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付款的合同.docx
2024年付款的合同付款的合同1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t办议:第一条本合同的标的物为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球(2)弑元.(3)月息元,第二条乙方预1寸元予甲方,余款自年月日至年月Bihe每月日前各支付元.第三条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张交付甲方.上述支票的保笆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艮腕乙方偿还送款.第四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第五条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芨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第七条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琮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短.第八条合冏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侨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Q)殿仲裁委员会仲戟;(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出卖人(甲方)(盖京):买受人(乙方)(盖章):法定代S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一B年一一B签订地点:签订地点:保证人内方)(盖孽):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B签订地点:付款的合同2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以下端都丙方):上列甲乙双方就机器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机器售予乙方,乙方买受.第二条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1)忌金额人民市:元.(2)付款方式:a.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元.b.余款元,在交货试机完成后,分二十期平均摊付.U分期付款的交付日期,以订金付日该月的'次月开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或止.d.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应与丙方以共冏汇出的名义,汇出支票二十张付予甲方.支付日期订于机器交付之时.第三条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1)交货时间月日前.(2)交货地点约定于乙方的工厂,应安装妥后,并先行试机,(3)交货方法于试机完成后,甲方应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乙方典顷依第二条第(2)项第d款的约定,将二十张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予甲方.第四条机器的所有权哲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条的全部货款时,再将所有权移转予乙方.第五条机器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机器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归由乙方负担.第六条丙方与乙方须连带对甲方保证,对本合同必须负担的一切俵乐除货款债务外,包括毁损、赔偿债务班负完全支付的责任.第七条乙方或丙方若发生下列事项,,小本合同有关的(责务毋需通知催告,即自动消失,分期付款的利益,所有余款皆必需一次甲方乙方付款的合同3购买二手房,因为不慎勾楣了付款方式新业主与旧业主在房管所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上,可能出现"房款已付清”字样.在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没有取消之前,这样也无妨,但以后,凭这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将送不到公积金.伯得一提的是,此次受影晌的仅仅是在她买二手房时,一开始就直接使用公职金贷款偿还剩余房款的人群.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两家担保公司获悉,凡是商业贷痛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的人翁将不受影响,因为在申请“商转公”贷款时,担保公司使用的是银行与买家签订的信贷合同,而不是在房管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按房地产买卖合同审核送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于日前发出通知,今后对于申请住房公织金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如果所申请贷款的住房“已付清房款,就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据悉,之所以对这一条款进行明确,是因为早前由房笆部门出具的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已经取消,以前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证明书来核准申请贷款二手房的交易价格.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上是在房产证拿到之前用来做合同备案上面将买卖双方、成交价格等信息.凭此证明书及所要求的其他资料,就能贷到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最高上限.这个证明书取消之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严格按照买卖双方在房管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来审核贷款资格.在现实买卖中,尤只是通过房地产中介买房,房屋成交价格往往以在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而在前往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所签的合同,被中介公司视为“形式.超义”上的合冏,也就是为了避税签订的所谓的“阴阳合同”.中介在房管所协助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间时,为了省事,直接勾选了“一次性全郃付完房款”的选项.那么凭这样的合同将申请不了公枳金贷款.当然也有规避的方法,那就是,在购买二手房之初,首先使用商业贷款.然后再通过担保公司转成公积金贷款.担保公司在忸买家办理,商转公”时使用的是银行与买家签订的信贷合同,而不是在房管所签订的买卖合间.评估价将账晌贷款金额不仅如此,市住房公枳金管理中心同时还提醒,以后也将严格地按照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来审核贷款金额,即申请贷款额度须等于住房交易价与房款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的差租1."tI是说,如果所购买的二手房总价80万元,首付24万元,月婿申请的公积领款就不能超过尾款56万元.