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地湿地普查工作招标文件.docx
2024年新昌县森林草地湿地普查工作公开招标文件目录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项目范围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CZX2024045项目名称:2024年新昌县森林草地湿地普查工作预算金额(元):1600000最高限价(元):1600000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备注12024年新昌县森林草地湿地普查工作1项详见“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16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能超过二家,且在投标时须满足下列条件:a、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双方的权利义务;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00:00(北京时间)6 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sdf.lkjsdf.Ikjzcygov.Cr1)”在线制作并提交(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00:00(北京时间)7 标地点(网址):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昌县和悦广场写字楼14楼1402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开标,投标人在线参加)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单位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浙江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 .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4 .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需要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作为存档资料。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联合协议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各自公章且需提供联合协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详见格式)。2项目采购类型: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6分包或转包:(1)招标人不同意分包。(2)本项目不得转包。7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供应商于“政采云”上提供电子投标文件。8中标候选人数量: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底的顺序排名,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1名作为中标候选人。9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0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无11样品提供:无12现场演示:无13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14履约保证金:015要求:中标人中标后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1正2副用于存档。16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17特别说明: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叁仟捌佰陆拾元整由中标单位支付。收款单位信息:单位名称: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账号:368858339794开户行:中国银行新昌支行解释: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注: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质疑、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注:为维护政府采购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遏制串标、抬标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凡在同一采购项目的评审中,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响应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两家或两家以上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获取采购文件或网上响应的,且经询标澄清响应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投标小组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采购工作继续评审。一、总则1 .项目说明Ll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L2响应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2 .定义2.1 政府采购当事人及监管部门: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响应供应商,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经公告无异议,并签订合同后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新昌县财政局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2.2 “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I、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4 “项目”系指响应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2.5 “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3.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4节能环保要求3.4.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4.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3.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5.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5.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5.2.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5.2.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5.2.3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5.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5.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5.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投标费用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编制响应(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采购文件1 .在线投标响应1.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1.2 如某一标项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1.3 本次招标设定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各标项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各标项之间的预算金额不能互相调整)。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1 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的招标答疑记录和补充通知组成。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7日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招标文件以补充文件形式在政采云平台公告,请投标人自行查看。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2.3.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三、响应文件1 .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形式及效力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1.2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技术术语除外)。1.3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4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1.5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 .5.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L5.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亦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 .响应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2.1 “报价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2.Ll投标响应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L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L3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1.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2"资格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1. 2.1营业执照及联合协议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营业执照加盖各自公章且需提供联合协议);1.2.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1.3. 3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 3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部分2.1. .1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3. .2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4. .3类似业绩清单(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5. .4项目组成人员清单(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6. .5根据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2.7.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3.投标报价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等附表要求填写。3.2 报价为采购人可以合格使用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包括货款、包装、运输、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及产品知识产权、数据采集与平台更新、航空摄影与影像图制作、新昌县地图、新昌县卫星影像图编制工作和课题研究等一切费用。3. 3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3. 4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指定外)。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4.1 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4.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4.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规定5.1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应按统一格式填写。5. 2投标文件须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签章),投标人应写全称。5.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5.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5 .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6 .6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6 .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提交投标文件。7 .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四、开标和评标1 .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线参加开标会议。(本次开评标活动全程录音录像)L2投标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根据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宣读参加本次开标会的投标人。1. 3由招标人现场监督人员见证解密和开评标全过程。L4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1.5资格审查小组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1.6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证明的供应商投标文件符合性进行评审。1. 7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证明和投标文件符合性的供应商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L8主持人宣布技术得分(如有)及无效(废)投标情形。L9启封报价文件,由唱读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10唱读结束后,招标人监督人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唱读的内容和记录结果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Ln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核准报价及计算报价得分,汇总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根据总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L12主持人公布评标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3.评标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3.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3. 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3.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3.5 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4.1资格性审查4.Ll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4. 2信用信息查询4.1.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sdf.I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I)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4.1.2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4.1.3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1.4 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 3符合性审查4.3.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4.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6.1 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6. 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但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 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8. 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人,并可对其进行书面确认,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9. 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商务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6 汇总(资信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资信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6.7 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6.7.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30分钟内)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6.7.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7.3如需投标价格修正,按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投标价格进行修正。6.8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7 .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可要求投标人作澄清,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 .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8.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8.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8.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8.5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8.6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8.7因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8.8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8.9投标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8.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1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12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13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以外出现开标一览表或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8.14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8.15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8. 16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8.17. 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8.18. 17.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8.19.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20.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8.21.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22.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23. 6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8.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8.18.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8.18.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8.18.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18.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18.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8.18.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8.18.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8. 19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9. 20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0. 2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9.评标过程保密9.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投标意向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9.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授予合同1 .中标条件1.1 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 2投标人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1.3实施方案最合理并对招标人最为有利,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4投标人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系统及服务。1 .5招标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绝对保证。2 .中标确认2.1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 .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 .中标通知3.1 中标结果公告在指定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 .2采购人通过现场发放或邮寄形式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在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供应商如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4 .合同签订4.1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 .预付款5.1 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7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六、质疑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L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将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供应商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机构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供应商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报名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提交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书需一式三份,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7)提出质疑的日期。(8)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9)质疑人因故不能自行办理质疑事项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但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10)质疑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4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和悦广场写字楼14楼1402室),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5 .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7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七、履约验收L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3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4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以及合同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验收结果应于验收结束后及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5 .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6 .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一、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1.1项目内容概要:围绕统筹构建“10年一次普查、年度动态监测”的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监测体系,按照统一分一统的原则,坚持统一底版、统一标准、统一时点,一体化开展森林草地湿地普查(以下简称普查),开展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专项对接等工作,解决林草湿调查监测植被覆盖类型与国土调查二级地类不一致等问题,查清新昌全县范围内森林草地湿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其管理等情况,进一步丰富自然资源调查成果,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开展林长制督查考核、编制相关规划等提供基础数据。新昌县森林草地湿地普查暨2024年林草湿调查监测技术服务,需完成地类对接、图斑优化、属性调查、林地管理边界确定、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建立普查数据库、汇总分析等。新昌县普查不一致图斑43823个,林地面积124.2万亩,林业小班10.7万个(具体以上级下发工作底图为准)。L2、工作内容: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对接最新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结合相关影像资料和档案数据,采用图斑与样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地类对接、图斑优化、属性调查、林地管理边界确定、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汇总分析等任务,做好数据汇交共享以及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协同衔接。(1)开展地类对接。按照国土调查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