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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花税常见问题风险提示和防范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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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花税常见问题风险提示和防范建议.docx

    印花税常见问题风险提示和防范建议【风险点01】未注明金额或暂时无法确定金额的应税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风险描述】审核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公司对于属于印花税应税合同的框架协议、单价合同,由于合同未约定数量,而是按期限或根据实际发生量乘以合同约定单价结算金额。如鸡蛋、月饼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办公设备维修、宣传印制品制作合同等。对于此类合同,有些公司既未在合同签订后进行税源维护按规定零申报,也没有在实际结算后按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预计风险】框架协议和单价合同,如果因为金额不确定,企业漏缴或故意不缴印花税,存在被补缴印花税、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解决方法】纳税人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需要后续实际结算时才能确定金额的情况较为常见,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的计税金额中填0,等到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将实际结算金额填入计税金额,同时填写实际结算日期和实际结算金额,申报缴纳印花税。简单来说就是未列明金额的应税凭证,企业应在签订未确定金额的合同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进行零申报,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不再需要先按定额贴花了。【误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法规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在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举例说明】纳税人丙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2年8月25日书立钢材买卖合同1份,合同列明了买卖钢材数量,并约定在实际交付钢材时,以交付当日市场报价确定成交价据以结算,2022年10月12日按合同结算买卖钢材价款WO万元,2023年3月7日按合同结算买卖钢材价款300万元。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以及实际结算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分别在2022年10月、2023年1月、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纳税人A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0元X。3%o=O元纳税人A2023年1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100OOoO元X。3%0=300元纳税人A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3000000元X0.3%o=9OO元【风险点02】合同未单独区分增值税进项税额,导致多缴纳印花税【风险描述】审核过程中我们发现,贵公司虽然按照税法规定建立了合同台账,但未在合同台账相关信息中披露增值税额情况,基本上是按照价税合计金额申报缴纳印花税,存在多缴纳税款的风险。【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规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凡是签订的订货合同,分别填写价款、税款的,仅就价款数额计税贴花。天津税三199415号对购销合同的贴花,均以合同记载的销售额(购入额)不包括记载的增值税额的金额计税贴花。一沪税地1993103号额缴纳印花税,不可以对实际结算金额做价税分离依据计算出的不含税缴纳印花税,因为计税依据是结算金额,合同本身没有金额,也就没有不包括增值税税额的可能性。【误区2】纳税人所签订的合同列明了总金额、不含税金额,但未列明增值税税款,印花税计税依据可以按照不含税金额确定吗?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发布日期:2023-04-04答复内容:根据印花税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因此,合同未列明增值税税款,应按合同总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举例说明】某企业签订了三份销售合同。第一份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价格100万,增值税税率为13%;第二份合同约定含税销售价格113万,其中增值税为13万;第三份合同约定含税销售价格113万,增值税税率为13%o请问这三份合同的印花税计税依据分别是多少?第一份合同所载金额为不含增值税金额,直接以合同所载不含税金额100万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第二份合同所载金额113万包含增值税税款,且单独列明增值税税款13万,以不含税金额100万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第三份合同所载金额113万包含增值税税款,但只列明增值税税率,未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以合同所载金额,即以含税金额113万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风险点03印花税纳税时间滞后【风险描述】审核过程中我们发现,仍有公司全年印花税于年底一次性汇总申报缴纳,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印花税相关规定,按季申报缴纳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的印花税。【政策依据】根据印花税法第十六条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具体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26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为境内单位或个人的,按季申报缴纳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不能按季的,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境内单位或个人的,按年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的印花税。【预计风险】虽然由于印花税涉税金额较小,纳税滞后产生的税收滞纳金并不大,但纳税滞后仍然面临着税收罚款和信用等级降级的风险。【解决方法】贵公司应在合同台账中添加列专用于统计合同签订日期的栏次,并于合同签订日期所属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误区】“不能按季的,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是不是意味着按年申报也可以变相理解为按次申报?按次申报也有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的规定,请注意,是纳税义务发生之日的十五日内,而不是季度或年度终了十五日内。【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申报时间】问:纳税人于2024年7月16日签订一个销售货物的合同,7月20日该合同对方不想购买了,故取消了合同,期间纳税人还未对该合同进行缴税,在已经取消合同不再执行的情况下,还需要对该合同缴纳印花税吗?