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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中小学校建筑品质提升设计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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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中小学校建筑品质提升设计导则.docx

    重庆市中小学校建筑品质提升设计导则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12月前言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创新研究与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渝建勘设202036号)以及重庆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渝建绿建(2020)20号)等文件要求,为高质量建设中小学校提供指导,以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城市形象提升、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创造适应现代教学理念、倡导人文关怀的育人环境,围绕“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的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编制重庆市中小学校建筑品质提升设计导则(以下简称本导则),以指导和规范重庆市中小学校建筑品质提升设计。本导则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导则共分IO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场地与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气、智慧校园等。本导则由重庆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规程的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地址:7号,邮编:400039,电话:,传真:,网址:)。本导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审查专家主编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王永超程予川叶强汤怡张兴杰徐诗童黄小玲王仁华艾民傅剑锋来武清毛伟古征杨芳乙何开远张力树陈锐李俊杰度元科曾勤王庚亮吴金亮俞文超陈博文马鹏王鹏李力克朱柏山李金龙吴雷周植清周丽王一玮李爱旗陈洁胡裕林孙艳李春审查专家:雷鸣徐梅郑灿营龙广海杨白皋颜强文彪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2术语错误!未定义书签。3基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4场地与总平面错误!未定义书签。4.1 场地错误!未定义书签。4.2 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4.3 总平面错误!未定义书签。4.4 室外环境错误!未定义书签。5建筑错误!未定义书签。5.1 建筑功能与空间错误!未定义书签。5.2 建筑安全与无障碍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5.3 建筑外围护结构错误!未定义书签。5.4 室内装修错误!未定义书签。5.5 室内环境错误!未定义书签。6结构错误!未定义书签。6.1 场地与地基错误!未定义书签。6.2 基础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6.3 主体结构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7给水排水错误!未定义书签。1.1 1给水错误!未定义书签。1.2 生活排水错误!未定义书签。1.3 雨水错误!未定义书签。1.4 热水及饮水供应错误!未定义书签。8通风与空调错误!未定义书签。8.1 通风系统错误!未定义书签。8.2 空调系统错误!未定义书签。9电气错误!未定义书签。9.1 供配电系统错误!未定义书签。9.2 电气照明错误!未定义书签。9.3 防雷接地与电气安全错误!未定义书签。9.4 电气防火错误!未定义书签。10智慧校园错误!未定义书签。10.1 系统配置错误!未定义书签。10.2 智能化集成与信息化系统错误!未定义书签。10.3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错误!未定义书签。10.4 公共安全系统与机房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主要功能空间装修选材及基本设施配置错误!未定义书签。本导则用词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引用标准名录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o.