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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达工贸有限公司导板顶头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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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达工贸有限公司导板顶头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中达工贸有限公司导板顶头项目项目代码2210-370611-04-01-54623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317690*建设地点烟台市福山区凤凰山路177号地理坐标度12分14.399秒,37度30分57.59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通用零部件制造;三十、金属制品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拟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福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i三)2210-370611-04-01-546238总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1.6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rtf)600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鲁政函199316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局(现更名为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67号划规环影评符性析规及划境响价合分1、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凤凰山路177号,建设地点位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内。根据企业提供土地证(鲁(2023)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2081号),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烟台福山区总体规划及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利用本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增用地。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与烟台市福山分区规划符合性见附图7。2、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入区行业控制符合性分析表Ll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入区行业控制级别表行业类别行业小类控制级别C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金属结构制造业、金属工具制造业、日用金属制品业、其他金属制品业准许进入通用设备制造业通用零部件制造及机械修理优先进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的制造、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的制造风机、衡器、包装设备等通用设备制造准许进入锅炉及原动机制造、起重运输设备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金属铸、锻加工控制进入专用设备制造业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优先进入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准许进入环保、社会公共安全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准许进入冶金、矿山、几点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日化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医疗器械制造业、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工业专用设备制造控制进入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优先进入铁路运输设备制造、摩托车制造、自行车制造、船舶制造、航天器制造、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准许进入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机制造优先进入家用电力器具制造优先进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准许进入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电子计算机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制造、家用视听设备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优先进入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准许进入F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道路运输业公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优先进入城市公共交通业公共电汽车客运、出租车客运优先进入仓储业、邮政业所有优先进入G信息运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信和其它信息传输服务业所有准许进入计算机服务业所有准许进入软件业所有优先进入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中通用零部件制造及机械修理业,属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优先进入行业,符合其产业定位。3、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的规划环评结论符合性分析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主要产业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加工和服装加工行业为主,基本符合总体规划、原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高新区产业布局较为合理。但高新区环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高新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率不高,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尚未建立,与生态工业园区要求标准尚有一些差距。高新区建区以来实施了一系列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区域污染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区域总体环境质量正在好转。综上分析,高新区通过贯彻循环经济理念,进一步科学招商选商,构建生态型产业链,落实节能减排任务,进一步完善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生态建设要求,强化环境管理体制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有效运行,各类污染物排放得到很好的控制,对区域及各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可进一步降低,区域环境基本能够满足功能要求,可实现高新区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环评(鲁政函1993165号),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主要产业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加工和服装加工行业为主。本项目为通用零部件制造及机械修理业,符合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主要产业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加工和服装加工行业为主的要求。同时未使用国家淘汰和限制使用的工艺及设备,属于符合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的规划环评结论要求。4、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的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是1993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位于烟台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中心地带,区域面积18.12km2,其范围东起夹河公园,西至绕城高速(威乌高速),北接同三高速,南至汇福街,整个园区分为起步区、发展区、西拓区,园区主导产业为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食品、制药。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满足园区产业规划。表12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分类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产业定位主导产品为“汽零部件、电子信息、食品、制药”。本项目为通用零部件制造,属于园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给水工程高新区内用水全部由福山供水有限公司留公水厂提供,水源取自夹河河道地下水。本项目用水来自自来水厂,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排水工程高新区已建设污水管网,实施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区内企业生产和生活污水排入套子湾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厂区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集中供热实行集中供热,高新区内现有企业自备小锅炉须在2009年12月底前全部关停,新入区企业不得自建燃煤、燃油锅炉。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固废处理高新区内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实行分类收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依托烟台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符合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入区项目污染物排放,确保区内外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要求。本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的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2021年修改单有关规定,从拟建项目类别分析,拟建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建设项目。其他符合性分析2、选址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福山区分区规划(2006-2020)及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本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性质要求。烟台市福山区分区规划详见附图7,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见附图8o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三区三线”是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根据山东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矢量数据,拟建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14848-2017)II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O96-2OO8)2类标准。本项目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均为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本次环评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进行说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2021年修改单中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项目,故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重点管控单元,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见附图6,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范围内,应按要求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表13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文件内容I本项目情况I符合性一、主要目标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78.59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551.57平方公里;除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不低于1983.02平方公里。