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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篇)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学习感悟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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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篇)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学习感悟汇编.docx

    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学习感悟(共13篇)目录篇一'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学习感悟.2篇二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篇三'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心得感想5篇四'学习公开通报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心得体会7篇五'学习领会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心得体会9篇六'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11篇七'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学习心得感悟13篇八'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心得体会15篇九'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心得体会发言稿19篇十'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专题培训的心得体会24篇十一'2024年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心得体会28篇十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心得分享.30篇十三'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32篇一、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学习感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我深感振奋,倍受鼓舞。通过认真学习若干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有以下几点体会。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基层的干事创业风气很大程度决定了国家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实,将基层干部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任重而道远。做为一名组工干部,我们要始终保持政治警觉性,对标共产党人的先进性、要始终走在前、做表率,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实干苦干,干出成效。要筑牢思想根基。”理想信念是立党兴党之基,也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我们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左顾右盼,做党的意志的坚定维护者和执行者。要树牢正确政绩观,“立志做大事”而不“立志做大官”,潜心工作、埋头实干,把精力集中在为民服务、为民奉献上,真心实意为了群众、真情实感走进群众、真抓实干造福群众,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获得群众的支持与信赖。要清白坦荡,知“有所为”“有所不为”,始终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做廉洁守纪的“干净人”。要磨砺坚韧意志。坚韧的意志就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勇气和闯劲,在应对紧急情况时沉稳冷静、当机立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从不退缩、越挫越勇。面对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探索,我们组工干部更要坚定理想信念,焕发坚定不移的斗志,鼓舞起干事创业的拼搏精神,做到困难当前毫不畏惧,重任降临勇于担当;面对前进道路上的中流浪急、半山坡陡,要用“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意志力、“千磨万击还坚劲”的坚韧力,在越是艰险越向前中知难而进,永葆一往无前的奋进姿态,永不丢失闯关夺隘的斗志和赶考的初心。要锤炼实干作风。“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我们要始终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做能办实事的“实干家”,不做夸夸其谈、光说不干的“空想家”,坚定“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的决心,多想一些“怎么干”,少说一些“干不了”,将嘴上说的、纸上写的、会上定的,都变成为人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的举措,将党、人民、时代赋予的责任和使命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篇二、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此次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的建立,令广大基层干部精神振奋,深受鼓舞。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因此,要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松绑,为基层干部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和干事条件,让真抓实干在基层蔚然成风。基层减负,需要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站位。对广大党员干部,我们要广泛开展教育引导,让他们从内心深处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宗旨意识从而不断强化,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方法真正在实践中得到实际应用,让人民群众满意真抓实干成为工作干好干坏的依据,滥竽充数、好大喜功、胡乱摊派、装样子、重出彩、要面子等脱离实际的错误政绩观要坚决携弃”。去年的主题教育成果要结合今年的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巩固,坚持开展系统性的理论学习、专题研讨以及实践总结,真正地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内心深处树立一条“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的底线,不忘入党初心,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高尚情操,在人民群众之中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学习先进模范人物,多做全局性、长远性、基础性的工作,把“干惊天动地事,做隐姓埋名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精力、体力、脑力、脚力全部用在“想做事、做实事、干成事”上,深刻理解成绩是干出来的,让群众的满意口碑取代走秀式落实、加码式部署,避免跑错政绩观方向。基层减负,需要不断优化权责体系。