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docx

    • 资源ID:1831714       资源大小:35.65KB        全文页数:40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docx

    总体说明本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在保留原有44种文书的基础上,新增加了12种文书。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本文书格式范本,结合执法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并自行印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可以参照本文书格式范本制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的文书,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专项规定执行;专项规定未作规定,可以参照适用本文书格式范本。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对本文书格式范本未制定的文书,可以参照适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印发的其他文书。文书格式范本中“口”表示其内容可以进行勾选,选择“其他”的,应当在随后的横线处填写具体情形;表示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填写后可以视情况删除下划线;“/”表示应当在相关选项中进行选择,选择后删去其他选项;“”表示里面的内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执法情况,选择使用。制作、打印文书时,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8 .先行处置物品公告29 .抽样记录30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委托书31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期间告知书32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结果告知书33 .责令改正通知书34 .责令退款通知书35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36 .案件审核/法制审核表37 .行政处罚告知书38 .陈述申辩笔录39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40 .听证笔录41 .听证报告42 .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43 .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44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45 .行政处罚决定书46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47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48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49 .强制执行申请书50 .送达回证51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52 .涉案物品处理记录53 .结案审批表54 .卷宗封面55 .卷内文件目录56 .卷内备考表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管辖通知书市监指定号、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一案管辖权问题,经本局研究决定,指定该案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请你们接到此通知后及时办理相关材料的移交手续。联系人:联系电话: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年月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交办通知书市监交办号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一案交由你局管辖。请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本局。联系人:联系电话:附件:(相关材料)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年月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市监案移)号一案/违法线索,因,不属于本局管辖/本局管辖困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条第款的规定,现将该案/饿索移送你单位处理。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附件:(相关材料)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年月日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案件名称审批事项提请审批的理由、依据及处理意见经办人:年月日经办机构负责人意见经办机构负责人:年月日部门负责人意见部门负责人:年月日备注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一年月日时分地点:检查人员:执法证号:检查人员:执法证号:当事人:主体资格证照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住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通知当事人到场情况:检查人员:我们是的执法人员,依法就进行现场检查,请予配合。现向你出示我们的执法证件,你是否看清楚?当事人:检查人员:你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你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当事人:年月日见证人:年月日检查人员:、年月曰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你认为检查人员与你(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依法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你是否申请检查人员回避?当事人:现场情况:当事人:年月Id见证人:年月日检查人员:、年月日第页共页市场监督管理局如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情况: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检查人员:以上是本次现场检查的情况记录,请核对/已向你宣读。如果属实请签名。当事人:当事人:年月日见证人:年月日检查人员:、年月曰第页共页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地址确认书受送达人告知事项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三项、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告知如下:一、为便于及时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书,保证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受送达人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至受送达人确认的地址,即视为送达。二、受送达人送达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未及时告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原地址送达,视为依法送达。三、因受送达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导致执法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执法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执法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四、经受送达人同意,可以采用手机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执法文书,手机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信息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是否接受电子送达口是口否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即时通讯账号: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本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送达地址收件人收件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受送达人确认本人已经阅读(已向本人宣读)上述告知事项,保证以上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准确、有效,清楚了解并同意本确认书内容及法律意义。受送达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备注证据核对意见:证据提供人:年月日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数据证据提取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一年月日时分地点:被检查人:提取人:执法人员:执法证号:执法证号:提取的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名称及状态:提取方法和过程:提取的电子数据内容:被检查人:年月曰提取人:年月曰执法人员:、年月曰第页共页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市监询通一)号为调查了解,请于_年_月日时分到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请携带以下材料:1. 2. 3.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年月日询问人:以上是本次询问情况的记录,请核对/已向你宣读。与你所述一致请签名,如果有遗漏你可以补正。被询问人:被询问人:年月曰询问人:、年月曰第页共页市场监督管理局胡明调查函市监协查号本局在办理一案中,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的规定,请你单位协助调查以下事项: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函后予以协助,并于日内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连同相关证据材料送本局。需要延期完成的,请在期限届满前告知本局。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年月日市场监督管理局神助扣押通知书市监协扣)号本局在办理一案中,作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市监强制号),决定对(详见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文书编号:)进行扣押O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请你单位予以协助。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附件:1.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市监强制)号)2.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文书编号:)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年月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市监强制)_号当事人:主体资格证照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住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其他联系方式:经查,你(单位)涉嫌,本局依据的规定,决定对有关场所/设施/财物(详见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文书编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为一日。情况复杂,需要延长强制措施期限的,本局将书面告知。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本局将书面告知。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或者损毁。你(单位)可以对本行政强制措施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市场监督管理局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文书编号序号标称名称/场所规格(型号)/场所地址单位数量备注当事人:年月日执法人员:年月日年月日见证人:年月日第页共页市场监督管理局先行处置枷品确认书权利人告知事项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告知如下:对于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容易损毁、灭失、变质、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季节性商品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在确定为罚没财物前,经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在采取相关措施留存证据后,可以依法先行处置。