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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总体方案编制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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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总体方案编制项目招标文件.docx

    “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总体方案编制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招标需求7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0第四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33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37第六章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4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0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总体方案编制项目2 .项目编号:KXPAGK2024-038号3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170万元。6 .最高限价:170万元。7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总体方案编制,并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按时完成上报及备案。8 .采购需求: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采购内容最高限价(万元)-磐安县“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总体方案编制项目1项详见招标需求170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sdf.I)、中国政府采购网(Sdf.I)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特定资格条件: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口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 .本项目接受(口部分/因全部)联合体投标。0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0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0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0中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0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0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且联合协议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30%o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牵头人制作、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即可。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且分包协议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当达到本项目规定的比例,如无特别规定的,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及以上。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 .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4年10月17日09: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联系人施聪聪,联系电话: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的,投标无效。3 .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五、开标时间和地点1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00(北京时间)2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sdf.lkjsdf.I)3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L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4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一项目采购一询问质疑投诉一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一项目采购一询问质疑投诉一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一在线办理。5 .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sdf.lkj)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Sdf.Ikj/ZfC)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Sdf.Ikj/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6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相关材料。7 .落实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八、政采贷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一一网站导航一一金融服务查看,也可拨打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咨询,也可查看公告附件中的相关宣传资料,或向各地已开通政采贷的银行咨询办理。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具体的条件、要求和操作程序由申请贷款的中标供应商向各地保险公司、银行咨询办理。风险提示:(1)本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九、业务咨询(招标需求的疑问请向采购人询问或反映)1.采购单位: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进一步夯实全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全面重塑耕地保护利用格局,促进粮食安全目标落地,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18号)、浙江省“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指南(试行),开展“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协同推进耕地功能恢复、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优化,系统推进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布局层层套合,全力提升耕地质量,真正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二、工作范围磐安县全境。三、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数据,全面分析当前高标准农田与永久基本农田的套合情况,全范围调查县域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其他一般耕地的保护利用现状,在调查结果的基础上,编制县域“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总体方案,项目实施可分为基础数据收集、外业调查摸底、内业空间套合分析、现状摸底调查、总体方案编制、数据库建设、成果完善及备案等阶段。1.基础数据收集: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收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数据库等基础数据。2,外业调查摸底: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图斑清单进行外业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度、交通便利度、水源情况及作物种植情况,形成外业调查成果。3 .内业空间套合分析: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以及国家下发核实处置更新后永久基本农田数据为基础底图,叠加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数据库,全面分析县域“多田套合”现状。梳理永久基本农田内未建成高标准农田区块适宜建设高标准农田和适宜直接认定高标准农田潜力以及不适宜建设高标准农田区块的原因和规模;永久基本农田外已建高标准农田的整治提升和耕地功能恢复潜力;其他一般耕地适宜直接认定或立项建设高标准农田潜力。4 .总体方案编制:以“多田套合”现状调查数据库为基础,根据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农田灌溉发展规划、耕地保护利用规划、历年土地综合整治等,编制县域“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总体方案(2024-2027年)。总体方案中包括县域现状情况、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布局调整、投资估算、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内容。5 .数据库建设:根据现状调查情况和总体方案,建立“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总体方案数据库,包含永久基本农田调查结果层、永久基本农田外高标准农田调查结果层、其他一般耕地调查结果层等。6 .成果对接及审核:总体方案编制完成后,提交县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联合审查、确认。7 .成果完善及备案:根据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总体方案后提交市级审核。市级审查通过后,将总体方案上报省级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备案。四、相关执行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2)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3)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5)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6)浙江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7)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18#);(8)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72号);(9)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协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浙自然资发2023)10号);(10)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实施办法(试行)(浙农田发2023)19号);(三)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储备区入库工作指引(试行);(12)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农田发2021)15#);(1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田发2021)18号);(1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垦造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1)7号);(15)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修订土地整治技术规定部分条款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449号);(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17)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农田发2019)11号);(18)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方案编制、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19)59号)。(19)其他相关政策文件规定;(20)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系统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若后续省厅或国家出台相关新标准,新要求的,则从其规程标准和要求。五、成果要求按照浙江省“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指南(试行)要求的成果提交文本成果、表格成果、图件成果、以及相关附件等。同时,配合采购人数据入库要求做好数据整理相关工作、数据信息保密工作。所有成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直接或者间接等任何方式或理由转给第三方使用。后续甲方因工作需要使用成果,乙方应积极配合。六、服务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总体方案编制,并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按时完成上报及备案。七、付款方式1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出具预付款保函后(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30%合同款。(按浙财监20223号文件规定,合同签订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中标人诚信等因素,可要求中标人提供预付款保函);完成方案编制并通过县级评审论证支付至60%,通过省级备案并具备支付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验收时,供应商应提供项目服务实施文档等验收材料。由采购人组织整体项目验收。如果验收不达标并且在超过约定交货时间10天内仍然无法达到要求的,视为中标人虚假应标或无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服务,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和取消中标人资格。验收过程产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验收标准:以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备案为验收标准。2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结算资料及合法的税务发票。八、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九、安全要求1.对外出勘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外出作业人员不得酗酒等;2,外出前需检查安全帽、雨衣、手电筒等必备用品;3野外作业应做好夏季高温消暑工作、注意虫(蛇)咬等事故,必要时须配备防虫(蛇)药品;4.