这次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的通知又会给购房者带来什么不便呢?其实,在现实的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房地产合同上的成交价格为iiF估公司作出的“评估价",为了避税,会将评估价格锹低,耳至远远低于实际成交价.如果买家与卖家的实际成交价是80万元,卖家最初买房的成交价为50万,力底,按照东莞现行的房地产交易规定,买家需要缴纳超额部分20%的个人所得税,即30万*20%=6万元(没有减去装修等合理费用).如果交易的二手房未满S年,还需缴纳营业税(评估价,5.6%);还有契税,即评估价/1%(90N以下),所有这些税法者限按评估价来计算.此次通知规定,公枳金贷款的金额将按照在房管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金额来执行.评估价做得低,将会避免个人所得税,降低营业税以及契税,但是却送不到足够的尾款,例如,实际成交价80万,首付24万,尾款56万,若评估价50万,首付3成15万,只能贷到50万-15万=35万;评估价做高,将会更到实际交易中余下的尾款,但是所纳税的金额也将升高.当然,除了上述条件,买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还须同时满足东莞住房公积金的其他送款政策条款.付款的合同4出卖人:达州市汇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何东奇(以下简梆乙方)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汽车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本合同的标的物为福特蒙迪欧车牌号: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80000.00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歆项予甲方,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分期歆3333.00元,第二条乙方自20xx年10月30日至20xx年10月30日止,每月30日前各支付.第三条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第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覆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例商不成的,可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直份,双方各执T分,签字盖章生效.付款的合同5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称:破告徐某因承建移民房需要向原告购买水泥双方约定先将水泥运给被告开工等一楼的工程款打出来再付给原告直至主体工程完成,被告仍未付款给原告.20xx年11月18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水汜款21000元,破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交由原告收执.后经原告多次催讨均无果.现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21000元及溯期付款利息1(自20××年11月18日起至贷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送款基准利率计筒);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青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我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被告在收取原告的水泥后,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20×x年11月18日,经双方结算,衩告尚欠原告货款21000元.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欠条,被告应当按该结算数额支付贷款,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付,显国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原告要求祓告支付货款21000元及途期付款利息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以支持.故依法步院如下:被告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永玲货款210元咫款利息(利息自20×x年11月18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本案事实清楚,乍看并无争议,但深究考虑,原告可否主张逾期付款利息,若可以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如何计算等问题仍值得探析.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告张某不可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因原、被告基于买卖合同产生纠纷,被告徐某逾期不付贷款的行为屉于违约行为,但双方并未约定有关举金的条款,自1999年10月1日合同法施行后,该法分则第九率买卖合同中对面期付款并没有;去定违约金的规定,故对违约金的适用只能从当事人的约定,如当事人对逾期付款没有约定违约金,则不1号适用给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判决或调解渔期付款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告张某可以主张途期付款利息,利息自20xx年n月18日起至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开始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1.原、被告基于买卖合同产生纠给,双方虽然未对逾期付款的"行为约1逾期付款利息是介乎于利息损失与逾期付款违约金之间的概念,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性质石同,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相应欠款的利息,或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照相关利率支付利息,即以支付利息的方式支付渔期付款违约金,故被梆作渔期付款利息.定相关违约金的条款,但双方于2OXX年n月18日对贷款进行了结的,同时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交由原告收执.此时被告已经明确结欠原告货款21000元.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跟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舱偿垠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限行义务或者采取扑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被告徐某除需继续履行合同即支付货款外,还需88偿面期付款期间相关货款的利息损失,因为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是显而易见的2.