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260.4-2008 不间断电源设备(UPS)第1-2部分 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docx
ICS29.200K85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GB7260.42008不间断电源设备第1-2部分:限制触及区使用的UPS的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Uninterruptiblepowersystems(UPS)一Partl-2:GeneralandsafetyrequirementsforUPSusedinrestrictedaccesslocations(IEC62040-1-2:2002,MOD)2009-04-01实施2008-05-20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峪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7260不间断电源设备(UPS)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1-1部分:操作人员触及区使用的UPS的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第1-2部分:限制触及区使用的UPS的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第2部分:电磁兼容性(EMC)要求;第3部分:确定性能的方法和试验要求。本部分为GB7260的第1-2部分。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部分修改采用IEC62040-1-2:2002不间断电源设备第卜2部分:限制触及区使用的UPS的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本部分与IEC62040-1-2:2002相比,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本部分的4.9.15修改为“除非用户另有要求,提供给最终用户的文件资料、人机交互界面以及标识均应使用规范中文。”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K、附录L、附录M、附录N和附录P为规范性附录,附录H和附录J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电力电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0)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整流器制造有限公司、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创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邱见青、王敖生、江伟石、张希范、蔚红旗、隋学礼、王英、邵明乐、周观允、吴胜章、王伟辉。本部分是首次发布。不间断电源设备第1-2部分:限制触及区使用的UPS的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1范围和特殊应用1. 1范围GB7260的本部分适用于直流环节具有储能装置的电子式不间断电源设备。本部分引用了GB49432001及IEC60950-1:2001的相关内容。本部分包括的不间断电源设备(UPS)的主要功能是保证交流电源输出的连续性。UPS也可使电源保持规定的特性,从而提高电源质量。GB49432001及IEC60950-1:2001相关章节中关于地区差异的注释同样适用。本部分适用于预定安装在限制触及区内、用于低压配电系统的移动式、驻立式、固定式或嵌装式UPSo本部分规定了保证维修人员安全的要求。本部分旨在保证按制造商规定的方法安装、操作和维修UPS的安全。UPS可是单一UPS单元,也可是内部互连的UPS系统。本部分不包括直流供电的电子镇流器(IEC60347和IEC60925)和基于旋转电机的UPS。