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指引定稿.docx
公司律师合同审查工作指引为对公司审计法务部律师合同审查工作供应基本参考依据、保证律师合同审查工作质量、规避公司法律风险,结合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指引.第1条本指引的定义及提示1.1 本指引所称之合同审查工作,系指审计法务部律师依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就合同承办部门送审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及律师的专业推断,通过检查、核对、分析等方法,就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他缺陷提出看法要求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修改或签署法律看法的专业活动.1.2 本指引所称之合同承办部门,系指依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合同草拟、变更和终止解除的详细业务承办部门。1.3 本指引所描述的工作内容,仅作为公司律师从事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时的参考,不作为评判律师工作实力及过错的依据。1.4 本指引为审计法务部内部文件和律师合同审查参考依据,合同承办部门也可作为参考资料,调整工作方式,规范工作流程。第2条合同审查中的特殊事项2.1 律师在合同审查工作中应当留意,除r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所屈部门规章外,还存在大量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地方政府规章。这些地方性法规及各类规章未必导致合同无效,但可能导致公司受到行政惩罚或担当不利的诉讼结果,因此必需充分留意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涉及面。除此之外,对于无名合同的内容及合同法分则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合同内容,在进行审查应留意合同法总则以及民法通则等法律规范中的规定,并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参照合同法分则中关于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2.2 律师在合同审查过程中应勤勉尽黄,努力发觉并提示承办部门合同中所存在的对公司不利的条款,特殊是严竣不利的条款或重大权益未予约定的状况、存在严竣瑕疵可能导致合同或其部分条款无效的状况,避开脱离法律规定的主观推断,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2.3 合同中的各类价格、质量要求、期限约定等总体上属丁商务条款,应提示合同承办部门自行确定。但律加应当留意各类商务条款的明确性及对于公司不利的状况,如价格所包括的对价内容,以及围绕交易目的所需关注的质量标准或特殊要求、验收规范等,提示合同承办部门留意其中的不利因素。2.4 审直结论必需依据法律及事实,而且必需结合合同目的、其他约定全面理解合同条款的法律意义后方可作出.除非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及合同承办部门供应的地本领实作为依据,不得以主观腕断得出武断的结论,防止因此而产生审查过错。第3条合同送审稿的接收3.1 对于已经由律师制定范本的合同,在接收合同送审稿及协助性的背景文件、参考文件时,应尽可能接收纸板合同,依据合同范木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对手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不予修改、不予反馈,只签署审查看法。合同承办部门应严格依据律师供应的范本制作合同,如有特殊状况须对范本做变动时,应在提交合同送审稿时予以特殊说明。范本合同审隹,原则上应在当日答署法律看法,如遇特殊状况,可延迟至次日。3.2 对于尚未制定范本的合同,应要求合同承办部门提交电了文档,以便r保管和修改。合同承办部门应按合同的基本制作要求尽可能完善合同内容,并照实回答律师提出的各种疑问。结合合同承办部门的回宏,律师可干脆在合同电子版上进行修改,合同承办部门应按修改后文本制作纸板合同并报律师进行最终审查,域终审查按范本合同审杳要求处理。律师原则上不参加合同的制定,合同承办部门不依据合同基本制作要求制作合同并要求律和审查修改的,律师可不予审查干脆打回。合同基本制作要求由律师制定,合同承办部门遵照执行。非范本合同审杳原则上三日内审杳完毕,合同承办部门缘由导致审查期限需延长的除外,此种缘由包括但不限于没有按合同基本制作要求制作合同、合同承办部门没有详细承办人回复律肺所提问题、合同承办部门相合同弃之不管。此期限不包括合同承办部门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在其他部门审批所需时间,仅指律师处理合同的时间。3.3 律师审查合同签署看法时,应记录合同承办部门签收交接及归还状况。详细由律郎制定合同审查卷收交接档案书I,由合同送审人员签收交接归还状况。第4条合同通用条款审查4.1 律师对合同的审查,始于合同条款的完备性,通用条款部分应从以卜几个方面进行审查:<1)鉴于条款(2)合同目的和范围(3)合I可各方权利义务及保证履约条款(4)结第、支付条款(5)学问产权条款(6)保密条款违约货任条款(8)不行抗力条款、免货条款(9)争议解决条款Q法律适用条款00合同期限条款(.1»合同的变更、解除条款通知送达条款00合同附件条款生效条款合何文本条款4.2 律如对通用条款的审包应力求完备,的确不须要的部分通用条款,可不予审查。第5条合同的形式审查5.1形式及审批流程(1)会签表基本信息填写是否完整、规范、清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样。是否按公司要求运用公司制定的范本。(3)合同内容是否超出所依据文件的内容范围。合同相对方的选择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如:应当招投标的项目,没有进行招投标)。流程选择是否符合权限分工的要求.(6)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托付书。