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施工技术标准.docx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SJGSJG126-2023桩基施工技术标准Standardforpilefoundationconstruction2023-04-04发布2023-05-01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桩基施工技术标准StandardforpilefoundationconstructionSJG126-20232023深圳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19年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深建设201940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研,收集施工技术资料,总结包括深圳地区在内的各地桩基工程经验,参照国家与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预应力管桩;5.机械成孔灌注桩;6.灌注桩成桩;7.人工挖孔灌注桩;8.长螺旋钻孔压灌桩;9.承台施工;10.检验与验收;11.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发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归口具体负责管理与解释,并组织深圳市工勘岩土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工勘岩土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八路工勘大厦15楼深圳市工勘岩土集团有限公司,邮编:51811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深圳市工勘岩土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深圳宏业基岩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学会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湛联基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刘小敏雷斌常璐饶运东于芳刘都义吴旭君夏海林黄圭峰王贤能徐轶日匀陈泽波杨立雷飞陈枝东黄新王召磊肖兵王启文宋明智唐四联莫莉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丘建金金亚兵刘建国杨志银黄磊吕德威邹雪芹本标准主要指导人员:宋延郭晓宁黄冬生范少峰蔡月梁溢维1总则12 术语和符号22.1 术语22.2 符号23 基本规定43.1施工准备43.2施工组织设计53.3施工资源准备63.4质量与安全64预应力管桩84.1一般规定84.2吊运与堆放84.3接桩94.4沉桩施工94.5质量检验125机械成孔灌注桩141.1 一般规定141.2 护筒141.3 桩孔护壁泥浆151.4 旋挖钻进成孔161.5 回转钻进成孔171.6 冲击钻进成孔181.7 全套管钻进成孔181.8 其它钻进成孔191.9 清孔201.10 10质量检验216 灌注桩成桩236.1 一般规定236.2 钢筋笼制安236.3 3水下混凝土配制与灌注236.4 灌注桩后注浆256.5 质量检验267 人工挖孔灌注桩287.1 一般规定287.2 施工安全措施287.3 成孔与护壁施工287.4 成桩施工297.5 质量检验308长螺旋钻孔压灌桩311.1 一般规定311.2 施工设备机具与材料311.3 成孔施工311.4 成桩施工321.5 质量检验339 承台施工349.1 一般规定349.2 承台开挖与桩头处理349.3 承台施工359.4 质量检验3610 检验与验收3810.1 一般规定3810.2 验收准备3810.3 桩基检验3810.4 桩基与承台验收3911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4111.1 一般规定4111.2 浆渣废水排放控制4111.3 粉尘与渣土控制4211.4 噪声与振动控制42附录A沉桩桩锤选择44附录B成孔钻机与钻头类型46附录C常用泥浆性能指标测定方法47附录D全套管钻机型号与性能48附录E常见灌注故障及处理措施49附录F长螺旋钻机与配套机具型号与性能50附录G分项工程(桩基)质量验收目录51附录H建筑施工噪声及振动控制标准53本标准用词说明54引用标准名录55附:条文说明55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12 TermsandSymbols22. 1Terms23. 2Symbols23BasicRequirements43. 1Preparation43. 2ConstructionDesign53. 3DiverseResourcesPreparation64. 4QualityandSafety64PrestressedConcretePipePile84. 1GeneralRequirement84. 2HandingandStacking84. 3PileExtension94. 4PilingConstruction95. 5Inspection126. Cast-in-situPileDigging145. 1GeneralRequirement146. 2PileCasing147. 3MuddingUp158. 