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XX县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

    • 资源ID:1727498       资源大小:9.13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XX县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

    XX县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益,根据XX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4)150号)和XX县2019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X医保(2019)X号)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是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上级财政补助和其他渠道筹集,按规定用于城乡困难家庭和个人医疗救助的专项资金。第三条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第四条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县医保局负责办理资金的筹集、核拨、支付等业务。第二章医疗救助对象、标准和申报程序第五条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救助对象:具有本县区域内常住户籍、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家庭成员、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其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仍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医疗救助。第六条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特困供养人员,视财力给予适当的门诊补贴。特困供养人员在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政策范围内的其个人自负基本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13000元。特困供养人员患重大疾病住院,按80%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17000元。第七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一)普通疾病住院救助。低保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住院个人自负基本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予以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为13000万元。(二)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低保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住院个人自负基本医疗费用,按75%的比例予以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为17000万元。第八条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2万元以上部分按30%比例救助,年救助封顶线7000元。第九条救助程序(一)“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对象凭书面申请、疾病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办。出院结算时,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疗救助资金,县医保局通过“大病医疗救助”专户将医疗救助资金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二)住院医后救助:未办理“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对象,在出院后,可向当地镇级人民政府申请医疗救助,需提供医疗救助申请及授权说明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熨印件、低保证复印件(证明)或困难户证明、农商行个人结算户账号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医保补偿结算单原件、住院发票原件或复印件(盖章)等相关资料,经领级审核,由县医保局进行审批。县医保局通过“医疗救助”专户将救助资金拨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医保部门应及时提出下年度资金申请计划,按规定程序审核报批。第十一条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直接支付。县医保局向县财政局提交拨款申请县财政局审核后,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到县医保局,再由县医保局将医疗救助基金支付到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救助对象。对救助对象个人的补助资金必须通过打卡发放,不得使用现金支出。第十二条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应通过网站、公示等形式按季度向社会公布,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等情况应每季度在村(居)、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三条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须专款专用。对定点医疗机构不按规定用药、诊疗以及不按规定提供医疗服务所发生的医疗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不予结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不得向救助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发现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四条医疗救助基金按财政年度实行绩效评价,并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当年年初预算有结余的专项资金,无特殊情况结余资金由财政统一收回,纳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县医保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注意事项

    本文(XX县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