有关预定安装在操作人员触及区的UPS的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见GB7260.1,电磁兼容性(EMC)要求和定义见GB7260.2o1.2特殊应用尽管本部分并未包括所有类型的UPS,但仍可作为其指导性文件。对于一些特定用途的UPS,可能需要对本部分规定附加一些要求。这些特定用途有: 预定暴露工作在如下环境中的UPS:极端温度,过量粉尘、潮湿或振动,可燃性气体,腐蚀性或爆炸性气氛等; 处于患者身体接触区1.5m内、配备有UPS的医疗电子设备;UPS承受的瞬态过电压超过GB/T16935.11997中的过申压类别II的规定时,UPS的供中部分可能需要附加保护措施; UPS用于可能浸水和异物侵入的场合需要附加要求。这些要求的导则和相关试验见附录H; 长时间(超过30min)方波输出运行的UPS应进行电压波形畸变试验,以验证负载的兼容性。注:预定在车辆、轮船或飞行器上或热带区域使用的UPS,或在海拔高度100Om以上地区使用的UPS,可能需要不同的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726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按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40262004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方法和安全规则设备端子和特定导体终端标识及字母数字系统的应用通则(IEC60445:1999,IDT)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2008,IEC60529:2001,IDT)GB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eqvIEC60950:1999)GB/T5465.2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GBT5465.21996,idtIEC60417:1994)GB7251.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GB7251.12005,1EC60439-1:1999,IDT)GB7260.1不间断电源设备(IJPS)第IT部分:操作人员触及区使用的IJPS的一般和安全要求(GB7260.12008,IEC62040-1-1:2002,MOD)GB7260.2不间断电源设备统(UPS)第2部分:电磁兼容性(EMC)要求(GB7260.22003,IEC62040-2:1999,MOD)GB/T7260.3不间断电源设备(UPS)第3部分:确定性能的方法和试验要求(GB/T7260.32003,IEC62040-3:1999,MOD)GB16895.22005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42部分:安全防护热效应防护(IEC60364-4-42:2001,IDT)GB16895.212004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41部分:安全防护电击防护(IEC60364-4-41:2001,IDT)GB/T16935.11997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一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idtIEC60664-1:1992)GB/T170452006电击防护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IEC61140:2001;IDT)IEC60364(所有部分)建筑物电气装置IEC60950-1:200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一般要求IEC61000-2-2:2002电磁兼容(EMC)第2-2部分:环境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低频传导骚扰及信号传输的兼容水平3定义3.1总则本部分采用下列定义。