4RotaryDigDrilling169. 5RotaryDrilling1710. 6PercussiveDrilling1811. 7FullCasingdrilling1812. 8OtherDrillingMethods1913. 9HoleCleaning2014. 10Inspection216Cast-in-situPoreForming2315. 1GeneralRequirement2316. 2ReinforcementCageFabrication2317. 3UnderwaterConcretingInstallation2318. 4PostGroutingforCast-in-situPile2519. 5Inspection267Cast-in-situPileofManualDigging287. 1GeneralRequirement287. 2ConstructionSecurityMeasures287. 3DiggingandPanellingConstruction287. 4ConcretePlacing2920. 5Inspection308LongAugerDrilledandPress-groutingPile318. 1GeneralRequirement318. 2ConstructionEquipmentandMaterials318. 3DrillingandPore-forming318. 4ConcretePlacing3221. 5Inspection339BearingPlatformConstruction349. 1GeneralRequirement349. 2FoundationTrenchExcavationandPileHeadTreatment349. 3BearingPlatformConstruction3522. 4Inspection3610InspectionandAcceptance3810. 1GeneralRequirement3810. 2PreparationforAcceptance3810. 3PileFoundationInspection3823. 4PileFoundationandBearingPlatformAcceptance3911EnvironmentProtectionandPollutionControl4124. 1GeneralRequirement4125. 2MudWastewaterEmissionControl4126. 3DustandWasteResidueControl4227. 4NoiseandVibrationControl42SelectionofPile-sinkingHammer44Appendix B ModelofDrillingRigandDrillBit46Appendix C DeterminationOfDrillingMudPerformance47Appendix D ModelofFullCasingDrillingRigandSupportingEquipment48Appendix E TheCommonPerfusionProblemsandTreatmentMeasures49Appendix F ModelofLongAugerMachineandSupportingEquipment50Appendix G TheCatalogueofQualityAcceptanceofPileFoundationSub-project51Appendix H TheStandardsofControllingConstructionNoiseandVibration53ExplanationofWordsinThisSpecification54ListofQuotedStandards55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56.o.为促进深圳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桩基础施工技术先进性以及经济合理性,做到保证质量、保护环境、安全适用,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的桩基施工、检验验收、环境保护等。1.0.3桩基的施工应综合考虑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场地条件、环境条件、施工条件等因素。1. 0.4桩基施工技术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 1术语2. 1.1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restressedpipepile指采用先张法预应力预制的混凝土管桩。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大于C60的为普通强度预制混凝土管桩(PC),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C60的为高强预制混凝土管桩(PHC)o3. 1.2锤击沉桩法hammerdrivensinkingpilemethod利用打桩锤的锤击能量将预制桩打入岩土层设计深度的施工方法。4. 1.3静压沉桩法methodofpress-inpiling利用静力将预制桩压入岩土层设计深度的施工方法。5. 1.4正循环成孑L法methodofdrilldeepholeswithnormalcirculation灌注桩成孔施工的同时,钻孔泥浆通过泥浆泵和钻杆内腔输入桩孔内,携带钻渣从孔底沿桩孔与钻杆环状空间向上流返至地面泥浆池。6. 1.5反循环成孑L法methodofdrilldeepholeswithreversecirculation灌注桩成孔施工的同时,钻孔泥浆由孔口流入桩孔内,通过泥浆泵抽吸作用,将混合钻渣的泥浆经钻杆内腔抽返至地面泥浆池。