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方案62489.docx
加盟店区域特许经营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行签署本合同,旨在通过分部使加盟店获得总部(公司)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的特许经营权的运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分部赐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其次条特许经营项目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总部依据经营(制造/销售)的胜利阅历,建立起以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分部基于与总部签苦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刻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遵守法律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担当民事责任。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荏,总部依据本合同对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与在实施木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傅行为,并不表示总粗与加盟商之间存在干脆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在本合同中涉与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担当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加盟店)担当任何义务与贲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见权利。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仆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确定本合同接着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加盟店)应当干脆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担当责任.第四条某本原则公允原则和诚恳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在签订本金同和履行本介同的过程中,分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允原则和诚恳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技与冲突,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其次章加盟商与加盟店第五条加盟商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身体健康,年龄在岁至岁之间:(二)文化程度为;(三)有年以上行业的从业阅历;(四)无刑事犯罪与记录;(五)无破产史与记录:(六)有万元以上至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七)有万元以上至万元的自有资金;(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九).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卜列条件:(一)企业为有限货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二)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以上至万元以下:(=)公司净资产为万元以上:(四)公司拥有71元的自有资金:(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至(五)项的要求;(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七).第六条加盟店加盟店应当注册为,并以其名义履行木合同。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介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平方米至平方米之间,与箕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尚不得少于.加盟店应当依据规定的要求进行装修,经分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用。加盟店运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由一担当第七条合同文本分部与加盟商签订的本合同与合同附件,运用总部统一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文本,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与加盟店不得擅自修改第八条合同审查分部与加盟商签订G特许经营合同后,应当将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关资料,以与加盟商先行签罟的6商标许可运用协议报总部审杳.总部收到后,应在H内作出确定。经审查合格,总部将签署£商标许可运用协议,本令同白总部签署幺商标许可运用协议时生效:如不符合总部规定,总部将不予签署£商标许可运用协议,本合同不生效.任总部审查批准期间,分部和加盟商均无权终止本合同。如未经总部审杳批准,加盟费返还加阴商。第三章特许经营权第九条许可的权利分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运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的特许经营权,依据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着作权、商业除私、经营诀窍等,其中:(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登记号为.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独创(好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专利仃效期截止年一月_I1.(四)若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作品,者作权有效期限截止年月H:(五)商业隐私是指总部拥有的羟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的技术,以与;(六)经营决窍是指经营(制造/销竹)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等等:(七),第十条运用方式分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笫种方式运用总部特许经营权设立加盟店:(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三)由加盟商共I可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四)以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第十一条许可形式基于总部授予分部的许可权,分部许可加盟店运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一般许可工分部承诺并保证:(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运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1)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像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运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人销出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第十二条权利的保招在特许区域范用内.