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篇)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心得体会发言稿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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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篇)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心得体会发言稿汇编.docx
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心得体会发言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我深感振奋,倍受鼓舞。通过认真学习若干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有以下几点体会。形式主义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大敌,是长期以来困扰基层的突出问题。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形式主义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仍然存在,甚至出现了新的变种和表现形式。比如,有的地方文件多、会议多、检查多、考核多,让基层干部应接不暇;有的地方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劳民伤财;有的地方工作过度留痕,让基层干部把大量时间和精力花在了填表报数、拍照留影上,而没有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这些形式主义问题不仅加重了基层负担,消磨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基层工作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基层干部身处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承担着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等重要职责。如果基层干部被形式主义所束缚,就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无法有效地履行职责,党和人民的事几点体会。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是我们精准发力、靶向纠治的前提。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会议列举出来的8种表现,无论是政绩观错位、办事“推拖绕”、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还是“脚尖上的形式主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督检考“虚胖”、“小马拉大车”等,都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我们要清晰识别、自我检视,举一反三、对照整改,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刀刃向内找问题、有的放矢抓整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首先要搞清楚减负的对象。中央、省委明确提出,主要是为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企业减轻负担,其中乡镇(街道)、村(社区)是重中之重。其次,要搞清楚减哪些负、要怎么抓。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年要纠治的重点,主要涉及12类问题。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纠治“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问题、文件会议隐形变异问题、“督检考”多头重复问题、“脚尖上的形式主义”或“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乡村振兴领域简单化“一刀切”问题、社会事务加重教师负担问题、创建示范活动过多过频问题、节庆论坛展会缺乏实效问题、招商引资“内卷”问题、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营商环境中的形式主义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问题,既解决显性问题也解决隐性问题,既解决表层问题也解决深层问题。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注重源头治理、标本兼治。上下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更是对子孙后代的不负责任。二、充分认识若干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以实际行动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若干规定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的决心和担当。其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彰显了党中央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若干规定是党中央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形成类似中央八项规定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这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一是体现了党中央对基层的关心关爱。若干规定聚焦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文件、会议、督查检查考核等多个方面作出硬性规定,为基层松绑减负、激发活力。二是体现了党中央推进自我革命的勇气和魄力。整治形式主义,就是要动真格、出实招,真正触及深层次利益关系和体制机制问题。若干规定的出台,正是党中央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二)健全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若干规定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着眼长远、立足长效的制度安排。一是明确了为基层减负的重点任务。若干规定围绕文件、会议、督查检查考核、借调干部、政务应用程序、基层权责、创建示范等7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弓I。二是细化了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若干规定注重细化实化措施要求,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压缩工作模糊空间地带,建立清晰明确的制度规范。如规定“严控会议数量,切实减少评比表彰活动,原则上不得到基层召开现场会“,为基层减轻会议负担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构建了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若干规定不仅对当前工作作出安排,还对建立长效机制作出制度性设计,如要求建立健全职责清单,完善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等,为持续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三)鲜明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若干规定不是简单的“减法”,而是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为基层松绑减负、激发活力。一是注重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若干规定针对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提出了创新性的解决方案。如规定“地方和部门制发文件应当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这一创新举措有助于从源头上防止加重基层负担。二是强调为基层赋权赋能。若干规定不仅强调为基层减负,更注重为基层增能。如规定要“推动责权一致、责能一致”,有利于激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突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若干规定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为基层干部卸下不必要的负担,让他们能够把更多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有利于培养和锻炼干部、发现和使用干部。三、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若干规定的落实,推动整治形式主义取得实效贯彻落实好若干规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见效。(一)强化学习领会,凝聚思想共识。学深悟透是贯彻落实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加强组织学习。要把若干规定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干部学院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领会若干规定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二是注重联系实际。