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通知川卫发〔2016〕120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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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通知川卫发〔2016〕120号.docx
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16)120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科学城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省R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更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6)733号)的要求,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进一步优化J'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流程,更好地服务食品生产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卜一、落实企业主体贡任,明确企标番案性质(一)落实企业主体贵任。食品生产企业对报备的企业标准负竞,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货任人.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标准严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应当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二)明确企业标准备案性质.企业标准备案是指省(市)级旧生计生部门将企业标准中食品安全相关内容材料进行登记、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三)明确企业标准备案范围.严r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是指,企业标准中的食品安全指标严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相应规定。二、简化企标备案程序,方便食品生产企业(一)实施备案前公示制度。企业在申请备案前将企业标准文本发到法案机构邮箱,由备案机构在指定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省级法案机构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联系电话028-65277077,邮箱:SCSqbgS,公示网站:(一)取消专家审查环节。为减轻食品生产企业负担,申请企标备案时不再提供专家审查意见。三、严格企标备案管理,做好备案服务工作备案机构要加强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做好企业标准备案服务工作,在办理备案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省正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