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住宿业(酒店)管理办法(征.docx
东城区住宿业(酒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对东城区住宿业(酒店)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促进住宿业(酒店)高质量发展,根据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北京市酒店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东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东城区住宿业(酒店)经营活动及其行业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宿业(酒店),是指具有住宿业营业执照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利用专门住宿设施,以间/时或间/夜为计费单位,主要为消费者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性单位。本文将住宿业(酒店)分为存量住宿业(酒店)和新增住宿业(酒店)。第三条存量住宿业(酒店),是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住宿或住宿服务,并持有特种行业许可证,且正在经营或曾经经营过的住宿业(酒店)。第四条正在经营的存量住宿业(酒店)增加建筑面积、客房数量或床位数量,需在本建筑主体内增加。正在经营和停业恢复经营的存量住宿业(酒店),涉及装修改造,在完工开业前,均需报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区市场监管局、东城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卫生健康委、属地街道(地区管委会)等部门进行相关审核备案,并报区文化和旅游局。第五条新增住宿业(酒店),包括以下三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住宿或住宿服务,住宿业(酒店)地址变更,住宿业(酒店)在非本建筑主体内增加建筑面积、客房数量和床位数量。第六条新增住宿业(酒店)的项目主体在申报前,应先向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区房屋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卫生健康委、东城公安分局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设立住宿业(酒店)的相关要求,各部门确认后告知其新增住宿业(酒店)证照办理流程并转区文化和旅游局。具体流程根据区政府相关规定执行。.第七条新增住宿业(酒店)需满足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相关要求,其中新增星级饭店、精品旅游饭店、主题酒店需分别满足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23)、精品旅游饭店(LB/T066-2017)、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42017)、主题酒店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DBllT1058-2023)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上述标准以国家、北京市及相关行业规定的最新文件为准。第八条东城区住宿业(酒店)建设和运营,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相关行业规范和建设标准要求。第九条本办法由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2:关于北京市东城区住宿业(酒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制定背景为加强东城区住宿业(酒店)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促进东城区住宿业(酒店)高质量发展,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研究起草了东城区住宿业(酒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二'制定依据根据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中对首都功能核心区住宿业“禁止新设立或迁入住宿业(精品酒店或主题酒店、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酒店除外)”的管理措施,以及北京市酒店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在核心区(东城区、西城区)设立酒店的,根据区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的要求,结合东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此管理办法。三、主要内容(一)存量住宿业(酒店)L提出并明确了存量住宿业的概念。存量住宿业(酒店),是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住宿或住宿服务,并持有特种行业许可证,且正在经营或曾经经营过的住宿业(酒店)。2 .存量住宿业(酒店)原则上不能在本建筑主体外增加建筑面积、客房数量或床位数量。3 .强调涉及装修改造,在开工或完工前,需报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区市场监管局、东城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卫生健康委、属地街道(地区管委会)等部门进行相关审核备案,并报区文化和旅游局。(二)新增住宿业(酒店)1 .落实核心区新增住宿业的禁限政策。明确新增住宿业(酒店)的类别以及相关要求。具体流程根据区政府相关规定执行。2 .为市场主体减少投资风险。在投资开始前,先咨询项目落地可能性,避免产生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