评审意见(4)落实报告中消除、降低、查阅资料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认定要求评分标准指标类别说明材料要求考核方式品的生产、储存区管控安全风险的情况相互分离,安全距(3)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离应符合相关标准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的得0.5要求。分;B2、化工园区应依法(4)有效落实报告中消除、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降低、管控安全风险的对策险评估,并组织专措施,得0.5分。家评审。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编制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应包括安全生产、园区编总体规划、内容3、总体规3应急救援、生态完整且在有效期内得3A(1)化工园区总体规划文本查阅划环境保护、节约分,否则不得分。(2)批复或印发文件资料集约用地和综合防灾减灾的章节或独立编制相关专项规划。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认定要求评分标准指标类别说明材料要求考核方式4、详细规划2化工园区应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园区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内容完整、通过批复且在有效期内得2分,否则不得分。B(1)园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文本(2)批复或印发文件查阅资料5、产业规划3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编制产业规划。产业规划应结合当地土地资源、产业基础、水资源、环境容量、城市建设、物流交通等基础条件进行编制,符合国家化工产业政策和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及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园区编制产业规划、内容完整、通过批复且在有效期内得3分,否则不得分。A(1)产业规划文本(2)专家评审意见(3)批复或印发文件查阅资料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认定要求评分标准指标类别说明材料要求考核方式园区单独立项的已投入使用的房市建设部门证明文件,含屋市政工程须依前一轮复核(扩园)后以下内容:(1)建筑工程法取得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且投施工许可证;(2)房屋建筑施工许可、工程入使用项目依法取得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6、房屋市2竣工验收备案手筑工程施工许可、工程B收备案表;(3)合格的特殊查阅政工程续。园区内已投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如资料入使用房屋市政收(备案抽查)手续的属于其他建设工程的,具有合工程和专业建设得2分,否则不得分。格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程须取得消防凭证)。验收(备案抽查)合格手续。近三年,申请复核园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安全生产1、生产安2全事故(申请扩园区满足认定要求的得A市应急管理部门证明文件查阅(20分)全事故园园区未发生较2分,否则不得分。资料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认定要求评分标准指标类别说明材料要求考核方式复核园区安全风2、园区安险等级须达到C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达到应急部门关于园区安全风查阅全风险等2级或D级,扩园园C级的得1分,达到D级的B险等级证明材料资料级区安全风险等级须得2分,否则不得分。达到D级。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园区管理机构依据化工(1)划定的安全控制线示意集区、重要设施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图,以及报送化工园区所在等防护目标之间估结果和相关法规标准3、安全控2的外部安全防护的要求,确定化工园区A市、县规划主管部门、应急管查阅制线距离应满足相关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并理部门的文件资料(2)周边规划安全控制线批标准要求,并设划定化工园区周边规划复文件置周边规划安全安全控制线,得2分。控制线。化工园区应按照(1)实现封闭化管理,并(1)封闭化管理制度及封闭查阅4、封闭化2“分类控制、分级管建立封闭化管理制度的得1A化管理整体方案,并提供封闭资料管理理、分步实施”要分;化布局图现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认定要求评分标准指标类别说明材料要求考核方式求,结合产业结构、(2)封闭化现场卡口照片(包检查产业链特点、安全括但不限于电子围栏、普通围风险类型等实际情栏、门禁、卡口、监测监控等况,分区实行封闭设备)化管理,建立门禁(2)园区实现物理化封闭(3)实现物理化封闭的情况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的得1分。B说明及示意图统,对人员、车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等物料进出实施全过程监管。化工园区应严格(1)实行危险化学品运输(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查阅5、危化品5管控运输安全风车辆专用道路或专用车道、A用道路、专用车道、限时限速资料运输险,实行专用道限时限速行驶等措施的得2行驶等具体措施或专用道路、现场路、专用车道、分;专用车道建设项目备案、批复检查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认定要求评分标准指标类别说明材料要求考核方式限时限速行驶,等材料或专用道路、专用车道并根据需要配套(2)已建成危化品专用停标线标牌等建设符合有关要车场的,得1分,经论证不(2)停车场项目备案表、建求的危险化学品需要建设危化品专用停车设批复、验收意见等资料车辆专用停车场不得分;(3)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场,防止安全风(3)园区内危化品生产、车场现场照片(3-5张)险积聚。储存、使用企业利用“浙运(4)园区内生产企业填写的B安”系统,或通过与“浙运装货单图片(3-5张)安”互联,进行装货前“五必(5)园区内生产、储存、使查”的,得1分;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清单,及上(4)园区危化品生产、储述企业使用“浙运安”扫码作存、使用企业“扫码作业率”业或与其信息互联截图不低于95%的,得1分。(6)物流管控子系统中“扫码作业率,的截图化工园区内不应(1)化工园区内无居民居有居民(宿舍)住的,得1分;6、企业分(1)化工园区自查材料查阅3居住,劳动力密(2)化工园区内无宿舍的,B布(2)市应急部门核查证明资料集型企业不得与得1分;化工企业混建在(3)化工园区内无劳动力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认定要求评分标准指标类别说明材料要求考核方式同一化工园区内。密集型企业的,得1分。7、应急保障2化工园区应根据总体规划、功能分区和主要产品特性,建立满足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情形下应急处置需求的体系、预案、平台和专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人员和装备;根据自身安全风险类型和实际需(1)园区自建、委托服务或依托园区骨干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至少每两年组织1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得1分;(2)自建或依托企业建设气防站,并根据园区危险源特点,与医疗机构签订保障协议保障化学品伤害救治的,得1分。B(1)应急救援队伍成立文件(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所在地图片(3)若为委托服务的,提供委托合同等材料(4)救援人员名单及救援装备清单(5)总体预案文本(6)专项预案文本(7)应急演练方案、脚本及演练现场图片(提供评价年度3-5张)(8)气防站建设合同、依托企业建设文件、现场照片等(9)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查阅资料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认定要求评分标准指标类别说明材料要求考核方式求,配套建设医疗急救场所和气防站。8、社会服务2化工园区应采取自建、共建、委托服务的方式,配套建设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鼓励园区引入第三方进行特殊作业监管、安全检查、环境保护等服务。(1)园区采取自建、共建、委托服务的方式,配套建设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的,得1分;A(1)若为自建、共建实训基地的,提供实训基地资料(2)若委托服务的,提供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3)第三方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对第三方服务开展监督、检查等情况)查阅资料(2)园区引入第三方进行特殊作业监管、安全检查等服务的,得0.5分;(3)第三方服务正常开展,得0.5分。B环境保护(20分)1、突发环境事件2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外部不可抗力造成除外)。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A市生态环境部门证明文件查阅资料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认定要求评分标准指标类别说明材料要求考核方式化工园区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2、规划环4响评价,并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A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查阅评生态环境部门审通过审查的,得4分。审查意见资料查。化工园区应具备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