分部对许可加盟店运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一)在客观状况改变时,假如分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侦性影峋时,分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米,I1.加盟店享有优先权:(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第十三条营业场所分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市区(县)路(街>号建筑物层,面积平方米,产权系拥有。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运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经分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第十四条特许区域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令I可规定的独占许可权。第四章合同期限与续约第十五条合同期间本合同自年月曰起生效,有效期.I1.,11期为最终一个年度的月日。假如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年,依此类推“第十六条续约条件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加盟店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二)已经向分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签署放弃可针对分部与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四)同意向分部支付元的续约费:(五),第I七条续约文本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运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二)不得时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三)时违约行为的惩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四).第五章特许经营手册第十八条经营手册分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具体载明加盟店操作规则的*特许店经营手册3(以下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批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九条经营手册的更新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册进行更新,使加盟店拥有最新的经营手册.费用由总部担当.羟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加盟店担当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其次十条经营手册的变通依据加盟店的实际状况,经分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卜条件:()是加盟店具体状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一)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学问产权与其他权利,均归斶于总部全部.其次十一条经营手册的执行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分部有权监督、检查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时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实行措施予以订正,并进行惩罚。其次十二条经营手册的归属经营手册的全部权属T总部全部,在本合同终止时与经营手册更新时,加盟店应当向分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经营手册由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加盟店经理与人员查阅运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第六章培训其次I,三条培训职员对加盟商供应的培训与支持,除卜列几项由总部进行之外,均由分部担当:<-)对加盟店经理的初始培训;(二)向加盟店供应由总部编组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三).其次十四条初始培训总部(分部)应当对加盟店人员进行为期天的培训,参与培训的人员与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分部具体支配加盟店应当依据规定选派参与培训的人员,并将参与培训人员的状况报分部审核批准,分部有权推醐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一)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与促销:(二).其次十五条后续培训在特许经营合同版行期间,分部应当对加盟店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VII.不断提高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平:<-)每年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一)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谢艳经营策略与其他涉与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三)成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分部与加盟店商定:(四)每月(季/年)次向加盟店供应由总部编组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说明精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阅历;(五)其次十六条员工的培训对加盟店一般员工的初始培训由分部负货,后续培训由加盟店负货。加盟店应当依据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与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其次十七条培训的考核加盟店参与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加盟店全部人员必需参与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肉。加盟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本合同终止执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入其次十八条培训费用依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或分郃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分郃负担,但参与培训人员的差旅费白负。加盟店要求分部实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加盟店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经,由分部向加盟店统一收取。