7. 1.6机械扩底灌注桩mechanicalexpandedbasecast-in-situpile桩孔施工到设计深度后,采用机械式扩孔钻头,在钻孔底部一定高度的桩身进行扩孔,形成底部桩身扩大段,然后灌注混凝土形成扩底灌注桩。8. 1.7全套管灌注桩fullcasingboredofcast-insitupile采用摇动式或全回转全套管钻机,通过边旋转边压入方式,将钢套管压入地层中,同时利用冲抓斗挖取钢套管内的岩土,持续向下形成桩孔;达到预定深度后清除孔底虚土并灌注混凝土成桩,同时拔出钢套管。9. 1.8长螺旋钻孔压灌桩IOngaugerdrilledandpress-groutingpile利用长螺旋钻机钻孔至设计深度,在提钻的同时利用混凝土输送泵通过钻杆内腔,以一定压力将混凝土压灌入孔成桩,并借助自重或专用振动设备将钢筋笼植入桩身混凝土中。10. 1.9灌注桩后注浆postgroutingpipeforcast-in-situpipe灌注桩成桩后一定时间内,通过预设于桩身内的注浆管及向桩端和桩侧注入水泥浆,使桩端和桩侧得到加固,提高单桩承载力。2.1.10工艺性试桩technologicalpiletest对成桩施工工艺进行现场试验,检验施工机械的性能、对地层的适应性、施工技术参数等,为后续成桩施工提供指导。1. 2符号2. 2.1作用和作用效应PjmaX抱压最大压桩力。3. 2.2抗力和材料特性fc桩身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土的标贯击数平均值;KF桩侧第,层土的标贯击数平均值。2. 2.3几何参数A桩身截面积;Ap桩端面积;D桩孔直径;d桩径;L桩入土深度;Ii第,层土的厚度;Up桩身周长;C桩端注浆量经验系数;as桩侧注浆量经验系数;n桩侧注浆断面数;Gc注浆量。3基本规定3.1施工准备3. 1.1桩基施工前应对施工场地与环境进行调查,评估施工场地与环境条件对施工的影响。施工场地与环境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场地内及周边地下管线分布、类别、材质、埋深、走向与保护要求;2场地内及周边空中线路的架设、类别、走向与保护要求;3场地周边施工影响范围内地上和地下的建(构)筑物调查;4场地周边地铁及综合管廊的分布与保护要求;5边桩与周边建筑物、围墙、管线的最近距离;6施工场地平整情况与高程变化。3. 1.2桩基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及施工道路硬化,并应清除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实现施工用电、用水的现场接驳。施工通道应满足施工机械行走通畅与绿色施工的要求。4. 1.3桩基施工前应具备下列资料: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桩基设计图纸和设计交底文件、图纸会审记录;3建设单位提供的坐标及高程控制点,场地周边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管道等的分布、埋深和现状等资料;4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文件、桩基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的评估及实施保护的措施方案;5桩基材料质量合格证书、检验证书或抽检报告;6桩工机械设备与工器具检验情况等资料;7开工报告。3.1.4 施工场地布置应满足施工机械设备场内调度运移、施工路线安排、最小安全施工作业空间、现场材料堆放、施工车辆安全行走等需求,并宜满足现场临时设施搭建、临时渣土堆放等需求。3.1.5 桩位放线测量的控制点和高程水准基点应设在不受干扰之处,并应妥善保护与定期复核。桩位放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场地地形与高程的测量或复核应符合建设用地红线图及测量坐标系统的要求;2桩位放线测量成果应符合桩基设计图纸要求;3桩位放线测量应采用首级平面、高程控制点(网)的一级导线测量和二等水准测量,并应与同级控制点(网)相联测。3.1. 6基坑内桩基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基坑内桩基施工应在施工前采取降排水措施,满足基坑排水要求;2基坑内浆沟池的布置应满足废浆废渣清运要求;3靠近基坑、边坡施工时应留有满足安全施工所需的作业空间,且不影响基坑、边坡的安全稳定;4采用锤击桩或静压桩施工工艺,应评估锤击震动或挤土作用对基坑支护结构安全的影响。3.1.7对可能影响桩基施工的复杂地层,应根据桩基施工需要进行施工超前钻或补充勘察。3.1.8采用以下类型桩基工程时,应对其桩基施工方案进行论证:1超过一定规模和深度的人工挖孔桩工程;2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的桩基工程;3采用“四新技术”施工的桩基工程;4施工场地周边地上和地下紧邻重要建筑物或重要构筑物的桩基工程;5有特殊要求的桩基工程。3. 2施工组织设计3. 2.1桩基施工应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科学有据、技术可靠、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社会安定;2宜结合工程特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3宜推广绿色施工技术,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3.2.