GB4943-2001和IEC60950-1:2001的相关定义也适用于本部分。除非另有规定,本部分使用的“电压”和“电流”均为方均根值(R.M.S值)。注:当存在非正弦波信号时,应使用能给出真实方均根值读数的测量仪器。其他定义和术语参见GB/T7260.3o3.1.1不间断电源设备(UPS)uninterruptiblepowersystem(UPS)由变流器、开关和储能装置(如蓄电池)组合构成的,在输入电源故障时维持负载电力连续性的电源设备。3.1.2负载电力的连续性continuityofloadpower负载电力的电压和频率在额定稳态和瞬态允差范围内,且其波形畸变和中断在负载规定的限值内。3.1.3旁路bypass替代间接交流变流器的供电通路。3.1.4电源故障powerfailure导致负载设备性能不可接受的供电电源的任何变化。3.1.5主电源primarypower由公用供电系统或用户的发电机提供的电力。3.1.6有功功率activepower输出端基波频率电功率和输出端各次谐波分量电功率的总和。单位为瓦或千瓦。3.1.7表观功率apparentpower输出电压方均根值和电流方均根值的乘积。3.1.8额定电压ratedvoltage制造商声明的输入或输出电源电压(三相供电系统指线电压)。3.1.9额定电压范围ratedvoltagerange制造商声明的输入或输出电源电压范围,以额定电压的下限值和上限值表示。3.1.10额定电流ratedcurrent制造商声明的UPS最大输入或输出电流。3.1.11反向馈电backfeed在储能运行方式和主电源不可用的情况下,UPS内的一部分电压或能量直接或通过泄漏通路反向馈送到任一输入端子。3.2亍条件3.2.1基准负载referenceload尽可能接近制造商操作说明规定的正常使用中最严酷条件的运行方式。但是,当实际使用条件比制造商推荐的最大负载条件明显严酷时,应使用能施加的最大负载。注:UPS基准负载条件的例子见附录M。3.2.2线性负载linearload来自电源的电流由下述关系式描述的负载:I=UZ式中:I负载电流;U电源电压;Z一-负载阻抗。3.2.3非线性负载non-linearload负载阻抗参数(Z)不再是恒定常数,而是随诸如电压或时间等其他参数变化的负载(参见附录M)。3.2.4储能供电运行方式storedenergymodeUPS在下列供电情况下运行:主电源中断或超出给定的允差;蓄电池正在放电;负载在给定范围内;输出电压在给定允差内。3.3设备可移动性equipmentmobilityGB49432001中L2.3的定义适用。3.4UPS的绝缘类别insulationclassesofUPSGB49432001中L2.4的定义适用。3.5与电源的连接connectiontothesupplyGB49432001中1.2.5的定义适用。3.6外壳enclosuresGB4943-2001中1.2.6的定义适用。3.7可触及性accessibilityGB49432001l.2.7的定义适用。3.8电路和电路特性circuitsandcircuitcharacteristicsIEC60950-1:2001中的1.2.8的定义适用。3.8.1危险电压hazardousvoltageGB49432001中1.2.8.4的定义适用。3.9绝缘insulationGB49432001中L2.9的定义适用。3.10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creepagedistancesandclearancesGB4943-2001中1.2.10的定义适用。3.11零部件componentsIEC60950-1:2001的1.2.11的定义适用。3.12配电系统powerdistributionGB49432001的1.2.8的定义适用。3.13可燃性flammabilityIEC60950-1:2001的1.2.12的定义适用。3.14其他miscellaneousGB4943-2001的L2.13.2,1.2.13.3,1.2.13.4,1.2.13.7和1.2.13.8的定义与以下内容一并适用。3.14.1型式试验typetestGB49432001的1.4.2的定义与以下内容一并适用。在本部分范围内,如果通过检验或特性试验来检查材料、元器件、部件的符合性,允许通过检查任何相关数据或适用的以往试验结果代替规定的型式试验。注:对于大型或大功率设备,可能不具备合适的试验设施进行某些型式试验。