为引导中小学校建筑品质提升建设的具体工作,提高中小学建设水平,创造适应现代教学理念的育人环境,制定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重庆市新建中小学校项目的规划和工程设计,改建和扩建学校建筑可参考执行。1.03中小学校建筑的设计应遵循绿色、智慧、人文和适度国际先进的原则。1.0.4中小学校建筑的设计,除应执行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2.0.1中小学校school泛指对青、少年实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九年制学校等各种学校。2.0.2绿色建筑green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2.0.3绿色设计greendesign在建筑设计中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基础上,实现建筑全寿命期内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2.0.4非车载充电机Off-boardcharger将电网交流电能变换为直流电能,采用传导方式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充电的专用装置。2.0.5统一眩光值unifiedglarerating(UGR)国际照明委员会(CIE)用于度量处于室内视觉环境中的照明装置发出的光对人眼引起不舒适感主观反应的心理参量。2.0.6安全特低电压系统safetyextralowvoltagesystem(SELV)在正常条件下不接地的、电压不超过特低电压的电气系统。2.0.7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nnualperformancefactor(APF)考虑了冷暖式空调全年能源消耗效率的评价指标。2.0.8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ntegratedpartloadvalue(IPLV)基于机组部分负荷时的性能值,按机组在各种负荷条件下的累积负荷百分比进行加权计算获得的表示空气调节用冷水机组部分负荷效率的单一数值。2.0.9智慧校园smartcampus教育信息化的高级形态,综合运用智能感知、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以各种应用服务系统为载体,将教学、科研、管理和校园生活进行充分融合,为师生建立智能开放的教育教学环境和便利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2.0.10智慧教室smartclassroom基于物联网技术,搭建成的一个物联网应用场景,配备教学录播系统,实现师生课堂信息交互,具备智能感知与控制功能。2.0.11被动措施passivetechniques直接利用阳光、风力、气温、湿度、地形、植物等现场自然条件,通过优化建筑设计,采用非机械、不耗能或少耗能的方式,降低建筑的采暖、空调和照明等负荷,提高室内外环境性能。通常包括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遮阳、蓄热、雨水入渗等措施。2.0.12装配式建筑assembledbuilding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以及内装系统通过设计集成,全部或主要采用预制部品部件、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2.0.13标准化设计StandardiZeddeSign采用标准化模块、部品部件、标准化接口进行建筑集成设计的方法。3.0.1中小学校建筑办学规模、用地指标、校舍用房配置和校舍用房面积指标等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与政策的规定。3.0.2中小学校建设应满足选址适宜、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硬件配套、融合社区、服务社会的总体要求。3.0.3中小学校安全设计应包括结构安全、防护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安全、疏散安全、通行安全、卫生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并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3.0.4中小学校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0T066规定的绿色建筑二星级技术要求。3.0.5建筑材料和部品的性能参数与有害物质的限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空气污染物浓度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规定限值的20%o3.0.6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lM)技术,并符合下列规定:1应满足重庆市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标准(DBJ50/T-280)和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模型技术深度规定要求;2至少进行VR可视化、日照模拟、自然采光模拟、场地风环境模拟、室内自然通风模拟、室内声环境模拟、碰撞检测、管线综合优化等专项中3项以上分析;3宜建立多专业协调设计管理平台。