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结合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当地气象资料;2应满足桩基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的设计要求;3应考虑施工现场与周边环境条件;4应考虑施工机具设备能力与完好情况。3.2.3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2编制依据;3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管理措施;4施工部署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5施工准备;6施工方案与施工工艺方法;7主要施工管理计划(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等计划);8应急预案等。3.2.4需要论证的桩基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场地及周边环境情况、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等工程概况;2相关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依据;3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劳动力计划等施工计划;4 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施工工艺技术;5 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施工安全保证措施;6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7 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验收要求;8 应急处置措施;9 计算书、相关施工图纸及节点详图。3.2.5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重新报审:1桩基设计存在重大修改;2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3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4其他设计图纸和现场条件等重大变更情况。3.2.6桩基施工中,应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适时调整。桩基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组织设计(含调整的施工方案)应作为工程原始资料进行归档。3.3施工资源准备3.3.1施工单位应组织调配满足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工器具、材料和人力等施工资源。3.3.2机械设备和工器具性能与技术操作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施工安全的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并应满足桩基施工要求。3.3.3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和进度需要调运施工材料,经报验合格后方可运输进场,并应经见证送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3.4施工现场应配置技术性能符合要求的质量检测仪器设备。需要进行计量强检的仪器设备在使用期间应持有计量部门颁发的强检合格证书。3.3.5施工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主要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应持证上LU冈。3.4质量与安全1. 4.1桩基施工前应组织图纸会审与质量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与过程质量检查与控制流程,并应及时进行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原材料和制品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 4.2桩基施工前宜进行现场常规性试验施工,检验确定施工参数和工艺标准;当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遇到复杂地质条件时,应做工艺性试验。施工中应做好施工过程控制与施工记录。4. 4.3施工中应对桩基轴线与桩位点进行定期复测修正。机械设备安装应平整、稳固,确保在施工中不发生倾斜和偏移,并应保证桩身垂直度符合设计要求。对于灌注桩,应保证桩端达到进入持力层的设计深度;孔底沉渣应符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钢筋笼与桩身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5. 4.4桩基工程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质量检验,检验方法与合格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达到桩基设计要求。