上述情况也存在于某些电气试验中。这些试验的模拟设备无法从商业途径获得或特殊的试验设施超出了制造商所能解决的范围。3.15通讯网络telecommunicationnetworks下列定义适用:GB49432001的L2.8.9,1.2.8.10,1.2.8.11,1.2.8.12,1.2.13.8。4一般要求4.1 UPS的设计和结构UPS的设计和结构应使其在所有正常使用条件下和可能的故障条件下,防护本部分含义范围内由电击和其他危险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UPS或其连接的负载引起的严重火灾。没有特定的安全要求时,UPS的设计也应提供不低于本部分一般水平的安全。除非另有规定,通过检验和所有相关试验检查其符合性。注:对为了适应新情况的附加详细要求的需求,宜迅速提请相应的技术委员会注意。4.2 用户信息制造商应向用户提供一切必备的资料,以保证用户在按制造商的规定使用设备时不会引起本部分含义范围内的危险(见4.8)。通过检验检查其符合性。4.3 UPS的分类根据设备电击防护分类,本部分涵盖的UPS为I类设备。4.4 试验的一般条件GB49432001中的L4.1,1.4.2,1.4.3,1.4.6,1.4.7,1.4.10,1.4.11,1.4.13,1.4.14及IEC6095OT:2001的14.8,1.4.12与以下内容一并适用。只有漏电流和温升试验应在输入电压的允差内进行,其他试验均在标称输入电压下进行。4.5 试验时的工作参数除非本部分其他条款中规定了特定试验条件,且这些条件显然会对试验结果有重大影响,否则应在制造商的运行规范内,在下列参数最不利组合的情况下进行试验:供电电压;一供电电压失电;供电频率;-蓄电池充电条件;UPS整机安装位置和可拆卸零部件的位置;一运行方式。4.6 试验负载确定输入电流和其他试验结果可能受到影响的情况时,应考虑下列因素并将其调整到能产生最不利结果的状况:-蓄电池再充电的负载;制造商提出或配置的在受试设备内或随设备的选件的负载制造商预定配置的、由受试设备供电的其他单元的负载。试验中可用人工负载模拟上述负载。4.7 零部件GB49432001B4Jl.5.1,1.5.2,1.5.4至1.5.8适用。4.8 电源接口GB49432001的L6.1,1.6.2和1.6.4与以下内容一并适用。设备内如果有中性线,则中性线应同相线一样与地和机身隔离。连接在中性线和地之间的零部件的额定工作电压应等于相电压。当输出与输入中性线隔离时,负责安装的维修人员应按当地布线规程和安装说明书的详细说明配置输出中性线。通过检验检查其符合性。4.9 标识和说明4. 9.1概述UPS应有下述详细要求的标识或等效文字。标识应显而易见或位于设备外表。如果标识位于固定式设备的外表,则按正常使用条件安装后还应显而易见。如果标识在设备外不可见,但打开门或罩直接可见,认为是符合要求的。5. 9.2电源额定值设备应有足够的标识规定:输入电源要求;输出电源额定值。有多个额定电压的设备应标明相应的额定电流,并依次用斜线分隔符隔开,且能明显看出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之间的对应关系。额定电压范围的设备应标明最大额定电流或电流范围。除GB49432001中的相关内容外,输入输出标识还应包括:额定输出电压;额定输出电流或额定功率(单位为伏安(VA)或有功功率(单位为瓦(W);如果额定输出功率因数小于1,应标出额定输出功率因数,或有功功率和表观功率,或有功功率和额定电流;输出相数(1e或3中),有或无中性线;额定输出有功功率,单位为瓦(W)或千瓦(kW)(见附录M);额定输出表观功率,单位为伏安(VA)或为千伏安(kVA)(见附录M);最大运行环境温度范围(可选)。注:按附录M检查其符合性。对设计有附加的独立自动旁路/维修旁路、附加的输入交流电源或外置蓄电池的设备,可在随机安装说明书中规定相应的电源额定值。这种情况下,在连接处或其附近应有下述说明:与电源连接前,查看安装说明书如果没有给出与主电源直接连接的方式,则不必标出额定电流。4.9.3安全说明制造商应在有关文件或产品样本中规定UPS的安装、操作和维护条件。当UPS设计为仅在限制触及区使用时(不满足GB49432001的1.2.6.2对防火防护外壳的要求),安装说明书应明确指出UPS只能按GB16895.22005要求安装。如果必要,运输、安装和操作说明书应明示合适和正确安装、调试和运行UPS的特定的重要方法。如果必要,以上文件应明确给出推荐的维护范围和频次。