答:印花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七)项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因此,签订后取消执行的买卖合同属于未履行合同,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风险点041部分非应税合同和免税合同多申报缴纳印花税风险事项列举:1、与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书,标的为“销售体检卡”,按照“买卖合同”缴纳印花税。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动产是指能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资产。这里的动产主要包括: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比如飞机、船舶、汽车、企业之机器设备、农业用具、牲畜、企业产品、材料等。2、与某蔬菜水果批发部签订的买卖合同,标的为“鸡蛋”,按照“买卖合同”缴纳印花税。告合同虽然在民法典中没有具体的定义,属于无名合同,但广告制作合同应该归为承揽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立合同人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在印花税暂行条例时代,税务机关普遍口径认为广告设计合同和广告发布合同也需要按照“加工承揽合同”缴纳印花税。【经典答疑】问题内容:请问,第三方借用自家互联网平台发布内容(包含广告、视频等内容),广告的内容由第三方自主经营,我方仅提供对方需要的发布渠道,开票内容为*广告服务*互联网广告发布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答复时间:2019-11-06答复内容:广告发布合同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举的合同范围,不征收印花税。实务中关于广告制作、广告设计、广告发布合同还有两种观点供参考:第一种是全部不用交印花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14号公告所附的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的填表说明,承揽合同税目的子目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可见,列举六种具体合同之后并无“等”字。因此,列举的合同没有广告合同,广告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第二种是广告设计合同、广告制作合同、广告发布合同等都需要缴纳印花税。2019年的广告法中,广告合同已不再区分广告制作合同、广告发布合同等,统一为广告合同,因此所有广告合同都属于承揽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实务中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执行口径。7、与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按照“承揽合同”缴纳印花税;与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按照“施工工程合同”缴纳印花税。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8、与某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培训咨询项目服务协议,按照“承揽合同”缴纳印花税。分析: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规定,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其中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9、与某科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进销存软件服务合同、与某消防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119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管理中心联网工程合同、与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软件技术服务及硬件销售合同,按照“技术合同”缴纳印花税。分析:见下表。10、与某烟草公司签订的同城卷烟配送合同、与某商业银行签订的银企对账单寄递服务,按照“运输合同”缴纳印花税。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经典答疑】问:公司与客户签订快递服务合同,请问快递服务合同是否需要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缴纳印花税?来源: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答复时间:2021-08-18答:快递服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问:请问我们与邮政签的邮寄合同是否属于货物运输合同?内容为他们帮我们寄送业务资料、信件等,我们支付邮寄费。来源:大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1-07-28回复内容:若您所述“邮寄合同”是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快递服务合同,则不属于“货物运输合同”,不征收印花税。但凡直接办理承、托运的,运费结算凭证的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应按“货物运输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11、与某电梯销售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按照“承揽合同”缴纳印花税。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经典答疑】问:签订机器设备的保养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来源:福建省税务局,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2日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25号)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因此,该合同非印花税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12、与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供热合同,按照“承揽合同”缴纳印花税。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民法典第二编合同,列举了19类典型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由于民法典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设置为单独的合同类别,因此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列明的合同,不征印花税。另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书立的购售电合同,应当按买卖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因此,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不缴纳印花税。【风险点05车辆保险合同未缴纳印花税【风险描述】审核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公司固定资产卡片账中有尚在使用的车辆,正常缴纳保险费,但未见根据保单金额缴纳印花税。【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规定,5.对货物运输单、仓储保管单、财产保险单、银行借据等单据,是否贴花?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办理一项业务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法规贴花。【预计风险】保险合同少缴印花税,存在被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解决方法】贵单位申报缴纳印花税时应查看是否有保险合同及作为保险合同使用得单据,以合同所载金额或单据金额缴纳印花税,存在漏缴印花税的应及时补缴。同时,注意剔除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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