审查授权托忖书,应尽量避开与无权代理、越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合同,避开可能导致的合同被变更、被撤俏或无效的后果。5.2 报审资料完整性、一样性常见问题:审查报审资料不完整,缺少合同附件、立项审批文件、招投标评审结果文件。对方资质证明等.合同的标的种类、数量与审批文件有偏差:中标单位与合同相对方主体不一样等。未按要求供应资料原件:合同相对方营业执照更印件未加盖公章等。5.3 合同文本形式合I可文本应文字精确,表述严i革,格式规范,前后逻辑一样.常见问题:(I)合同结构不完整(如缺少开头、正文、结尾):(2)合同各方当事人信息不正确(如当事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不一样;当事人银行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缺漏等。)(3)合同名称与内容不符(如:把租赁写成承包:把借款写成投资)。(4)法律用语不精确(如“定金”错写成“订金”,“权利”写成“权力”,运用“大约”、“相当”等模糊词。)前后逻辑不一样称谓前后不一样(如:甲方乙方、买方卖方均出现,且没有指代关系);金额大小写不样、分期付款总额与合同总金额不样等:期限表述不一(如:“期限一年”与“2009年3月至20不年4月”);序号、附件指代冲突:签订日期前后不一样:印章上的公司名称与合同中书写的单位名称不一样;所盖章非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如:合同上盖财务专用章)。第6条实质审查6.1 审查合同主体资格、履约实力合同主体股分为法人、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律师审查法人主体时须审自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须法律许可经营的特殊资质:审查其他经济组织须审查营业执照副本和其他登记文件:审查自然人主体时须审查自然人身份证。常见问题:合同主体不具备爸约、履行合同的权力实力和行为实力。不具备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I1.未经法人授权:(2)营业执照过期或未通过年检:连续两年未年检被工商吊销营业执照;对于特殊行业的主体,不具有从事合同项下行为的资格,(建筑承包资质共四级,只能承包与其级别相符的工程,通信类、供电类还要经过特定审批绽开说明企业分支机构对外签约问题:由于法人分支机构并不具备完备的合同签署权限,因此与其签约可能存在肯定法律风险。假如法人的分支机构依法设立并已领取营业执照,则属于民事诉讼法看法中规定的“其他组织”范昭,具有缔约实力,可作为合同主体.但应结合该分支机构规模衡量其履约实力,对于金额特殊巨大或存在较大法律风险的合同,从平安考.虑,最好要求该分支机构供应相应法人对其签署合同的授权文件。暇如是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且未经法人授权,则其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其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股会被确认无效,如其事后经法人追认,可视为法人行为.因此,尽疥避开同此类分支机构签订合同。6.2 审查合同效力、合同条款效力常见问题:(1)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5种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2)存在合同法3第53条规定的无效免费条款。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有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须要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或约定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合同才生效的,未跟踪了解合同是否向有关机关办理批准或登记备案(4)涉外合同约定公证生效的,没有实际办理公证。(5)约定的生效条件、期限不合法。需审查合同所附条件或期限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并审查条件是否成就、期限是否届至等。6.3 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得常见问题:缺少,合同法要求的基本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居处,标的数量班量价款或者酬劳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缺少依合同特点须具备的条款学问产权条款保密条款对方运用我方商标的合同,没有明确限制商标的运用方式及范围6.4 合同付款条款原则:把价款的支付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合同义务的履行和防控对方违约风险结合起来,把价款的支付条件和对方在各阶段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亲密联系,通过设定价款支付的时间点和付款比例来促使合同对方如约履行合同义务,最大限度发挥付款条款的风险限制作用。付款条款通常与合同权利义务的平衡具有亲密关系,对于保证合同的股行质员、实现合同的目的具有重要意义。(1)常见问期:不应一次性付款的合同选择了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的合同,付款比例不恰当,首付款比例过付款条件未与制约对方履行相应合同义务相结合等。(2)不同的合同应采纳不同的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通常用丁合同期限较短且对方没有后续合同义务履行问甥的合同(如:礼品、宣扬品或其他低值易耗品选购合同等),可约定到货验收合格后次性付款。但般设备或中小型的选购合同,应留有肯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支付。分期付款:对于设备选购(涉及安装、调试、试运行、初检终检等)、技术开发类、租赁类、广告发布类合同、维护服务类或合作类的合1用,由丁合同期限有较长的持续性,合同对方有须要后续履行的合同义务,常采纳分期付款的方式。