3.0.7根据需要进行校园热环境、风环境、声环境和光环境等性能化计算分析,提高学校规划设计质量与水平。3.0.8室内架空机电管线宜共用支、吊架敷设,其抗震加固措施应符合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有关规定。3.0.9应采用绿色建材,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不应低于60%,其比例计算应符合重庆市民用建筑工程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计算细则要求。3.0.10建筑的公共区域应进行全装修,并符合重庆市星级绿色建筑全装修实施技术导则的要求。3.0.11中小学校装配式建筑应采用标准化设计,并应符合重庆市中小学校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导则的相关要求。3.0.12中小学校建筑设计应符合海绵城市设计相关要求。4.1 场地4.1.1 中小学校场地选址应确定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生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氨土壤、化学污染等危害,应远离医疗场所,或选址在医疗场所的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4.1.2 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穿越或跨越的地段。学校与周界外危险管线的防护距离及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4.1.3 宜选择适宜的地形坡度,避开自然地形复杂、自然坡度大的地段。4.1.4 校园场地应与公共交通站点联系便捷。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宜超过3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宜超过500mo4.1.5 校园规划设计应保护和修复场地生态环境,合理布局建筑及景观,并符合下列规定:1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植被等,保持场地内生态系统与场地外生态系统的连贯性;2利用场地原生近地表层土;3根据场地建设情况,采取相应的生态恢复或生态补偿措施。4.1.6 改扩建学校宜合理利用校园范围内的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经局部或适度改造后得到合理利用。4.2 用地4.2.1 校园规划时应利用场地自然高差布置相适应的建筑、构筑物与设施,规划设计应避免大挖大填,场地规划坡度不宜超过15%o场地设计应避免形成高边坡、高挡墙,当无法避免时,超过3m的挡墙应分级处理,每级挡墙之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4.2.2 应根据地形高差、用地面积大小、地质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开发与利用地下空间,并符合下列规定:1满足紧急通行、消防安全和自然采光通风的前提下,地下空间可配置体育场馆、多功能厅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各类活动、展示空间;2 地下空间可用于停车库、厨房、洗衣房、总务用房等生活服务用房;3 地下空间宜根据实际需要采用下沉式庭院、窗井、采光天窗、导光装置等自然采光形式。4.2.3 中小学校运动场所、地下停车场所等设施宜临近校园边界设置,节假日向社区开放,共享学校运动场所和地下停车场等设施,进出口的设置应有利于校园的有序管理。4.2.4 中小学校体育运动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中小学根据学校不同规模,中学应设40Om环形跑道(含IOOm直跑道);小学应设200300m环形跑道(含60m直跑道)。每6个班应配置一个篮(排)球场,宜设运动器械场地200-400(小学含游戏场地);2 宜合理利用架空层,为学生提供乒乓球等足够的室外活动场地;3 室外运动场地应设周边安全距离,相邻布置的各体育场地间应预留安全分隔设施的安装条件;4 应在体育场地周边的适当位置设置洗手池等附属设施,就近配置卫生间、更衣室等必要附属用房;5 操场长边适当位置应设置升旗台,运动场宜设置看台及主席台;6 学校体育场地应采用满足主要运动项目对地面要求的材料及构造做法;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的设计、选材、铺装应符合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的规定。7 室外运动场地选材宜按附录附表3选用4.3总平面4.3.1 校园总平面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及管网综合设计。总平面布置应包括建筑布置、体育场地布置、绿地布置、道路及广场和停车场布置等。4.3.2 校园建筑设计应按照被动措施优先的原则,优化平面布局、建筑体型、建筑楼距、建筑朝向、建筑立面和架空层等设计,充分利用自然通风与自然采光,提高校园舒适性,降低建筑能耗。