至于该违约金的计籁标准依据最高人民i去院于1999年2月16日公布了关于诚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2(法祥19998号,简称批豆),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限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利德.3.本案当事人并没有约定付款时间,也没有就此达成补充协议,按照交易习惯,被告徐某应于双方结究后立即付款,但被告徐某直至徐告张某诉至法院仍未付款,显属逾期不付的述约行为,自双方结算之日起即20xx年11月18日起即已违约.4.因原告依法诉至法院,意味着愿由法院对双方争议的事实进行认定,并服从法院对其纠筠予以了断裁决.一旦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了违约事实的存在,并在判决书中确定被告应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就表示被告应承担违约费任履行给付逾期付款利息的义务,而原告则同懑接受祓告依判决书确定的方式履行给付义务.故被告应承担在判决做出之前的违约责任,支付到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开始之日止.而之后被告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限行给付义务的行为,是人民法麻原告都认可的,不能弥其为违约行为,相应也就不应计算遭期付款利局.至于履行期满后,义务人仍不履彳亍给付义务的行为,应承担的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义务,3E违约责任,也不应计免遨期付款利息.所以逾期付款利息应自应支付货款而未支付货款之日起计算到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开始之日止.第三种观点认为:原告可以主张逾期1寸款利息,但利息自20XX年n月18日起至贷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蹿计算.被告应承担在我决做出之前的违约责任,支付到判决书确定的限行期开始之日止无可厚非.而之后被告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隔行给付义务的行为,是人民法院和原告都认可的,是原告接受法院的判决对原告蝎行期间的宽限,但并不能说明原告放弃了相关的利益,更不能因此就认为被告徐某的i三付款的违约责任被免除.只要途期付款的违约行为一百存在,就应当计付逝期付款利息,百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本案中被告徐某拖欠货款的行为直至其将贷款还清为止,是一亘持续存在的,故就应该支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派期付款利局.这里还有一个如何表述的问题,有的审判员表述为“至支付贷款之日止“,有的审判员则表述为“至贷款付清之日止”,笔者认为后者的表述相对比较合理,因为谁都不能保证裁判标的能够一次性支付到位,可能会出现分多次付清的情况,而此时逾期付款的行为是仍旧存在的,只是逾期付款的金颔有所减少,并不能因为支2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诊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限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送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就1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德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注约金的计算标准.付了部分贷款就免除了支付需余逾期款的违约金的义务。这时应该参照银行划款扣送时的通彳通法,按照利附本清的原则加以兑现.综上所述,针对事前没有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买卖合同案件,当事人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溯期付款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是二条的规定,应予以准许醴途期付款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利息,即逾期付款利息.该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依照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途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筒,而可主张逾期付款利息的期间应自付款遨期之日起至贷款付清之日止,参照银行划款扣货时的通行做法,按睦利Kfi本清的原则加以兑现.付款的合同61&&-(1)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甲方险收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IO0%金额的发票及合同总价95%金额的收据,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即XXX元.(2)质保期满X年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5%金额的收据,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即XXX元.血二(1)合同生效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10%金额的发票及银行履约保函,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即XXX元.(2)乙方将设备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睑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40%金额的发票,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XXX元.(3)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甲方晚收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50%金额的发票及合同总价45%金额的收提,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5%即XXX元.(4)质保期满X年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5%金额的收据,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即XXX元.付款的合同7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瞄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本合同的标的物为,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Q)前款元.(2)S:元.(3)月息元.第二条乙方预付元予甲方,余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每月一日前各支付元.第三条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台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段与日期,开出支票张交付甲方.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转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送款.