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5篇(精选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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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5篇(精选版).docx
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总体部署、全省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全市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三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计划,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工贸行业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压紧压实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工贸企业基本信息动态共享机制。持续推进工贸行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冶金、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现工贸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主要任务(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1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贸企业要针对自身不同特点,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二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1、应急救援“五到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三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四是强化安全投入;五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六是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七是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八是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九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十是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国资办、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负责。完成时限:长期)2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乡镇要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压紧压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地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和发展的关系,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关口前移,不断提高事故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经贸局、县科技局、县国资办、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3 .进一步理顺有关工贸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职责。根据“三个必须”原则,结合有关部门职责和工贸行业实际,进一步理顺有关工贸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职责。经贸局负责职责范围的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加强对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生产)等工业行业企业安全管理。烟草专卖部门负责烟草制品加工、批发、零售企业安全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商品舲生产和建筑设备租赁、建筑废旧材料加工等企业的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工贸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对涉及工贸行业的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烟草专卖局、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二)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1 .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安全准入门槛。一是优化布局。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优化企业总平面布局。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隐患的工贸企业,要督促整改到位,对长期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按“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二是严格准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要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严格执行工贸行业项目准入条件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落后产能。(责任单位:各乡族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科技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完成时限:长期)2 .建立工贸企业基本信息动态共享机制。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4)X号)文件界定的冶金等工贸行业范围,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与市场监管、统计等部门建立工贸企业基本信息动态共享机制,及时更新和掌握本地区工贸企业基本信息,尤其是规模以上工贸企业相关数据,同时了解掌握企业主要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及主要危险因素。(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3 .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督促指导企业严格依据X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条款规定,督促工贸企业加快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订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督促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核销闭环管理。建立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与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平台联网。(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国资力、县市场监管局、各乡被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4 .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促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加强动态抽查,发现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撤销或上报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5 .健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高温熔融金属、有限空间、动火和外委施工等重点环节部位的应急管理,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备案。企业要依据法规标准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设置专职和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按规定对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处于适用状态。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重点环节部位的应急处置演练,强化一线作业人员自身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经贸局、县科技局、县消防救援支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6 .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经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7 .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综合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在技术、人才和服务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助力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指导帮助基层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从根本上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在摸清风险、找准问题、抓实措施的基础上,狠抓整改治理工作有效落实。积极培育、扶持一批风险管理、技术服务、安全培训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形成全流程服务能力。同时,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推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提高工贸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经贸局、县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三)深入开展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治理。L开展金属冶炼企业专项治理行动。督促金属冶炼企业全面落实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看单位是否存在安监总局第91号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和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等具体要求,以高温熔融金属吊运、运输和煤气生产使用等关键环节为重点,通过集中排查治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经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2 .开展工贸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治理。针对工贸企业中的粉尘涉爆企业,聚焦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的金属粉尘和木粉尘企业,围绕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措施、粉尘清理等重点环节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治理,督促粉尘涉爆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经贸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3 .进一步夯实我县涉氮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巩固前阶段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成果,聚焦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两类重大事故隐患,在前期全县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涉氨制冷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将打击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未履行。2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3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I。4 .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5 .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未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采取闭环管理。6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7 .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8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三、时间安排从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4年X月15日前)。按照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根据本辖区、本部门、本企业实际,制定细化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二)排查整治(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对本地区、本领域、本企业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评估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2025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乡镇和企业先进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巩固提升(2026年)。深入分析本地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监管执法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二十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总结形成本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报告,每年12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三年行动报告于2026年12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统筹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二)加强监管执法。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结合“放管服”改革,既依法严格执法,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地区和企业“开小灶”,组织专家进行精准指导服务。(三)开展示范引导。开展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各乡镇和企业的经验做法,培育和选树一批示范单位,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严格督促落实。定期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责任落实不至U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地区和企业,要强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等措施。调动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推动全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X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认真贯彻落实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X(2024)3号)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X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X安字(2024)3号)、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X字(2024)6号)的工作部署,经X镇人民政府研究,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69项和州100项具体举措,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二)主要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针对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瓶颈性堵点和根源性问题,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强化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围绕“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实施一批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大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市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安全条件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淘汰退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持社会共治、群防群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把治理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三)行动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到2026年,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一一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延伸,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配置实现优化。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一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镇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起数持续下降,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二、重点任务(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动1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继续加强学习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镇安委办牵头,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2 .