第七章支持其次十九条前期支持从加盟店筹建起先至正常营运时,分部应当在下列几个方面供应系统的辅导与支持:(一)加盟店的选址与装修;(二)加盟店的筹备、开业与营运:(三)加盟店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发展:(四)-分部应当向加盟店派出阅历丰富的管理、技术与人员负责前期辅M与支持,时间为个月,并应依据须要时常派出有关专业人员供应辅S与支持“第三十条持续支持在本合同横行期间,分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加盟商供应与加盟店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与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分部部门具体负责对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下列事项:()指定专人负费,快速有效地为加盟店供应辅导与支持:(二)供应与加盟店市场有关的信息:(三)组织加盟店参号的定期工作会议与临时工作会议:(四)年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杳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进疔法:(五)与时提出应对突发性事务的应急方案:(六)第三十一条工作指令分部有权依据总部的规定时常向加盟店发出工作指令,除木合同另有规定外,加盟店应当遵照分部1:作指令行事.分部关于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依据自身的实际状况,选择具体实施方法。分部工作指令限于与加盟店经营、管理、技术与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介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加盟店的义务.分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本区域的风俗习惯,加盟店有权哲伸执行,但应当与时向分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分部审查不成立的,加盟店应当执行。因分部的I:作指令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加盟店受到惩罚的,分部应当担当责任.第三十二条服务除本合同规定的分部对加盟店的支持外,分部可以为加盟店供应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须要的专业询问与其他服务。第三十三条班用分部为加盟店供应支持时,分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负担,分部为加盟店供应服务时,依据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加盟店收取服务费用。第八章设备与物品第三十四条统一配置加盟店应当依据总部的要求,统一配世加盟店运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与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手册,第三十五条专用设备与物品加盟店运用的方用设备与物品(附清的),由分部向加盟店转租,加盟店不能通过其他途径租用或选购。加盟店向分儿支付租赁费用的付款方式为租赁费用的价格不高F市场同类设备或物品的市场销但价格,无参照价格的.不超过总部选购或制造专用设备与物品成本价的%,分部应向加盟店说明租赁费用的构成状况。在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应当将专用设备与物品返还分部。第三十六条运用与修理租赁的专用设得与物品由加盟店负货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专用设备与物品毁损、灭失的,由加盟担当货任.运用期间的修理货任由分部负责。第三十七条保除加盟店应当依据总部规定的保险种类、时间、险别、保脸金额为上述租赁物投保.并指定总部为受益人,保险费由担当.因加盟店不按规定履行投保义务,致使专用设备与物品受到损失而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加盟店应当担当财偿说任。第三十八条通用设备与物品通用设得与物品,由加盟店选附,并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分部有权费令其更换。由分部向加盟店供应的通用设备与物品,其价格依据价格执行。第三十九条选购加盟店应当依据规定,向分部举荐的供应商选购设备与物品,不得向未经总部审查认定的供应商选购。加盟店向供应商购买设备与物品,分部与总部不得从供应商处获得经济利益。笫四I条质量标准分部或分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与经营手册的规定。分部向加盟店供应(出租)的设备与物品不符介质量标准的,分部应当担当修理或更换的资任,因此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分部应当担当赔偿责任.由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的质散问题,由供应商担当质量责任。在指定供应商时有过错的,由分部担当连带赔偿货任.第九章供应与销售第四卜一条产品书目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的范围,由总部统一规定,定期发布产品销售书目。未经分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销竹产品书目以外的产品。第四十二条配送中心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由分部(总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配送中心的行为,一律视为分部的行为,由分部对加盟商担当全部责任。第四十三条配送与选购产品书目范闱内的类产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通过其他途径选曲.产品书目范围内的类产品,由加盟店向总部审告合格的供应商选购,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选购。产品书目范用内的类产品,由加盟店依据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等要求自行选购第四十四条供应商配送由加盟店向总部批准的供应商进行交易时,应当运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加盟店需向其他供应商选解产品的.应事先柠面对分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在征得分部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第四十五条供应商资格审查制总部对供应商实行“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定期发布批准的供应商与产品书0.总部对申请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依据总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审查、检验费用。笫四十六条销售返利供应商依据产品的销售fit(额)赐予分部(总部)的销售返利,应当依据加盟店的销售量(额)予以安排。分部在每年3月,将上一年度(1月IH至12月31日)分部(总部)举荐的供应商支付的销生返利金额与安排状况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分部安排销件返利的通知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将丢失销售返利的安排权“第四十七条退货、换货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加盟店应当依据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与包装不符G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明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换货或退货.