4.3.3 中小学宜分开建设,当不得不在同一用地上建设时,设计应考虑中小学通过建筑隔墙、围墙、绿化等方式进行物理分隔。4.3.4 小学建设用地面积不宜小于18nV/生,中学建设用地面积不宜小于26mV生。4.3.5 小学主要教学用房应设置在四层及以下,初高中学校主要教学用房应设置在五层及以下,其它楼层可用于教学辅助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因场地高差形成有吊层的建筑,其层数应按学生主要进入教学楼方向的标高起算,当此楼层与室外田径或足球场地之间的高差大于2.2m时,建筑层数宜以增加一层计算,高差每增加4m,建筑层数增加一层计算。4.3.6 中小学校应采用首层架空和设置连接校园主要建筑的连廊系统,为学生提供足够的室外活动场地,满足雨天通行、交流、展示等需求。教学用房首层架空面积不应少于该楼栋占地面积的25%o4.3.7 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距离不足时,应优化建筑布局和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当有航空航线穿过校区时,应做专项的声学分析,必要时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4.3.8 校园交通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校园内步行交通系统与机动车交通系统应分离;2 校园内机动车停车场及地下停车库出入口与连接道路之间宜设不小于5.5米的缓冲段,且不应将师生人流集中的道路作为连接道路;3 校园与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和周边社区人行道等应设置连贯的无障碍通行系统;4 校园内所有场地应设置贯通的无障碍通行系统。4.3.9学校主入口前区场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学校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应有利于人员疏散,不应紧靠城市交通主干道;接送学生的主入口必须在用地红线内留有缓冲地带,预留接送停车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2 缓冲地带需考虑8辆即停即走车辆的停放及行驶,避免对城市道路造成影响;3 主要接送学生的出入口应设置等候场地,其面积不应小于0.2球/人,当采用错时放学时,应按人数最多的年级总人数计算;并应结合大门、景观等设置有遮阳防雨措施的区域,其面积不应小于等候场地面积的10%o4.3.10校园停车场(库)包含学生接送停车场(库)和教职工停车场(库),两者应分别独立设置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学生接送停车场(库)应按4辆/班设置停车数量,并满足下列要求:1)应设置23个大巴车位;2)应设置不少于接送总车位数2%的无障碍车位和不少于6个充电车位,充电车位宜独立分区设置并宜采用非车载充电机;3)停车场(库)纳入学校用地范围内。2 教职工停车场(库)应配建不少于学校教职工编制总人数60%的机动车停车位,其数量不得和学生接送车位数重叠计算;3 宜设置机动车停车智能引导和信息管理系统;4停车总数量大于500辆的大型停车场(库)宜做专项的交通分析。4.3.11 中小学校内各类道路、场地均应采用防滑构造做法。4.3.12 校园建筑应采取措施避免卫生间、餐厅和厨房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教学空间或室外活动场所。并符合下列规定:1食堂厨房宜设置食材进货场地和货车回转场地,保证货车进出顺畅;2食堂厨房进食材与出垃圾应设置物理隔离措施,严格执行洁污分流。4.3.13建筑及场地应配备分类垃圾收集设施并合理规划垃圾物流,分类垃圾收集设施的规模应满足日常生活和日常工作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要求、无二次污染;垃圾分类收集达标率应达到100%。垃圾容器和收集点位置应合理、规范并与周围景观协调,并符合下列规定:1主要道路及场所均匀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箱,其间距不应大于80m,摆放位置适宜,并应采取视线遮挡和防止异味影响的措施;2 垃圾箱应防雨、密闭、整洁、美观、分色分类收集,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T27的规定;3 垃圾转运通道和储存空间应设置有效清洗设施,垃圾转运场地地面应采用耐磨、防滑、防渗、易清洁材料。4.3.14校园应设立应急空间,以应对重大灾害时之需,并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学校建筑周边留有不小于20m×20m的空间作为受灾时期物资储存、搭建临时设施、避难人员疏散等场所使用;2宜在校园围墙设置平时常闭、需要时开启门,供紧急情况下方便人员、应急车辆和紧急物资的进出。4.3.15 中小学校绿地率不宜低于35%。并符合下列规定:1 应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无毒害、无飞絮、无刺、少病虫害、易维护的植物。选用的乡土植物占总植物数量的比例不应小于70%;2 集中绿化用地的宽度不应小于8m;3 学校的集中绿化用地面积,中学每生不宜低于3小学每生不宜低于4m2;4 场地内挡墙、护坡等处垂直绿化率不应低于70%;5 宜结合绿地设置植物园、农场、微型气象站等供学生体验式学习。