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2022《吉林省关于创新加强新时期全省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docx

    • 资源ID:1837217       资源大小:16.85KB        全文页数:12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2022《吉林省关于创新加强新时期全省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docx

    内部公开前吉林省公安厅文件吉公通字2022)5号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加强新时期全省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州公安局,长白山公安局,各县市区公安局,厅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关于创新加强新时期全省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2021年第16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吉林省公安厅2022年2月11日关于创新加强新时期全省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关于政务服务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创新加强新时期全省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努力开创吉林公安政务服务工作新局面,根据行政许可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3号)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全国公安机关“一网通办”建设规划(20202022年)(公科信(2020)227号)吉林省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效率的意见(数字吉林办(2019)4号)等法律和政策文件,制定此指导意见。一、总体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公安政务服务工作总体思路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吉林时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相关决策部署以创新服务模式为抓手以重塑业务流程为关键,以建强组织体系为保障,以“一个体系”不断夯实、“一网通办”不断优化、“一门通办”持续深入、“一套标准”规范业务、“一个机制”压实监管、“一体改革”同步落实为重点,全面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推动构建组织体系更完备、审管职责更明晰、业务流程更优化、协同联动更顺畅的政务服务工作新体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安政务服务,在推进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保障平安吉林建设中作出更大贡献。二、重点任务(一)推进“一个体系”不断夯实,有力保障政务服务工作高效运转1、理顺机构。2022年底前,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参照省厅模式,落实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体化运行的、线上线下结合的政务服务专门机构,统筹政务服务工作。县级公安机关成立专门机构确有困难的,市州公安机关应统筹指导本地区县级政务服务职能统一归口到一个部门负责。2、明晰职能。政务服务专门机构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公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安窗口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质效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管理应用;按照有关政策和职责分工,具体履行相关行政审批职能。相关业务部门警种按照法定职责和业务分工,具体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审核监督、政策研究、标准制定、业务指导、事中事后监管、立法建议等,以及部分未进政务大厅事项的办理,依托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线上业务办理,配合开展功能创新、业务对接、流程优化、数据复用、线上线下协同等工作。3、建强队伍。各地公安机关要按照相对稳定、适当流动、保留骨干的原则,采取内挖潜力、外引尖兵等措施,配足建强一支懂业务、懂技术的专职政务服务力量。2022年底前,各地要在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实体化、实战化上下功夫,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开展典型选树、创新表彰评优,不断激发队伍活力O4、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公安政务服务业务办理、平台管理运维、意见建议答复、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机制,确保线上线下有序衔接、标准统一规范,实现业务受理、办理、审核、审批、反馈各环节运转高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整体效能。(二)推进“一网通办”不断优化,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5、做优做强数字公安政务服务工作。依托“互联网+公安”平台,发挥公安数字资源优势,促进数字资源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提升数字资源应用价值,创新丰富公共服务,为群众提供更丰富更贴心更好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产品,构建集便民办事平台、普法平台、服务平台于一体的公安政务服务总门户、警民连心大平台,最大化发挥我省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效能。6、持续对接全国公安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加快实现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与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间用户互认、事项集中发布、服务统一提供、办件统一管理、运行协同监控,实现“一个平台”融通业务,确保服务事项同源、标准统一、流程规范、数据常新。持续与全国公安一体化平台、吉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双向流动,不断提升公安政务服务质量。7、推动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高质量完成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实施清单维护工作,实现全省范围内公安政务服务事项集中管理、联动办理、归口发布,为实现“一网通办”提供坚强的支撑。建立健全业务办理联动机制,稳步推动跨地区、跨层级、跨警种的业务协同办理,逐步实现吉林公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省内通办、区域通办。8、推进业务办理集成化一体化自助化。实现政务服务业务办理集成化、线上线下一体化、自助终端融合化,实现政务服务业务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一平台办理、同一出口反馈。结合“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应用技术要求,推进多警种自助服务终端集成化改造,并在政务服务大厅、延伸受理点、自助服务岗亭等场所推广应用,夯实“机器换警理念”,实现全天候全时服务,拓展便民服务新途径。9、促进警种业务系统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加快推进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与警种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和业务协同,全面梳理各部门警种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和服务事项,通过梳理业务模式、构建业务模型、再造业务流程,将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打破系统壁垒,拓展网办广度和深度,提升网办能力,实现“全网贯通”。10、不断探索电子证照应用。充分利用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打造多场景电子亮证服务,建立健全电子证照信息的核验机制,为用户线下办事提供安全、快捷的身份认证。探索电子证照核验融入各类业务受理办理环节,逐步实现公安类电子证照与实体证件同等应用场景。11、拓展便民服务集成应用。深挖群众应用需求多、使用频率高的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群众办事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基于吉林“互联网+公安”平台支撑服务体系,持续打造一批群众“爱用、常用、好用”的便民政务服务新应用。推进各警种条线便民应用全部集成到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构建集成化政务服务体系,形成网上政务服务工作大合力。(三)推进“一门通办”持续深入,推动群众办事由“找警种”向"找公安''转变12、进驻更多事项。在总结、提炼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一门通办”业务,对照吉林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除对场地有特殊限制的事项外,其余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门通办”综窗,实现“全科民警”一窗通办。对照全国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结合本地实际,将更多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一门通办”综窗受办。13、延伸更多权限。延伸服务触角、织密服务网点,将业务标准明晰、流程规范、技术简单、操作简便、群众需求量大的事项权限延伸到基层所队。切实解决人口密集城区居民办证扎堆、偏远农村居民办证困难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群众办事少跑腿,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14、推广试点经验。推动首批试点已初见成效的地区因地制宜复制成功经验,开展更多层次、更多角度的试点,重点考虑在人员密集、企业密集、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等区域,统筹考虑人口分布、群众需求、辐射半径等因素,合理设立“一门通办”综窗,推行集成服务。