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吨塑料新材料项目环评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00O吨塑料新材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泰州安普斯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0O吨塑料新材料项目项目代码2410-321202-89-01-206851建设单位联系人孙昊联系方式15371599100建设地点江苏省(自治区)堡州市海陵县(区)海陵工业园区乡(街道)济川东路61号6幢西侧一层地理坐标119度58分53.150秒,32度28分24.52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6-53塑料制品业-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泰州市海陵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泰海数备2024268号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7.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76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市级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市级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市级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泰环审2022(4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规划环评符合性与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市级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具体如下:(I)规划范围北至南通路、海姜大道-迎春路-兴泰路-兴工路-泰顺路-梅兰路-春兰路,南至永定东路,东至东环路,总用地面积约22.43平方公里。其中近期开发利用范围为:北至南通路、海姜大道-迎春路-兴泰路-兴工路-泰顺路-梅兰路-春兰路,南至永定东路,东至建设用地界,总用地面积约18.28平方公里。本项目位于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工业园区济川东路61号6幢西侧一层,在规划范围内。(2)产业定位发展定位:以高端装备制造为主,集居住、商贸等功能于一体的东部新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主要为:大力推进现有产业转型升级,采用技术创新投入,技术创新开展,以高端技术为引领,打造成高端装备产业区。主要发展交通运输装备、通用专用装备、电气机械及器材、电子和通讯设备、仪器与仪表、金属制品等。(禁止新建含电镀工序项目)。对区内非主要产业定位的轻污染项目,允许保留和发展。表1-1产业发展定位及主要发展方向主导产业主要方向和产品备注高端装备制造交通运输装备汽车智能电子控制系统与车载智能设备、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禁止新建含电镀工序的项目通用专用装备泵、阀、压缩机等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等、医疗、环保类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等电气机械及器材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及光伏组件等装配、冰箱空调生产及相关零部件制造、智能电网设备等电子和通讯设备电子设备、新型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装备制造、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等仪器与仪表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工业自动监测仪表本项目从事塑料新材料生产制造,属于非主导产业定位的轻污染项目,为允许保留和发展的项目,故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定位。(3)用地规划表1-2规划用地一览表序号用地性质面积(ha)比例()1居住用地695.8535.07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7.56L89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03.2810.244工业用地643.8432.455物流设施用地6.810346市政设施用地6.600337道路广场用地211.4610.658绿地178.6491009规划建设用地1984.05WO10河流及其他163.7611发展备用地96.2412总用地2243.04本项目所在地为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工业园区济川东路61号6幢西侧一层,根据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市级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用地规划图,见附图4,项目所在为工业用地。(4)基础设施规划与现状基础设施规划及现状见表1-3。表1-3基础设施规划及现状一览表类别基础设施名称依托可行性规划现状供水泰州市三水厂20万m3d可接入园区供水管网排水启迪浦华(泰州)水务有限公司8万m3d,目前已接纳废水量约55000m3d,剩余处理规模25000m3do可接入污水处理厂供气以“西气东输”天然气为气源,由泰州天然气门站统一供气。中高压调压站调压后的中压天然气通过管网输送至各可接入园区燃气管网供电近期由100KV泰东变电所、100KV响林变电所和220KV海工变电所、远期IlOKV夏棋变电所近期用电总负荷为439125KWo可接入园区供电系统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所在园区已实现集中供水、供电、供气、废水处理等,设施基本完善,可支撑本项目建设。2、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与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市级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4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判定结果1严格空间管控,优化规划布局。规划应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高效集约,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做好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协调衔接。园区内基本农田、规划水域禁止开发利用。强化产业升级和工业企业退出过程中污染防治管控,京泰路街区及其周边规划为“退二进三”“退二进居”区域须在2035年底前完成更新改造,保留期间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泰州市江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须在2025年底前迁出,保留期间不得扩建,仅能进行安全环保改造,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工业区与居住区生活空间的防护,东星精密机械、申视塑料、海华机械防护距离内居民须于2023年底前迁出。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不涉及园区内基本农田、规划水域开发。相符2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实施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制定园区污染物减排和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提高涉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环境准入要求O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和总量“双控”,确保区域生态环境达到预定目标。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向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平衡。