如果电路从UPS的物理结构上不易分辨,应提供适当的信息,如连线图。如果UPS应用于IT配电系统而要求建筑物电气装置有附加零部件,应在安全说明书中明确给出,同时应符合5.3的所有要求。注1:可能需要特别注意,例如:连接至电源的设备与蓄电池的连接以及各独立单元(如有)之间的互连。注2:适用时,安装说明应参考国家布线规程。对设计有附加的独立自动旁路/维修旁路、附加的输入交流电源或外置蓄电池的设备,可在随机安装说明书中规定相应的电源额定值。这种情况下,在连接处或其附近应有下述说明:与电源连接前,查看安装说明书制造商应根据操作设备需要的能力水平向用户提供指导,如只允许经许可的人员进入限制触及区操作。当用于与电网电源隔离的断接装置没有安装在设备中(见GB49432001的3.4.2)时,应在安装说明书中声明:对永久连接式UPS,应在其固定布线上安装便于操作的断接装置;对插接式UPS且接插件用作断接装置,输出插座应紧邻UPS安装,且便于操作。对外置自动反向馈电隔离的永久连接式UPS,说明书应要求用户:在远离UPS区域的所有主电源隔离装置上增加警告标签,警告电气维修人员该电路给UPS供电。警告标签应含有以下文字或等效词句:线路施工前,断开UPS4. 9.4电源电压调整GB49432001的L7.4适用。5. 9.5电源输出插座除非电源插座满足额定值,否则每个电源插座附近均应有标识明示最大允许负载。6. 9.6熔断器在每一熔断器座上或其附近(或其他地方,但标识应明确对应于哪个熔断器座)应有标识明示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和有功功率(如果该熔断器座适合不同额定电压的熔断器)。作为替代方法,这些信息应在用户手册中给出。如果有必要使用具有特殊熔断特性(如延时或分断能力)的熔断器,应标示熔断器的类型。7. 9.7接线端子预定与电源附带的保护接地导体连接的接线端子应标有图形符号。其他接地端子不应使用此符号。注:此要求适用于连接保护接地导体的端子,不论该端子是电源软线不可分开的部分还是随同电源导体。预定专用于连接主电源中性导体(如有)的端子应用大写字母标示。对三相UPS,预定与电源相导体连接的端子应按GB/T40262004或制造商提供的安装说明书标ZJSO对三相UPS,如果非正常的相序会引起过热或其他危险,则预定与主电源相导体连接的接线端子连同任何安装说明均应给出明确的相序标识。这些标识不应标在螺钉上或接线时可能要拆卸的其他部件上。8. 9.8蓄电池接线端子预定和蓄电池连接的接线端子应按照GB/T5465.2标明极性。9. 9.9控制装置和指示器GB49432001的1.7.8适用。10. 9.10多电源供电的隔离GB49432001的L7.9适用。4.9.11IT配电系统GB49432001的L7.10适用。4.9.12建筑物设施内的防护GB4943-2001的5.3.1适用。注:应注意不同国家布线规程(如有)关于公用供电系统的防护要求。4.9.13大漏电流GB49432001的5.1与以下内容一并适用:对预定用作B型插接式设备或固定式的UPS,如果在任一运行方式下,UPS和连接的所有负载的漏电流总和使UPS初级保护接地导体上的漏电流超过或可能超过GB49432001的5.1规定的限值,则UPS上应有GB49432001的5.1要求的警告标签。安装手册中应规定与主电源的连接方法。4.9.14温控和其他调整装置见GB49432001的L7.114.9.15语言除非用户另有要求,提供给最终用户的文件资料、人机交互界面以及标识均应使用规范中文。4.9.16标志的耐久性GB49432001的L7.13适用。4.9.17可拆卸零部件GB49432001的L7.14适用。4.9.18可更换蓄电池GB49432001的L7.15适用。4.9.19操作人员使用工具触及GB49432001的L7.16适用。4. 9.20蓄电池UPS外置蓄电池箱或UPS内置蓄电池桓上应有如下清楚易懂的信息,其位置应使维修人员在维修UPS时易于看到,并符合GB4943-2001的1.7.1的要求:a)蓄电池类型(铅酸、银镉等)和蓄电池组的蓄电池节数或单元数;b)蓄电池组的总标称电压;c)蓄电池组的总标称容量(可选);d)警告标签明示设备的能量或电击及化学危险,以及参考下述说明规定的维护处理和废弃处置要求。例外:配置预定安装在UPS的上方、下方或旁边的内置蓄电池组或独立蓄电池箱、操作人员用插头和插座连接安装的A型插接式UPS,仅需要在设备外贴上警告标签(见上述d)。所有其他信息应在用户说明书中给出。