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关于公布《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研究与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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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大关于公布《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研究与分析.docx
安微省人大关于公布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征求看法稿)征求看法的通知集体合同制度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为明确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爱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制度,构建和发展和谐梗定劳动关系,制定安数省集体合同条例是非常必要的。该项立法是关系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件大事,社会普遍关注。为了进步提高立法质量,依据主任会议确定,现公布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征求看法稿),向社会征求看法。请社会各界和广网公民主动参与,充分发表看法,并于9月15日前将修改看法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二处(邮编:230022),或者发送Emai1到cws03056hotmai1.。安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10年8月28H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爱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制度,构建和发展和谐稔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其次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应当建立集体协商机制,通过同等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先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或者行业性集体合同。第四条订立、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允、诚信的原则,栽顾双方合法权益。第五条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酬劳、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不得低于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酬劳、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不一样的,依据集体合同执行。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贡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地方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探讨解决有关集体合同制度实施中的全大何超。第七条工会应当对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史体合同的状况进行监督。上级工会应当对卜级工会开展订立、咫行集体合同工作赐予支持、指导和耕助。第八条企业方面代表应当引导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履行集体合同。其次率集体协商第九条订立集体合同应当进行集体林商。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均有权提出集体协商的要求。集体协商的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一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要求之日起二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更,不得拒绝或者拖延。第十条协商双方应当自同意之日起I五H内产生协商代表,并书面告知对方。协商代表依照木条例规定的程序产生,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集体协商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三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协商代表。双方代表不得栽任。用人单位有女职工的,职工一方协商代表中应当有女代表。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指定。首席协商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货人担当,也可以书面托付本单位其他负货人担当。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提名,经超过半数的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同意后产生:首席协商代表可以由工会主要负货人担当,也可以在协商代表中产生。未建立工会的,由地方工会或者行业工会指导职工民主举荐,并经超过半数的职工同意后产生。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可以聘请本单位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参与协商,但所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的三分之-O第十三条协商代表应当真实反映本方意愿,维护本方合法权益,履行卜.列职责:()收集与集体协商有关的状况和资料,参与协商;(二)征求本方看法,通报协商状况;(三)参与协商争议的处理,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四)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费.协商代表履行职费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订立集体合同的,其履行职员的期限至柒体合同期满为止。协商代表不履行、不胜任职责的,应当依据其产生程序予以撤换.第十四条协商代表因履行职贵占用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职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时间.协商代表参与集体协商视为供应正常劳动。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费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扣发、降低协商代表的工资、福利,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值理由不得调动其工作岗位或者免除职务、降低职级。其劳动(聘用)合同期限短于集体合同期限的,自动延长至履行代表职货期满,但个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本人不愿延长劳动(聘用)合同期限的除外,第十五条集体协商主要实行协商会议的形式。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应当做好协商会议的打算工作,确定协商代表并在协商会议召开十五日前,照实向对方供应协商所需的状况和资料。其中涉及商业隐私的,双方协商代表不得泄露。第十六条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轮番召集和共同主持。提出协协商题的方应当就议题的详细内容及解决方案作出说明。集体协商会议内容应当照实记录,记录员由双方协商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当。协商会议记录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确认.第十七条集体协商形成一样看法,一方要求订立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的,应当刚好协商探讨起草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任何方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协商未形成一样看法或者协商中出现事先未预料的状况的,经双方同菽可以中止协商。中止协商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卜日,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八条在集体协商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实行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行为。第三章集体合同内容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应当就卜列内容进行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劳动酬劳;(二)劳动定额标准;(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劳动合同管理;(五)劳动平安与卫生;(六)保险和福利:(七)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别爱护;(八)职业技能培训;(九)裁减人员的条件和程序;(十)劳动纪律和考核,奖惩制度;(十一)集体合同期限:(十二)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方怯;(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声任;(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其次十条劳动酬劳主耍包括:(一)工资安排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方法;(二)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三)工资谢整幅度及方法;(四)奖金、津贴、补贴等安排方法;(五)加班加点、病假、休假等特别状况的工资支付;(六)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计价单价的确定。其次十一条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主要包括:(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非标准工时制度的岗位及方法;(二)加班、加点方法:(三)周休息日支配;(四)实行非标准工时制职工的休息日支配;(五)带薪年休假及其他假期支配。其次十二条劳动平安与内生主要包括:(一)劳动平安卫生责任制;(二)劳动条件和平安卫生技术措施:(三)平安卫生教化和培训;(四)劳动爱护用品发放标准;(五)定期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检杳。其次十三条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一)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标准:(二)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三)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四)职工疗养和养息;(五)医疗期的延长及其待遇;(六)法定公益金和福利费的运用方案.其次十四条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别爱护主要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二)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爱护;(三)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其次卜五条集体合同草案可以由集体协商一方起草或者双方共同起草,也可以由双方共同托付的第三方起草。集体合同草案应当载明协商的内容,以及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和双方协商代表姓名、职务等基本状况。省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制定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第四牵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其次I六条经双方协商一样的集体合同草案,在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确认后,应当提交用人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探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探讨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或者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应当在通过后的集体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行萩常。