近年来,随着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推进,社会治理的重心正在向基层下移,镇(乡、街道)村(社区)成为社区治理工作的重要落实主体。在“下移”这一改革实践过程中,上级的责任和事权也向基层单位转移,由于缺乏实践经验,造成一些基层单位“小马拉大车”,工作干不完、干不好成为常态,令人忧心。所以,构建匹配对等的权责体系成为了当务之急,我们必须理清基层治理权责脉络,确保社会治理成效。在制度上确保减负,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对既有职责厘清边界,对新增严格审核准入,从制度上确保放管到位。在落实上提升效能,制定落实基层赋权清单,推动管理、办事、服务权限持续下沉,确保看得见、管得住、调得动、用得好。做到“上下一心”,建立反馈与调整机制,设立“减负”考核体系,动态掌握减负需求,并对权责体系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形成长效闭环解决机制。基层减负,不是降低标准鼓励躺平。松绑减负,不是松劲,更不是减责任,减负是为了帮助基层从文山会海、繁文缚节、迎来送往中得到解脱,做到“轻装上阵”,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全县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上去,对于重点工作,绝不降低标准和要求,更不歇脚喘气,要做到赏罚分明,出台切实有效的激励手段和惩罚措施,激励实干型干部,树立典型形象,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整治躺平式干部,打击官僚主义作风,坚决防范松绑减负后打折扣、不作为等问题,通过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导向,让基层办事更有效率、让干部工作更有干劲。篇三、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心得感想目前工作中,形式主义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具体表现为开会发文照抄照搬,检查流于程序,工作注重留证据,浮于表面。对此,我们应该要加强工作作风,保持头脑冷静,从细节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在工作中,不能过分注重形式,要把实际效果作为检验指标,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事半功倍。其次,我们要提高责任感,在工作中,有着很强的责任感是至关重要的,我们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应该以实现工作目标为己任,而不单纯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比如我担任出纳的岗位,平时付款偶尔有领导没签完字就要付款的情况,但是在领导同意回来补签的前提下,我还是会付款,不会因为缺签字不付款而耽误大家的工作。形式主义容易导致办事效率低下、工作结果不理想,甚至损害公众利益。在各个领域,我们都应该致力于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并倡导务实、高效、负责任的工作态度。以下是我对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的心得:我们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关注问题的本质和根源。不过分追求流程和形式,而是以解决问题和取得实际成效为导向进行工作。对于繁琐的审批、报备流程,应该进行简化、优化办理速度,减少形式主义的干扰。通过优化流程,提升行政效能,降低负担。评价绩效时,应该更加注重实际成果和质量,而非过分追求表面的形式。同时,要建立科学、客观的评价机制,鼓励真实有效的工作。通过推动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从制度上抑制形式主义的滋生。加强监督和问责,防止形式主义问题的发生。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责任感。鼓励工作人员把服务群众、解决问题放在首位,形成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通过加强舆论监督,推动形式主义问题曝光和纠正。鼓励媒体和公众积极参与监督,推动工作更加透明、负责和高效。要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在“真抓实干”的同时,还必须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时时刻刻提高警惕性,保持终身学习的态度,摆正自己的心态;随时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期望。篇四、学习公开通报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心得体会日前,中央公开通报了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并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这一举措不仅是对形式主义问题的严厉警示,更是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为基层减负提供了制度保障。形式主义,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敌,其危害不容小觑。它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使得基层工作负担沉重,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实际效果。更为严重的是,形式主义背离了党的初心和使命,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因此,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计。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必须响鼓重锤。此次通报的3起典型问题,可以说是形式主义在基层的“缩影”。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违规开展创建示范活动、长期借调教师,不仅浪费了教育资源,还加重了教师的负担;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绕道社会组织或国有企业规避审批、摊派费用举办河豚节,更是将公共利益置于脑后,肆意挥霍公款;国家管网集团办公室对会议缺乏统筹,导致开会频繁、陪会现象严重,无疑是对干部职工时间和精力的极大浪费。这些问题,都是形式主义在基层的具体表现,也是必须坚决整治的对象。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导向一以贯之,规矩愈加明确。若干规定正是对形式主义问题的有力回应。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的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足见分量之重、态度之鲜明、决心之坚定。既是对过往体制机制、制度规定的贯通总结,也是持续深化拓展的有力部署,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抓手。若干规定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针对有的考核体系设计繁琐、指标设置过分细化碎片化、分值过度“膨胀”,甚至出现“千分制”、“双千分制”等问题,作出“考核应当化繁为简,不搞千分制”的规定;针对违规借调干部现象禁而未绝,特别是随意借调基层干部,削弱基层工作力量等问题,从严作出“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的规定;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文件制发环节评估审查不严,导致在政策文件的源头上就出现加重基层负担情形等问题,作出“地方和部门制发文件应当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的规定对各类老问题、新情况,动真碰硬,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强化法规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可以说,若干规定就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利剑”。