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提名书》填写要求.docx
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提名书填写要求特别提示:提名书提交至省科技厅后,主件将无法更改!若主件中涉及违反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涉及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的,本年度形式审查不合格。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提名书是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评审依据,原则上应由提名者提供,以第三人称表述。请根据本文要求认真据实填写,并按照后文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形式审查要点对照检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提交评审。第二部分具体要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提名书按结构分为主件和附件,按提交方式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提名书包括封面、主件(第一至第六部分)和附件(第七部分),应在指定的提名系统中填写和上传。主件第三至五部分的页边距左右各3.2cm,上下各2.8Cm(以提名系统提供下载的模版为准),正文文字使用宋体,不小于小四号,行距不小于18磅,标题和图表文字格式自行设置(建议以黑体、仿宋、楷体为主)。纸质版提名书包括封面、主件(第一至第六部分)和附件(第七部分),纸质版主件应从提名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附件不需从提名系统中打印。提名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不得填写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提供标注密级的附件材料。具体填写要求如下:一、候选人基本情况1 .提名号:系统生成后,由提名者分配。2 .学位:指在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3 .院士:如果不是,请填“否”;如果是,请注明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者两院院士。4 .电话:应在联系电话号码前写明区号,或填写手机号码。5 .从事专业学科分类名称:应根据从事专业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最多可填写3个学科名称。原则上应填写至三级学科,如三级学科无法准确涵盖其从事专业,可填写至二级学科(可分属不同一级学科)。6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门类填写(自然科学学科的选填)。7 .受教育情况:指候选人接受的大学及以上的教育情况,按受教育的时间顺序填写。二'提名意见限300字。本部分应由提名者填写。提名意见应包括:确认提名材料真实有效,确认相关栏目符合填写要求,并对照授奖条件,如实写明对候选人的评价意见及提名理由。提名该奖种的,需填写不少于3名相关领域院士专家意见情况,由提名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字认可。单位提名:需填写提名单位公示情况,提名意见表应由其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机构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提名:需填写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具备提名资格的业务主管部门或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协助进行提名公示的情况,提名意见表应由提名专家签名。专家联合提名时,提名意见内容可各有侧重。三、工作简历应依据候选人所从事过的科技工作经历的时间顺序填写。四'候选人的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限5页。本部分是评价候选人是否符合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授奖条件的重要依据。请如实客观地填写候选人为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所做的创造性工作;简明扼要表述以候选人为主完成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技术创新要点;阐述候选人对我省科学技术进步和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说明候选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对近5年的主要工作和贡献单列成段表述(请以附表形式列出不超过10项候选人牵头完成的重大科技成果)。候选人代表性科技成果:限10项。代表性科技成果均应在2025年1月1日前取得。请按照表格所示栏目填写支撑“四、候选人的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的代表性科技成果详细情况,按重要程度排序,并在附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代表性科技成果可包括论文、专著、重要知识产权等。1 .代表性科技成果为论文、专著:所列论文、专著应全部为候选人作为唯一通讯作者或唯一第一作者(满足之一即可),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应是省内单位;“成果基本信息''一栏依次填写论著名称、候选人排名及身份、主要合作者、发表刊物名称或出版社名称。2 .代表性科技成果为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所列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和标准规范等的权利人或第一发明人应为候选人本人,且权属应属在赣的组织(或与在赣组织共有)或候选人;“成果基本信息”一栏依次填写专利(标准)名称、专利号(标准编号)、权利人(标准起草单位)、发明人(标准起草人)。代表性科技成果用于提名特别贡献奖的情况,应征得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的同意,并由候选人签名承诺。相关知情同意材料由候选人所属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由候选人上传至提名者备案。电子版知情同意材料由提名者存档备查,纸质版知情同意材料由候选人存档备查。五、候选人曾获功勋荣誉表彰和科技奖励情况限10项。本栏目所填功勋荣誉和科技奖励限以下4类:1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勋章和荣誉称号;2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3 .省部级科技奖励和荣誉称号、表彰;4 .其他在国内、国际有重要学术影响的科技奖励。请按照上述1-4类顺序、同一类按获奖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获奖时间填写至“日”,无法精确到“日''的,统一填写“1日获奖项目名称、奖励等级及个人排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填内容均需在附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六、候选人工作单位意见候选人联系人:指候选人的秘书,或候选人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等。候选人工作单位:根据人事关系填写候选人现工作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候选人工作单位意见:建议600字内。指候选人所在工作单位对其的评价意见,并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特殊情况下,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人签名并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七'附件电子版附件合计不超过45个文件,其中代表性科技成果和重要获奖证书以PDF文件提交,不超过20个,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其他附件以JPG文件提交,不超过25个,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IM,且均应清晰可辨,原则上不能拼图。具体要求如下:1 .代表性科技成果:电子版和纸质版均应按照“四、代表性科技成果”所列顺序排列,不得遗漏,也不得超出列表范围。电子版:代表性论文提交全文,专著提交封面、版权页、核心内容页和文献页,每篇论文(专著)1个PDF文件;发明专利提交证书及说明书全文(含摘要页、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提交证书或全文,每项内容1个PDF文件。纸质版:代表性论文提交首页,专著提交版权页,每篇论文(专著)1页;发明专利提交证书及说明书摘要页,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提交证书复印件或首页。2 .功勋荣誉表彰和科技奖励证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均应按照“五、候选人曾获功勋荣誉表彰和科技奖励情况”所列顺序排列,不得遗漏,也不得超出列表范围。电子版为获奖证书扫描件,每项内容1个PDF文件,纸质版为获奖证书复印件,每项内容1页。3 .照片:候选人近期标准照片及工作照片各1张。4 .其他:指支撑候选人主要科技成就与贡献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检索报告、承担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等(经济效益证明须加盖财务公章及单位公章)。提名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的,还应当在提名前征得3名以上熟悉该候选人研究成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同意,具体格式可参照“二、提名专家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