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共8篇).docx
县教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共8篇)目录篇一、县教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2篇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篇三、2024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推进方案14篇四、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12)2).18篇五、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的工篇六、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26篇七、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动员安排视频会议上的讲话38篇八、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48篇一、县教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夯实教育体育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常态化推进风险隐急患动态清零,有效防范遏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结合我县教体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县教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一、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生产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的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健全,教体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确保教体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县教体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二、主要任务(一)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制机制。一是构建安全责任清单。全面贯彻落实X省学校安全条例和中共X省委办公厅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学校尽责、属地管理、社会协同、综合治理。2025年底前,健全完善县(区)、乡很(社区)、学校三级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合力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县委教体工委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县委教体工委及学校安全管理职责,构建“人人有责、层层尽责、领导担责、过程问责、失职追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三是明确安全管理机构。严格落实X省学校安全条例和中共X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明确承担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工作队伍,有计划开展管理干部、师生员工等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I,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二)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管理能力。一是完善安全建设标准。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指南等相关文件研制全县平安校园建设标准,推动各校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教育培训演练体系、防范体系、隐患排查整改体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经费与物资保障体系。二是加密培训轮训频次。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好对各校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及校园内各岗位具体工作人员做好安全工作针对性培训轮训。三是落实“网格化、实名制”2024年底前各校要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完善制度化建设,明确各岗位、点位安全责任和安全规程。(三)深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持续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周报,建立排查整治清单,分级分类管理,限期整改动态清零,实现闭环管理。丰富督查检查机制建设,建立常态化检查及''四不两直”督查制度,综合运用自查、交叉互查、联合督查等形式,进行跟琮督办。二是完善排查指南。2024年底前,指导学校结合实际完善X省中小学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试行),形成学校专属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南,并结合校园安全”网格化、实名制”管理要求,细化安全责任,明确巡查要求,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发现能力。三是压实重点领域。各校要聚焦防溺水、防欺凌、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紧抓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气热水电”设施等关键部位。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开展“越底式、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动态清零。(四)进一步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强化安全宣教工作。各校要结合学段特点,将安全教育课纳入学校课程,每学期开设安全教育课不少于10课时。在落实安全教育课和“1530”宣传教育制度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专题行动。要结合不同时段、季节特点,针对性开展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传染病防治等针对性安全宣教。二是压实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完善X县教体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以地震、消防、暴恐袭击、校车事故等为主题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不断提升师生防灾避险能力。(五)加快学校安全“数智化”升级。2024年完成各校安全基础数据录入X省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各校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接入X省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工作,利用X省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校四级安全管理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智慧安防系统建设,重点部位、重要场所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一键式紧急报警、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和电子巡查等系统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层层抓好三年行动工作组织实施。各校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跟踪问效;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持续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二)加强责任落实。各校要从近年来全国教育系统发生的安全事故中汲取教训I,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责任到人。(三)加强考核问责。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考核重点内容,实行安全事故扣分制度。并强化正向激励,拟对校园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以点带面推动学校安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篇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依据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结合我区非煤矿山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攻坚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重大灾害超前治理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效提升,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中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占比100%;非煤矿山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非煤矿山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水平大幅提升,执法效能明显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主要任务(一)开展非煤矿山产业结构攻坚1 .严格安全准入门槛。严格按照铁矿等十四个矿种采选行业准入标准规范非煤矿山生产建设行为,提升综合利用水平。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矿山不得以山脊划界。严防边关闭边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提高非煤矿山规模化水平。尾矿库实施总量控制,原则上只减不增,已闭库尾矿库,完成整治销号。(牵头部门:区应急局、区科经信局、区国资公司,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局)2 .升级改造一批非煤矿山。中小型非煤矿山全面实现凿岩、铲装机械化,加快推进撬毛、支护、运输机械化。推进非煤矿山自动化、智能化。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头顶库”建立应急广播通讯设施,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非煤地下矿山实现地下水动态观测,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的非煤地下矿山实现地压监测。(牵头部门:区科经信局、区应急局)(一)开展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攻坚1 .制度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2024年11月底前,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地下矿山一律采取物探、钻探、化探相互验证的方式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对矿井开采范围发生调整或者开采区域地质条件发生明显变化的,动态补充普查,全面查清5年采掘范围内矿区及周边采空区、地质构造等各类隐蔽致灾因素。进一步明确水文地质类型和工程地质条件,重新确定灾害设防等级。(牵头部门:区应急局)2 .推进尾矿库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尾矿库专项检查,加大对回采尾矿库的检查力度,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牵头部门:区应急局、区科经信局、区国资公司,配合单位:区环保局)(三)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科技支撑攻坚1 .数字赋能安全监管。2024年底前实现正常生产建设的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全面建成并运行。2025年底前实现正常生产、建设的大中型非煤地下矿山重点岗位“无视频不作业”。2026年底前全面实现“互联网+监管”新模式。(牵头部门:区科经信局、区应急局)2 .提升非煤矿山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灾害严重的非煤矿山必须进行智能化建设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矿山建立智能综合管控平台,打造我区非煤矿山智能化、信息化标杆。