4.3.16 中小学校建筑内外均应设置系统完善、便于识别和使用、与环境相协调并充分体现人性化关怀与绿色发展理念的标识系统。4.3.17 场地的竖向设计应有利于雨水的排放或收集,应有效组织雨水的下渗、滞蓄或再利用。4.3.18 建筑总平面设计及平面布置应合理确定冷热源和空调、风机房、新风和排风口及其他设备机房的位置,缩短冷热水系统和风系统的输送距离,冷热水系统的单程输送距离不宜超过250m,风系统的输送距离不宜超过90m。4.4室外环境4.4.1 建筑设计应避免产生光污染,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反射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符合玻璃幕墙光热性能GB/T18091的规定。4.4.2 校园场地风环境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1)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高1.5m处风速应小于5ms,户外休息区、儿童娱乐区风速应小于2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应小于2;2)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应大于5Pa。2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1)场地内的人员活动区不应出现涡旋或无风区;2)5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应大于0.5Pao4.4.3校园规划设计时应采取下列措施降低校园热岛强度,改善热环境,并符合下列规定:1广场的遮阳覆盖率不应低于25%,游憩场和停车场的遮阳覆盖率不应低于30%,人行道的遮阳覆盖率不应低于50%;2 广场、游憩场和人行道的透水铺装面积不低于60%;3 室外休憩场所应采用人工雾化蒸发降温。4.4.4 校园场地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1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的要求。当不满足时,应控制建筑与噪声源之间的退距,必要时应采取场地噪声环境控制措施。4.4.5 位于交通干线旁的学校建筑,宜将运动场沿干道布置。产生噪声的固定设施与教学楼之间,应设噪声隔离带。运动场设置于教学楼屋顶时应采取有效隔振和隔声措施。5建筑5.1 建筑功能与空间5.1.1 中小学校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应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其各自的辅助用房,普通教室应按行政班级数量配置,其余教室应按行政班级数量1:1比例设置或预留。5.1.2 普通教室应满足人均使用净面积不小于L6m2;每个普通教室应配置不小于3肝的清洁间;普通教室内还应为每个学生设置一个专用的小型储物柜,每人储藏空间宜为0.3Om3。5.1.3 游泳池、游泳馆应符合下列规定:1中小学校的游泳池、游泳馆均应附设卫生间、更衣室、医务急救室、浴室;2游泳池周围、通向更衣室的走道、更衣室及浴室地面均应防滑,且在有水状态下表面净摩擦系数不应小于0.5。5.1.4学生宿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初高中学生宿舍每室居住学生不宜超过6人。居室每生占用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2,宿舍卫生间应采用干湿分区;2小学午休的宿舍宜集中设置,且宜集中设置卫生间;3学生宿舍内的居室、公共盥洗室、公共厕所、公共活动室和走廊应直接自然通风和采光,采用自然通风的居室,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居室地板面积的l20o5.1.5 教师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2,单间办公室净面积不应小于12m2o5.1.6 卫生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卫生间布置应尽量隐蔽,不应贴邻教学用房和主要公共区域设置。男女卫生间应分开布置。出入口、门窗洞口等处应注意视线遮挡、保护隐私且不影响其周边教学环境卫生;2 卫生间的通风窗不得开向过道;3 学生卫生间卫生洁具的数量应按下列规定计算:男生应至少为每30人设1个大便器,每15人设1个小便斗;女生应至少为每10人设1个大便器;至少为每40人设一个洗手盆;4 学校餐厅、食堂应设置公共卫生间,洁具数量应按上述要求配置。注:餐厅、食堂人数按实际座位数,如厕人数按男女人数相当时考虑。5.1.7 教学用建筑内应在每层设置饮水处,每处应按每45-50人设置两个饮水水嘴计算水嘴数量。中学图书馆(室)应配置饮水处,水嘴数量根据使用人数参照前述要求设置。5.1.8 走班教室、餐厅、活动室、校史陈列室等建筑空间可实现快速配置,满足教学创新和相关活动的需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配置一定数量的功能用房和公共空间,通过大空间设计、一室多用、灵活隔断等方式实现功能可变、面积可调,以适应教学理念、教学方式的变化与创新;2 餐厅具有可用于师生相关集体活动等功能变化的灵活性;3除具有特定结构作用和外围护墙体外,主要教学用房的墙体宜采用隔音且易组装的轻质隔墙或隔断装置;4 具有实施灵活变化的配套,可采用可滑动、倾斜、旋转、折叠等墙隔板进行隔断,但应满足相关隔声要求;5 建筑设备系统及智慧系统等应具有支持空间灵活变化的适应性。