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工委关于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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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工委关于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的调研报告.docx
区直工委关于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的调研报告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是党中央对机关党的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区直工委作为区委下设的一级基层党工委,现有在职党员和退休党员共2000余人,现有下属机关党委3个、党总支5个、党支部51个,涵盖机关、事业单位、非公企业等各层次。在当前新形势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使二者在融合发展中相互促进,是做好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要求。推进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必须准确把握党建和业务之间的辩证关系,理清两者深度融合的内在逻辑,通过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思路融合、目标融合、力量融合、机制融合、考评融合,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共同发展。一、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联系密切、相辅相成,两者是有机统一体。(一)机关的政治属性决定了业务工作必须以党建为统领。各级机关是党员干部最集中、执政骨干最集中的地方,机关党的建设发挥着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关键性作用,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能力提高。只有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把业务工作放在党的中心工作和工作大局中思考和把握,才能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毫不含糊、毫不动摇,才能积极主动地将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转化为经济社会管理的部署安排和工作活动,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效果。(二)结合业务工作抓党建是机关党建的职责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新时代机关党建必须“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决定了我们要强化“围绕中心抓党建”的意识,把党建工作放到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紧扣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去研究和部署。(三)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有机统一。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党所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党的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尽管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内在逻辑并不相同,但从根本上来说,两者具有“同一性”,都是致力于干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把政治与业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认识和做法,确保两者融为一体、高度统一。二、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重要性机关党的建设在整个党的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是有机统一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度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党建工作抓好了,就能为业务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同时,党建工作要想避免虚化、弱化、边缘化,就要以业务工作来检验成效。因此,通过党建工作引领和推动业务工作,并用业务工作来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向聚合、深度融合,既是时代需要、事业发展需要,更是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需要。(一)抓好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是凝心铸魂的政治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在机关党建中,如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顶层失之毫厘,到了基层就可能谬以千里.这就要求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带头走好“第一方阵”。(二)抓好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是推动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很多,核心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这是对党建工作的精准定位,科学回答了如何认识和处理党建与业务工作关系的问题。党建与业务工作如同鸟之双翼、车之两轮,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关系,党建工作可以带动业务工作,业务工作是党建工作的依托。如果离开党建抓业务,久而久之就会忘记初心、偏离轨道;如果离开业务抓党建,就会陷入形式主义、本本主义。只有将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才会产生化学反应,才能实现从量到质的转变。因此,我们只有把党建工作渗透到业务工作中的点点滴滴,才能实现同频共振。只有实现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才能发挥好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抓好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是解决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现象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十分重要,只要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共产党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就会很有力量,我们国家就会很有力量,我们人民就会很有力量,党的执政基础就能坚如磐石。”在机关建设中,往往存在党建与业务分割的情况,党的建设并不是一项业务,也不仅仅是干好本职工作就可以的,把党的建设“业务化”,当成了“任务”、搞了“切割”,将党建工作与其他工作搞成了“两张皮”,这不仅不利于党建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单位业务的开展,党建与业务应该有机结合、深度融合,才能更好地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和科学化。三、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内在逻辑推动党建与业务相互融合、共同发展,使机关党员更加有为、机关党组织更加有力、机关党建工作更加有效,必须把握两者融合的内在逻辑。(一)”以党建引领业务工作”是融合的前提。以党建为引领推动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这是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第一前提。各部门各单位推动业务工作,要以党的建设特别是党的政治窿设为统领,要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态度,严守政治纪律,经常校正偏差,决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偏。(二)”以党建推动中心工作”是融合的目标。机关党建有其自身的内容和任务,为中心工作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主要通过切实履行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职责来体现。要强化“围绕中心抓党建”的意识,把党建工作放到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紧扣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研究部署机关党的建设,有的放矢、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切实解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党建工作虚化问题。(三)”以事业发展检验党建成效”是融合的落脚点。党建与业务是否融合,融合的深度如何,要靠整体工作的成效来检验。主要看党建工作是否推动了部门单位业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是否促进了党员群众综合素质的提高,是否促进了党员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提高,是否让群众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党建工作的答卷,让群众来评判,由实践来检验。四、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区直机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提升机关党组织的组织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但是,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用力不均、结合不实、交融不深的问题依然存在。