先行处置物品范围依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市监强制)号),查封/扣押的全部物品(详见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文书编号:);依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市监强制)号),查封/扣押物品中的下列物品:先行处置方式委托依法进行拍卖;通过方式进行变卖;;执法人员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权利人确认上述物品属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本人(单位)清楚了解先行处置的内容及后果,为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本人(单位)同意按照上述处置方式先行处置。权禾U人:年月日备注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枪验/枪疫/鉴定期间告知书市监检鉴期)号本局于年月日作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市监强制)号),查封/扣押你(单位)的有关场所/设施/财物。本局现决定依法委托相关机构对有关物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检测/检辎疫/鉴定期间自年月.0至年月0O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的期间。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年月日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退款通知书市监责退)号经查,你(单位),违反了的规定,存在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将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元退还给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难以查找的,应当公告查找。拒不退还或者逾期未退还的部分,本局将依法予以没收。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退还时,由你(单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拒不退还多收价款的,本局将依法从重处罚。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核/法制审核表案件名称办案机构送审时间年月日退卷时间年月日审核M见和建议审核人:年月日审核机构负责人意见审核机构负责人:年月日备注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市监听通号根据你(单位)的要求,本局决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对你(单位)涉嫌一案公开/不公开举行听证,请准时出席。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场听证的,本局将依法终止听证。本次听证会由担任听证主持人,担任听证员,担任记录员,担任翻译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如认为上述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你(单位)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委托代理人(一至二人)代为参加听证,请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的,必须有委托人的明确授权。请参加人员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员还应当携带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一份,份送达,一份归档,。报告听证主持人,听雨麟避售管理局听证主持人:现在核对听证参加人。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办案人员:第三人及委托代理人:其他参加人:听证主持人:已核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其他参加人和办案人员的身份。现在宣布听证会开始进行。本局于年月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市监听通号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经申请举行一案听证会。本次听证主持人是,听证员是,记录员是,翻译人员是o现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义务。当事人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放弃听证;2.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翻译人员回避;3.有权当场提出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4.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5.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可以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6.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可以向到场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7.有权对听证笔录进行审核,认为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第三人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当场提出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2,有权进行陈述;3.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可以对办案人员:年月日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第三人、其他听证参加人:年月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报告案件名称:听证时间:年月日时分至一时分听证地点:听证方式:公开/不公开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翻译人员:办案人员:、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其他参加人:听证的基本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案件名称立案时间年月日行政处理决定建议类别口给予行政处罚口有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口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不予行政处罚口移送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移送司法机关口其他是否经过复核(听证)程序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者未申请听证口案件经复核或者听证建议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内容、主要事实、理由、依据办案人员:年月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中提出的主要意见复核意见或者听证意见办案机构负责人意见办案机构负责人:年月日部门负责人意见部门负责人:年月日备注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市监当罚)号当事人:主体资格证照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住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件号码:_联系电话:其他联系方式:执法人员:,执法证号:执法人员:,执法证号: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口罚款元。罚款按下列方式缴纳:口当场缴纳;口即日起15日内通过缴纳罚款。综上,当事人上述行而哧监毫草期身1.依据,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2.3.(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救济途径和期限)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年月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市监不罚号当事人:主体资格证照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住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件号码:(案件来源及调及经过)经查,(案件事实)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行政处罚告知情况,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意见,复核以及采纳情况和理由)(违法行为性质、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和理由)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年月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执行申请书市监执申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被申请人:(个人)身份证件号码:(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住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请求事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 .被申请人未依法履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市监处罚)_号)中的处罚内容;2 .加处罚款元,计算方式为o申请强制执行的事实和理由:本局于年月一日对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市监处罚(一号),(此处填写当事履行情况、复议或者诉讼情况)本局于年月一日向被申请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市监罚催)号),但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特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人:联系电话:附件:1.行政处罚决定书(市监处罚_)号)2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市监罚催_)号)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4 .当事人意见及其他材料行政机关负责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年月日本文书一式诙份送达,一份归档,;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回证送达文书名称及文号受送达人送达时间送达地点送达方式收件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送达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备注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市监罚送告号本局于年月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燕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一-内容是:Q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份送达,一份归档,市场监督管理局涉案物品处理记录处理物品:见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文书编号:)物品来源:处理依据:处理时间:处理地点:执行人:、监督人:处理情况:年月B年月日年月日执行人:监督人:第页共页市场监督管理局结案审批表案件名称立案日期办案人员处理决定文书处理决定日期结案情形口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口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案件终止调查口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口移送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口移送司法机关其他:行政处罚内容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方式口主动履行口强制执行其他:罚没财物处置情况办案人员意见办案人员:年月曰办案机构负责人意见办案机构负责人:年月曰部门负责人意见部门负责人:年月曰备注全宗名称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类别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案件名称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办案机构办案日期立案日期年月日结案日期年月日保管期限本卷共件页归档号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置两雕辅理局序号文号文件名称日期页号备注卷内备考表本卷情况说明:缺损、修改、补充、部分灭失等情况。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

    注意事项

    本文(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