第四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第五条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含冏.第七条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郃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第八条合冏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彷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防商或谓解不成的,技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年月日付款的合同8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为了规范并统一付款程序,同时进一步提高甲乙双方的合作质量和合作效率,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切商特制定本付款卧议,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避守:一、对乙方开票的规定: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付款合同书范本二、对甲方付款的规定:每批订单乙方只需支付甲方80%贷款,剩余货款乙方年底一次付清.三、对产品的其它约定:产品由甲方负责运输到乙方厂里.甲方应严格按限与乙方确认的订单中的交货数最保质保量的进行交货.五、只他规定:甲乙双方应信守本防议,如果发生纠约,当事人应及时友好彷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起诉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请仲裁.1付款合同书范本六、胁议生效:付款合同书范本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卷字孟章后生效,本t办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为凭.七、防议有效期:本防议在甲乙双方正常合作的情况下将长期有效如任意一方要更改或解除该t办议必须提前1个月向对方做出书面更改通知,双方协商修订.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付款的合同9内容提要付款条件在国际工程EPC合同条.款中占据着举足轻出的地位,同时也是合同管理的一大雉曲,本文对管道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的合同条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为国际工程管理提供借室与参考.关键词期中付款最终付款付款方式币种和汇率预付款一、TS付款条件国际EPC工程合同的支付,一股是分为期中付款和最终付凯(一)期中付款的申请承包商应在每月月末,按业主批准的格式,向业主提交期中付款的申请报告,详细说明承包商自己认为行权得到的款额.期中付款以月完成实际工程进度量为修,按照业主批准的费用和进度分解表的权至和进度测量程序,计管月进度款支付颔.支付文件包括:EPC百分比权重分斛表.EPC进度测It程序、发票程序和形式发票格式.监理签字的完成进度报表及其他进度证明支持文件.在收到并认可履约保函后,业主应在收到承包商的期中付款的申请报告后28天内,颁发期中付款证书,包括应付款给承包商的已经批准的发票票面上无异议的款额,并减去已批准的发票票面款额的5%作为保留金;业主应将发票上由任何款额而发生争议的特殊原因书面通知给承包商,并在领发期中付款证书后28天内支付进度款.当已颁发崎时殆收证书,且工程已通过所有规定的试验(包括竣工后试袈)时,应将保留金的50%付给承包商.在颁发最终险收证书后,应立即将保留金未付的余额付给承包商.(二)最终付款的申请在收到最终验收证书后56天内,承包商应按照业主批准的格式,向业主递交最终付款的申请,向业主提交其最后的进度付款发票,及由业主扣留的保留金余额的单独发票和田可其他应付的或IM尝的但还未付的款颖的单独发票,并附结清证明和其他证明文件.业主在收到所提交的最后发票的28天之内,经过审核下列条件后,应支付这项款额给承包商.最终付款只有等到承包商已经向业主提交了承包商授权彳弋表签字后的放弃留置权不瞰弃索烟的弃权声明书;业主证实承包商已经全额支付了各类款项给分包商、供货商和雇员.二、付款条件中应关注的问物(一)付款方式1月进度付款方式月进度付款即以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第.进度测量程序为计更依据,按月申请期中付款,是付款的主要方式.按月进度付款方式,付款与我完成工作量相匹配,付歆及时,承包商的资金压力蛟小,但付款程序和计算比较复杂,适合大型国际工程EPC项目.采用月进度付款方式,需及时报业主批准法用和进度分解权衷表、EPC进度没!量程序.项目发票程前0形式发票格式.因为,上述程序文件是期中付款的申请报告的基础文件,是按时进行期中付款申请工作的基础.2里程碑付款方式里程碑付款方式是在进度计划的关说路径上设一定数量的完整里程碑以完成完整的里理碑为依据,作为合同分段计划目标和期中付款的时间控制点.采用里程碑付款方式,锢准确地知道什么里程碑点付多少款,有利于资金筹措和简化付款程序.但如果里程碑制订不清晰或不合理,则进度款的支付不匹配和不及时,承包商的资金压力较大.适合在单项工程项目中使用,采用里程碑付款方式,需特别注怎进度计划的关蹬路径上设定的完整里程碑点,每一个完整里程碑的费用和进度分解权里.例如,某国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进度付款完整里程碑如下:对于上述里程理付款权玉表,我们在合同谈判时提出的修改意见是提高前部分的比例.如1#项的预付款提高到10%;另一方面.细化每一项完整里程碑,使承包商获得较快的付款和好的现金流.形成比蛟合理的进度付款完整里程碑.如下表(其中2#、3牝4#、5#项未将细化后的完整里程碑列出).(二)付款时间按照一般付款条件,承包商应在每个月末后,按业主代表的批准格式向业主提交进度款申请书.业主代表应在收到进度款申请书和证明文件后28天内颁发期中付款证书,之后28天内付款.因此,通格情况下,承包商最长可以在56天内,从业主处获得期中付款.在实践中,应关注的问题:1审批的时间如,在某国际工程项目的原合同条款中.关于支付的条款为:“承包商应在每个月末后,按业主代表的批准格式向业主提交进度款申请书业主代表应在收到进度款申请书和证明文件后进行审批,在审批同意后42天内付款”,该条款没有规定审批的时间,业主可以无限推迟付款时间.所以应该修改为,业主代表应在收到进度款申请书和证明文件后28天内审批并颁发期中付款证书,之后42天内付款.2什款的时间上述付款条件中审批同意后的付款时间原为42天,比一般的付款时间长,实际我C说终改为:业主代表应在收到进度款申请书和证明文件后28天内审批并预发期中付款证书,之后28天内付款.(三)货币和汇率国际工程中货市汇率的风险极大.例如,近几年,美元兑哈萨克斯坦坚戈的汇率基本第尬120-121之间,相当稳定,但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世界油价急剧下趺,导致以石油出口为主的哈萨克外汇储备急剧下降供300亿美元下降到150亿美元),为保沪其外汇和黄金储备,增强该国制造业的竞争力,哈央行决定货币贬值,以缓解央行耗费外汇储备维护坚戈汇率的压力,并改善该国出口企业的财务状况.20x×年2月4日,哈国中央银行突然古布允许该国贪币贬值25%左右,并在+3%区间浮动.对勺周公司采用当地货币坚戈签订的合同,造成重大的损失.因此,在实践中,应关注的问题:1币种的选择币种的选择原则首先是考虑通过对影响汇率变化的经济面因素、政治面因素、市场面因素进行分析,预测汇率变化趋势,哪货币种类.当汇率变化趋势难以判断时,应尽可能考虑采用硬通币.有些国家对于合同签订的货币有法律规定,如,哈萨克斯坦法律规定,外国公司在当地注册的子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用当地货市签订合同而外国公司在当地注册的分公冏签订的合同,可以采用美元合同,这是就应根据风险分析,选择签订合同的主体.2不同币种的百分t匕在有些国际项目中,业主允许承包商采用多币种签订合同,这是我们考虑项目实施期间货市使用的实际需求,确定不同币种的百分比,通常的经验是,分别计算出需要在当地支出的成本及费用(当地币),以及需要在中国和第三国支出的成本费用(外汇),再考虑当地货币的汇率变动,以确定当地币和外汇的比例.