(一)对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为什么融”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够到位。一些单位片面认为抓机关党建工作是“潜绩”,抓业务工作才是''实绩”,因此出现机关党建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有的机关党员干部对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辩证统一关系认识不到位,存在就党建抓党建等认识误区。(二)对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融什么”的内涵把握还不够精准。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新时期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把握不够到位,没有把机关党建较好融入改革创新事业中、急难险重任务中、党委政府和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中,部署党建工作成了脱离业务的自我循环。(三)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怎么融”的有效载体供给还不够丰富。有的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善于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思考和推动业务工作,抓业务工作偏离了正确方向;有的机关党组织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在实践中难以发挥理论指导作用;有的机关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找到党建引领业务的有效运行机制和合适载体,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紧密。(四)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靠什么融”的基础保障还不够坚实。有的党务工作者把机关党建工作狭义理解为党务工作,缺乏促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的主动意识;有的单位党建工作保障机制不健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难以形成合力;有的单位对党建和业务融合效果缺乏评价激励机制,难以激发党员干部“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对策及建议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既是机关党建工作职责定位所在,也是检验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消除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不够问题,必须从政治机关属性的高度,解决好政治站位问题,增强两者深度融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提升机关治理效能、服务质量、工作水平,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提高政治站位,在谋融合上下功夫。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自觉在思想上养成政治自觉、行为上形成政治定力、方法上提高政治水准,真正做到抓党建从业务工作发展着眼,抓业务工作从党建入手,在协调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落实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互融共促的理念,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党建和业务相互融合、互为一体,把机关党建纳入整体工作中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从“单一布局”向“整体谋局”转变。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党建工作融入其中,借党建之力,找准融合路径,把党建工作的触角深入到中心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落实到哪。(二)压紧压实责任,在强融合上下功夫。压实党组织首要责任。各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强化主责意识,党组织书记要自觉当好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切实承担好书记主导的总揽统筹责任、书记挂帅的推进落实责任、书记牵头的考评问责责任、书记负责的最终兜底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好责任区、管好贲任田、唱好主角戏,自觉明责、履责、担责,同时要抓住“一岗双责”这个关键,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围绕业务抓党建的意识和能力,使领导干部既要成为领导业务工作的能手,又要成为指导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压实机关党委主业责任。机关党委是推进实施机关党建工作的主体,要坚持走前头、作表率,积极发挥对下级党组织的组织领导、指导帮带、服务保障等职能作用。压实基层党组织主角责任。基层党组织发挥管党治党一线和中坚作用,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坚持党的一切工作最终落到支部、落到每个党员,引导党员强化党员意识,使机关党的工作落地生根。(三)着力建强队伍,在保融合上下功夫。按照好干部标准全面考察干部,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党务岗位,锤炼党务工作者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的政治品格。加大党务干部同行政、业务干部之间的交流,有意识地将业务骨干安排在党务岗位上般炼,鼓励党务工作者多方面参与业务工作,增强党务岗位的吸引力和含金量。依托区委党校、红色教育基地等开展定期培训,通过集中轮训、实践锻炼、岗位练兵、挂职交流等方式,搭设党务业务双培训平台,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四)完善制度机制,在促融合上下功夫。完善督查调研机制,将机关党建工作督查与巡视巡察、重大事项专题督查、重点业务工作督查结合起来,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党建和业务水平全面提升。完善考评机制,常态化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消除党建工作评价指标过于单一等弊端。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考核、同权重,以考核的刚性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同步落实。完善激励机制,大力表彰、宣传先进典型,让党员学有榜样、干有标杆,形成见贤思齐、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完善问责机制,把督查检查、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单位绩效管理、人员奖励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问题突出的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肃问责,让工作干得好的露露脸、让履职不到位的红红脸。坚持不断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需要我们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在理论上不断思考,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机制上不断完善,在推进中不断总结,以系统的思维、统筹结合的方法,把机关党建融入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各方面,实现两者的深度融合,真正为机关赋能、为发展护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助推我县粮食安全工作,助力全县乡村振兴,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计划安排,2024年3月一4月,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带队,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人员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和县级相关部门,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现场询问、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并随同市人大赴某考察学习,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全县有耕地54.18万亩(田31.21万亩、土22.9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46.65万亩。截至目前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22.24万亩、占耕地的41.05%,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中建成高标准农田19.29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的41.35%。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全县共投入建设资金3.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4175亿元,省级资金0.3739亿元,县级资金1.6086亿元),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8个,新建高标准农田I1.47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2万亩。2023年获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突出单位。