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篇)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心得体会交流发言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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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篇)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心得体会交流发言材料.docx
(七篇)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心得体会交流发言材料篇一,共七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首先要修身律己,学习并贯彻好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回顾历史,我们看到许多因官员腐败而导致国家衰败的例子。如今,在国有企业的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某些管理人员在人事任免中任人唯亲,破坏了企业的人才选拔机制;有的在市场营销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了企业的声誉和形象。“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我们要追求高尚的品德和操守,不为虚名浮利所动。要时刻牢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虽然在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中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我们严格遵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不断创新管理模式,优化资源配置,就一定能够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国有企业的繁荣发展不懈努力!谢谢大家!篇二“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职责,便是为了企业的发展辛勤耕耘,为国家和人民创造价值。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如同高悬的警钟,时刻提醒我们要守规明纪,方能行稳致远。条例是规范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准则,它详细罗列了各类违规行为及其相应的处分措施,犹如一张严密的法网,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只有严格遵循条例的要求,国有企业才能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实现可持续发展。学习条例,让我深刻认识到责任的重大。“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国有企业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作为管理人员,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关系着企业的兴衰和员工的福祉。因此,我们必须以身作则,严守纪律,确保企业的决策和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例如,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要杜绝虚报账目、挪用公款等行为;在人事管理方面,要做到公平公正、任人唯贤。“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一个小小的违规行为,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领会,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和高度的自律,为国有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篇三深入学习条例,筑牢廉洁防线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一起深入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范管理行为、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要充分理解条例对于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推动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条例的实施,为国有企业的规范运行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有助于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例如,一些国有企业由于管理不善,导致资源浪费、效率低下,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条例的出台,能够有效约束管理人员的行为,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二是要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点和关键环节。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各个方面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特别是在廉洁自律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违规操作、失职渎职。比如,在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三是要切实认识到违反条例的严重后果。违反条例不仅会给个人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还会损害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一些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因贪污腐败、违法乱纪而被查处,不仅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也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我们要引以为戒,时刻保持警醒。一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要求,让每一位管理人员都熟知熟记,入脑入心。同时,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典型案例,让大家深刻认识到违反条例的危害。二要强化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要根据条例的要求,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加强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预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三要严格执行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手软。要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同时,要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和帮扶,使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坚持依法治企,规范管理,确保企业健康发展。三、任人唯贤,公平公正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与中国古代的选贤任能思想不谋而合。正如管子立政所言:“任人唯贤,不肖者远。”在选拔任用管理人员时,我们应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以能力和品德为标准,确保选拔出真正能够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人才。四、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自我要求也非常高。这让我想起了道德经中的一句话:“修之于己,其德乃真。''作为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必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同时,对于下属和同事,我们要宽以待人,尊重他人,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五、忠诚企业,服务社会最后,我想说的是,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我们必须忠诚于企业,服务于社会。正如古人所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们要以企业的利益为重,全心全意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同时,我们也要牢记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始终将服务社会、造福人民作为我们的使命。总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范和指引。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必须深入学习条例内容,严守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廉洁自律,为企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篇五近日,李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下称“处分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首个专门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下称“国企人员“)处分事项的行政法规。长期以来,关于国企人员的处分规定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下称“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国资、国企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和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中,目前国家层面尚缺专门规范国企人员的法规。处分条例的出台集中聚焦以国企人员为适用对象的处分事项,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企人员队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处分条例主要内容总结提炼如下:一、规范适用对象适用对象方面,处分条例直接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原文,明确国企人员是指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公取人员,并进行了分类列述。简言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既包括全国资公司中的管理人员,也包括全国资公司推荐、任命到其他公司中的管理人员,还包括国有控股、参股公司相关国资管理人员。进一步地,可以归纳为,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的公职人员。关于“管理人员”的涵义,处分条例定义为“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实务中如何根据具体职务认定是否属于履行前述职责,仍存在一定空间。