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docx
企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一、单位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原则规定(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二)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考核机制,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要点(一)消防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半年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消防工作情况报告应包括: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2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3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执行情况;4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及运行情况;6消防安全培训情况;7灭火和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8火灾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三)消防组织管理制度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要点。(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宣传和培训形式、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五)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应包括责任范围、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消防设施故障处置、情况记录等要点。(七)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筝要点。()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特殊工种资格、动火审批程序、临时用电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九)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应包括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其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管理要求、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事故处置记录等要点。(十一)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应包括预案制定和修订、责任部门、组织分工、演练频次、范围、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要点。(十二)志愿消防组织管理制度应包括志愿消防队组织形式、人员比例、活动频次、训练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十三)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应包括职责职能、人员组成、日常管理、执勤训练、装备配备、装备使用保养及补充维修、情况记录等内容。(十四)消防区域联防管理制度应包括单位参与的消防区域联防组织的类型、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职责职能、联防互查、消防宣传、活动频次和活动记录等内容。(十五)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十六)其它消防安全制度单位还应根据实际制定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三、有关操作规程单位应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1消防设施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2变配电室操作规程;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4燃油燃气设备使用操作规程;5电焊、气焊和明火作业操作规程;6特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7火警处置规程;8火灾事故善后处理规程;9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1所有单位消防安全职责1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并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及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维护保养记录应当存档备查;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4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5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6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7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额外职责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并报消防救援机构;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并存档;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5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6每年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评估;7按要求参加消防救援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上报相关信息,每半年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报消防救援机构备案。3具备隶属关系的上级单位职责具备隶属关系的上级单位除应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对所属单位消防安全实施全程监管和系统管理,承担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1指导下级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以及保障消防安全职责落实的制度措施;2定期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评估,适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协助下级单位整改无能力解决的火灾隐患;3督促所属单位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灭火和应急琉散演练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部署消防安全工作;5掌握下级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6每年对下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实施奖惩。4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管理职责1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由业主负责。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业主的,业主对各自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应共同负责;2建筑物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对共用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统一管理;3业主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公约,明确管理组织或者人员,对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4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所有权人提供的建筑物或者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接受统一管理,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5单位举办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职责举办灯会、集会、焰火晚会以及展览、展销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2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3单位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建(构)筑物拆除、大型检修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在作业前与受委托方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职责。单位应对受委托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7单位微型消防站职责1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确定队员,合理选择站房位置,按照标准及单位实际配备灭火、通讯器材及车辆装备;2制定值班备勤、器材维护、防火巡查、教育培训、训练演练等制度,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并督促其落实;3加强对微型消防站队员的业务技能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I,组织队员常态开展灭火救援技能训练和消防演练,;4安排微型消防站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5利用广播、视频、橱窗、黑板报、内部刊物、班组会议,向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6发生火灾时,组织疏散人员并参与处置初起火灾。8区域联防联勤组织职贲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成员单位消防安全状况;2制定联防小组值班轮巡、安全互查、定期会商、救援互助等工作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联防工作职责并督促其落实;3督促成员单位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4每月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区域内消防安全问题,交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商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办法,研究改善本区域消防安全状况的措施;5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共同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6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知识、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7掌握本联防小组成员单位灭火救援力量和器材装备情况,发生火灾事故时,组织成员单位实施联合扑救,发挥协同作战合力。O1.火源管理(一)单位应建立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二)用火用电用气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作业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三)用火安全管理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作业完毕后,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3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明火作业的,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4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5室内场所严禁燃放烟花、焰火,不得进行以喷火为内容的表演。6人员密集场所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7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四)用电安全管理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2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3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4电器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5定期进行防雷检测,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6当电气线路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7单位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五)用气安全管理1单位场所燃气管路的设计、施工及燃气用具的安装、维护、保养、检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需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选择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或江苏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燃气供应单位供应燃气。2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装置和可燃气体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进行测试、记录,确保处于灵敏有效状态。3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螺纹连接的不锈钢软管、调压阀等配件。4禁止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禁止在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液化石油气;禁止在同一室内同时使用含燃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5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的瓶组供气站,存放气瓶的房间严禁使用明火、堆放易燃易爆物品。6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油烟管道每季度应至少清洗一次。02火灾荷载管理(一)单位场所应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采用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严禁擅自拆除防火分隔措施。(二)建筑外墙设置的外装饰面或幕墙以及高层建筑竖向管道井,应按照规定要求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三)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四)室内装修装饰材料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选取相应燃烧性能等级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五)建筑内、外保温系统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严禁采用B3级保温材料。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六)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可采用B1.级材料。(七)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销毁等环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确需使用的,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八)库房内储存物资应严格按照设计单位划定的堆装区域线和核定的存放量储存;库房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中间仓库的储量不应超过一昼夜的使用量;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集中摆放,机电设备、消防设施周围0.5m的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九)室外储存物品应分类、分组和分堆(垛)储存。