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篇)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学习感悟通用精选.docx
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学习感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健全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鲜明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制度遵循。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强调“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要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为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党中央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和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作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内容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提出一系列硬杠杠硬举措、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建立为基层减负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等机制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打出了组合拳,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就像“牛皮癣”,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且花样不断翻新。比如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文件制发环节评估审查不严,导致在政策文件的源头上就出现加重基层负担情形等问题;有的考核体系设计繁琐、指标设置过分细化碎片化、分值过度“膨胀”,甚至出现“千分制”、“双千分制”等问题;有的随意借调基层干部,削弱基层工作力量等。要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多样性和变异性,摸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不同表现,紧密联系具体实际,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问题;既解决显性问题,也解决隐性问题;既解决表层次问题,也解决深层次问题,抓出习惯,抓出长效。若干规定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源头治理,对当前存在的形式主义老问题新情况,在强化现行制度规定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实招硬招,必将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必须坚持以改革精神破解顽瘴痼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紧扣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若干规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为基层减负为落脚点,回应基层干部群众关切与期盼,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注重细化实化措施要求,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压缩工作模糊空间地带,建立清晰明确的制度规范,推动整治工作在制度轨道上规范化运行,有利于充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提供重要保证。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若干规定,扎实有力推动落地见效。要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深刻认识“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更加积极主动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要完善配套制度机制,进一步细化要求、明晰流程、厘清责任。要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压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典型问题核查通报,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要把规定要求落实到各条线各领域各环节,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断取得实效。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心得体会在深入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党中央对基层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也对自己在日常工作中如何更好地践行这一精神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和体会。以下是我从多个维度出发,对规定学习的心得体会。一、理解背景,认清形势近年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基层工作中屡见不鲜,不仅严重阻碍了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地,也极大消耗了基层干部的精力和时间,影响了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这些问题的存在,背离了党的初心和使命,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决予以整治。规定的出台,正是党中央针对这一顽瘴痼疾,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宣战的重要举措。二、把握核心,明确要求规定围绕为基层减负这一主题,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和要求,主要包括精简文件会议、改进督查检查考核、规范调研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这些措施和要求,既是对当前基层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精准把脉,也是对下一步工作方向的明确指引。精简文件会议:文件多、会议多是基层工作中的一大痛点。规定要求大幅精简文件和会议数量,提高质量和实效,避免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这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更加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的泛滥,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去。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督查检查考核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但过度、频繁的督查检查考核却给基层带来了沉重负担。规定提出要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科学设置指标,简化程序,减少频次,注重实效。这要求我们在督查检查考核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调研活动:调研是了解基层情况、指导工作的重要途径。规定要求加强调研活动的统筹协调,避免多头调研、重复调研,注重调研成果的运用和转化。这要求我们在调研中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加强组织领导: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推动。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这要求我们要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反思自我,查找不足在学习规定的过程中,我也深刻反思了自己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发现自己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对文件会议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偏差:有时在工作中过于依赖文件和会议来推动工作,没有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基层需求,导致工作效果不佳。今后,我将更加注重对文件会议精神的深入学习和理解,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避免形式主义的泛滥。督杳检杳考核工作有待改进:在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有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没有充分发挥督查检查考核的积极作用。今后,我将更加注重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科学设置指标,简化程序,减少频次,注重成果的运用和转化。调研工作不够深入:在调研工作中,有时存在走马观花、浮于表面的现象,没有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和群众需求。今后,我将更加注重调研工作的深入性和实效性,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四、落实行动,践行精神学习规定不仅是为了提高思想认识,更重要的是要将其转化为实际行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切实贯彻落实规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和对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中要注重实效、注重质量、注重基层和群众的需求和感受。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侵蚀。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水平。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理解;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加强对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的了解熟悉。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锻炼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体系;加强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大宸慑效应来推动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注重经验总结:在工作中要注重总结经验教训I;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来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和进展。