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深入思考如何把若干规定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三是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若干规定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共识。(二)强化责任担当,以上率下推动落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是党委(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要把贯彻落实若干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二是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贯彻若干规定,在精简会议文件、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作出表率。三是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合力。(三)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问题解决。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若干规定,全面梳理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加大整治力度。要围绕若干规定提出的重点任务,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基层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具有一定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在整治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防范和整治形式主义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若干规定落实的重要抓手,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一是加强日常监督。要把贯彻落实若干规定情况纳入党委(党组)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重点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二是开展专项督查。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若干规定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若干规定的行为,要严肃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防止“破窗效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我们要以贯彻落实若干规定为契机,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激发活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作风保证。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心得体会在深入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党中央对基层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也对自己在日常工作中如何更好地践行这一精神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和体会。以下是我从多个维度出发,对规定学习的心得体会。一、理解背景,认清形势近年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基层工作中屡见不鲜,不仅严重阻碍了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地,也极大消耗了基层干部的精力和时间,影响了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这些问题的存在,背离了党的初心和使命,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决予以整治。规定的出台,正是党中央针对这一顽瘴痼疾,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宣战的重要举措。二、把握核心,明确要求规定围绕为基层减负这一主题,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和要求,主要包括精简文件会议、改进督查检查考核、规范调研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这些措施和要求,既是对当前基层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精准把脉,也是对下一步工作方向的明确指引。精简文件会议:文件多、会议多是基层工作中的一大痛点。规定要求大幅精简文件和会议数量,提高质量和实效,避免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这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更加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的泛滥,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去。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督查检查考核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但过度、频繁的督查检查考核却给基层带来了沉重负担。规定提出要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科学设置指标,简化程序,减少频次,注重实效。这要求我们在督查检查考核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调研活动:调研是了解基层情况、指导工作的重要途径。规定要求加强调研活动的统筹协调,避免多头调研、重复调研,注重调研成果的运用和转化。这要求我们在调研中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加强组织领导: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推动。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这要求我们要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反思自我,查找不足在学习规定的过程中,我也深刻反思了自己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发现自己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对文件会议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偏差:有时在工作中过于依赖文件和会议来推动工作,没有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基层需求,导致工作效果不佳。今后,我将更加注重对文件会议精神的深入学习和理解,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避免形式主义的泛滥。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有待改进:在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有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没有充分发挥督查检查考核的积极作用。今后,我将更加注重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科学设置指标,简化程序,减少频次,注重成果的运用和转化。调研工作不够深入:在调研工作中,有时存在走马观花、浮于表面的现象,没有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和群众需求。今后,我将更加注重调研工作的深入性和实效性,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四、落实行动,践行精神学习规定不仅是为了提高思想认识,更重要的是要将其转化为实际行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切实贯彻落实规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和对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中要注重实效、注重质量、注重基层和群众的需求和感受。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侵蚀。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水平。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理解;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加强对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的了解熟悉。