以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涵盖全市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各类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海域、海岛、河流、湿地、林地、水库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海域、海岛、河流、湿地、林地、水库等管控区域。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区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3.6%;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6.2%(以省下达最终目标为准)。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压减,能耗总量及强度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量及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0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平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指标达到省下达目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市开发强度,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本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局提供,用水为自来水,企业利用自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陆域环境重点管控单元该区域重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涉及城镇开发边界、产业园区的重点管控单元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等动态调整。根据土地证(鲁(2023)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2081号),拟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符合三、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及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和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等相关政策,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城市生态功能定位,根据省-区域-地市-单元四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实省级、区域清单基础性、规范性要求,以全市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相关要求,建立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符合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中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相关要求。符合表L4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管控维度清单编制要求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所列禁止准入项目。符合严把化工项目准入关,严禁新建、扩建“两低三高”(附加值低、技术水平低、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高、安全生产风险高)化工项目。本项目为通用零部件制造行业,不属于“两低三高”项目。符合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本项目为通用零部件制造行业,不属于上述行业。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实行简化管理。企业将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许可。符合新、改、扩建涉重金属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在本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不涉及重金属。符合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委托有符合不得擅自倾倒、堆放。资质处理单位无害化处置。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新建和技改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有关要求,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外购的低浓度乙醇混合溶液倒入乙醇罐过程中乙醇溶液挥发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乙醇罐内液面下降产生的乙醇罐小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符合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要开展LDAR工作。本项目不属于上述行业。符合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应当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要求进行预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含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含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的废水;含高盐、高氟的工业废水;含重金属和不易生物降解有毒污染物的废水;超过或者不能稳定达到规定标准需要预处理的其他污水、废水。本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IA级标准。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13.加强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推动辖区内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能力,加强环境风险源邻近海域环境监测和区域环境风险防范。本项目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后,项目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内。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要求全面实施节约用水集中行动,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继续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节约用水、循环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节水宣传工作。拟建项目用水量76.6m3a,使用自来水,用水量较小。符合根据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福新街道重点管控单元及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代码分别为ZH37061120004>ZH37061120010o表15本项目与福新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文件内容项目情况一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外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要求管理。本项目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符合一2.现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应责令关停或逐步迁出,逐步实现区域工业废气减排。污染物排放管控1 .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2 .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本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不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不属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 .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2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本项目生产不属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烟台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综合整治。2 .禁燃区执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使用自来水,不涉及地下水开采;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符合表16本项目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文件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外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要求管理。2 .对于达不到进区企业要求的建设项目不支持进入,主要包括(1)不符合高新区产业定位、污染排放较大、对外界影响较大的行业;(2)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水的重复利用率低的行业;(3)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4)工艺废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5)SCh产生量较大的精细化工行业项目;(6)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7)可能造成生态系统结构重大变化、重要生态功能改变或生物多样性明显减少的;(8)可能对脆弱生态系统产生较大影响或可能引发和加剧自然灾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符合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产业定位,污染排放量较小,对外界影响较小;本项目用水量为76.6m3a,用量较少;本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后均可达到套子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本项目工艺不产生废气;本项目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会对生态系统、生态功能产生影响。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 .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2 .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不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不属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3.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对入区企业的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均需建设相关配套处理设施,落实治理工程,确保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容量和采用工艺必须与废水特性匹配,对于较难处理的特殊废水,在设施建造前必须经过专家论证方案,以保证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达到套子湾污水处理厂的接收标准,并确保不影响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果,“三废”排放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防控1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园区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重大危险源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2 .