必须深刻认识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只有推动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让广大基层干部放开手脚、轻装前行,才能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抓落实、促发展、办实事上。只有持之以恒、精准施策、常抓不懈,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才能激发全党全社会创造活力,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击鼓催征,奋发作为。把若干规定各项规定落实到各条线各领域各环节,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就一定能激发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新征程上冲锋在前、建功立业。篇五、学习领会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健全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鲜明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制度遵循。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强调“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要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为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党中央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和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作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内容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提出一系列硬杠杠硬举措、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建立为基层减负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等机制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打出了组合拳,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就像“牛皮癣”,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且花样不断翻新。比如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文件制发环节评估审查不严,导致在政策文件的源头上就出现加重基层负担情形等问题;有的考核体系设计繁琐、指标设置过分细化碎片化、分值过度“膨胀”,甚至出现“千分制”、“双千分制”等问题;有的随意借调基层干部,削弱基层工作力量等。要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多样性和变异性,摸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不同表现,紧密联系具体实际,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问题;既解决显性问题,也解决隐性问题;既解决表层次问题,也解决深层次问题,抓出习惯,抓出长效。若干规定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源头治理,对当前存在的形式主义老问题新情况,在强化现行制度规定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实招硬招,必将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必须坚持以改革精神破解顽瘴痼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紧扣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若干规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为基层减负为落脚点,回应基层干部群众关切与期盼,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注重细化实化措施要求,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压缩工作模糊空间地带,建立清晰明确的制度规范,推动整治工作在制度轨道上规范化运行,有利于充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提供重要保证。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若干规定,扎实有力推动落地见效。要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深刻认识“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更加积极主动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要完善配套制度机制,进一步细化要求、明晰流程、厘清责任。要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压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典型问题核查通报,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要把规定要求落实到各条线各领域各环节,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断取得实效。篇六、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这一重要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党中央在新时代背景下,对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干部作风建设再次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体现了对基层工作的高度重视与深切关怀。若干规定的颁布,是党中央站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新起点上,深刻洞察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加以推进的具体行动。该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构建起一套全面、系统、刚性的基层减负制度框架,不仅是对以往整治工作成果的巩固与深化,更是在制度层面构建起长效机制,为减负行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这一举措,彰显了党中央对作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持续发力的坚定决心。面对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党中央明确指出,基层减负是激发基层活力、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一环。若干规定紧密围绕这一战略部署,通过细化实化各项措施,精准施策,旨在从根本上解决基层负担过重的问题,激发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各项改革任务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支撑。