通常,在外汇管制国家可以把当地币比例确定得相对低一些.当合同规定有价格调整条款时,适当限高当地货币的比例,能够茨得相当丰厚的价格上不娥卜偿.如果没有价格调整条款,贝啦把外汇比例确定得相汨高T.3货币汇率的计算国际工程中规避货币汇率风险有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当项目实施期间货币汇率波动大时.争取采用非固定汇率计算进度付款,如,某合同中,我们规定的货币汇率计算是,月支付进度款采用兑换汇率为付款前三天,1.ONDON的NATIONA1.WEST-MINISTER很行电汇当天1030报出的兑换率中间价;二是签订多币种合同,减少货市兑换,降低货币汇率风险;三是使用硬通市,规避货币的大幅贬值;四是在合同中争取调价条款,规定汇率变化的IMS方法.(四)预付款通常,如果该国际工程项目有例寸款,则当承包商按照要求,提交一份预付款保函后,业主应支付一簿预付款作为承包商用于动员的款项.预付款的数It和预付.款的适用货币及比例,应按合同价格支付的货币比例支付,预付款应通过在期中付款中按比例减少的方式付还,直到预付款还清为止.在还清预1寸款前,承包商应确保预付款保函一直有效并可执行,但其总额可报据承包商付还的金额逐渐减少.如果该保函条款中规定了期满日期而在期满日期前28天预付款尚未还清时,承包商应将该保函有效期延至预付款还为止.在实践中,应关注的问题一是预付款支付的前提条件,通常国际工程项目在支付预付款前,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供覆约保函或预付款保函、工程保睑的保单.如,承包商依照合同条款向业主提交不可撒换的加款保函和工程保险保单后30个日历日之内,业主向承包商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如果承包商不能及时办理这些手续,就会延误预付款的支付.二是预付款的扣还的方式,一的是依照项目执行计划在承包商获得进度款的月份开始,逐月扣除预付款.每月扣除班等于总预付款除以从扣款月开始到机械完工日止的月份数.付款的合同10立书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立书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梆乙方),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订匏服务事宜,商定甲方付款给乙方条件如下:一、双方同意付款方式为每一季度结算一次.二、双方同意每年3月10日、6月10日、9月】。日、12月10日为结筒日.三.双方同意付款型态为汇款,附开户银行资料.1、采现金付款者,甲方同懑於货到收队2.采支票付款者,甲方同意於货到付票期一日之票据予乙方.3、采;匚款付款者,甲方同意於货到一日内,汇入乙方指定之帐户.4.采月结付款者,甲方同意於当月一日支付票期一日之票据予乙方.四、甲方给付乙方款项之方式为乙方派员收取二回邮寄回口汇入帐户.1.由乙方派员收取时,需携带证件无收款章C发票章.五、是否需要乙方按月邮寄对帐单YESaNO.六.其他约定事项:一、甲方同意於付款时同时交付乙方付款明细.二、若甲方支付客票(非甲方本人所开立之支票),需由甲方於支票背面背书.柒、特别付款方式说明: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付款的合同11买卖合同中逾期违约金与迨期利息(逾期损失)问题塞于欠款纠纷的买卖合同案件所限出的诉讼请求除返还欠.款外当事人的金钱孽息损失,是以“逾期违约金”提起还是应以"欠款利息”提起的问题,在互阅相关案例及法条后,就如何准确定位该诉讼请求,发表一些个人的看法,也为今后该类型的诉讼案件提供一些思路.一、逾期付款违约金和逾期利息(逾期损失)的概念所谓"违约金",顾名思义,是指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而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的一定金租1.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对此有约定.迨期付就三约金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当一方不按期限行其付款义务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面期利息(逾期损失),是瘠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由上可知,原告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有合同约定,而主张逾期利息(逾期损失),则不一定有合同的约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纠纷,只要能够证明存在欠款的事实即可.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款项支付的不同侑形1 .当事人既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迪期支付款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标准或数破;2 .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瀚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数颔;3 .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4 .当事人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三、原告一般会列出的几种诉讼请求模式.1、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利息;3、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既请求支付i三付款违约金,又请求支付利息;4、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赔偿利息提失.四、针对不同情况应当采取的诉讼模式.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同的合同中出现的欠款情形应承担法律费任的规定是不尽相同的.合同法对此情形的基本规定是支付违约金,如总JI脚分和分则中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等.但是有些合同,如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则规定的是支付利息.另外有些合同,既没有规定应支付违约金,也没有规定应支付利息.根捌上述不同类型的合同约定我总结出以下四种向对方主张支付遨期付款般金或利息的方法:1、合同双方明诵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和逾期支付违约金喷峋的计笠方法或金鼠这时,应严格按限双方的合同约定来主张违约金或利息(除非此类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不论是逾期付款违约金还是欠款利息,两种表述都是可以接受的,不会引起歧义,也不会导致j去律适用的冲突,但需特别注意的是,当事人如间时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利息,即使这两者均有合同约定,也存在着被法院驳回的风险.因为这种无复计算实际上过分加击了对方当事人的负担,法院很可能会应对方当事人的请求,引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规定,判令驳回对其中一项的诉讼请求.2.合同双方明辘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溯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金额.