(一)高位谋划。一是理顺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2019年整合农田建设管理职责,构建“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农田建设管理新机制。二是加强领导。组建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专班,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三是强化考核。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纳入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实行目标考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列入全县“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对标补短行动计划和全县重点项目专项推进。(二)有序推进。一是完善制度体系。2019年至今,先后制定出台X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20212030年等高标准农田相关政策文件4个,构接“规划+制度+办法+配套文件”的政策制度体系。二是推动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政府监管、社会监理、群众监督”三级质量监控体系。对项目储备、立项、选址、勘察设计、方案编制、招标投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和资金往来等开展全流程督导监管,确保项目实施合法、合规和合理。三是探索多元投入。积极构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专项债,金融贷款、统筹整合资金等多元投入机制.(三)成效明显。一是夯实粮食安全根基。2019年至今,全县粮食面积稳定在66万亩以上(两季作物播种面积),粮食总产量稳定在27.75万吨以上。二是促进生产转型升级。通过对项目区配套设施进行综合治理,2019年至今,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11.47万亩,高标准农田道路通达率达到100%,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率达到90%以上,项目区耕地质量平均等级每年提高0.1个等级以上,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和生活条件,耕地宜机作业化水平和抗旱排涝能力得到显著改善,有效增强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三是推动节本增收。2019年以来,全县统一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实现年节约水量约65万立方米,灌溢水利用率提高18%,项目区高标准农田亩均增产70公斤以上,亩均实现农民增收200元左右。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规划设计深度不够。一是工作滞后,准备不充分。2023年以前,由于项目业主不明确、实施范围不明确、年度计划不明确,导致省市下达任务后才开始进行规划设计。时间紧任务重,赶工设计及施工成为了项目的常态,既耽误农时又影响工程质量。如2021年X镇和X镇两个高标项目,原计划在9月初开工,均延后在12月底完成开标,次年2月底才正式进场施工。二是为建而建,沟通不及时。由于项目涉及农户多,设计单位与镇、村和受益群众信息互通不畅,导致个别项目区设计与实际需求不符,施工过程中变更较多,变更时间跨度长,群众怨气较大。如X镇2020年高标项目,施工过程中变更量较大,至今未完成验收。同时,部分项目区还存在设计不合理问题,出现如悬崖沟、断头沟,灌排沟水平面高于田面,土地整理地块高差过大而无法实施等问题,实施的高标准农田作用与功能较低,效益发挥不明显。(二)建设任务难度大。一是完成比例较低。目前全县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占耕地比例是41.05%(全市为53.16%),永久基本农田中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占比是41.35%(全市为57.44%),都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二是新建空间受限。全县还有约1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因坡度大、土层薄、碎片化零散且穿插林地等不符合立项条件,无法建成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空间受限。三是改造提升任务繁重。全县已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2万亩,待需改建9.57万亩,待改建的基本农田都属2019年机构改革前实施的项目,其规划布局、建设标准、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也不统一,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质量参差不齐。四是建设投资标准偏低。资金投入相对不足,按规定亩均投入不得低于3000元,而我县在2023年前基本都低于这个标准。部分高标准农田达不到“能排能灌、宜机作业”,与实际建设需求差距较大。(三)建后管护效果差。一是管护机制不到位。管护主体、管护经费、管护措施等不明确,缺乏后续监测评价和跟踪督导,部分高标准农田存在种植果树、花卉、茶叶等“非粮化”现象。二是土地效益发挥不够。目前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土地流转率约占8.72%,建后的高标准农田大多是零散种植,存在“大田变小田”、“聚集变零散”的风险。三是基础设施废弃严重。大部分闲置后重新启用的灌溉设施,农排灌溉电费均按居民用电标准收取,达0.59元/度,用电价格过高导致生产成本增加,水田成了旱地,建成的提灌站、排灌渠长期被闲置。其次因管护资金筹集困难,逐年增加的建成面积所需要的管护资金与争取到的资金差距大(如2022年高标农田建成面积2.5万亩,涉及资产5339.43万元,预计约需投入管护资金30万元,但省市给予的管护资金仅4万元),受益镇政府承担乏力,部分工程建后的路、沟等设施因毁损也没有得到及时管护,功能与作用难以发挥。三、建议意见(一)高度重视,系统谋划。一要进一步强化认识。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战略意义,全面树立粮食安全的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高站位、高水平、高质量推进,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二要进一步完善机制。要建立完善项目前期设计与申报制度、项目设计成果县级评审制度、项目建设推进与监督制度和项目建后管护制度等制度体系,提升制度可操作性。(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一要做深做细前期准备。以“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国土“三调”、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成果为基础,在省市下达任务前,县政府要提前明确项目业主和实施范围,相关部门要提前开展项目储备、立项、选址、勘察设计、方案编制等工作,以“集中连片、全域治理、数智赋能、打造示范”为目标,结合群众需求、产业布局,分年度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将已完成土地预流转等条件成熟的区域优先列入建设范围,分阶段、分步骤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单位要重点与镇村和受益群众互通信息,共同深入每个现场点位勘察,为需而建,共同确认设计结果。二要整合力量共同推进。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统筹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部门和受益镇要推动项目立项共同把关、初步设计共同评审、竣工项目共同验收,重点做到任务明、时间明、责任明,齐抓共管。高标准农田建设也是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要持续统筹整合乡村振兴、国土、交通、水利、电力、林业和环保等相关项目资金,积极推动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券、争取上级超长期国债项目资金,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亩均建设标准,强势推进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三要严格标准规范建设。按照x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针对我县丘区地块分散、道路不通、旱涝并存、机械化程度低等特点,重点要实施调田并土、修路连网、建渠通沟、地力培肥,以严的标准打造高质量高标准农田。(三)补齐短板,提高效益。一要压实管护责任。坚持“良田粮用”原则,强化用途管控,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要加强监管,不得改变农业用途,坚决禁止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在保障粮食安全上发挥重要支撵作用。对已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建立“县负总责、乡镇为主体、村级落实”的球后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建立完善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正常运行,持续发挥作用。二要创新管护模式。探索农业“大托管”和土地流转入股等专业化、物业化管理、建管保险等管护新模式,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承包经营方式,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服务。同时,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及其基础设施打捆作为优质资源实行招商引资,吸引市场主体投资,促进产业发展,发挥规模效益。三要落实管护经费。按照上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农田建设工程管护要求,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在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的同时也要调动受益群众后期管护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