其次十七条集体合同订立后,用人堆位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并提交下列材料:()由协商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署的集体合同文本:(二)协商双方及其代表的基本状况;(三)集体协商过程的状况说明;(四)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探讨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状况的报告;(五)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证明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证书.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集体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自收到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审查看法书送达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一方对异议部分按订立集体合同的程序进行协商修改后,重新报送审查。用人单位应当刚好将生效后的集体合同报地方工会务案。其次卜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集体合同文本。其次十九条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据集体合同的约定,全面限行各自义务。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合并、分立、Ot组后,原集体合同接着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中位接着履行。合并、分立、重组后的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经协商一样的,可以重新订立集体合同。第三十一条用人总位与职工一方经协商一样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提议的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供应相关依据。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贪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集体合同的履行。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变更或行解除集体合同:(一)用人单位因被吊料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破产的;(二)因不行抗力等经由致使集体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无法履行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订立集体合同的程序。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合同无效:()未经集体协商的:(二)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探讨通过的;(三)未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五条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年,但不得少一年.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应当通过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每年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年度工资调整方法和年度工资总额进行协商,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可以订立劳动平安卫生、女职工权益爱护等专项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提起、协商、报送和变更、解除等,依据本条例有关集体合同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集体合同期满、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集体合同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合同双方均可以向对方提出全新订立或者续订集体合同的要求。第三十八条用人中位与职工一方应当建立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履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制度。检查中发觉问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协商代表探讨处理。用人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报告次集体合同的履行状况,每半年公布一次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的工资条款的履行状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将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集体合同状况列入劳动保障遵守法律诚信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第五章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第三十九条乡饮、街道、工业血区等工会可以与企业方面代表就本区域应当共同执行的劳动条件、劳动酬劳等标准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在县级以卜区域内的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就本行业应当共同执行的劳动条件、劳动削劳等标准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第四十条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劳动酬劳;(二)工资谢整幅度;(三)劳动定额标准;(四)劳动平安卫生标准;(五)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六)其他须要约定的事项0第四十条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职工推选并经公示后产生。首席协商代表由区域性、行业性工公主耍负贡人担当。用人单位协商代表、首席协商代表由其所代表的区域、行业内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婴负货人协商确定;建立企业方面代表组织的,首席协商代表也可以由企业方面代表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担当。第四十二条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探讨通过;未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得到本区域、本行业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通过的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也可以由职工一方首席协商代表分别与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贡人签字。用人单位应当向本单位职工公布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第六章争议的处理第四十三条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一)对协商代表资格有异议的;(二)对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削劳等标准有异议的;(D对协商和订立、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有异议的:(四)在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争议。第四十四条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集体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方或拧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主动协调处理。劳动行政部门协调处理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处理结束。有特别状况须要延长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十五日。协调处理达成一样看法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由争议协商处理人员和争议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靛率后生效。第四卜五条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经协商调解仍不能达成一样的,争议双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六条在集体协商、订立和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阻碍工会行职费的,工会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工会为权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予以处理。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扰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耍求用人单位担当责任。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卜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在十五日内改正:(一)拒绝或者拖延答更另一方集体协商要求的;(二)拒绝供应或者不按时、不照实供应有关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所需状况和资料的;(三)经协商双方形成一样看法,一方要求订立集体合同,另一方拒绝或者拖延的;(四)阳挠上级工会指导下级工会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工作的:(五)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相抵触的;(六)不按规定符集体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杳的,用人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且逾期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赐予警告,列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遵守法律诚信档案。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扣发、降低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的工资、福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除应当支付被扣发或者降低的工资、福利外,通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职工方协商代表因履行职贵被无故调动工作岗位、免除职务、降低职级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货令用人单位改正,兔原其工作和职务、职级:造成工资和福利损失的,除应当支付被扣发或者降低的工资、福利外,并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赔偿金。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因履行职责被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货令用人堆位复原其工作;逾期不复原的,可以货令用人单位按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的标准补发工资和福利,并按本条第款的规定支付财偿金“协商代表不耍求接着履行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劳动(聘用)合问己经不能接着展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嫡偿金。第四I-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杳集体合同或者协调处理集体合同争议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堆位或者主管机关赐予行政处分。第八章附则第五十条企业分支机构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与本分支机构的职工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先体协商,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集体合同的,依照本条例执行。事业单位与其职工一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集体合同的,参照本条例执行。第五十一条本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