在制度设计上,若干规定注重“小切口”实现“大成效”,通过设定一系列具体、明确的“硬约束”,有效压缩了工作中的模糊地带,确保了减负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同时,文件还积极倡导改革创新精神,鼓励各地各部门在遵循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勇于探索、敢于创新,为基层减负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一长期困扰基层的顽疾,若干规定坚持问题导向,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强化源头治理,又注重综合治理。通过深入剖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注重总结经验、固化成果,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为未来的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在执行层面,若干规定强调了刚性执行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定就是规定,没有例外”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文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减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追责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出台,是党中央在新时代背景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优化基层治理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必将为基层干部创造更加宽松、务实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激发基层活力与创造力;同时,也将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与坚实保障。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努力,共同为基层减负、为发展添力!篇七、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学习心得感悟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会议指出,“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二不能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要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因此,要绘好基层减负工笔画,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干部能力,激发基层活力与创造力,确保减负与赋能同频共振,共同绘制基层高效运转、服务群众的新篇章。细描减负蓝图“山水轮廓”,勾勒政府职能新画卷。犹如匠人精心雕琢山水,政府亦需以匠心独运,细绘减负蓝图,绘就一幅幅政府职能转变的绚丽画卷。要以“民之所望,施政所向”为灵魂之墨,深入洞察民众需求,将民意民情融入政策血脉;以“简政放权,服务增效”为锐利之笔,削去冗长繁琐,勾勒出政府服务的高效轮廓。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征途上,政府不仅大刀阔斧地削减了繁文缗节,更致力于疏通政策执行的梗阻,确保每一项减负措施都能精准对接基层的迫切需求。要通过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我们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证明,真正实现“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真正让数据在云端飞驰,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便捷服务,不断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绘制出一幅幅便民利企、活力迸发的基层治理新图景。点染基层活力“斑斓色彩”,激发内生动力新篇章。基层是社会的细胞,也是发展的基石,其活力直接关系到国家发展的脉动与未来的希望。因此,要以斑斓色彩为笔,绘制一幅幅生机勃勃的内生动力新篇章。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部敢于突破陈规,勇于创新尝试,即使面对失败也能从中汲取教训,再次站起,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了更广阔的舞台,让他们能够心无旁鹫地投身于基层事业,用实际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人才是基层发展的第一资源。因此,要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让人才将如同星星之火,在基层广袤的土地上迅速燎原,用他们的智慧和汗水,在基层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绘就乡村振兴的斑斓画卷。勾勒干部风貌“精神肖像”,树立实干担当新标杆。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他们的精神状态直接影响到党的形象和政策的落实。因此,要注重勾勒干部的精神肖像,以树立实干担当的新标杆。要深入挖掘那些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干部事迹,通过表彰奖励、媒体宣传等多种渠道,广泛传播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让他们的故事激励人心,成为广大干部学习的鲜活教材。同时,要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以实绩论英雄”的导向,让实干者得到应有的认可和回报,让有为者获得更广阔的舞台和机会,不断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促进基层治理水平的提升和群众满意度的提高,共同绘制一幅幅基层干部实干担当的精神肖像,树立一批批可学可追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投身基层、服务群众,共同绘就新时代基层治理的壮丽画卷。篇八、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将其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关心关爱基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推动下,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以下简称专项工作机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作风保证,制定了若干规定。制定出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一是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党中央立足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要求,把近年来整治工作的制度规定贯通起来,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形成类似中央八项规定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二是健全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若干规定以为基层减负为落脚点,回应基层干部群众关切与期盼,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注重细化实化措施要求,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压缩工作模糊空间地带,建立清晰明确的制度规范,推动整治工作在制度轨道上规范化运行。三是鲜明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随着整治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亟需破除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让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有更多时间精力抓落实。