相符3加强源头治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强化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以及精细化管控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污染物排放、废物回收利用应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点行业依法实施强制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低碳发展战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在衔接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前提下,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禁止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不符的项目入区。加强园区内部河本项目引进的生产工艺、设备等均为行业先进水平,本项目符合报告书中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相符道水质提升工程进度,七里河、大寨河等河道整治工作须于2025年底前完成,九里河、茶庵桥河等河道截污纳管和河道疏竣整治等工程须于2025年底前完成。4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海工变西北侧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苏陈污水厂)建设,同步推进污水管网及雨水管网建设,确保园区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处理。加强废水预处理设施及尾水去向等监管,确保废水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进区项目因生产工艺确需自建供热设施的,应使用清洁能源,严禁建设高污染燃料设施。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收集、暂存、处理处置,做到“就地分类收集,就近转移处置”。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接管启迪浦华(泰州)水务有限公司处理。相符5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严格落实全省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集中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方案(苏环办2021)144号)要求。指导区内企业按照全省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全覆盖(全联全控)工作方案(苏环办2021)146号)要求和监测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及自动留样、校准等辅助设备,实时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流量数据;指导暂不具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条件的企业做好委托监测工作,并告知企业及时上报监测数据。根据环评监测要求委托监测单位进行例行监测。相符6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立环境应急管理制度,提升环境应急能力。按照“企业-园区-周边水体”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设施,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废水进入新通扬运河等敏感水体。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建立定期隐患排查制度。配备充足的应急装备物资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演练。督促园区内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园区已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相符7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依据相关规定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与园区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符性见下表。表1-6泰州海陵工业园区(市级园区)企业准入条件类别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保护区基本农-对规划区内涉及的基本农田,禁止开发利用。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注重工业用地优化布局,涉及有毒有害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开发利用,不会相符域田物质经大气沉降、地表径流、垂直入渗等潜在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的项目应尽量布局在远离基本农田的区域,结合项目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预测结果,与基本农田区域保持一定的防护距离,尽量布局在基本农田的下风向、地下水流向的下游区域。对基本农田的区域造成土壤环境污染风险影响。水域规划水域禁止开发利用本项目不属于水域开发利用项目相符绿地规划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禁止转变防护绿地的性质本项目不涉及公园绿地、保护绿地相符居住区等1、规划居住、商业等非工业用地内不得新引入工业项目;规划工业区与规划居住区之间设置50m空间防护距离;2、在距离居住区等大气环境保护目标100m范围内避免布置涂装、酸洗等异味影响显著的工序及高噪声设备;3、污水处理厂中涉及恶臭气体产生的处理设施或装置周边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不得建设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4、规戈侬展备用地本轮规划期内禁止开发利用;5、本轮规划远期对京泰街区及其周边(北至海姜大道、西至东环快速路、南至大冯河、东至规划东环路所围成区域)提出了进行“退二进三、退二进居”要求,该范围内工业企业在规划远期应逐步搬迁退出。1、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50米范围内不存在居住区。2、本项目100米范围内不存在居住区。3、本项目不属于污水处理厂项目。4、本项目不涉及规划发展用地。相符重点管控区域空间布局约束本园区优先引入的产业清单:1、交通运输装备:汽车智能电子控制系统与车载智能设备、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2、通用专用装备:泵、阀、压缩机等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等,医疗、环保类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等;3、电气机械及器材: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及光伏组件装配、冰箱空调生产及相关零部件制造、智能电网设备等;4、电子和通讯设备:电子设备、新型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装备制造、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等;本项目为塑料新材料生产项目,不属于禁止引入产业,不违背园区产业政策。相符5、仪器与仪表: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工业自动检测仪表等。本园区禁止引入的产业清单:1、禁止新建含电镀工序的项目;2、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及江苏省VOCs管控要求的涂装项目;3、禁止引入涉及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铭、碑)排放的项目;4、禁止引入化工、石化、印染、制革、造纸、冶金、焦化、平板玻璃等重污染项目;5、禁止引入含有酿造、发酵等异味气体影响显著工序的食品制造项目;6、禁止引入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兽用药品及生物药品制品制造的医药制造业(单纯药品复配、分装的轻污染项目除外);7、禁止引入含有提炼工艺的中药饮片加工及中成药生产项目(单纯切片、制干、打包的除外);8、禁止引入含有化纤合成工序的化学纤维制造业(单纯纺丝除外);9、禁止引入含有炼焦、硫化等异味气体影响显著的橡胶制品业;10、禁止引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11、禁止引入其他不符合国家、江苏省及泰州市等相关部门制定的产业引导政策,或涉及相关限制淘汰类设备和工艺清单的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COD471.46(ta>氨氮37.05t/a、TP4.71ta、总氮181.83ta;SS121.22ta、石油类3.24ta>总铜0.11ta>总锌0.16ta>总银0.09t/a、氟化物4.69t/a、总氧化物0.006ta>总银0.003ta;2、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SO22.26ta>NOx15.81(taVOCs42.03ta>烟粉尘34.94ta;硫酸雾3.33ta>二甲苯(14.44ta>氯化氢1.67ta>氟化氢0.014ta>氟化物5.45ta>氨13.89ta;3、碳排放:根据国家碳排放达峰与碳中和要求,完成国家及地方下达的相关目标指标要求。