总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出台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来贯彻落实这一精神要求;为推动基层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学习心得感言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审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会议强调,要以改革为动力促进稳峭长、调结构、防风险,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及时推出一批条件成熟、可感可及的改革举措。“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基层减负要减出成效,就要奋力打破工作中的“定式思维”走出“墨守成规”,真正点燃“改革引擎”为奋斗注入“新动能”。走出“思维定式''推出可感可及的“改革举措”,放权赋能为干事创业注入“新动能”。“江淮无涯岸之阻,亭壁无藩篱之固。”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个别干部觉得工作力不从心、压力过大的根源,实则是“权责不对等”,肩上挑着重担子、手上接着烫手山芋,却没有实权难以调动“一兵一卒"、更没有话语权难以改变现实困境,最后只能“小马拉大车”,自叹能力跟不上、精力跟不上。各地区要走出“思维定式”进一步为干部放权赋能,就要用心推出可感可及的''改革举措”一方面要在充分研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把责任清单划清楚、把权力边界标明白,让一线冲锋的干部有资源可用、有支撑可靠,另一方面更要构建起“分工合理、上下联动、协调统筹”等运行体系,真正推动基层干部抓好主责主业,为干事创业注入“新动能”。聚焦“现实难题”递进乘势乘时的“改革探索”,提质增效为履职尽责注入“新动能”。时代总是在变化中向前发展,历史的车辙不会碾出同样的印迹,只有做到与时偕行、与时俱进,方能不断焕发新动力、成就新气象、书写新篇章。随着智能化、网络化办公应用的不断普及和应用落地,对于扎根在基层的干部来说,留痕工作也从过去的“文山会海”变成了如今的“指尖作业、看似少了很多开会、写材料的形式主义,实际上并无两样”,要想真正为干部松绑,就得聚焦“现实难题”把顽疾连根拔起。各地区当递进乘势乘时的“改革探索,一方面要加大智能化、无纸化办公的投入,让群众办事少出门、少折腾,干部做事少糊弄、少留痕,另一方面也要同步增强监管功能,进一步打击线上打卡、指尖留痕等现象,真正在提质增效中为履职尽责注入“新动能”。顺应“民心呼噢”展现敢闯敢拼的“改革精神”,群众阅卷为奋斗拼搏注入“新动能”。“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减负成效好不好、全面深化改革实不实,群众感受最真切、也最有发言权,无论是从干部的奋斗状态、行事作风,还是从干事创业的实绩、追梦的进程来说,都应该有可见可感的变化,这样才算减负减到位了。各地区要顺应“民心呼唤”,就得始终把群众意见、群众反馈吸纳到基层减负之中来,一方面要把实际问题的解决率、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考评标准,从而倒逼各单位、广大干部真抓实干,把心思和精力花到主责主业上来,另一方面也要邀请群众参与到基层减负的过程中,在监督、阅卷中不断催生新变化,让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干部发挥敢闯敢拼的“改革精神”,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事业观,真正为奋斗拼搏注入“新动能”。学习贯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扛牢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心得体会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会议指出,中央书记处要持之以恒抓住不放,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要定期督促检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在安排部署工作时要实事求是,省以下各级党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必须依靠全党共同努力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J新时代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从党中央做起、从高级干部严起,一级示范给一级看、一级带领着一级干,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到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党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全面从严治党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新征程上,要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扛牢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明确和细化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从制度上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要运用好已有的制度成果并不断深化实践,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贲任体系,明确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管党治党责任,明确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通过明晰职责任务、完善责任链条,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制定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多次通报曝光管党治党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问责的最终目的不是处理多少人,而是要通过问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最终达到干事创业的目的。要不断增强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防止出现问责不力或者泛化滥用等问题,以精准问责督促担当尽责。扛牢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关键在于树牢责任意识。责任是事业所赋,是使命所系,是忠诚品格、担当精神的重要体现。责任落地落实,工作才能见行见效,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不断取得新成效,我们党才能始终充满生机活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心怀“国之大者”,更加自觉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尤其是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推动责任层层落地,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责任重于泰山,事业任重道远。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我们党必将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学习感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我深感振奋,倍受鼓舞。通过认真学习若干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有以下几点体会。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基层的干事创业风气很大程度决定了国家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实,将基层干部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任重而道远。做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始终保持政治警觉性,对标共产党人的先进性、要始终走在前、做表率,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实干苦干,干出成效。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形式主义实质上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靓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比如,一些地方推动工作依然习惯于开会、发文、检查''三板斧";一些部门以“属地责任”为由,将本来属于自己职责范围之内的任务,层层下压到社区和乡镇干部身上;一些地方阳奉阴违搞变通,安排部署任务以口头通知代替红头文件。凡此种种,无不警醒我们,为基层减负任重遒远,必须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积极担当作为,把更多精力放在抓落实上。要划清应尽职责和应减之负界线。关于为基层减负,从中央到地方印发了一系列文件,但一些单位在执行时仍然存在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现象,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破窗效应”。比如,中央到地方对配套文件制定都有明确规定,但是一些单位仍然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甚至将方案中的附件摘出来形成任务表或任务清单再印发给下一级单位,继续搞“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那一套。再比如,扎堆调研现象依然存在,一些乡镇作为政绩“盆景”被反复观摩调研,导致基层干部疲于应付。之所以出现以上情况,就是因为制度笼子扎得还不够紧。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定规矩,就要落实一些已经有明确规范的事情,就要约束一些不合规范的事情,就要规范一些没有规范的事情。我们关于为基层减负的文件就是实际工作中一些事项的指南,既然已经制定,就要严格落实,不能束之高阁。同时,要健全权责清单,厘清职责边界,让基层干部履职有据可循,一看就知道“干什么活、办什么事、担什么责”。要把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一方面,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具有一定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另一方面,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完善澄清保护机制,认真落实中央“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对改革攻坚中的“无心之失”“探索之误”依法依纪予以宽容,让广大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安心工作、放手干事。同时,减负并非减责,松绑并非松劲,基层干部要清醒认识减负是为了更好地激发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决不能把“减负”当作“躺平”的理由。为基层减负要与干部培养使用相结合,在减负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和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大胆使用扎根基层、务实担当的基层干部,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乱为者失位,推动减负和增效“两翼齐飞”,引导基层干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干出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