第四十八条产品质量标准加盟店销传的产品(服务),执行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质血:没有具体规定的,依据法律规定执行,配送中心与指定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标明限期运用的产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产品标示有效期的分之一.第四十九条产品质量员任依据本合同向加盟店供应的产品,分郃、加盟店与供应商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与本介同的约定担当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法律贵任.由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产品时,如分部(总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部对供应商的产品战地费任担当一般保证表任:()供应商不符合法律与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二)产品不符令法律与本介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第五I条产品配送价格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依据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方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木价格的%。成木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榄、包装费、运费与构成。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依据分部(总部)与供应商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除依据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第五十一条销竹价格加盟店应当依据分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加盟店不得推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假如分部建议(规定)的辱华价格不符合木地区市场状况,加盟店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分部报告.分部应当依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市场状况粽合考虑,并报请总部批准后,作出调整价格的确定.第五十二条销售指标加盟店在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元。假如连续年不能完成销住指标的,分部有权终止其营业。第五I三条货款的结算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除另有约定外,其货款结算方法为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方法依据分部(总部)与供应商达成的协议执行.第五十四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加盟店应当依据规定统一安装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的供应、库存、销生、结算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电机信息管理系统所包括的内容,视为经营手册的组成部分,加盟店应严格遵照执行。第五十五条产品配送的规则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产品过程中,应当执行下列规则:(一)加盟店依据产品销售状况和有关产品配送的规定,通过计免机信息管理系统生成产品配送支配,配送中心将依据该支配实行配送:<-)配送中心不得违反配送支配强行配送或以搭伸等方式进行配送。(三)加盟店对配送的产品,可以在收货之日起大之内要求退货:<pq)因产品超过保质期发生的损失由担当:(五),第十章商标与品牌第五十六条运用许可分部许可加盟店运用总部拥有的商标、商号和标记,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揖他许可或一般许可)的权利。第五十七条限制与保招分部对许可加盟店运用的商标与品牌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一)加盟店不得将商标与品牌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运用:(三)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方式制造(销传)产品:(四)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二人,在特许区域内举办的展会、竞褰或公益活动运用商标与品牌:(五)c商标许可运用协议或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第五十八条合同翁案在签詈本合同附件商标许可运用协议3后3个月内,总部格代报商标局备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查,如因总部延迟备案或加盟店延迟报送而导致的全部费任,由分部或加盟店分别担当。第五十九条宣扬分部和加盟店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扬商标与品牌.商标与品牌的年度直扬支配由总部制定,分部应向加盟店供应宣扬所需的手册、招贴画、纪念品等资料,并由分部(广告基金)负担其费用.加盟店应当在特许区域内执行商标与品牌的宣扬支配,实施分部要求的宣扬工作,花本区域内宣扬商标和品牌,维护商标和品牌的形象.第六十条商标与品牌的变更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许可运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运用的商标,除加盟店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分部应当向加盟店返还费用,并赔偿损失.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许可运用的商标,但总部在原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11.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分部许可加盟店运用的总部的商号、标记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无论因任何缘由而导致商标与品牌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与的费用由分部负担。第六十一条招牌与有关物品加盟店运用的招牌与内部标牌等,由总部统一制作,并由出借给加盟店运用,费用由负担。包含总部商标与品牌形象的包装袋(纸、盒、箱)与,由总部统一制作,并由分部转售给加盟店运用,价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执行:加盟店依据总部规定的设计要求制作,费用自负.第十一章商业隐私第六十二条运用许可分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一般许可)的形式运用总部商业除私的权利。商业附私的许可运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商业隐私许可运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依据本章规定执行。第六十三条商业隐私的范围本合同所称商业吃私,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好用性并经权利人实行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分部许可加盟店运用的信息,均视为总部的商业隐私,除非加盟店能证明有关信息不符合商业隐私的构成条件.第六I四条限制与保留分部对许可加盟店运用的总部的商业隐私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二)限r总部规定他用内的人员知悉商业隐私;三)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方式运用商业除私:(四)c商业隐私许可运用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第六十五条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与终止后,加盟店与知恚总部商业除私的有关人田,均负有保守总部商业随私的义务。