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3 .园区风险防控:(1)对企业入驻执行严格的、有针对性的环境影响评价,在企业布局方面执行严格的环境、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规定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保护环境敏感目标,保障规划区人群健康和区域生态安全;(2)生产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处理,产生废水的企业内部应设有事故水池,保证事故状况下废水不会进入夹河。本项目生产不属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烟台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综合整治。2 .禁燃区执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使用自来水,不涉及地下水开采;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符合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及修改单(2022年版)、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福新街道重点管控单元及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重点管控单元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规定。4、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7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一览表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结论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为通用零部件制造行业,不属于上述行业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可能对相邻地区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相邻地区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采取先进的污染防治措施,不会对相邻地区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符合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出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该区域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重点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的;(二)未完成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任务的;(三)生态破坏严重,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或者生态恢复任务的;(四)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五)产业园区配套的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备的;(六)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且涉及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本项目不在暂停审批区域中。符合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50本项目采取环评中要求的环保措施,可以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要求,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障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排污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和污染防治的需要,建设应急环境保护设施。鼓励排污单位建设污染防治备用设施,在必要时投入使用。本项目建成后应按照要求制定相关制度,申请排污许可简化管理,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经治理后可以稳定达标排放,固废按照要求分类收集。符合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监测记录以及其他环境管理等信息,并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项目按照上述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少三年。符合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及备案。符合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位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内。符合5、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号)符合性分析表18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号)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醛齐h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重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瓜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二拟建项目使用低浓度的乙醇7混合溶液,乙醇溶液现用现配,不在场内储存。符合(二)加强过程控制。1、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2、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3、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拟建项目外购的低浓度乙醇混合溶液倒入乙醇罐过程中乙醇溶液挥发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符合4、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5、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治污设施的设计与安装应充分考虑安全性、经济性及适用性。乙醇罐内液面下降产生的乙醇罐小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治理措施充分考虑了安全性、经济性及适用性。(三)加强末端管控。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VOCS去除率应不低于80%。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拟建项目VoCS初始排放速率为3.6xl0-5kgh°符合6、用地性质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凤凰山路177号,具体地理位置图见附图Io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项目周围交通便利,市政设施完善。本项目位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内,根据烟台市福山区分区规划,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烟台市福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见附图2。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 .项目由来烟台中达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7月15日,注册地位于福山区凤凰山路177号,法定代表人为王雅琳。经营范围包括液压成套设备、钢管、金属材料、五金产品、机电产品、仪器仪表、建材、装饰材料、日用百货、服装、针纺织品的批发、零售;金属变形加工;机械加工;机械设备安装、维修;仓储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烟台中达工贸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18785m2,总建筑面积12500m2,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需要,企业投资600万,利用烟台市福山区凤凰山路177号烟台中达工贸有限公司内自有厂房600m2建设中达工贸有限公司导板顶头项目,新增热处理炉、保温炉、车床、数控车床等设备,建成后可生产导板顶头1314ta,企业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2210-370611-04-01-546238o企业主要生产工艺为机加工及正火工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环境保护部部令第16号),拟建项目属于“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通用零部件制造中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及“三十、金属制品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烟台中达工贸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对项目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中达工贸有限公司导板顶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 .项目组成拟建项目工程内容情况见下表。表21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项目名称建设情况主体工程厂房占地面积600m2,内设加工区、卸货区、热处理等生产加工区域。辅助工程更衣室建设于厂房内,占地面积300m2,用于职工日常更换衣物。操作室建设于厂房内,占地面积40m2,用于观察炉内各项参数的记录及变化情况。储运工程危废仓库建设于厂房内,占地面积15m2,用于暂存危险废物。一般固废间建设于厂房内,占地面积20m2,用于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划要求。六.生态本项目无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不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七.环境风险环境风险评价应以突发性事故导致的危险物质环境急性损害防控为目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控制、减缓措施,明确环境风险监控及应急建议要求,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1.评价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2018)中的要求进行本项目环境风险分析。(1)风险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2018)附录B中表B.1中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清单及项目情况,本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为乙醇。(2)风险潜势初判环境风险潜势划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I、II、III、IVIV+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程度,结合事故情形下环境影响途径,对建设项目潜在环境危害程度进行概化分析,按照下表确定环境风险潜势。表4/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环境敏感程度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极高危害(PI)高度危(P2)中度危(P3)轻度危(P4)环境高度敏感(EI)IV+IVIIIIn环境中度敏感(E2)IVIIIIIIII环境低度敏感(E3)IIIIIIII注:IV+为极高环境风险。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式(C.1)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E+二44式中:ql,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i,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做好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建立定时巡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车间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等风险防范措施等。(2)地表水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切削液有泄漏的风险,一旦发生泄漏,外溢对外环境地表水造成影响。企业应定期检查生产设备,防止设备故障漏电产生明火;危废仓库内贮存桶设置接液装置,防止危废泄漏外渗污染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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