完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按程序报上级安委办备案;完善考核巡查、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措施。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明确监督部门和监管责任,逐项研究消除争议和模糊地带,加强新兴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镇安委办牵头,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1 .组织参加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根据全国统一安排,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镇安委办牵头,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2 .完成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未覆盖到的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水利、特种设备、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镇安委办牵头,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提升行动1 .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摸清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底数,将服企惠企助企融入监督检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清单。(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2 .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依据X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3 .畅通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团体等对重大隐患实施监督。(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4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用好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思、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多渠道汇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实现数据共享和闭环管理。(领安委办牵头,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5 .严格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5年,建立完善X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镇安委办牵头,旗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6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开展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镇安委办牵头,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1 .加快淘汰退出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依法依规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加快淘汰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生产企业落后产能,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工艺技术和装备设施。2024年底前,建立“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关闭退出一批"清单;2025年底前,持续推进“三个一批”,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2026年底前,基本解决“小散乱”问题。(镇安委办牵头,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工作)2 .支持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技术。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大力推进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工作)3 .集中实施一批治理工程。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工程和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1 .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督促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升安全素质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教育和培训合格后上岗。(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2 .提升电气焊作业人员安全素质。2025年底前依托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督促生产经管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用工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3 .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措施,严格按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4 .推动从业人员琉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组织开展X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宣贯活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遒、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1 .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2 .依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旗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3 .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执法检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建筑工程拆除、高处作业、土方开挖、管线疏浚、有限空间作业、危险物品充装和接卸作业以及场内机动车辆等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4 .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用工管理及分包单位准入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用工及分包单位准入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培育高素质施工作业人员,稳定施工劳务用工队伍。(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5 .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自由裁量基准。(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6 .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力量建设。综合统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探索建立包容审慎的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突出正向激励引导,稳定人员队伍。(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7 .建立完善常态化帮扶指导机制。帮助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增强企业负责人安全法治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培训从业人员;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8 .提升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学习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9 .严格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一案双查”有关意见,对发生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责任事故、故意逃避监管情节严重、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积极协助上级部门依法追究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1 .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科普、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贴近生产生活的应急处突、避险逃生演练。(镇安委办牵头,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2 .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积极配合上级认定一批安全生产工作示范企业和单位。(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将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镇分管领导将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二)强化保障力度。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三)健全长效机制。镇级各站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四)强化正向激励。镇级各站所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严格按照技术示范和改革试点要求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五)强化考核巡查。镇人民政府将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2024年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开展粉尘爆炸危害的有效辨识和风险控制,决定对全市粉尘涉爆工贸企业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并制定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通过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掌握全市工贸企业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作业场所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及粉尘管控情况,建立粉尘防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二、整治范围存在铝粉、镁粉、锌粉、错粉、钛粉、煤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血粉、鱼粉、骨粉、纺织纤维粉、纸粉、木粉、烟草、染料、橡胶及塑料粉等各类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三、整治内容(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方面: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明确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负责人及粉尘作业岗位人员粉尘防爆安全工作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粉尘防爆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应包括粉尘爆炸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粉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培训;粉尘清理;除尘系统和相关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检修管理;粉尘爆炸事故应急管理等粉尘防爆相关内容: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情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未按规定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方面:各级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加强企业粉尘防爆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定并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将粉尘作业人数多、存在爆炸风险较高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要视企业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粉尘防爆安全责任制和相关制度情况;2、粉尘爆炸风险辨识管控档案;3、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4、粉尘清理记录;5、教育和培训记录;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检维修、动火等作业安全管理情况;7、安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等情况;8、应急演练情况。四、整治步骤(一)方案制定阶段(20243月20日前)。各区、县(市)安委办要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和任务清单,并将时间节点、整治内容、工作要求及时告知相关企业。(二)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1日前)。各区、县(市)安委办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动员所辖区域内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宣传教育、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三)全面摸排阶段(2024年5月1日前)。各区、县(市)安委办要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对照专项治理内容,对前期摸排存在粉尘涉爆企业信息再次进行核实和更新,及时按照粉尘防爆的相关标准对现场予以甄别。要按照粉尘种类、危险程度、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分类,做到一企一档。(四)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4月1日至6月1日)。各区、县(市)安委办要督促相关企业,按照整治内容,全面开展并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求企业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应急预案,完成整改闭环后按照风险点实施动态分级管控。(五)执法检查阶段(2024年6月至2024年9月)。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所辖工贸企业粉尘防爆“一企一档”,组织执法检查,严格实施限期整改、行政处罚、停产整顿和依法关闭等措施,督促企业查漏补缺,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粉尘防爆企业的涉爆专业技术复杂,目前监管人员专业知识有限,很难检查出涉爆企业的安全隐患,鼓励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出资委托第三方粉尘防爆技术专业机构,规范粉尘防爆安全诊断评估,对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隐患由牵头部门列出清单并依法处理,限期整改的应根据整改难易程度给出合适的整改期限,企业应根据整改指令内容积极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前10天,参加检查的原班人员重新来到该企业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理,对因安全生产条件受限无法进行整改的应依法提请有关区县市人民政府进行关闭或搬迁。市应急管理局拟于6、7月份组织第三方粉尘防爆技术专业机构及有关涉爆企业所在地应急管理局,对全市应急监管职责范围的43家涉粉企业逐个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六)总结考评阶段(2024年10月)。各区、县(市)安委办要全面总结2年来工贸领域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梳理各自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工作亮点和创新特色工作。市安委办将结合年度考核与巡查、督查工作安排,将各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纳入考核、督查的范围。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应按照国家制定的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事项清单等有关标准规定,对企业粉尘防爆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自主落实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现企业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二)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要加强对监督检查人员粉尘防爆专业安全知识的培训,使其了解相关法规标准要求,掌握重点检查事项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高其行政监管能力。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对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对其安全性能、安全技术要求进行论证和鉴定,并承担相关费用,不得向企业收取。(三)强化隐患治理,落实主体责任。涉粉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结合粉尘爆炸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明确和细化排查事项、具体内容、排查周期及责任人,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构成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消除事故隐患。(四)加强信息报送,统筹整治进程为统筹本专项整治工作进程,各区县(市)安委办要统一摸底,完善有关基础台账,除向有关区县(市)安全监管主管部门报送情况外,并于X月1日之前,将X市X区县市工贸企业粉尘涉爆基础情况调查表(附件)及实施方案报送市安委办(联系人:X,电话X)。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推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落实落地,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