加盟店应当依据规定,对许可运用的商业隐私实行保密措施,并与知悉商业隐私的人员,依据总部的规定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或让其签署保密承诺书,使该等人员担当保密义务“保密协议或承诺书运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并报分部存档备案.除非商业隐私非因加盟店与知悉商业隐私人员的过错而为公众所知悉,否则不得免除其保密义务。加盟店与其员工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总部商业隐私,给总部与分部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据本合同规定担当违约表任。第六十六条权利回授加盟店在从事特许经营业务过程中开发的商业防私或对总部商业的私的改进,均应无条件地许可总部运用并由总部许可其他网络成后运用,从而保持特许经营系统的一样性,该项许可是排他的、长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且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许可第三人运用或公开该商业隐私。第六十七条竞业禁止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与终止后3年内,担当竞业禁止义务:加盟店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据总部的规定答署T竞业禁止协议。在加盟店工作期间与劳动关系结束后3年内,担当竞业禁止义务。竞业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与总部特许经营业务相竞争的行为:<-)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托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二)干脆或间接受聘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三)干脆或间接地从与分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得经济利益.加盟店应当依据总部的规定与有关人员警订£竞业禁止协议,使其担当竞业禁止义务。竞业禁止协议运用总部统制定的文本。第六十八条补偿分部对加盟店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担当竞业禁止义务(不)赐予干脆的经济补偿.但因加盟店的违约而终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担当竞业禁止义务时,不得要求补偿。对加盟店担当竞业禁止义务的有关人员的补偿,依据标准执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由加盟店赐予补偿,本合同终止后的补偿义务由分部担当.笫六I九条承诺与保证加盟店承诺并保证:加盟店在卷订本合同前,未与第三人卷署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加盟店不对第三人负有与木合同相冲突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加盟店在履行本介同过程中,不会非法运用第三人的商业隐私“第七十条替代贵任因加1盟店未依据规定与知悉总部商业隐私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竟业禁止协议:而M致分部(总部)丢失本应享有的索赔权,加盟店对分部(总部)担当相应的替代责任.第十二章专利第七十一条实施许可分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一般许可)实施总部专利的权利.专利实施许可,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另有规定之外,依据本章规定执行。第七十二条限制与保留分部时许可加盟店实施的总部专利权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经营系统以外的其他行业实施专利:(三)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第七十三条专利权的无效在签订本合同时分部许可加盟店运用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加盟店有(无)权解除木合同。因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而解除合同的,分部已经收取的费用返还加盟店无权要求赔偿。在本合同签订后,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第七十四条专利权的终止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因总部的缘由致使项专利权在期眼届满前终止的,加盟店有权解除合同,分部已经收取的费用返还,分部应当赔偿加用店的损失,损失骷偿额的计算方法为。其他专利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第七十五条技术革新加盟店在实施总部专利或技术隐私的堪础上做出的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权利归总部全部,并视为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业隐私,总部有权确定将该技术成果作为商业隐私爱护或申请专利。无论是作为商业隐私或专利持有,总部应当将该技术成果无偿许可网络成员运用。分部(总部)应当对开发上述技术成果的投入赐予补偿,并参照国家专利局关于职务独创创建专利的独创人、设计人奖酬提取方法的规定赐予独创人、设计人嘉奖.第十三章著作权第七十六条运用许可分部许可加盟店运用总部作品(计算机软件),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作品的非)专有运用杈.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许可运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着作权许可运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运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依据木章规定执行。第七十七条许可的权利分部许可加盟店运用总部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着作权,其运用许可的权利种类,除双方签署的著作权许可运用协议和£计究机软件许可运用协议另有规定,与分部通过其他书面形式同意加盟店运用的权利之外,未经分部许可,加盟店不得行使。第七十八条限制与保尔分部对许可加盟店运用的著作权作出卜列限制与保留:(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方式运用着作权;(三M着作权许可运用协议和计兑机软件许可运用协议具体规定的限制与保留。第七十九条着作权的归属总部托付(指定)加盟店创作的作品.其着作权归总部全部.加盟店为实施特许经营所创作的有关的作品,其着作权归总部和*有,总部有权许可网络成员运用该作品(计算机软件),未经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将着作权转让或许可第三人运用。加盟店在总部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创作的作品,着作权归苒部全部,第卜四章学问产权的爱护第八十条义务加盟店有义务爱护总部许可加盟店运用的学问产权在本区域内不受侵扰,并应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对侵权行为实行行动.加盟店对制止本区域内发生的侵权总部学问产权的行为,负有职责,应当依据分部与总部的规定履行有关义务,行使有关诉权。