付款节点: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登记、备案的时间(如有)交付时间验收合格时间质量保证期届满时间(1)补签合同状况下,分期付款期限早己构成拖延,应依据实际状况调整付款条件和期限,以免因约定不当导致拖延支付的违约风险。6.5 审查违约费任尽量穷尽各种可能的违约假设并设立违约处理方式。约定违约情形、违约货任,违约所产生的损失范国及补偿(如对于可预期利益的范围的界定)。违约责任的担当方式:接着履行、赔偿损失、实行补救措施、违约金贲任、定金责任。假如合同对公司具有特殊的商业价值或利益,而存在时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可能时,可视状况采纳加重对方的违约成本,制约对方的违约行为。如在约定违约金、赔偿损失之外,约定守约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接着履行合同,爱护守约方缔约目的的实现。对违约竞任约定要明确,避开出现如卜.状况:如:约定”依据合同法解决争议”,约定“依据合同法有关条款担当违约贲任”。W最好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数额计算方式,如以合同总金额的肯定比例计算违约金,或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逾期贷款罚息等标准能计尊日违约金。如未实现约定详细计.算方法,守约方须举证明际损失的多少,而损失计算通常困难JI争议较多,不利于损失的刚好弥补、纠纷的顺当化解。(5)如何推断违约金过高的问物。合同法第IM条第2款规定了“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数额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经当事人恳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削减J合同法说明二第29条第2款规定了“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其次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6.6 审查管辖约定常见问题:对管辖权的选择不符合专属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仲裁条款无效。不动产合同纠纷,约定了不动产所在地以外的法院管辖学问产权纠纷合同,约定了没有管储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错误(4)同时约定仲裁和法院管辖(5)同时约定了两个以上仲裁机构6.7 审杳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具有可悚作性(1)引用已失效的法律法规(如:“本合同依据6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约定一方严峻违约时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没有明确什么样的状况属于严峻违约。约定r构成违约的条件,但没有相应明确违约五任追究的详细方式.(1)约定的检验、考核周期过短,实际不行能做到。(5)标的条款缺少名称、规格、型号、性能等信息。(6)未对可能发生的状况进行约定,造成权利义务不明确(如:广告发布合同中,未对广告牌坠落致人损宙的赔偿货任等可能发生的问题明踊约定)。6.8 学问产权条款应当设置学问产权条款的合同:广告类合同、技术类合同、托付设计制作类合同。视详细状况设置学问产权条款的合同:选购类合同、询问服务类合同、托付筹办类合同、施工类合同。无须设置学问产权条款的合同:租赁合同。(2)对于设计制作合同,托付方企业可能实行的条款模式:完全归属本公司,非经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运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完全归屈本公司,但在本合同樱行完毕后,受托方为介绍其自身业绩须要可以引用相关的内容:归双方共有,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之外,任何一方拟运用或处置该作品必需事先取得对方同意:归受托方全部,但受托方对该作品的任何运用或处置均不得侵害本公司的合法权益。6.9 不行抗力条款(I)对了不行抗力条款的详细设置,应依据公司在详细合同种的不同地位来详细分析。如合同中的主要义务由相对方履行,则此条可原则性规定,列举的不行抗力事务则尽可能少。例如:施工类合同中,公司主要义务为支付工程价款,而相对方的主要义务为工程施工,受到不行抗力影晌的可能性明显更高,故此时合同不行抗力条款设置宜较为原则,列举状况较少,则相对方援引不行抗力条款免除责任的可能性就较低,更有利于公司权益的爱护。但如公司需担当详细合同的主要义务的,则建议对不行抗力条款的约定应尽可能细化,实行列举的方式,尽最大可能将可能对公司履行合同造成影响的情形都约定为不行抗力事务,以便发生此类状况时,可援引不行抗力条款避开相关法律风险的发生。援引不行抗力条款的程序。如公司义务相对较轻的,可规定较为严格的援引程序和要求,例如发牛.不行抗力后应提交当地政府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关丁发生不行抗力的证明文件,以及主见不行抗力的期限等,以便从程序上尽可能地避开相对方主见不行抗力。反之,可规定较为宽松的程序和要求。(3)另外,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将因政府政策、吩咐、指示或其他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致合同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不行抗力。第7条附则7.1 本指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7.2 本指引为审计法务部内部文件,仅限公司内部运用,禁止外传。7.3 本指引为审计法务部律如结合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相关法律规定及自身实务阅历制定,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审计法务部律师应不断完善本指引内容。7.4 本指引说明权归审计法务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