业务部门警种做好全过程审核监督、政策研究落地、标准规范制定、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继续探索在警种自有服务大厅进行“一门通办”综窗就地改造,形成以本警种业务为主、其他警种业务为补充的通办模式。(四)推进“一套标准”规范业务,统筹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15、规范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严格按照省厅印发的吉林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规范(试行,切实落实公安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录入、审核发布、动态调整等要求,根据实际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机制、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各类群体对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评议。16、规范建立“权责清单”。通过权责清单厘清“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边界,压实“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责任,依法依规统筹做好清单调整报审工作。对取消、下放的权责清单事项,主管部门警种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保证基层单位管得准、管得好,推动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职能体系,推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17、规范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认真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清单所列事项,实行许可准入制;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确保负面清单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持续跟踪关注清单实施情况,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五)推进“一个机制”压实监管,构建形成一体化审管衔接体系18、明晰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政务服务专门机构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互联网+监管”等监管系统的平台管理、应用指导。业务部门警种为监管主体,具体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公安机关作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发起部门的,要做好统筹,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日常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19、完善监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全面梳理吉林省公安机关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补充完善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吉林省公安机关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着力解决“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不断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梳理确定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夯实检查计划、检查事项、检查流程管理,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规范检查标准,最大化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20、创新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监管内容、流程和标准,不断健全事前审批、审管衔接,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联合监管的全流程新型监管机制和过程监管机制,做到既审管分离又审管结合。构建以常态化、全覆盖监管为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为补充的、单一部门监管和部门联合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六)推进“一体改革”同步落实,全方位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21、持续统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国务院、公安部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改革部署要求,围绕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对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中确定的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长期抓好贯彻落实。22、继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聚焦企业群众需求,不断探索将公安部门的“单项办事服务”集成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共同推进业务流程再造,打通部门壁垒和数据堵点,推动更多高频事项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的“一件事一次办”。23、持续推进“证照一码通”改革试点。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证照一码通”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将涉及的多项涉企审批服务事项与营业执照集成办理、限时办结,围绕“一键导航、一表申请、一次办理、一码关联”,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四减”目标,不断拓展改革事项范围,进一步优化审批方式和流程,将更多涉企审批服务事项纳入“证照一码通”改革试点。24、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按照国务院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国家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等相关文件要求,充分依托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吉林“互联网+公安''平台,推动交警、户政、出入境等更多事项实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25、不断推动政务服务改革创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政务服务的堵点和痛点,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和业务流程再造,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不断出台更多政务服务举措,推出更多政务服务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公安机关要把加强公安政务服务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重大任务抓紧抓好,省厅成立了由常务副厅长担任组长,厅相关部门警种为成员单位的吉林省公安厅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公安机关要参照省厅模式,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大人财物和技术保障力度,加快推动重点任务落实。(二)明确责任分工。省厅互联网+公安工作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全省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顶层设计、综合协调、方案制定、跟进督导,归口管理公安机关与外部政务服务系统、数据的对接、应用等工作;各市县公安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围绕省厅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逐项研究形成更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利用“五化”工作法,实行挂图作战,推动任务落实。各级业务部门警种要主动服务大局、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做好政策协调支持、系统对接联通、事中事后监管、业务指导服务等工作。(三)强化群众评议。始终把群众的评价作为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公安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深化群众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健全群众“差评”整改工作制度,让每一个群众“差评”都有回应、有说法、有整改。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健全随机回访群众、网络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机制,使群众评价成为改进公安政务服务工作最大动能。(四)加强监督保障。省厅建立健全全省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制度,动态监测评估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督查督办和明查暗访,推动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发现培育推广先进经验、创新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法措施,全面推进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抄报:公安部研究室、科技信息化局。金波厅长,厅党委成员、一级巡视员。抄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公安厅办公室2022年2月11日印发

    注意事项

    本文(2022《吉林省关于创新加强新时期全省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