室外储存场所的总储量以及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架空电力线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相关规定。(+)严禁在生产、经营、储存等场所设置人员居住场所,严禁在琉散通道、楼梯间内停放电动车或为其充电。(十一)举办促销、展览、演出等大型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03消防设施管理(一)消防控制室管理1消防控制室应制定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员职责、接处警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2消防控制室应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并按规定填写记录相关内容;4正常工作状态下,报警联动控制器及相关消防联动设备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若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应有确保火灾报警探测器报警后,能迅速确认火警并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和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DB32/T186)等的有关要求;2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3禁止使用不合格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对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4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关停或长期带故障工作。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5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每日应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其他单位每周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部位和内容;7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8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9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h的,应同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三)灭火器管理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压力指示区保持在绿区;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明显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2对灭火器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检查数量不小于总数量的25%;3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4应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使用期限、部位、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四)其他消防设施管理1依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单位,应安装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2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厂房、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等电气火灾多发场所,应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3员工较多的单位(场所)应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点,集中充电停放点的选址和平面设计应符合相关要求,并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04安全疏散管理(一)安全疏散管理制度的内容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二)单位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三)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不应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门。(四)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防火门应保持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五)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六)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七)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八)应急照明灯、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应保持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九)消防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晰,且不应被遮挡。(+)安全出口、公共琉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十一)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十二)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琉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05消防安全标识管理(一)原则规定1单位应当实行标识化管理,通过规范运用标志、标识、标牌等可视载体,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各个环节可视化、规范化;2标识传达的信息应清晰、简洁,可采用文字或图例表述,标识颜色应当醒目并区别于四周装修材料颜色,且应设置在明显部位;3消防安全标识的制作、消防安全标识设置位置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的相关规定。(一)提示性标识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水泵接合器、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配电房、消防电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应当设置显示设施、部位名称的标识;2灭火器、室内消火栓、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消防泵、备用发电机、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报警阀、消火栓和自动喷淋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简易操作说明、维护保养责任人、管道阀门的常开常闭状态等内容的标识;3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发电机房、厨房、化学实验室、药剂宝、可燃物资仓库和堆场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明显位置应制作储存物品标识牌,标识储存主要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和基本扑救方法;4宾馆、饭店的客房、商场、医院病房和公共娱乐场所的包房等公共场所的房间内、楼层应设置安全疏散路线图。(三)禁止性标识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防火卷帘、消火栓、消防车道、登高作业场地、灭火救援窗口等应当设置禁止堵塞、占用、圈占和停放车辆等内容的标识;2具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生产厂区、厂房、储罐、堆场等部位及入口处应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使用手机等标志;3存放遇水燃烧、爆炸的物质或用水灭火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的地方应设置“禁止用水扑救”标志;4在旅馆、饭店、商场(店)、影剧院、医院、图书馆、档案馆(室)、候车(船、机)室大厅、车、船、飞机和其它公共场所有明确禁止吸烟规定的,应设置“禁止吸烟”等标志。(四)引导性标识1消防水池、消防码头、消防取水点、市政消火栓、消防车回车场地、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点周围应设置消防安全引导性标识;2引导性标识应通过柱式、地面箭头或满足视觉连续的间断布置等附着式方式,引导指向一定距离以外的消防设施设置点。06其他管理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取得相应的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开业或者使用。2、单位场所实施改、扩建及装修、维修工程时,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3、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 .保障本单位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建设等消防安全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4 .按规定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备和药剂;5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6 .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部署消防安全工作;7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8 .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9 .落实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奖惩。二、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1 .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 .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6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7 .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8 .定期分析研判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9 .组织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考评,提请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奖惩;10 .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上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三、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 .根据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 .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3 .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4 .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状况,督促维护保养;5 .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和培训;6 .组织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开展训练、演练;7 .筹备消防安全例会内容,落实会议纪要或决议;8 .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9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四、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贲1 .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2 .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3 .按照规定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器材;4 .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消除的,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5 .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五、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1 .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2 .对火警信号立即确认,确认真实火灾后立即拨打119并按下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传输设备)手动报警按钮报火警,启动消防设施,同时按要求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火情;3 .对故障报警信号及时确认,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4 .不间断值守岗位,对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监测中心的查岗等指令及时应答,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等记录。六、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1 .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2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所有阀门处于正确位置;3 .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4 .督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构履行维保合同中确定的各项内容。七、保安人员职责1 .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2 .发现火灾及时通知周边人员,拨打119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参与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3 .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4 .接到消防控制室指令后,对有关报警信号及时确认。八、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队员职责1 .熟悉单位基本情况、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消防设施及器材设置情况;2 .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消防演练,熟悉消防设施及器材、安全疏散路线和场所火灾危险性、火灾蔓延途径,掌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与引导疏散技能;3 .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技能训练,加强与辖区消防部门的联勤联动,掌握常见火灾特点、处置方法及防护措施;4 .发生火灾时,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等工作;5 .根据单位安排,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九、员工职责1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2 .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能力;3 .保护消防设施器材,保障消防车通道、琉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4 .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5 .熟悉本单位及自身岗位火灾危险性、消防设施及器材、安全出口的位置,积极参加单位消防演练,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并引导人员疏散;6 .指导、督促顾客遵守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十、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2 .严格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3 .发生火灾后应在实施初起火灾扑救的同时立即报火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