需设置专职安全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对聘用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调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5.投标人需按法律规定为本项目拟派的工作人员购买保险,外出作业人员还需有人身意外险(费用自行承担),如遇特殊意外情况(如伤亡等),采购人概不负责。十、知识产权:本次项目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成果。十一、资料档案及保密要求:1 .中标人应当对每宗作业情况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在合同正常终止后全部移交给招标单位保管;2 .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 .中标人应当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招标单位及被执法单位的信息安全。4 .保密期限:永久。在投标书中应对该项内容提交书面承诺书,作为签订项目保密合同的依据,并作为合同密不可分的一部分。5 .其他服务承诺: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服务计划书中的承诺标准低于国家新颁布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时,则中标人应该按照新颁布的标准执行。以上为本项目最低服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在此基础上各投标人可提供其他更多的服务承诺,并提供详细的服务计划书。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与说明1效力标准其他内容与前附表有冲突的,以“前附表”为准。2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3免责声明1 .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4投标报价及费用L投标报价设置以单价或总价形式报价的,应以人民币报价;设置以利率报价的,应以利率形式报价。2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收,由中标单位承担,在公示期满后缴纳招标代理费,包括在投标报价中。5联合体本项目接受(口部分/因全部)联合体投标。0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0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0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0中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0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0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6签字或盖章线上电子投标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7投标文件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60天8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开标前3天,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将答疑内容以传真或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书面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9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投标。分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三类,不同形式递交的文件内容均应一致:(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拒收投标文件。(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1份。(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正本1份,副本1份。备份文件不做强制性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后果自行承担。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的,投标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供应商若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按要求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也将被拒收。10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sdf.I)、中国政府采购网(sdf.I);(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1评标结果公示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1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5付款方式1 .预付款:根据(浙财采监(2020)3号)、(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相关规定,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1)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机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3)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4)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2 .其他款项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1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米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17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最高限价:170万元。(2)项目属性:服务类(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R淇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明确)(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言息传输业/邮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年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淇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4)本项目否(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预留份额通过措施进行:将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将采购项目标项(一/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30%以上;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国(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否”的采购项目,即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相关政策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执行。18工期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总体方案编制,并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按时完成上报及备案。19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2 .对采购文件需求提出质疑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磐安县“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总体方案编制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方”)和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人”)。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4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sdf.lkjsdf.I)o5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重要参数。(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派代表参加电子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提出质疑。(五)转包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六)特别说明: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使用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项目各自投标总价50%及以上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或无效中标)处理。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按目录(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或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不包含问题来源。3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注: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 .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分为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两部分。(其中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供与否不做强制性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请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一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sdf.lkj(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一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系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按照“(二)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制作。2 .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序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非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方可启用备份投标文件。若正常解密成功,则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文件均不予以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一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1 .资格审查文件序号内容(以下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1投标函2资格声明函3投标单位情况表4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5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6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7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sdf.I);“中国政府采购网”(sdf.I)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8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联合体牵头方提供)10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1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联合体投标,需提供)12中小企业相关材料(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必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2 .技术商务文件序号内容1评分响应表(如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2投标声明书(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中的评分内容(1,2,3,4,5,6)尽量按序排列4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其他需说明的资料。(格式自拟)特别提醒:招标文件中标的实质性条款内容,须提供相应资料或承诺函等,附件中如有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若未提供则格式自拟。5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3 .报价文件序号内容(序号3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审查的,责任自负。)1投标函(联合体牵头方提供)2开标一览表(联合体牵头方提供)3投标分项报价表(联合体牵头方提供)4享受价格优惠的相应材料(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有则提供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注:(1)以上要求提供的内容附件中如有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若未提供则格式自拟。(2)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如已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含”,不允许免费赠送,不允许空白。供应商在总价中应充分考虑作业期间成本投入的市场风险、政策性调整及服务期间的不可预见因素,今后不再作调整,采购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3)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少报、漏报的投标报价无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括涉及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4)投标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买方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5)关于本项目投标价格的信息只允许出现在“报价文件”中,不得出现在技术标及商务标中。如提供纸质备份文件的,报价文件须单独密封。(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Al.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应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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