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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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docx
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第一章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弘扬教育家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谨笃学、潜心从教,关爱学生,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三、近3年连续学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四、按照中小学教师培训有关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六、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执行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系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试行)的通知(琼教师(2017)93号)。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一)受到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二)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在3年影响期内不得申报。第二章申报和评审条件一、正高级教师(一)申报条件1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2 .完成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任务,每年参加培训达到规定的学分和学时要求。3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聘任高级教师岗位期间至少担任班主任(幼儿园主班老师)工作2年以上。4 .从教以来基层服务年限累计不少于2年。5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1)获得过省优以上专家或省特级教师等称号,或在聘期内的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省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在培养期内的省级以上名校长、名教师(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2)获得省级以上综合性表彰。(二)评审条件(任现职期间)1 .教书育人业绩(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2)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尊重学生差异,既注重学生群体成长,又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有成功案例。(3)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突出,班级管理经验丰富。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以上,个人获得与班主任(德育)工作有关的市县(区)级以上表彰。(4)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联系,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创造性地组织、指导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或探索性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表彰或组织观摩。2 .教学业绩(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能做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2)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广泛运用,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3)课堂教学效果突出,高质量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目标和任务。能够全面地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述评分析,提交近3年来个人教学特色经验总结材料1份、近3学年每学年教学述评报告各1份。(4)是本地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其中至少2人成为县(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参加县(区)级以上的教学比赛或班主任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曾担任省级项目培训者并至少承担过2次以上省级、国家级专题讲座,或承担2次以上省级、国家级教学公开课、示范课、实践展示活动,并获得好评,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业务比赛一等奖2次以上。(5)现场撰写与教育教学相关的理念或实践探索或反思获得良好等级以上。(6)现场课堂教学考核达85分以上;通过高级教师评委会的答辩,答辩成绩达到“优秀”以上等级(外语学科须用外语述职及答辩)O3 .教科研业绩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6项条件中的至少2项:(1)主持完成本学科专业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不含小课题)1项;(2)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除主持人外排名第一)的本专业教育教学、教研科研成果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3)正式出版发行本专业学科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4)主编或参编(除主编外排名第一)正式出版的具有学术价值的本专业学科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师教学用书、学生学习用书1部(不含复习资料、习题集,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5)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至少1篇为近3年发表;(6)获得国家级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一等奖1次以上,或获得国家级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或入选国家级基础教育精品课,或入选为国家教育教学优秀案例公开展示或实践研究案例1次,或获得省级以上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一等奖2次以上。4.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在副高级职务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的人员,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款之一:(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卓越,获国家部委教育教学类表彰;(2)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主持人;或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除主持人外排名第一)。二、高级教师(一)申报条件1 .具备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囱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2 .完成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任务,每年参加培训达到规定的学分和学时要求。3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聘任一级教师岗位期间至少担任班主任(幼儿园主班老师)工作3年以上(具备博士学历或学位可放宽至2年)。4 .从教以来基层服务年限累计不少于2年。(二)评审条件(任现职期间)1.教书育人业绩(1)具有较高的职业理想和教育理念;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2)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尊重学生差异,既注重学生群体成长,又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3)比较出色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班级管理经验比较丰富。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1次以上,个人获得与班主任(德育)工作有关的校级以上表彰。(4)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比较良好的联系,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等提出指导性建议。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积极组织、指导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或探索性活动,取得一定效果,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或组织观摩。2 .教学业绩(1)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能做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2)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有所运用,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一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3)课堂教学效果好,较高质量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目标和任务。能够全面地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述评分析,提交近3学年每学年教学述评报告各1份。(4)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承担2次以上市县(区)级以上教学公开课、示范课、实践展示活动,或获得市县(区)级以上教学业务比赛二等奖2次以上。(5)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城区、县镇中小学教师成绩达到80分以上,乡镇及以下农村中小学教师成绩达到75分以上,并取得合格证书。(6)提供1篇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学反思或本学科教学论文(2500字以上)和查重报告,并经高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成绩达75分以上(在基层学校工作15年以上且现仍在基层任教的教师,其教学反思或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成绩70分以上)。(7)通过高级教师评委会的答辩,答辩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等级(外语学科须用外语述职及答辩)。3 .