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5刑法【】.docx

    • 资源ID:1675172       资源大小:10.72KB        全文页数: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5刑法【】.docx

    一、法定量刑情节1 .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注意:造成损害,是应当减轻处罚。2 .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犯罪较轻且自首的。3 .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胁从犯。4 .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5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有重大立功表现的。6 .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7 .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1)又苴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残疾人。(2)预备犯:比照既遂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十四十八过失翁”。(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的犯罪。(2)已满75周岁的人过失犯罪。9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11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2)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以上两项,是“老翁故意半癫疯”。(3)未遂犯。(4)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对教唆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5)自首的。(6)有立功表现的。10 .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带坏孩子。(2)累犯:第二次犯罪,屡教不改。二、漏罪与新罪漏罪先并后减甲因抢劫判15年,执行2年后,发现漏罪(绑架罪),判处IO年,15和IO先并(1520),再减掉已执行的2年,结果就是1378.新罪先减后并甲因抢劫判15年,执行2年后,甲在监狱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IO年,先减152=13,13与IO并罚,结果就是1320).【梳理】1.漏罪:在判决之前漏掉的罪,此时先并后减。先并:比如甲犯抢劫罪被判15年,执行2年后,发现漏罪一一绑架罪,被判处10年。抢劫罪和绑架罪先并,即15与10先并,即15+10V35,则最高刑期为20年,也就是15-20年,再减掉已执行的2年,最后法官在1378年之间选择。也就是已经执行的2年要为漏罪买单,所以算完总账后(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2年。2.新罪:犯罪进了监狱后又犯罪,此时先减后并。比如甲因抢劫罪判15年,执行2年后,甲在监狱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10年,已经执行的2年先减去,即先减15-2=13年,13年与新罪的10年并罚,13+10小于35年,则20年封顶,结果是13-20年。相比之下,通常是新罪更重,漏罪相当于旧账,只是后来才发现的,新罪是本来在监狱蹲着了,还犯罪,说明不思悔改,所以处罚更重。三、不成立累犯不成立累犯的情况:(I)缓刑考验期内:因为前面的刑罚未执行完毕,还在考验期内,不成立累犯。(2)缓刑考验期满后:比如甲被宣告缓刑(如判三缓四),这4年在外面呆着接受考验,如果相安无事,4年一到,原判的3年刑罚不再执行,则4年之后再犯罪不成立累犯。因为只是缓了4年,并没有被实际执行刑罚,所以不符合前罪刑罚执行完毕这一条件,所以不成立累犯。故缓刑考验期满后任何时间再犯罪,都不成立累犯。(3)假释考验期内:说明前罪未执行完毕,还在接受考验,犯新罪不成立累犯。不成五累犯:111缓刑考验期内;一(2)缓刑考验期满后;(3)假释考验期内。

    注意事项

    本文(5刑法【】.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