若干规定对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作出制度性安排,有利于充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提供重要保证。若干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于进一步体现改革精神和从严要求,确保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注重思想引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主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前进方向、制度遵循。二是注重问题导向,对当前反映强烈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加重基层负担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作出一系列禁止性、限制性规定。三是注重守正创新,梳理总结近年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把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上升为制度规范,并着眼于破解难点堵点问题提出新的硬举措。四是注重务实管用,建章立制上不搞长篇大论,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措施要求,简洁明了、具体实在、一目了然,便于理解和执行。五是注重协同配合,紧扣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相应规定,首尾一贯、互相呼应,并注意与现行党内法规相衔接,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若干规定共7个部分,21条具体规定。一是“切实精简文件”,主要规定严控文件数量、提升文件质量、加强评估审查等。二是“严格精简会议”,主要规定严控会议数量、控制规模规格、提升质量效率等。三是“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主要规定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改进方式方法、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等。四是“规范借调干部”,主要规定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严控向市及以上单位借调干部等。五是“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主要规定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严格建设管理、防止功能异化等。六是“规范明晰基层权责”,主要规定建立健全职责清单,完善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规范工作机制、挂牌和证明事项,依法依规确定基层信访工作职责等。七是“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主要规定精简种类数量、注重创建示范实效、在基层不搞达标活动等。若干规定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源头治理,对当前存在的形式主义老问题新情况,在强化现行制度规定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实招硬招,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比如,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文件制发环节评估审查不严,导致在政策文件的源头上就出现加重基层负担情形等问题,作出“地方和部门制发文件应当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的规定,旨在要求地方和部门在政策文件的起草制发环节,同步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审查,避免出现不符合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的情形。比如,针对有的考核体系设计繁琐、指标设置过分细化碎片化、分值过度“膨胀”,甚至出现“千分制”、“双千分制”等问题,作出“考核应当化繁为简,不搞千分制”的规定,旨在要求地方和部门破除传统思维、路径依赖,以考准考精考实为出发点,切实优化精简考核体系、指标和方式,强调要化繁为简,不搞“繁琐哲学”,把基层干部从繁复考核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用到抓落实上。比如,针对违规借调干部现象禁而未绝,特别是随意借调基层干部,削弱基层工作力量等问题,在以往制度规定基础上,从严作出“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的规定,旨在严格规范上级机关、单位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范围涵盖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中小学教师等,把基层“强身”和机关“瘦身”有机结合起来。比如,针对当前乡镇(街道)职责边界不清、权责不一致、责能不匹配等问题,作出“省级党委和政府指导本地区立足实际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并开展清理规范,加强清单动态管理,推动责权一致、责能一致”的规定,旨在要求省级党委和政府在对乡镇(街道)现有权责事项进行梳理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应当履行的职责事项,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强调对乡镇(街道)工作成效的衡量,要以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执行情况为依据,防止部门以考核为名向基层转嫁责任。党中央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若干规定,确保若干规定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若干规定,把若干规定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的重要内容。二是坚持以上率下。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安排部署工作时要实事求是,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把若干规定各项规定落实到各条线各领域各环节。三是强化问题整改。要对照若干规定认真检视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对基层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具有一定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专项工作机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法规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对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篇九、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心得体会发言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我深感振奋,倍受鼓舞。通过认真学习若干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有以下几点体会。一、警惕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小马拉大车”问题一直是长期困扰基层干部的典型问题,通常用来形容基层治理中任务、责任、目标、规模与能力、权限、实力、基础不匹配,造成“马疲车挤”“看得见管不着”“干部内耗却政策空转”等现象,要懂得识别并警惕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一是会议多、文件多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部门单位违规向基层下发指令性文件;文件征求意见泛化、不精准、走形式,包括征求意见范围扩大、重复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压缩严重;随意扩大参会范围等。