教科研业绩具有指导和开展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6项条件中的至少2项:(1)主持或参与完成(除主持人外排名前3)本学科市县(区)级以上课题(不含小课题)1项;(2)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除主持人外排名前3)的本专业教育教学、教研科研成果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科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4)主编或参编(除主编外排名前3)正式出版的具有学术价值的本专业学科教材或教学参考书或教师教学用书或学生学习用书1部(不含复习资料、习题集,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5)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在市县(区)级以上评比获奖1次以上,或任现职以来独立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6)在省级以上平台上传至少3个自创的优质数字教学资源。4 .认定条件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期满出站考核合格,经所在学校(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的,通过竞聘获得学校拟聘推荐人选资格后,可申请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仅限于未获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不能申请二次认定(下同)。5 .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在中级职务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破格申报高级教师的人员,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款之一:(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获教育部教育教学类表彰;(2)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主持人。三、一级教师(一)申报条件1 .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或硕士以上研究生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肉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2 .完成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任务,每年参加培训达到规定的学分和学时要求。3 .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聘任二级岗位期间至少担任班主任(幼儿园主班老师)工作3年以上(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的可放宽至2年,具备博士学位的对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做要求)。4 .从教以来基层服务年限累计不少于1年。(二)评审条件(任现职期间)1 .教书育人业绩(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2)积极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学生课外综合实践活动。(3)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较好地完成教书育人任务。教师同行评价较高。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开展家访,家校共育效果较好。所带班级获得校级集体荣誉,或个人获得与班主任(德育)工作有关的校级表彰。2 .教学业绩(1)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能有效应用信息技术。课堂教学效果良好,较好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目标和任务。能够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述评分析,提交近2学年来教学述评报告1份。(3)在指导、培养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作出一定成绩。承担2次以上校级以上公开课、教学实验课、示范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校级以上教学业务比赛二等奖1次以上。(4)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城区、县镇中小学教师成绩达到75分以上,乡镇及以下农村中小学教师成绩达到70分以上,并取得合格证书。(5)提供1篇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学反思或本学科教学论文(每篇2000字以上)和查重报告,并经中级教师评委会评审,成绩达到60分以上。3 .教科研业绩(1)积极参与并完成本专业学科的常规教研任务,参与各级课程资源开发整合、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的研讨,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能独立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取得一定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主持或参与(除主持人外排名前3)并完成1项本专业学科的校本教研项目,并能够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3)在省级以上平台上传至少2个自创的优质数字教学资源。4 .认定条件具备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博士学位获得者,经所在学校(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的,通过竞聘获得学校拟聘推荐人选资格后,可申请认定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四、二级教师(一)申报条件1 .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卤位任教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岗位任教3年以上且考核合格。2 .完成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任务,每年参加培训达到规定的学分和学时要求。3 .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胜任班主任工作,聘任三级教师岗位期间至少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的对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做要求)。(二)评审条件(任现职期间)1 .教书育人业绩(I)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较好地完成班级管理任务,教育效果较好,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得到同行的认同,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开展家访、家校共育有成效。(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能独立撰写经验总结材料或德育案例。2 .教学业绩(1)对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好的理解,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技能,教学方法较灵活,教学效果较好。能够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述评分析,提交近1学年来教学述评报告1份。(2)在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能较好地指导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或社团活动O(3)积极参与集体备课等教研工作,每年能在学科内承担教学研讨观摩课1次,获得好评。(4)提供1篇教学反思或总结(每篇1500字以上)。3 .教科研业绩(1)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参与并完成1项本专业学科的校本教研项目,并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2)在省级以上平台上传至少1个自创的优质数字教学资源。(三)认定条件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学校(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可认定二级专业技术资格。五、三级教师(一)申报条件1.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2 .每年参加培训达到规定的学分和学时要求。3 .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且Mo(二)评审条件(任现职期间)4 .教书育人业绩(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并协助做好班主任或其他方面学生管理工作,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所带班级形成较好的班风、学风。(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任教学科的教学工作。5 .教学业绩(1)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教学任务。能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并取得一定的成绩。能够在同行指导下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述评分析,撰写教学述评报告。(2)积极参与集体备课等教研工作,能在同行指导下承担科组或级组公开课,获得好评。(三)认定条件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学校(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可认定三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三章附则一、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及省、市、县(区)教研机构、研训机构、教学辅助机构(电化教育机构、考试命题机构及其他)、校外教育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教育机构及其他)的在职在岗教师。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教师可参照本评审条件参加职称评审。二、各市县人才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针对具有评审权的职称系列制定评价标准,本地的评价标准不得低于省里的评价标准。三、允许具备外语教师资格证(英语除外)的教师,按任教的外语学科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允许取得外专部门颁发的工作许可的外籍中小学教师参照本评审条件执行。四、本评审条件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五、本评审条件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同时废止。六、本评审条件相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见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