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锻炼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体系;加强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效应来推动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注重经验总结:在工作中要注重总结经验教训I;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来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和进展。总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出台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来贯彻落实这一精神要求;为推动基层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心得体会发言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我深感振奋,倍受鼓舞。通过认真学习若干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有以下几点体会。一、警惕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小马拉大车”问题一直是长期困扰基层干部的典型问题,通常用来形容基层治理中任务、责任、目标、规模与能力、权限、实力、基础不匹配,造成“马疲车挤”“看得见管不着”“干部内耗却政策空转”等现象,要懂得识别并警惕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一是会议多、文件多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部门单位违规向基层下发指令性文件;文件征求意见泛化、不精准、走形式,包括征求意见范围扩大、重复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压缩严重;随意扩大参会范围等。二是督查检查考核的统筹规范工作还需加强。一些部门单位不按年度计划和备案事项开展督查检查考核,随意性较强,开展督检考未履行报备程序。有的计划安排与实际实施“两张皮”,内部统筹不够有力,以至于出现了较短时间内多次到同一地区部门进行督查检查的问题。三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过度考核的问题。考核体系庞大、设计繁琐,指标设置过分细化碎片化。有的考核评价标准仍然简单以发文开会、拍照留痕、台账资料作为硬性要求。有的评比通报标准简单片面,不注重实际,频次过多,基层不得不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研究琢磨应对之策。四是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有的政务APP强制要求下载推广、打卡签到,追求过度留痕,有的为完成下载安装任务需发动村(社区)干部入户推广。有的信息平台搞重复建设、华而不实,基层多头重复填报。五是村社区一级承担事项任务重、种类多,基层一级责权责能不一致、不对等。一些职能部门以属地管理为由,将责任和压力一股脑传导至基层,自己只负责工作调度和督导。报表台账过多,安全生产排查过度频繁,重复布置任务,日常报表台账任务重,每周报送排查情况、任务量很大。二、“小马”何以“拉大车”解决深层次问题、健全长效机制,既为干部减负,又为实干赋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病根甚深,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要找准病灶,既针对突出问题治标,又从思想和利益根源上治本,动真碰硬、真抓实干。“小马”何以“拉大车”,可以从三个维度来理解。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官僚做派”问题。少数基层领导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存在主观主义、长官意志问题,开展工作仍然依靠过去的开会、发文、督查“三板斧”,工作方法不科学,不顾实际乱加码、乱作为。有的部门一有想法就发通知,一有事情就召集开会,一有工作就搞责任分解;有的上级机关把出台文件的多少、召开会议的多少当作工作成效;有的地方红头文件少了、“无头”通知却多了,开会次数少了、开会时间却长了,督查考核少了、改换名头的“调研”却多了,有的材料当天通知当天就要,一件事情层层布置强调,一项工作不留痕就相当于没有做到位。这些做法看似为了推进工作,实则是官僚主义作祟。二是制度机制不完善,存在“责任下移”问题。调研发现,反映属地管理下卸责任的问题不在少数,一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认为自己承担了大量本该由上级部门承担的职责事项。有的部门习惯当“二传手”“甩手掌柜”,把本该由本部门承担完成的工作任务,以属地管理的名义,分派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将责任下移,将下级的“责任状”变成自己的“免责单”,没有真正做到权随责走。有的部门以报表代替管理,检查紧了就不要求上报,检查松了又恢复填报,不考虑基层负担和实际情况。三是监督理念不科学,存在“痕迹主义”问题。调研显示,“痕迹主义”是当前基层干部反映相对突出的问题,直接体现在会议多、文件多、报表多、记录多等方面。一方面,随着监督力度增强、监督范围扩大、监督标准细化,基层花费在“留痕”上的精力不断增多,并且由于监督主体不同、要求不同,很多事项不得不分开进行并“留痕”备查。另一方面,某些工作不出问题则罢,出了问题将面临被追责问责的风险,所以监督中必须还原过程,比如党建、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在这类工作中监督与被监督、过程监督与结果导向之间平衡不够,存在只注重过程“留痕”,不看工作实绩的问题。三、给“小马”赋能,为“大车”减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全面检视、靶向治疗,坚决遏制文山会海不良现象,必要的督查、督导、指导要规范进行;要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对广大基层干部充分理解、充分信任,格外关心、格外爱护,多为他们办一些雪中送炭的事情,让大家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自上而下,一级带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自觉起示范带头作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必须持之以恒抓下去,加强源头治理,创新制度机制,让减负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等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为做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一要整合力量,做好“加法”,让“小马”变“大马”。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社会各方必须携手合作,共同发力。在此过程中,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显得尤为重要。社区网格划分通常以小区、楼栋等单元为依据,开展工作主要也是由社区工作人员为主。在此基础上,构建空间上的“一张网”,就需要将共建单位、热心居民、报到党员、物业项目负责人等力量扩充入网。按照便于党组织发挥作用、便于党员参加活动、便于群众办事的原则,进一步细化网格。通过“微网格”形式,打造居民身边的治理共同体。共建单位、报到党员可以开展量体裁衣式走访,切实做到在与居民“拉家常”中听出民声、知晓民意;热心居民、退休党员可以发挥熟人优势,针对突发事项与矛盾纠纷开展日常防范化解行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化解矛盾,还可以牵头制定楼道公约等方式,提升居民自治的“主人翁”意识。二要责任明晰,做好“减法”,让“大车”变“小车”。要做好基层治理,就必须构建科学化职能体系,明确市、城区、街道、社区各层级职责。既要防各自为政的“九龙治水”,更要防“一人干、三人看、六人查”的现象。一方面,要自上而下建立一支抓基层治理的专职队伍,推动多级上下联动,做到统一领导、系统布局、执行有力。要从放权赋能、网格治理、物业治理、民生服务、警地融合多个角度介入,多部门合力攻坚,提升整体效能,形成责任明晰、分级共治、齐抓共管基层治理良好格局。另一方面,放权赋能过程中要坚持权力充分下放与有效承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根据基层实际承接能力和工作需求,优先下放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基层发展稳定急需的事项,成熟一批、下放一批,坚决防止求多求快、一放了之,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三要数字赋能,做好“乘法”,让“治理”变“智理”。基层治理必须与时俱进,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与基层治理相融合。可以建设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精细化服务、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接入公共安全视频资源,实现网格可视化、动态化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打通信息孤岛,强化协调联动和综合指挥,快速回应群众关切实现提升智慧治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居民生产生活的安全系数。还可以开发便于群众反映情况的微信小程序,通过此类小程序开展议事协商、回应居民诉求,构建直通万家的为民服务“连心桥”,深入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让群众的心声在网上交织,群策群力推动问题解决,共创社会治理“同心圆”。基层减负,松绑的是形式主义的束缚,拧紧的是实干担当的状态。我们要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韧劲,加大力度深入纠治,切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全面建设“七个新青山”提供更坚强的作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