6. 4.5施工现场供水、供电、道路、排水、照明、临时房屋等临时设施,应符合用电、用水、消防等安全规定。人工挖孔桩应做好孔内通风、排水、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防护,孔口不得超载。工序操作应严格按施工规程进行,不得违章作业。7. 4.6施工中的劳动保护、防火、防水、防台风、防雷、防高温、爆破作业、高空作业、特种作业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施工安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有关规定;2施工机械的使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的有关规定;3施工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4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的有关规定。3.4.7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应急预案且配备应急材料,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雨季、台风等特殊季节或灾害天气下施工时,应制订针对性的安全措施保证施工安全。3.4.8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暂停施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当出现险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控制险情。3. 4.9施工中如发现文物、古迹、遗址等,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有关部门,并应在现场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哄抢、毁坏、流失等情况发生。4预应力管桩4.1一般规定4.1.1 预应力管桩施工前,应进行沉桩工艺性试桩,确定沉桩施工参数及停止沉桩的标准。沉桩工艺性试桩试验数量不宜少于5根,有条件时宜利用工程桩进行试沉桩。4.1.2 预应力管桩沉桩可采用锤击或静压施工方法。沉桩方法与施工机械应根据设计要求、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周边环境等因素确定。当在基坑内或沉桩场地附近存在基坑时,应考虑沉桩施工对基坑安全稳定的影响,并应进行施工监测。4. 1.3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沉桩施工振动和挤土的影响,沉桩施工期间应对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进行施工监测。4. 1.4沉桩施工的先后顺序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沉桩桩间距大于5d且距周边建(构)筑物大于10m、施工场地较开阔时,宜从中间开始向四周进行;沉桩桩间距小于5d且场地狭长、两端距建(构)筑物大于IOm时,宜从中间开始向两端进行;沉桩桩间距小于5d且一侧距离建(构)筑物小于IOm时,宜从毗邻建(构)筑物的一侧开始由近及远布置;1 沉桩施工宜先施工长桩,后施工短桩;3 沉桩施工宜先施工大直径桩,后施工小直径桩;4 沉桩施工宜先施工主楼(高层)桩,后施工裙房(低层)桩;5 沉桩施工宜先施工密距桩,后施工疏距桩;6 沉桩桩间距小于3.5d时,应采用间隔沉桩施工。4.1.5预应力管桩用作抗拔桩时,宜采用单节桩。需要采用多节桩时,应采用非焊接方式连接,并应对连接部位进行防腐处理。4.2吊运与堆放4.2.1桩的吊运应符合下列规定:1吊运过程中应轻吊轻放,保持平稳,不得碰撞、滚落;2管桩长度不大于15m的,宜采用两支点法起吊,吊点位置距桩端宜为0.21倍桩长,可采用吊钩法,吊绳与桩水平夹角应大于45。;3管桩长度大于15m的,应采用多点起吊,吊点位置应另行验算;4吊运结束后应检查桩身在吊运过程中是否产生裂缝及碰伤,不得使用吊运过程中产生碰损断裂的管桩。4.2.2桩的现场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其排水条件应良好;2应按不同规格、长度及施工流水顺序分别堆放;条件许可时可按工程进度分批供桩,避免二次搬运;3宜采用单层放置,若需叠层堆放时不宜超过3层;叠层堆放时,应在垂直于桩长方向的地面上设置不少于2道垫木,底层最外缘的管桩应在垫木处用木楔塞紧。4. 2.3取桩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桩叠层堆放超过2层时,应使用吊机取桩;2三点支撑履带自行式打桩机不应采用拖拉取桩;走管式打桩机拖拉取桩时,钢丝绳应通过桩架底盘的导向滑轮;抱压式压桩机可利用自带吊机进行取桩;顶压式压桩机应使用吊机取桩;3采用机械啮合接头的管桩,应将管桩吊运到桩机附近后安装连接销,然后再起吊喂桩。4.3接桩4. 3.1不同类型预制桩的接桩连接方式宜符合下列规定:1预应力管桩可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2抗压桩接头宜采取焊接连接;3抗拔桩宜采用机械啮合接桩。