说明a)内置蓄电池说明书中应有足够的信息,以保证更换合适的、推荐型号的蓄电池;-安装/维修手册中应有允许维修人员触及的安全说明;如果蓄电池由维修人员安装,应提供包括端子扭矩的互连说明。操作手册应包括下述说明:蓄电池维护宜由具备蓄电池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或在其监督下进行,并有相应措施;更换蓄电池时,应使用相同型号和数量的蓄电池替换,或使用蓄电池包替换。警告:不得将蓄电池置于火中。蓄电池可能爆炸。警告:不得打开或损毁蓄电池。释放的电解液对眼睛和皮肤有害,甚至可能中毒。b)外置蓄电池UPS制造商未配置蓄电池时,安装说明书中应给出电压、安时数额定值、充电方式以及安装蓄电池时要求的与UPS保护装置协调工作的保护方法;蓄电池制造商应提供蓄电池单元的说明。c)外置蓄电池箱如果UPS制造商未配置电缆,则UPS配置的外置蓄电池箱应有充分的安装说明规定与UPS连接的电缆尺寸。蓄电池单元或组未预先安装和连接、UPS制造商也未给出详细说明的,应由蓄电池制造商提供蓄电池组的安装说明。4. 9.21信号电路安装说明书中应提供有关信号电路、继电器的触点和紧急断电电路等的用途和连接的足够信息。当与其他设备连接时,应注意维护SELV电路的安全。5. 9.22内部电路配置安装说明书中应有充分的信息、(包括UPS的内部电路基本配置)以突出其与配电系统的兼容性(见3.12)0应特别注意与相关布线规程和旁路电路的兼容性。UPS的输出中性线依赖于输入电源或供电系统的中性线时,如果电源的外部隔离/转换等会引起危险,则安装说明书中应给出足够信息,防止该中性线缺失。只有符合GB49432001的1.7.10的标识要求的UPS适用于与IT配电系统(GB49432001附录V)连接。为达到上述要求需要附加外部零部件时,应在安装说明书中给出参考信息。5基本设计要求5.1 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GB49432001的2.1.1.4,2.1.1.6,2.1.L7与以下内容一并适用。UPS的设计和结构应符合GB/T170452006相关章条有关电击防护的要求。作为电气装置,应符合IEC60364的相关要求。UPS的设计应使其足以承受最大短路电流额定值引起的过热和动态应力。注:短路电流应力可通过限流装置(电感器、限流熔断器和其他限流开关装置)加以限制。UPS应通过断路器、熔断器或二者结合进行短路电流防护。这些防护装置可安装在UPS内,也可外置。通过检验(必要时,通过试验)检查其符合性。除非处于危险电压下的带电部件接触不到(例如高度超过2m),外壳的电击防护应使用GB4943-2001的图2A所示的较接试指验证。正常运行状态下,伸进开口和外壳外部零部件的较接试指不应触及处于危险电压下的带电部件。防止GB49432001的图2A所示的较接试指进入的开口应用直试指施加30N推力进一步试验。如果直试指进入开口,则用GB49432001的图2A所示的较接试指重新试验。必要时,对较接试指施加30N推力推入开口。预定在大型设备上嵌装和/或机架安装或组合安装的UPS应按制造商规定的安装方法验证触及UPS的限制。5.2 安全特低电压(SELV)预定连接到操作者触及区其他设备、操作者可触及的控制和信号电路应符合GB4943-2001的2.2和2.10的要求。注:GB49432001的1.2.8.6对安全特低电压(SELV)的定义与GB16895.21的定义有差异。通过检验(必要时,通过试验)检查其符合性。操作人员不可触及的控制和信号电路应符合GB16895.21中对SELV的要求,除非制造商选定所有控制和信号电路的连接符合GB49432001的2.2的要求。制造商应在操作说明书中明确阐述UPS的外部安装布线与这些电路的必要的隔离。通过检验(必要时,通过试验)检查其符合性。UPS的设计应保证,不会因为与外部电路连接的电容器贮存有电荷而在电源外部断接处存在电击危险。通过检验设备和有关的电路图检查其符合性。检查时应考虑到通/断开关处于任一位置时断开电源的可能。如果设备内额定容量超过o.lUF、连接至外部电源电路的任一电容器具有放电回路,且其放电时间常数不超过下列规定值,则认为该UPS符合要求:对永久连接式UPS和B型插接式设备,10s。注1:相关的时间常数是有效电容量(口F)和有效放电电阻值(MQ)的乘积。如果不易确定有效电容量和有效电阻的值,则可采用测量电压衰减的方法。经过一个时间常数,电压将衰减到起始值的37%。注2:应当注意,对特定的配置,UPS带载时的电击危险不仅来自其内部电容器,也来自连接至UPS的负载的电容器。