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非甲烷总燃0.243(ta,无组织废气排放量为非甲烷总½0.27ta,废水排放量为COD0.023ta,SS0.0108ta,NH3-N0.0018ta,TP0.0002ta,向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平衡。相符环境风险1、加强园区应急预案管理,按要求落实预案及风险评估更新,建立并定期更新应急物资库,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园区已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相符防控应急应对能力。2、对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风险物质的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督促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对风险源按要求落实必要的监测和预警装置,实现快速应急响应。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杜绝环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资源开发利用要求1、入区企业按照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光伏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等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中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来进行控制。2、规划区内不实行集中供热。进区项目因生产工艺需要自建供热设施应以电力、天然气为主,太阳能等多种清洁能源混合使用的能源结构。禁止使用燃料为“HI(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肝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其它高污染燃料。3、规划末期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29亿元/kn?、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W0.5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W8m3万元、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与75%。1、项目能耗符合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2、本项目不使用uIII(类”燃料。3、本项目无工业用水,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低于0.5吨标煤/万元。相符3、小结本项目位于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工业园区济川东路61号6幢西侧一层,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从事塑料新材料生产,属于轻工业,符合产业定位;对照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符合审查意见要求。综上所述,项目符合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经泰州市海陵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同意,备案号:泰海数备2024268号。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2、用地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工业园区济川东路61号6幢西侧一层,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对照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所在地为工业发展区,综上本项目符合土地用地规划要求。3、“三线一单”相符性(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中规定的泰州市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引江河备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经现场勘查,本项目距离其保护边界约11.Ikmo因此,本项目不在规定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内。根据泰州市海陵区2024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泰州市海陵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4363号),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新通扬运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本项目距离其管控边界为4.37km,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与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位置关系见表1-5。表1-5与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位置关系一览表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家生保红面大国级态护线积态间控域积生空管区面总面积位置关系河水水护江用地保区引备源源水源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泰州市第二水厂备用取水口上游100O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1.69-1.69项目西侧11km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新通扬运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位于泰州北部与江都交界处至泰州与姜堰交界处,全长14.5公里,两岸宽度各1000米范围内。东西流向,其中,卤汀河至引江河口段河面宽约160米,泰东河至卤汀河口段河面宽约120米。规划绿地控制线距离河岸不足100米的,按100米控制,超过100米的,按绿地线控制30.6730.67项目北侧4.37km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在上述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大气环境:根据2023年泰州市环境状况公报,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在78.2%80.5%之间,依次为:靖江市78.6%、泰兴市79.7%、兴化市78.7%、海陵区78.2%、姜堰区79.4%、医药高新区(高港区)80.5%;除臭氧外,其余主要污染物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414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目前泰州市正在编制大气环境达标规划,其达标规划目标为“PM"浓度以2018年监测数据为基础,通过规划的实施,分近、远期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以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标为核心,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5年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指标(PM2.5、PM0>SO2、NO2、O3-8hCO)年均浓度均达标,PM"低于35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大于320天”。地表水环境:根据2023年泰州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共12个国考断面,2023年水质优11I比例为100%,同比持平,无劣V类水质断面。各市(区)3.3噪声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项目应制定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表4-12。