第八十一条诉讼权利对第三人侵权总部学问产权的行为,加盟店应当依据规定行使诉权,本章所称诉权包括下列诉讼权利与与诉讼有关的权利:(一)对侵权行为自行进行调查或托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搜集证据:(二)向侵权人干脆发出或通过媒体发出停止侵权的通告或声明:(三)制止侵权行为与要求侵权人担当法律贵任:(四)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五)恩求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侵权行为并对民事赔偿予以调解:(六)向人民法院申请实行保全措施、提起诉讼:(七)分部购P的其他权利.第八卜二条诉权的行使时第三人侵扰总部学问产权的行为,由总部依据侵权的范围、结果、影响等状况确定行使诉权的匕体。加盟店行使诉权,应当经分部书面同意.加盟店应当依据分部的指示,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实行措施.除因状况紧急而须要实行诉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针对第三人侵权行为实行的任何措施均应按分部的指示行事。第八十三条报告加盟店发觉本区域内第三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扰总部学问产权的行为,应当节上将侵权人、侵权事实、危击后果等状况报告分部.因状况紧急而实行诉前保全措施的,加盟店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状况书面报告分部。第八十四条诉前保全加盟店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扰总部学问产权的行为,如不与时制止,将会使特许经营系统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未经分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实行说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状况下,加盟店可以在未经分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第八十五条费用负担对第三人侵总部犯学问产权的行为实行措施所支出的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与相关费用,按下列规定先行支付:(一)由加盟店行使诉权的诉讼费、律师费由分部支付:(一)其他费用由加盟店支何:(三)分部与加盟店依据个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第八十六条赌偿金的安排针时第三人侵权行为所获得的赔偌金原则上依据下列方法安排:(一依据法律规定的侵权损失”计算获得赔偿金的,由受到损害的网络成员按比例安排;(二)依据法律规定的“侵权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计算获得赔偿金的,由总部参照网络成员受到的损失与案件诉讼状况等合理安排:(三)加盟店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何的开支,从获得的赔偿金中优先支付。第八十七条第三人起诉因第三人主见总部学问产权侵权而对加盟店实行的法律程序,加盟店应当花24小时之内报告分部.加盟店应依据分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时,分部有权指定专业人员作为案件的代理人参与有关的法律程序。因总部学问产权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而裁决加盟店担当责任的,其赔偿责任与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分部负担,否则按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执行:但是,因加盟店或加盟店的越权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诉讼或结果不在此限,第八十八条其他诉讼加盟店与第三人之间产生的下列纠纷,应当依据本章规定执行:(一)有关产品(服务)质量的纠纷:(一)有关侵扰消费者权益的纠纷:(三)涉与特许经营系统形象与声誉的其他纠纷。第十五章广告与费用第八I九条广告义务加盟店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扬特许经营系统的品牌、商标与产品(服务),并依据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扬费用。分部依据总部制定的广告支配与其他规定,实施本区域的广告支配和发布地区性广告:加盟店依据分部的要求在本店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第九十条广告限制分部对加盟店的广告活动享有限制权利,加盟店应当充分敬重分部对广告的限制,依据规定和分部的要求开展广告活动。加盟店应当执行分部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加盟店发布广告,其广告内容和方案均应事先报告分部,经分部批准后方可执行。第九十一条广告基金总部和分部分别建立一项全国性和地区性的广告基金,用于开展广告活动的费用.全国性广告基金由总部负责管理,地区性广告基金由加盟店负责管理.总部广告基金的黄用来源与缴付时间如卜.表:基金来源与缴付金额(或比例)I缴付时间I总部每年度缴付不少于元I按月缴付总部收取的特许权运用费的一%I按月缴付分部广告范金的一I按月缴付I全国性供应商支付的广告与促销费用I按合同约定缴付IIII分部广告基金的费用来源与缴付时间如下表:基金来源与缴付金额(或比例)I缴付时间I分部每年度缴付不少于一元I按月缴付I分部收取的特许权运用费的一I按月缴付特许店营业收入的一I按月缴付地区性供应商支付的广告与促销费用I按合同约定缴付IIII第九十二条广告基金的用途广告基金限于支付宣扬特许经营的品牌、商标、产品(服务)的广告支出与促销1.J可。总部广告基金用于支付全国性广告的费用:分部广告基金用于支付本区域广告的费用.广告基金不得用于支付推销加盟的广告费用,假如在由广告基金支付费用的广告中包含了推销加盟方面的内容,则应当依据其所占比例,由总部或分部支付相应的费用。第九卜三条广告基金的管理分部广告法金实行独立核算,设立单独的银行账户,由总部、分部或其托付的机构进行管理。广告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保留全解资料,存档备查。广告基金管理机构可以依据合理的财务手续从广告基金中获得补偿,补偿项目包括:因账目管理、审计、提交报告与法律费用等开支.供应商支付的广告费,作为广告拓金的收入,在运用时应当遵照应商的要求。笫九十四条广告基金的审计分部应于每年的第一个季度提交一份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一年度广告基金收支状况的财务报告,并将正式副本提交加盟店审荏。第九十五条基金的归属本年度节余的广告基金,应当依据广告基金的交纳金额予以返还或抵扣下一年度应当交纳的广告基金“第十六章特许经营费用第九十六条加愕费加盟商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分部支付金额为元的加盟费用,其中元作为总部时加盟商进行培训的费用,元作为分部对加盟店进行商圈调查与指导加盟店筹备、开业与运营的费用,元作为加盟店接受特许经营权的费用。除本合同为有规定之外,无论是本仆同期满、中途解约或因其他缘由而终止,加盟店均无权要求分部返还加盟费.第九十七条特许权运用费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应当依据下列标准向分邮支付特许权运用费:(一)每月(季或年)支付元的定额运用费;(二)依据加盟店销售额的%交纳.总部有权在上述收费标准范围内进行谢修,加盟店应当遵照执行.依据本合同规定计算的当月特许权运用费应当于次月1511前交纳。销售额是指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收入(包括进货回扣、销笆返利等),扣除赐予客户的现金折扣、价格折扣、实物折扣的合计金额,无论是否已经收讫.第九十八条特许权运用费的审核分部依据加盟店每月报送的财务报表核算特许权运用费,依据加盟店月报表计算的特许权运用费与年度审计报告确定的特许权运用费之间出现的差额"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对加盟店所申报的梢售收入,假如与分部统一供应或配送的产品、包装物的数成与其他状况明显不符,而加盟店乂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分部有权对销传颤予以介理调整,并视为违约行为予以惩罚。第九卜九条保证金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