这在设计安装时应予考虑。5.3 紧急开关装置UPS应配置必要的单一紧急开关装置(或与远程紧急开关装置相连的端子),防止UPS在任何运行方式下向负载继续供电。如果依赖于建筑物电气装置中的附加断接装置,则应在安装说明书中说明。对插接式UPS,如果国家布线规程允许,这些要求是非强制性的。通过检验检查其符合性。5.4 反向馈电保护在正常情况和交流输入电压掉电使得零部件(如控制电路中的)出现单一故障的情况下,反向馈电保护装置交流输入端不应出现危险电压(或能量)O对固定安装的UPS,反向馈电保护可配置在UPS内或外置在其交流输入线上。如果UPS的反向馈电保护隔离装置是外置的,供应商应给出其适当的型号。在紧靠输入端子处应有标签(见4.9.3)O通过设备和相关电路试验和检验以及模拟GB4943-2001中5.3的故障条件检查其符合性。5.5 绝缘GB49432001的2.2.3.1;2.2.3.2及2.2.3.3适用。5.5.1工作电压的确定GB49432001的2.10.2,2.10.3.2,2.10.3.3,2.10.4,5.2.2与以下内容一并适用。测量仪器的带宽应考虑到测量参数、交流主电源频率和高频的所有分量;正弦波和非正弦波均存在时,采用方均根值应注意使测量仪器给出真实的方均根值;使用直流值时,应包括任何叠加的纹波的峰值;不应考虑非重复瞬态现象(例如由于大气骚扰);确定电气间隙和抗电强度试验电压时,可认为ELV电路或SELV电路的电压为零。但是,确定爬电距离时应考虑ELV或SELV电路的电压;不接地的可触及导电部件应假设为接地;如果变压器绕组或其他部件是浮地的,即未与对地有确定电位的电路连接,则应假定该变压器绕组或该部件有一点接地,通过此接地点获得最高工作电压;一如果使用双重绝缘,确定基本绝缘的工作电压时应假定附加绝缘短路;反之亦然。对变压器绕组之间的绝缘,应假定有一点发生短路而使其他绝缘承受最高工作电压。对变压器两个绕组之间的绝缘,应使用两个绕组中任意两点之间的最高电压,且将可能与绕组连接的外部电压一并考虑在内。对变压器绕组与另一部件之间的绝缘,应使用绕组上任意一点与该部件之间的最高电压。5.6 安全特低电压(SELV)电路GB49432001的2.2仅适用于预定连接到操作人员触及区且操作者可触及的控制和信号电路。不符合GB49432001的2.2要求的安全特低电压电路应符合IEC60364中对安全特低电压电路的要求(如适用)。通过检验和有关试验验证其符合性。5.7 限流电路IEC60950/:2001的2.4适用。5.8 保护接地IEC60950-1:2001的2.6与以下内容一并适用。I类设备的可触及导电部件在单一绝缘失效时可能有危险电压存在,故应在UPS内与保护接地端子可靠连接。注:在维修触及区,单一绝缘失效时可能会具有危险电压的导电部件(如电动机外壳、电气底盘等)应与保护地连接。如果此方法不可能或不可行,则应有适当的警告标签告知维修人员该部分未接地,接触前应检查其是否有危险电压。此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以下方法与具有危险电压部件隔离的可触及导电部件:接地金属部件;或符合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要求的固体绝缘或气隙,或二者的组合。在这种情况下,涉及的部件的固定和强度应使得施加IEC60950-1:2001的2.10和4.3.2中相关试验要求的作用力下保持最小距离。通过检验IEC60950-1:2001的2.6.1和GB49432001的5.3的相关要求检查其符合性。5.9交流和直流电源的隔离IEC60950-1:2001的3.4与以下内容一并适用。设备应配置断接装置,以便有资格的人员维修时能将UPS与交流电源断开。注1:除非对使用功能有要求,隔离措施既可位于维修人员触及区,也可位于设备外。对三相UPS,断接装置应同时断开供电电源的所有相线。对由IT配电系统供电的UPS,断接装置应是四极的,且能断开所有相线和中性线。如果UPS未配置这种四极断接装置,则安装说明书中应给出其作为建筑物设施一部分的具体要求。如果断接装置是安装在设备内的开关,应按GB49432001的1.7.8的规定标明其“通”和“断”位置。如果断接装置的操作是竖直方向而不是旋转或水平方向,应以向上的位置作为“通”的位置。如果永久连接的UPS由一个以上外部电源(例如将不同的电压/频率的电源作为备用电源)供电,则每个断接装置上都应有明显标识,给出切断所有外部电源的详细说明。注2:应注意,保护接地导体应使得即便一根电源线缆移开,保护接地依然保持。