二是督查检查考核的统筹规范工作还需加强。一些部门单位不按年度计划和备案事项开展督查检查考核,随意性较强,开展督检考未履行报备程序。有的计划安排与实际实施“两张皮”,内部统筹不够有力,以至于出现了较短时间内多次到同一地区部门进行督查检查的问题。三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过度考核的问题。考核体系庞大、设计繁琐,指标设置过分细化碎片化。有的考核评价标准仍然简单以发文开会、拍照留痕、台账资料作为硬性要求。有的评比通报标准简单片面,不注重实际,频次过多,基层不得不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研究琢磨应对之策。四是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有的政务APP强制要求下载推广、打卡签到,追求过度留痕,有的为完成下载安装任务需发动村(社区)干部入户推广。有的信息平台搞重复建设、华而不实,基层多头重复填报。五是村社区一级承担事项任务重、种类多,基层一级责权责能不一致、不对等。一些职能部门以属地管理为由,将责任和压力一股脑传导至基层,自己只负责工作调度和督导。报表台账过多,安全生产排查过度频繁,重复布置任务,日常报表台账任务重,每周报送排查情况、任务量很大。二、“小马”何以“拉大车”解决深层次问题、健全长效机制,既为干部减负,又为实干赋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病根甚深,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要找准病灶,既针对突出问题治标,又从思想和利益根源上治本,动真碰硬、真抓实干。“小马”何以“拉大车”,可以从三个维度来理解。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官僚做派”问题。少数基层领导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存在主观主义、长官意志问题,开展工作仍然依靠过去的开会、发文、督查“三板斧”,工作方法不科学,不顾实际乱加码、乱作为。有的部门一有想法就发通知,一有事情就召集开会,一有工作就搞责任分解;有的上级机关把出台文件的多少、召开会议的多少当作工作成效;有的地方红头文件少了、“无头”通知却多了,开会次数少了、开会时间却长了,督查考核少了、改换名头的“调研”却多了,有的材料当天通知当天就要,一件事情层层布置强调,一项工作不留痕就相当于没有做到位。这些做法看似为了推进工作,实则是官僚主义作祟。二是制度机制不完善,存在“责任下移”问题。调研发现,反映属地管理下卸责任的问题不在少数,一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认为自己承担了大量本该由上级部门承担的职责事项。有的部门习惯当“二传手”“甩手掌柜”,把本该由本部门承担完成的工作任务,以属地管理的名义,分派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将责任下移,将下级的“责任状”变成自己的“免责单”,没有真正做到权随责走。有的部门以报表代替管理,检查紧了就不要求上报,检查松了又恢复填报,不考虑基层负担和实际情况。三是监督理念不科学,存在“痕迹主义”问题。调研显示,“痕迹主义”是当前基层干部反映相对突出的问题,直接体现在会议多、文件多、报表多、记录多等方面。一方面,随着监督力度增强、监督范围扩大、监督标准细化,基层花费在“留痕”上的精力不断增多,并且由于监督主体不同、要求不同,很多事项不得不分开进行并“留痕”备查。另一方面,某些工作不出问题则罢,出了问题将面临被追责问责的风险,所以监督中必须还原过程,比如党建、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在这类工作中监督与被监督、过程监督与结果导向之间平衡不够,存在只注重过程“留痕”,不看工作实绩的问题。三、给“小马”赋能,为“大车”减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全面检视、靶向治疗,坚决遏制文山会海不良现象,必要的督查、督导、指导要规范进行;要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对广大基层干部充分理解、充分信任,格外关心、格外爱护,多为他们办一些雪中送炭的事情,让大家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自上而下,一级带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自觉起示范带头作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必须持之以恒抓下去,加强源头治理,创新制度机制,让减负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等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为做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一要整合力量,做好“加法”,让“小马”变“大马”。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社会各方必须携手合作,共同发力。在此过程中,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显得尤为重要。社区网格划分通常以小区、楼栋等单元为依据,开展工作主要也是由社区工作人员为主。在此基础上,构建空间上的“一张网”,就需要将共建单位、热心居民、报到党员、物业项目负责人等力量扩充入网。按照便于党组织发挥作用、便于党员参加活动、便于群众办事的原则,进一步细化网格。通过“微网格”形式,打造居民身边的治理共同体。共建单位、报到党员可以开展量体裁衣式走访,切实做到在与居民“拉家常”中听出民声、知晓民意;热心居民、退休党员可以发挥熟人优势,针对突发事项与矛盾纠纷开展日常防范化解行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化解矛盾,还可以牵头制定楼道公约等方式,提升居民自治的“主人翁”意识。二要责任明晰,做好“减法”,让“大车”变“小车”。要做好基层治理,就必须构建科学化职能体系,明确市、城区、街道、社区各层级职责。既要防各自为政的“九龙治水”,更要防“一人干、三人看、六人查”的现象。一方面,要自上而下建立一支抓基层治理的专职队伍,推动多级上下联动,做到统一领导、系统布局、执行有力。要从放权赋能、网格治理、物业治理、民生服务、警地融合多个角度介入,多部门合力攻坚,提升整体效能,形成责任明晰、分级共治、齐抓共管基层治理良好格局。另一方面,放权赋能过程中要坚持权力充分下放与有效承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贝上根据基层实际承接能力和工作需求,优先下放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基层发展稳定急需的事项,成熟一批、下放一批,坚决防止求多求快、一放了之,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三要数字赋能,做好“乘法”,让“治理”变“智理”。基层治理必须与时俱进,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与基层治理相融合。可以建设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精细化服务、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接入公共安全视频资源,实现网格可视化、动态化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打通信息孤岛,强化协调联动和综合指挥,快速回应群众关切实现提升智慧治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居民生产生活的安全系数。还可以开发便于群众反映情况的微信小程序,通过此类小程序开展议事协商、回应居民诉求,构建直通万家的为民服务“连心桥”,深入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让群众的心声在网上交织,群策群力推动问题解决,共创社会治理“同心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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