二、明确实施“处分”的主体区别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机关,处分条例第二条、第四条规定,有权对国企人员进行处分的主体为“任免机关、单位”这里的“任免机关、单位“按照相关组织法规定,包括党的干部管理机关,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以及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处分条例同时对任免机关、单位提出建立健全内部处分运行机制的要求,要求其结合国有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实际情况,明确承担处分工作的内设部门或者机构及其职责权限、运行机制等。处分条例还支持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或者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指导国有企业监督资源的整合优化,推动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社会监督等相衔接,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有助于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健全完善。三、楂理“处分”情形处分条例进一步明确国企人员处分的种类和期间,细化违法情形,并明确相应的处分措施。对于处分条例未明确的国企人员处分的内容,原则上应适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一)处分种类处分条例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种类、期间进行了直接引用,具体为:1.警告(6个月);2、记过(12个月);3、记大过(18个月);4、降级(24个月);5、撤职(24个月);6、开除。政务处分和处分都是公职人员本质上都是对公职人员违法行文的追责,实施对象均为公职人员,区别主要在于作出机关不同:由监察机关作出的是政务处分;由国企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作出的是处分。(一)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关责任人员应予追究法律贵任的有关规定进行梳理、归集,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违法行为具体化为违反思想政治要求、违反治理决策程序、以权谋私等类型共计53项违法情形(详见附件)。同时,吸纳国企改革过程中多次被强调的重点要求,例如“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要求、严格遵循“三重一大''及国央企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所列明的“十不准''行为等,处分条例还列举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8种情形,并规定属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处分。此外,处分条例第九条规定了数个行为共存时的处理方式,即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三)处分类型体系国企人员基于不同法律规范而具备的身份上的多样性,必然导致其行为规范和贲任承担类型的复杂性,关于国企人员的相关责任,除了触犯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类犯罪(包括单位犯罪下的双罚制)以及违反公司法导致的民商事贵任外,还可能会承担:因违反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及处分条例而导致的行政处分:因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而导致的纪律处分;如为中共党员,同时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的约束;违反国资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等文件的国资委的监管责任;因违反国有企业自身公司章程、规章制度而导致的企业内部责任。四、细化调查处分以及复核程序处分条例第四章明确规定了处分的程序性要求,就调查处分的全流程环节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基础上细化完善,建立健全了处分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具体而言,一是明确处分的程序性要求,包括调查、处理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经任免机关主要负贵人批准同意后立案,并向有管理权限的监察机关通报等:二是严格限制采取违规方式调查,包括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以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给予处分的依据:不得因被调查人的申辩而加重处分等。三是新增重大违法案件商请机关处理机制。四是严格规范、限制承办部门的权限和程序,保障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权。五是对处分决定书的制作、送达,案件调查的回避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处分条例规范了相关人员受到不实检举、控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任免机关、单位应当及时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此外,处分条例严格规范处分程序以及夏核申诉、纠正纠偏等制度。相较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复审、复核'的内容,处分条例第五章“复核、申诉”规定,细化了申诉的具体程序,被处分人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作出处分决定的任免机关、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向上一级机关、单位申诉。五、总结国有企业是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国企人员在依法履职、廉洁从业等方面具有鲜明特点,处分条例明确国企人员履职的底线红线,推进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将当前立法所保护的法益客体从原先的国有资产是否流失逐渐扩展至因国企人员未依法依规履职而对企业内部治理产生影响,为建立健全国企人员监督制约机制指明了方向。篇六产以律己,扭各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出台,是国有企业管理领域的重要举措,为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行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通过深入学习和思考,我对此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任重道远”,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对待工作。条例犹如一座灯塔,为我们指明了方向,让我们在复杂的工作环境中能够“明辨是非”。在政治纪律方面,我们要“旗帜鲜明''地维护党的权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不能“阳奉阴违”“口是心非只有政治立场坚定,才能确保国有企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廉洁纪律是不可触碰的红线。我们要“清正廉洁”,“一尘不染”,坚决杜绝“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的行为。在面对金钱和权力的诱惑时,要保持“定力如山”,坚守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工作纪律要求我们“兢兢业业”“一丝不苟”,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敷衍了事"得过且过每一个决策、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必须“深思熟虑'“精益求精“亡羊补牢,犹未晚矣”,但更重要的是“未雨绸缪”,提前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我们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提高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以律己”,以条例为准则,不断反思和改进自己的行为,努力做到'尽善尽美同时,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身边的同事共同遵守条例,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良好环境,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贡献自己的力量。篇七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的使命和责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颁布,为国有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以下是我对此条例的深入研讨。一是清晰洞察条例的规范引领作用。条例犹如一座明亮的灯塔,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它明确了在国有企业的运营管理中,哪些行为是被鼓励和支持的,哪些行为是被严格禁止和惩处的。比如,在项目决策过程中,要求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曾经有一家国有企业,由于主要负责人在重大项目决策时独断专行,未充分听取专业意见,导致项目进展不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条例的出台,有效地规范了决策流程,避免了类似的决策失误。二是准确把握条例的严格约束机制。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各类违规行为制定了详尽且严厉的处分措施,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在财务管理方面,严禁私设小金库、虚报账目、挪用公款等行为;在人事管理方面,杜绝任人唯亲、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某国有企业的财务主管,为了个人私利,私自挪用企业资金进行炒股,最终不仅被撤职处分,还面临法律的制裁。这一案例充分彰显了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警示着每一位管理人员必须严守纪律底线。三是深刻领会条例的积极促进意义。条例的实施并非仅仅是为了惩罚违规行为,更重要的是激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它鼓励创新、倡导实干,为那些真正为企业谋发展、为员工谋福利的管理人员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一要加强学习,持续提升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仅要熟悉条文内容,更要领会其背后的立法精神和政策导向。二要以身作则,在工作中产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同事。三要积极参与监督,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对发现的违反条例的行为,要敢于亮剑、坚决抵制,共同维护企业的良好秩序和健康发展环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准则,我们应当以敬畏之心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为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