对既有内置又有外置直流蓄电池供电的情况,断接装置或隔离措施应断开与蓄电池或蓄电池组连接的所有不接地导体。通过检验检查5.9的符合性。5. 10过流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GB49432001的2.7.3,2.7.4,2.7.5,2.7.6与以下内容一并适用。6. 10.1基本要求应配置过流、短路和输入、输出电路的接地故障保护。保护装置可是设备整体一部分,也可是建筑物设施的一部分。选取三相UPS的中性线导体的规格应考虑各单相负载在中性线上引起的总谐波电流。一个接线端子一般只连接一根导线。只有当接线端子设计连接多根导线时,才允许连接两根或多根导线。7. 1.1母线排和绝缘导体的尺寸和额定值UPS内部导体的截面积由制造商决定。除了必须承载的电流外,还受UPS可能承受的机械应力、导体的敷设方式、绝缘类型和连接的设备(如电子设备)的类型(如适用)的限制。6.2与电源的连接GB49432001的3.2.2,3.2.3,3.2.4,3.2.5,3.2.6,3.2.8及IEC60950-1:2001的3.2.5.2与下述内容一并适用。为了与主电源安全可靠连接,UPS应具有下列连接装置之一:与电源永久连接的接线端子; 与电源永久连接或利用插头与电源连接的不可拆卸的电源软线; 与可拆卸的电源软线连接的器具插头。如果设备的电源连接(例如不同电压/频率的电源,或作为备用电源)多于一种,则UPS的输出和蓄电池联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对不同电路提供独立的连接方式; 如果电源插头连接装置的误插会引起危险,则它们应不可互换。通过检验检查其符合性。 .3外部电源导体的接线端子GB49432001的3.3.1,3.3.2,3.3.3,3.3.4,3.3.7,3.3.8及3.3.9与以下内容一并适用。应对外部电源线缆的密封套和附件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如金属/金属线护套),避免线缆在安装后移动。通过检验、测量和确定符合附录P中合适范围的最大和最小截面积检查其符合性。制造商应明示接线端子适合连接铜导体还是铝导体,或二者皆可。接线端子可通过某种手段(螺钉、连接器等)与外部导体连接,以保证维持相应装置和电路电流额定值和短路电流强度必要的接触压力。制造商和用户之间没有具体协议时,接线端子应能装配承载对应附录P中合适额定电流的、从最小到最大截面积的导体和铜电缆。在使用铝导体的情况下,符合表P.1中的C列最大尺寸的端子一般足够大。对采用最大尺寸铝导体仍不能充分满足电路额定电流的情况,供应商和用户有必要达成一致,为采用下一最大尺寸铝导体找到办法。对小电流电子电路(小于1A且直流或交流电压低于50V)必须连接到UPS的外部导体,表P.1不适用(见表P.1的注)。适当的接线空间应使其有可能连接明示材质的外部导体和多芯电缆铺开其电缆芯的外部导体。导体不应承受降低正常寿命的应力。除非供应商和客户间另有协议,三相和中性线回路的中性线端子应允许连接的铜导体具有如下载流能力:如果相导体尺寸超过16mm2,载流能力等于相导体载流能力的一半,取最小截面为16而;如果相导体尺寸小于或等于16Inm2,载流能力等于相导体的载流能力。注1:对除铜以外的导体,上述截面积宜以等效导电能力的截面积替代,这可能要求更大的端子。注2:某些应用中,中性线电流可能比正常应用高。例如,按制造商和用户之间的具体协议,大型设施的中性线具备与相导体相同的载流能力可能是必要的。如果配置了中性线、保护导体和PEN导体进、出的连接装置,则这些装置应靠近相导体端子安装。电缆入口、挡板等的开口设计应使在电缆正常安装情况下得到所述的接触和防护等级的防护措施。这意味着选择适合制造商给定的应用的进线方式。7结构要求GB49432001的4.1与下述内容一并适用。7.1外壳在预定的运行中,设备机座或机架不应用于承载电流。注:接地的机座或机架在发生电气故障时育睡载漏电流或电流。数字拨盘或铭牌等部件作为外壳的一个功能部分应符合外壳要求。如果预期在现场组装模块化单元的各个模块(这些模块可为开放式结构一一无外壳或是部分外壳),则模块化单元的外壳应符合IEC60950-1:2001的2.1要求。模块的标识和模块之间的电气联结应符合IEC60950-1:2001第3章的要求。外壳应保护模块化单元的各种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