这时,应当根捌法律的相应规定(主要为合冏法,见附件一),准脯提出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利息的主张.(1)如果法律规定此类合同拖欠款项应支付违约金,应向对方主张支付法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或金额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演期付款的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经的规定,卷照中国人民很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执行.在此,有必要引用一下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的画期货款利率标准:G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费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限发20xx251号)规定:三、关于罚息利率问威.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送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逋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豆利.”可以看到,参照上述标准计算说期付款违约金时,日万分之二点一的原标准在名义上已丧失法律效力,但是以“在借款合同我明的贫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作为新的计算标准,实践中会运常缺乏可操作性.比如非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往往不会约定合同履行期内的利率,这种情况下,根本无法推箕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适用中国人民银行遮期贷款利率的问题上使用的是"可以“而非必须"或"应当"所以法院既可以按照司法解卷的规定调整逾期付款隹约金标准,也可以选择不这样做.既然现标准缺乏可操作性,有人就主张仍适用万分之二点一,似乎也不是不可以.笔者则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烽加收30%50%也许更适合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比如说,或止到起诉之日,违约期限在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照一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30%S0%;违约期限为二年至三年的,按照二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30%50%;违约期限超过五年,按五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30%-50%.(2)如果法律规定此类合同拖欠款项应支付利息,则只能向对方主张支付利德.利晦的计管方法或金颔应当参照中国人民很行同期贷款利率的规定.(3)如果法律对此类合同未fMS应规定,则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不同表述,确定不同的主张内容,即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按照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处理;约定欠款利息的,参照前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处理.3、合同双方只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磁期支付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这时,不可以提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请求.对于是否能适用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发,个人认为也是不能够适用的.因为该批复中涉及的情形只是I十对“未明确违约金计算标准",而不是针对“未约定违约金”.期去律或司;加释对此有相应艇,可以促出要购破付利息三8期付款损失,如借款合冏、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等;在法律没有相应规定的情况下,可要求对方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数额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4.合冏双方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诵,这时,首先应根据法律相应规定.确定款项应当支付的时间,之后,可以向对方主张烟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数额同样可参照中国人民限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五、结论综上,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情况下,个人认为应当按照上述论述中述第三种情况以“面期付款损失”的名义提起金I劈息要求为佳.即按照最高人品去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约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8号)第二十四条第4款之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星准利率为基础,参照泡期罚息刘J率标准计算.六、相关法条(一)合同法有关规定第一百T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般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三款:”当事人就迟延姬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合同法解释二第五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用去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租i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隆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TS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合同法解释一五、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买受人依约保匿部分价款作为筋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It俣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膨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二条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出卖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况紧急,买受人自行或者通过第三人修理标的甥后,主张出卖人负担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