5.1.9 师生课间活动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教学用房建筑单面走廊净宽度应大于2.7m,不宜采用两侧布置教室的内廊,两侧布置教室或其他用房的中间走廊净宽度应大于4.Om且应满足相关隔声设计要求;2教学楼应在每层设置楼层人均面积不小于08m的集中交流平台(含外廊)。5.1.10 宜结合校园建筑屋顶花园、空中露台、走廊端头、架空层、连廊等空间,设置适宜学生学习交流的公共空间与场所。5.1.11 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宜符合卜列规定:1普通教室、专用教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卫生间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功能空间,宜结合使用要求进行标准化设计。2教学楼、宿舍楼的楼梯、电梯、走廊等标准化程度高的交通空间,宜结合使用要求进行标准化设计。3基本单元模块及其衍生模块应在模数协调基础上,遵循少规格、多组合原则进行标准化设计。功能空间、交通空间水平方向优先采用扩大模数(2m、3m),可采用基本模数(Im);竖向宜采用基本模数(Im);楼梯间开间及进深宜采用扩大模数(2m、3m);楼梯梯段宽度宜采用基本模数(Im);公共管井净尺寸应根据设备管线布置需求确定,宜采用基本模数(Im)o5.2建筑安全与无障碍设计5.2.1 校园应设立临时隔离用房、防疫用品仓库等防疫用房和设施,以应对疫情时之需,并符合下列规定:1应结合校内医务室设置临时隔离用房,面积不小于30m2,做到平疫结合。临时隔离用房宜设置在建筑尽端,靠近室外活动场地,有独立的出入口、卫生间和食物进出隔离窗口;2临时隔离用房应设置独立的排风系统和内循环空调系统,形成室内负压;3宜结合总务用房在校内设置防疫用品仓库或柜仓,存储防疫物资。5.2.2 应建立学校安全逃生系统和紧急情况下与当地政府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链接的定位系统,并符合下列规定:1安全逃生线路应保证便捷、畅通,不应有被封闭、堵塞的可能,不应绕道;2应配置鲜艳颜色、辨识度高的安全逃生指引标识,并在安全逃生沿路设置建筑空间方位图。5.2.3 校园及建筑内部空间有安全风险之处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必要时应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可利用场地或景观,设置避免坠物伤害的缓冲区与隔离带。中小学建筑周边非出入口部位可利用场地或景观,设置避免坠物伤害的缓冲区或隔离带,其进深应21m。5.2.4 中小学建筑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且不应设置全玻璃栏板,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20m。防护栏杆应满足建筑护栏技术标准DBJ50/T-123的有关规定。5.2.5 中小学建筑坡道、楼梯踏步防滑等级应达到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d、Aw级或按水平地面等级提高一级,并采用防滑条等防滑构造技术措施。建筑室内外活动场所采用防滑地面,防滑等级达到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d、AW级。5.2.6 中小学建筑出入口处应设置雨棚,雨棚深度不应小于1.5m。5.2.7 教学楼应设置至少一部无障碍电梯,宿舍楼宜设置无障碍电梯。无障碍电梯应同时满足可容纳担架的要求,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应符合以下建筑设计参数:1 井道净尺寸22.20m×2.20m;2 轿厢短边净尺寸21.50m,长边净尺寸21.60m;3 电梯门净宽,0.90m;4 削角担架最小尺寸值为:1.80m×0.45m;5 侯梯厅深度21.80m。528建筑内外应设置与环境相协调、便于识别和使用的标识系统,并符合下列规定:6 应设置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2 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入口设置禁烟标识,建筑主出入口至室外吸烟区的导向标识完整、定位标识醒目,吸烟区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3 车库应有停车场指示牌、禁鸣、禁停、限速、限高、车辆进出口、人行出入口、各楼栋车库出入口指标牌;应设置停车区位标志及车位号牌,应在每层出入口的显著部位设置标明楼层和行驶方向的标志;应在出入口设置车辆管理规定牌和管理员监督栏;4 无障碍标志应纳入城市环境或建筑内部的引导标志系统,清楚地指明无障碍设施的走向及位置。5.3建筑外围护结构5.3.1 中小学建筑立面风貌应参照重庆市义务教育中小学建筑设计导则风貌细则的风格控制与造型要素,根据其周边片区风貌特征,与周边风貌相融合,保持片区的统一性。5.3.2 当采用种植屋面时,绿化面积不应小于屋面面积的70%,其构造应满足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和民用建筑立体绿化应用技术标准DBJ50/T-313的规定,其形式宜结合教学使用(种植试验)及休憩功能进行布置。