表4-12项目运营期污染源监测计划监测对象监测点位检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噪声厂界噪声连续等效A声级一季度一次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固体废物4.1 固废产生源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副产物有:(1) SI废包装袋本项目原辅材料采用袋装,使用过程会产生废包装袋,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0.4ta,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处置,废物代码:SW17900-003-S17o(2) S2废活性炭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使用活性炭,更换的废活性炭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39-49,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量跟换手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中的计算公式:T=m×s÷(c×10××t)式中:T一更换周期,单位天;m一活性炭使用量,kg,本项目一次填充量为1.2t。S一动态吸附量,单位。本项目S取30%;C一活性炭削减的VOCs浓度,本项目为91.125mgm30Q风量,单位nP/h,本项目取100OOm3/h。t一运行时间,单位hd,本项目8ho经计算得更换周期T为134天,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2022218号)中活性炭吸附装置入户核查基本要求,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个月,则本项目核定活性炭跟换周期表4-13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一览表序号副产物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预测产生量(ta)种类判断*固体废物副产品判定依据1废包装袋原料使用固态塑料、棉麻0.4N/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2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固态活性炭、有机废气5.8q/3废边角料挤出工序塑料0.54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固态果皮、纸屑0.9/*注:种类判断,在相应类别下打钩。表4-14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一览表序号固废名称属性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危险特性鉴别方法危险特性废物类别废物代码估算产生量(ta)1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废气处理固态活性炭、有机废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THW49900-039-495.82废包装袋一般固废原料固态棉麻、塑料/SW17900-003-S170.43废边角料一般固废挤出固态塑料/SW17900-003-S170.54生活垃圾一般固废职工生活固态果皮、纸屑/SW62900-001-S620.9表4-15危险废物汇总一览表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ta)产生工序及装置形态主要成分有害成分产废周期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1废活性炭HW49900-039-495.8废气处理固态活性炭、有机废气有机废气四个月T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处置1合计5.8/表4-16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序号工艺/装置固体废物名称固废属性废物代码产生量(ta)利用处置方式产生量(ta)形态主要成分有害成分1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危险废物900-039-495.8固态活性炭、有机废气有机废气委托资质单位处置2原料使用废包装袋一般固废900-003-S170.4固态塑料、棉麻/外售物资回收单位3挤出废边角料一般固废900-003-S170.5固态塑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4职工生活生活垃圾一般固废900-001-S620.9固态果皮、纸屑/环卫清理2.2、 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措施为避免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做好一般固废的收集、转运等环节。本项目建成后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为0.4ta,建设单位预期每年委托处置一次,则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量为0.4,拟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面积5m2,一般固废临时暂存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建设。按储存高度为1m、储存量按照容积的80%计,In?容积储存0.8t一般固废,则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的最大暂存能力为53可满足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需求。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由综合利用单位定期运走,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在运输途中应采用封闭压缩式垃圾运输车,防止搬运过程中的撒漏,保护环境。2.3、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1)危险废物贮存库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中建设要求:贮存库应满足安全及污染防治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与其它区域进行隔离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本项目收集危废为废活性炭等,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挥发的可能,故贮存库所在区域需有气体导排装置;设置安装24h视频监控系统。危险废物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包装要求,且包装外表面需保持清洁,可能有粉尘产生的固态危险废物,包装封口需严密,避免粉尘扩散;可能有渗滤液产生的固态危险废物,应使用防渗包装,确保渗滤液不泄露。包装材质要与危险废物相容,性质类似的废物可收集到同一容器中,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应混合包装,包装材料能满足防渗、防漏的要求,设置标签,填写完整详实的标签信息,不跃层堆放;基础及内墙采取防渗措施(其中内墙防渗层做到0.5m高);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并制定好危险废物转移运输途中的污染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危废贮存库基本情况表见表4-17。表4-17危废贮存库基本情况表-序号贮存场所(设施)名称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位置占地面积(m2)贮存能力(t)1危废贮存设废活性炭HW08900-039-49厂区南5袋装4三个月施侧(2)运输过程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废在转移运输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需按程序和期限向有关环境保护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的控制废物流向,控制危险废物污染的扩散。危险废物运输中应做到以下几点: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须经主管单位检查,并持有有关单位签发的许可证,负责运输的司机应通过培训,持有证明文件。承载危险废物的车辆须有明显的标志或适当的危险符号,以引起注意。载有危险废物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需持有运输许可证,其上应注明废物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组织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在事先需作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其中包括有效的废物泄漏情况下的应急措施。