4.3.2采用焊接接桩,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下节桩段的桩头宜高出地面0.5ml.0m;2应清理干净下节桩接头处并设置导向箍,接桩时上下节桩中心线偏差不宜大于2mm,节点弯曲矢高不得大于桩段长的0.1%,不得采用大锤横向敲打纠偏;3焊接时宜先在坡口圆周上对称点焊4点6点固定后拆除导向箍,再分层施焊;焊接层数不应少于2层,焊缝应连续饱满,外观质量应连续、饱满、无气孔、无夹渣等;4完成的焊接接头应自然冷却后方可继续沉桩,且自然冷却时间不应少于8min;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时,冷却时间不应少于5min;不得浇水冷却或不冷却就继续沉桩。4.3.3采用机械啮合接桩,除应符合现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啮合式机械连接技术规程DBJ/T15-63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下节桩桩头宜高出地面1.0m1.5m;当地表以下有厚度IOm以上的流塑淤泥土层时,首节露出地面的桩头近地面处宜设置“防滑箍”;2应清扫干净连接端板,应拆除上节桩端板螺栓孔的保护块并清洁螺栓孔,应将已涂抹沥青涂料的连接销旋入螺栓孔内并调整连接销的方位;3应拆除下节桩连接槽内保护块和在清洁槽孔注入沥青涂料,并应在端板周边抹上宽20mm、厚3mm的沥青涂料;当地下水或地基土对管桩有中等腐蚀作用时,应将端板全部涂满沥青涂料,且厚度不宜少于3mm;4起吊连接时,应利用上节桩的自重将连接销完全插入下节桩的连接槽内,插入深度不宜小于5mm;应经检查连接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沉桩。4.4沉桩施工4. 4.1工程桩施工前应进行沉桩工艺性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试桩的规格、长度及沉桩深度应与工程桩一致;2试桩应选在地质勘探孔附近;3试桩方法及条件应与工程桩施工一致;4锤击桩可采用高应变动测法配合测试;5静压沉桩应记录压力值及变化情况。4. 4.2锤击桩桩锤可根据地质条件、桩型、桩的密集程度、入土深度、单桩竖向承载力、试桩资料及现有施工条件等因素以及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按“桩锤匹配,重锤低击”的原则综合选用。5. 4.3桩打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桩帽或送桩器与桩周围的间隙宜为5mm-10mm;桩帽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耐打性,应设桩垫和锤垫,并应在打桩期间经常检查与更换,桩帽制作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执行;2首节桩插入时,桩位偏差不可大于20mm,垂直度偏差不可大于0.5%,桩锤、桩帽或送桩器应与桩身在同一中心线上;遇表层厚度较大的淤泥、淤泥质土等软土时,柴油锤可利用锤重将管桩压入,液压锤宜按落距20Omm30Omm施打,并宜控制管桩入土速度,防止桩身倾斜;3当地表以下有较厚软土层时,送桩器送桩深度不宜大于2.0m;当地层条件较好,且能保证桩身垂直度时,可合理增加送桩深度,送桩深度不宜大于6.0m;4管桩施打宜重锤轻击,连续一次性将桩沉到设计标高;当桩身垂直度偏差超过0.8%时,应停止锤击分析原因进行纠正;当桩身入土深度超过1.5m发生垂直度偏差时,应将管桩拔出并在空洞填砂后重新插入;5送桩和复打时,应检查管桩腔内的水位;若水位较高时,应在抽水后再进行施打。4. 4.4沉桩施工每根桩的总锤击数及最后Im沉桩锤击数宜按下列要求进行控制:1 PC桩总锤击数不宜大于2000击,最后Im沉桩锤击数不宜大于250击;2 PHC桩总锤击数不宜大于2500击,最后Im沉桩锤击数不宜大于300击。4. 4.5锤击沉桩收锤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结合地质条件、桩承载力性状、锤重、桩的规格和长度、进入持力层的要求,以及相关锤击沉桩经验综合确定;2采用摩擦桩时,宜按桩长和标高控制;采用端承摩擦桩时,宜以控制桩端设计标高为主,最后贯入度控制为辅;采用摩擦端承桩时,宜以最后贯入度控制为主,桩端标高控制为辅;3最后贯入度宜连续测量3次,当每一阵贯入度逐次递减并到达收锤标准时即可收锤。当持力层为厚度不大于3.0m,且下卧层为中、微风化岩层时,最后贯入度可适当减少,最后贯入度量测可减少至1次,达到收锤标准即可收锤。最后贯入度控制值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取值,并结合相近工程的打桩经验,经试打桩验证后确定。送桩的最后贯入度控制值应根据相同条件下不送桩时的最后贯入度确定。4.4.6桩端持力层为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时,应采用封口型桩尖。桩尖焊接时焊缝应连续饱满不渗水。施工时应在第一节桩管内灌注封底混凝土,封底混凝土的高度不应小于2.0m。4.4.7当存在地下障碍物、填石、孤石、坚硬夹层等沉桩困难的地层,或需要控制锤击沉桩挤土效应时,可采用引孔辅助沉桩。引孔的直径、深度应根据工程桩的直径和有效桩长确定,引孔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0.5%。引孔宜采用长螺旋、潜孔锤钻进引孔,引孔作业和打桩施工应密切配合,随引随打。4. 4.8施打大面积密集群桩时,可采用下列一种或几种辅助技术措施:1设置袋装砂井或塑料排水板排水,消除超孔隙水压力;2设置地下隔离墙或开挖边沟,消除打桩振动影响;3控制打桩速度,限制打桩区域与数量;4钻孔引孔。4.4.9打桩过程中遇到贯入度剧变,桩身突然发生倾斜、位移或有严重回弹、桩顶或桩身出现严重裂缝、破碎等情况时,应停止施打,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上述非正常情况后方可继续施打。