绿化植被与生物种植覆土厚度不应低于0.30mo533中小学建筑屋而和露台排水坡度不应小于3%,宜在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增大地漏密度。5.3.4 建筑外墙热工性能应满足节能、绿建要求,宜采用建筑节能性能化设计方法优化。当外墙使用瓷砖等块材、板材外饰面时,在人员通行、活动区域,对外饰面意外脱落应有防护措施,可设置隔离区,或与遮阳、挡雨措施相结合设置遮挡物。5.3.5 教学和教学辅助用房外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现行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标准的相关规定确定建筑外窗面积、可开启窗面积以及外窗热工性能;2 教学用房建筑应采取双面采光和穿堂风自然对流通风设计,沿走道侧窗宜采用防视线干扰措施,采光应以学生座位左侧射入的光为主;3 宜通过计算机模拟分析确定建筑外窗安装位置、外窗可开启位置和外窗可开启方式,满足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关于建筑室内自然采光与自然通风的要求;4 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不低于35%,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开启面积比例不低于5%O5.3.6 建筑应采用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并符合重庆市填充墙砌体自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要点要求。5.3.7 装配式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1宜通过标准化模块的不同组合形式,结合建筑体量、材质肌理、色彩、光影变化等,形成丰富多样的立面效果,实现标准化与多样化的统一。2教学楼、办公楼非承重围护墙宜采用外挂墙板技术,可采用装饰一体化预制墙板技术。3学生宿舍、教师公寓等居住建筑外围护墙宜采用自保温精确砌块砌体。5.4室内装修5.4.1 室内装修材料(制品)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装修设计宜选用可再生、可循环利用的材料;2 装修设计宜选用集成度高的成品装饰预制材料(制品),不宜选用人造木板及复合地板;3 面层装修材料选用涂料时,应选用无机涂料;4 地下室、多水房间墙面宜选用防水无机涂料饰面;5 教室应采用耐磨无光泽的教学黑板;6 主要功能空间装修材料宜按附录附表1选用。5.4.2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装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教学用房及其公共活动区域吊顶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2 教学用房及其公共活动区域地面防滑等级不应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中的中高防滑等级的相关规定;3 教学用房应按照声环境质量要求设置吸声吊顶,且侧墙和后墙宜做吸声处理;4 教学用房装修面层的色彩饱和度和光泽度不宜过高;5 音乐教室和录播教室宜设置声闸,墙面应采取声扩散措施;6 舞蹈教室应在无采光窗的相邻两面墙上设置通长落地水银镜,且镜高不应小于2.1m;7 涉水教学用房应采取止水措施。5.4.3生活服务用房装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食堂、饮水处、卫生间地面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中的高防滑等级的相关规定;2 食堂入口处应设置洗手区;3 卫生间应设置感应水龙头和感应冲水阀;4 食堂入口处应设置洗手区。5.4.4运动空间装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体育馆和风雨操场运动区域墙面的墙面和吊顶应做吸声处理,吊顶宜悬挂空间吸声体;2游泳馆墙面和吊顶应设置防潮措施。5.4.5 校园柱廊、檐下、架空层、平台、阳台、外廊等半室外空间宜设置读书区,并应配置书架、桌椅等设施。5.4.6 楼梯间和公共走道应设置醒目的彩色交通分隔指引带。5.4.7 墙、柱面、窗台、窗口竖边、固定家具等部位和设施的阳角应圆角处理。5.4.8 装修变形缝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装修变形缝宜做隐形处理;2 室内墙、顶、地建筑结构变形缝装修处理应四面贯通;3吊顶和地面同种装修材料安装面积超过IoOm2或安装长度超过IOm时,应设置变形缝。5.4.9 室内装修基本设施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教室应选用无棱角桌椅;2 普通教室课桌宜选用可调节高度课桌;3 普通教室的储物柜宜与教学一体机整体化设计;4 学生宿舍宜选用带有踏步式楼梯的组合床;5 教学空间内应设置窗帘;6 教学用房应采用防夹伤安全门;7 主要功能空间基本设施宜按附录附表2配置。5.4.10装配式建筑内隔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内隔墙应符合重庆市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并遵循“应用尽用''原则;2内装部品选择时应根据使用空间功能定位及其物理环境质量控制要求,评估环保、低碳、保温、隔热、隔声、吸声等性能指标,并纳入相关专项设计计算。