2.4、 环境管理要求1、一般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一般固废的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废废边角料委托资质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一般固废均能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因此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及处置均能满足要求,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2、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应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主要有:(1)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信息,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中备案。(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中如实规范申报。(3)按相关要求在显著位置设置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4)规范危废贮存库、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技术规范设置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在出入口、暂存间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部位按要求设置视频监控。(5)按照危废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对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废进行预处理,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化品贮存。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在严格按照上述措施处理处置和利用后,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可行和有效的。5、地下水、土壤5.1、 污染源及污染途径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工业园济川东路61号6幢西侧一层,依托现有厂房建设本项目,生产设备均位于厂房内部,不与地面或天然土壤直接接触;因此在产品生产车间、仓库等区域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的前提下,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可能性较小。5.2、 污染防控措施根据地下水、土壤污染源情况,本次拟设置的分区防控要求见下表4-18。表4-18污染区划分及防渗要求一览表厂区区域防渗分区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物类型防渗技术要求危废仓库重点防渗区难中挥发性有机物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l×107;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一般防渗区易中其他类型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l×107;或参照GB16889执行办公区简单防渗区易中其他类型一般地面硬化6、生态本项目依托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活动,不属于新增用地的项目,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7、环境风险7.1、风险调查物质风险调查包括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最终产品、“三废”污染物、火灾和爆炸等伴生/次生的危险物质。经调查,本项目运营期的危险物质主要分为等。风险源调查结果见表4-19。表4-19风险源调查结果一览表序号危险物质生产工艺名称最大贮存量(吨)分布1废活性炭5.8危废贮存设施危废暂存7.2 、风险识别(1)环境风险物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l69-2018)附录中附录B,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是废活性炭等。(2)生产过程风险调查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新材料生产,属于塑料制品制造,不涉及危险工艺。本项目产生废活性炭等量不大,但可能会因为操作失误、储存不当导致物料泄漏或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泄漏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随着燃烧氧化,会产生伴生/次生产物,主要为不完全燃烧产生的CO和烟尘。同时突发性泄漏和火灾事故、伴生和次生的物料、废水可能直接进入周边河流,造成周边水环境污染。7.3 环境风险分析(1)地表水风险分析本项目废活性炭等发生泄漏,若进入地表水体,降低水中的溶解氧,使地表水中的生态平衡产生破坏,影响地表水水生生物生存环境。引起地表水中COD等污染因子浓度增力口,影响区域水环境质量。因此本项目应切实落实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主要包括设置截断阀,可以避免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进入雨污水管网。(2)大气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废活性炭等发生泄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体现在发生泄漏引发火灾、爆炸,对周围环境空气和生态环境产生严重的污染。项目周围均为标准厂房,本项目500米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大戴家庄,火灾次生污染物经大气扩散后,不会对环境敏感点产生长期的不利影响。但是,事故发生时,火灾次生污染物可能对内部员工和周围标准厂房产生短期的不利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在日常工作中加大管理力度,按消防、安全部门要求落实好消防、安全措施,加强环保管理工作,一旦发生事故,需在最短时间内加以处理,以减少火灾次生污染物的排放。(3)地下水环境风险分析项目运营期不开采地下水,项目位于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工业园济川东路61号6幢西侧一层,依托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活动,不存在大型地下建筑单体,地下水环境风险源主要为废活性炭等。本项目车间、原料仓库采用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渗透系数<10-10cmso因此,只要做好防腐防渗措施,本项目地下水环境风险总体可接受。(4)火灾/爆炸次生风险分析本项目废活性炭等在运输过程中若发生包装破损等情况下发生泄漏,遇高热、火源有发生火灾/爆炸的可能。上述环境风险物质燃烧速度快,燃烧面积大,而且放出大量热辐射,危及火灾周围的人员的生命及毗邻建筑物和设备的安全;火灾时在放出大量辐射热的同时,还散发大量的浓烟,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污染。7.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建设单位应将环境风险防范理念贯穿于项目建设和投入运行全过程,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达到降低甚至规避环境风险之目的。(1)优化与完善厂区平面布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与规范,应保证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和安全间距,并按要求设置消防通道;设计有效防止泄漏物料、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2)车间应设置防雷电设施、对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区域,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3)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考核。明确各工种岗位的安全职责,并制定各车间、部门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经考核上岗。(4)建立安全生产领导班子,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实行全面安全管理,并落到实处。制定各岗位和设备的安全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