4.4.10静力压桩宜根据单节桩的长度,选用顶压式液压桩机或抱压式液压桩机。压桩机的型号、规格、尺寸和配重可根据地质条件、场地条件、周边环境、设计要求、试桩资料等综合选用,或根据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选用。液压式压桩机的最大压桩力应取压桩机的机架重量和配重之和的0.9倍。4.4.11抱压式液压压桩机的最大施压力不宜大于桩身抱压允许压桩力。顶压式液压压桩机的最大施压力不宜大于桩身抱压允许压桩力的1.1倍。桩身抱压允许压桩力可按下列经验公式估算:PC管桩:PjmaXWl.00力A(4.4.11-1)PHC管桩:Pjma0.95fcA(4.4.11-2)式中:Pjmax静压桩桩身抱压最大压桩力(kN);fc静压桩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MPa);A静压桩截面面积(m2)。4.4.12桩压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压桩机应满足最大压桩力的要求;2压桩机吊机在进行吊桩、喂压桩过程中,不得行走和调整;3首节桩插入应严格控制桩的垂直度;4当桩身垂直度偏差大于0.8%时,应停止压入并分析原因;当桩尖进入较硬土层后,不得用移动机架等方法强行纠偏;5每节桩应一次连续压入到底,压入速度不宜大于lmmin04.4.13终压标准应根据现场试桩的结果和设计要求,结合类似地质条件压桩工程的经验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终压连续复压次数应根据桩长及地质条件确定;对于入土深度大于9.0m的桩,终压次数可为2次3次;对于入土深度小于9.0m的桩,终压次数可为35次;2稳压压桩力不应小于终压力,稳压时间宜为5s10s;3按桩长控制的摩擦桩应按设计桩长进行终压控制,终压力值可作参考;4端承摩擦桩的终压标准宜按下列规定执行:1)当桩入土深度L>25m时,终压值可取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的2.0倍,终压次数宜为2次3次;2)当16m<LW25m时,终压值可取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的2.0倍2.4倍,终压次数宜为2次3次;3)当9mVLW16m时,终压值可取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的2.2倍3.0倍,终压次数宜为3次4次;4)当6mWLW9m时,终压值可取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的2.8倍3.2倍,终压次数宜为3次5次。4.4.14送桩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桩顶被压至接近地面需要送桩时,应测出桩的垂直度并检查桩头质量,经检测合格后应立即送桩;2送桩应采用专制钢质送桩器,不得将工程桩用作送桩器;3当场地上多数桩的有效桩长小于或等于16m,或桩端持力层为风化软质岩可能需要复压时,送桩深度不宜超过1.5m;当桩的有效桩长大于16m,送桩深度不宜大于8.0m;4送桩时的最大压桩力不宜超过桩身抱压允许压桩力的1.1倍。4.4.1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暂停压桩作业,分析原因并采用相应措施:1压力表读数显示的土层与勘察报告对应的土层性质明显不符;2桩难以穿越具有软弱下卧层的硬夹层;3实际桩长与设计桩长相差较大;4桩身倾斜、跑位、纵向裂缝、桩头混凝土剥落等异常现象;5地面明显隆起,邻桩上浮或桩头位移,附近房屋或市政设施开裂受损;6压桩机出现异常工况或下陷、倾斜、夹桩机构打滑等。4.4.16压桩引孔应符合下列规定:1引孔的直径、深度应通过试验确定;2引孔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5%;3引孔作业和压桩作业应连续进行,间隔时间不宜大于12h;4引孔中有积水时,不宜进行压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开口型桩尖。4.4.17存在淤泥及淤泥质土、饱和黏性土时,应检测桩的上浮量及桩顶偏位值。压桩总桩数小于500根时,应按总桩数的10%设置观测点;压桩总桩数不小于500根时,应按总桩数的5%设置观测点,并应检测桩的上浮量及桩顶偏位值。4.4.18当群桩上浮影响单桩承载力时,应进行复压或复打。复压压力应大于终压值,复打的桩应达到设计要求的收锤标准。4.5质量检验4.5.1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对进场的成品桩、接桩电焊条进行检验,其检验应包含下列内容:1管桩的规格、型号、尺寸偏差、结构钢筋、套箍和端头板、机械啮合接头连接件及质量等级;2桩身混凝土强度、养护龄期、桩身外观质量;3管桩的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4桩尖的材料、规格和构造;5电焊条产品合格证、规格、品种。4.5.2施工中应根据不同的沉桩工艺,检查下列内容:1桩的定位及沉桩就位前的再次复核;2打桩机具的检查;3桩身垂直度检测;4桩接头施工质量的监控;5收锤或终压力的监控;6打桩记录的监督和检查。4.5.3施工完毕后应对桩进行下列检验:1桩顶的平面位置允许偏差符合表4.5.3的规定;2截桩后的桩顶标(Wj;3桩身完整性;4桩身垂直度;5单桩承载力。表4.5.3管桩顶平面位置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