3应结合使用功能合理选用预制内隔墙类型,线管、线盒等埋设工作宜在工厂完成,避免安装后开槽及修补。5.4.11装配式建筑装修和设备管线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各基本功能模块中的标准化部品,如教室储物柜、卫生间部品、宿舍固定家具等,宜结合设计,选用集成度高的工业化内装部品,体现工业化特点。2设备管线宜采用管线分离技术,结合装饰风格、吊顶、墙体、楼地面等设计,合理处理主体结构与设备管线间的埋设关系,为设备和管线安装、使用、检修、维护提供便利。5.5室内环境5.5.1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内的允许噪声值,应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低限标准限值与高限标准限值的平均值要求,且不高于40dB。5.5.2教学用房隔墙、楼板、外墙、外窗和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教学用房与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低限标准限值与高限标准限值的平均值要求。5.5.3 教学用房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应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要求。5.5.4 产生噪声的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琴房、健身房等房间与其他教学用房设于同一教学楼内时,应分区布置,并应采取有效隔声和减振措施。5.5.5 距离教学楼外轮廓线50m范围内有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线时,应对其建设场地进行环境振动测量。教学楼内不应设置发出强烈噪声或振动的机械设备,其他可能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应远离教学用房,设备结构噪声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的相关要求。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5.5.6 各类教室内宜控制混响时间,避免不利反射声,提高言语清晰度。各类教室空场500HZIO(M)Hz的混响时间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要求。5.5.7 具备观演功能的多用途厅堂,应满足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GB/T50356的要求。学校体育场馆的声学设计应满足体育场馆声学设计及测量规程JGJ/T131的要求。5.5.8 中小学校建筑自然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11.2-1的规定。普通教室侧面采光的采光均匀度不应低于0.5O表558高中学校建筑的自然采光标准值场所名称侧面采光自然采光系数标准值()室内自然光照度标准值(Ix)专用教室、实验室、阶梯教室、教师办公室3.0450走道、楼梯间、卫生间1.01505.5.9 教室书写板板面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普通教室内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o5.5.10 教室等长时间学习的场所,应设置防治产生直接眩光、反射眩光、映像和光幕反射等现象的措施,且室内各表面的反射比应满足表()的要求。表5.5.10反射比表面名称反射比顶棚0.60.9墙面0.30.8地面0.10.55.5.11 学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有污染控制措施,应进行装饰装修设计污染控制预评估,控制装饰装修材料使用量负荷比和材料污染物释放量。5.5.12 装饰装修材料应选用绿色建材,确保中小学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室内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应符合下表的要求。表5.5.12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量污染物浓度限值氢(Bqm3)150甲醛(mgm3)0.07氨(mgm3)0.15苯(mgm3)0.06甲苯(mgm3)0.15二甲苯(mgm3)0.20TVOC(mgm3)0.455.5.13 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保证教学、行政办公用房及服务用房的室内空气中Co2的浓度不超过0.15%。应控制室内颗粒物浓度,PM2.5年均浓度不应高于15gm3,PMlO年均浓度不应高于50gm3o5.5.14 建筑与构造设计应充分挖掘建筑自然通风潜力,并符合下列规定:1通过建筑表面风压分析,充分利用建筑外立面表面风压条件设置可开启窗扇,夏季和过渡季主导风向下可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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