(牵头部门:区应急局、区科经信局)(四)加快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体系建设1 .规范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管理。加快推进清退井下劳务派遣用工、取消井下爆破作业专项外包。地下矿山采掘施工单位项目部要配备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其他矿山兼职。2025年底前,力争所有正常生产的非煤地下矿山实现采掘(剥)施工队伍自有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整体管理。(牵头部门:区应急局)2 .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4年开展“安全班组建设年”活动,组织班组长“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加强“反三违”教育,选树一批安全班组和优秀班组长。积极开展“上标准岗、干标准活”行为规范活动,推行各类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落实全员上岗作业前的安全确认活动。细化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政策,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动态监管。(牵头部H:区应急局、区科经信局)(五)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1 .健全完善非煤矿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月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由主要负责人跟踪督办,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逐一整改销号。对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牵头部门:区应急局)2 .健全完善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督办机制。非原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制度,督促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确保闭环管理。2024年底前建立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和动态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牵头部门:区应急局、区科经信局)3 .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管理和调查处理机制。2024年底前实现非煤矿山企业自查上报、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实行清单制度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牵头部门:区应急局)(六)提升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1 .加强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I。按照国家矿山局部署要求,组织在市级培训学校开展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工作,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必须有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每年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将“逢查必考”落到实处。(牵头部门: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 .加强“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首次取证的地下非煤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突出对新进岗位人员特别是外包项目部新进岗位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非煤矿山特种作业人员业务知识专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依法限期整改直至停产整顿,并严肃追究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非煤矿山“四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为主体专业毕业且有5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建立包括外包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在内的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牵头部H:区应急局)3 .推进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完善应急叫应回应响应机制,聚焦从业人员紧急撤离和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赋予非煤地下矿山调度员、安检员、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等人员现场紧急撤人权,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紧急撤离和逃生避险应急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避灾路线、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自救器使用、安全避险应急处置要求。强化尾矿库汛期前应急演练制度,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牵头部门:区应急局)(七)深化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I.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宣传。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及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以“案例教育法”为主线,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宣传“进机关、进矿区、进企业、进班组: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每次执法作为一次安全宣传的机会。(牵头部门:区应急局)2.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接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举报的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完善并落实举报受理、核实、办理、反馈、追责等闭环管理机制,及时兑现举报奖励。(牵头部门:区应急局)(八)推进矿山安全监管能力提升1 .强化基层矿山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队伍集中培训。加大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到非煤矿山企业锻炼交流力度,完善考核奖惩机制,选树执法先进典型,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牵头部门:区应急局)2 .提升执法装备水平。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增加装备配备种类并及时更新执法终端设备,实现执法装备之间基础数据兼容、共享,不断增强装备智能化水平。推动配备使用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记录仪。(牵头部门:区应急局)3 .强化执法监督。全面使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和全过程执法监督,实施执法文书修改留痕管理、智能提醒。建立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类的重大事故隐患长期未查出的、长期只检杳不执法、问题隐患描述避重就轻、规避处理处罚的,启动倒查机制,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牵头部门:区应急局)(九)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1 .深入推进精准安全检查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执法、远程监管等工作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的杳处,加大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行为,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二用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用电量监测等信息化手段,精准开展现场检查。(牵头部门:区应急局)2 .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杳制度,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需第一时间将事故基本情况电话报告相应非煤矿山监管部门;加强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和典型较大事故跟踪督导,精准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严肃追究责任企业实际控制人责任。强化警示教育,发生事故的,一律约谈企业及上级公司,制作警示教育片,责令停止生产、开展全员集中培训:发生死亡事故的矿山,一律停产整顿,严格组织验收。(牵头部门:区应急局,配合单位: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攻坚任务,加强各有关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分年度制定攻坚清单,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工作目标,统筹推进矿山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定期向矿山属地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汇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用好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对非原矿山安全生产的支撵保障。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满足安全生产需求。(三)强化督促检查。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监查、检查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等问题,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四)强化激励引导。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各矿山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对非煤矿山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加大对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篇三、2024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推进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全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度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推进会,加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二、主要任务认真梳理2024年排查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明确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监管问题和对象,加快相关制度措施制定并狠抓落实。确定行业领域需要重点整治提升的企业,开展集中整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自我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一)紧紧围绕强化安全责任抓攻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紧盯影响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分析研究,拿出管用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盯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各项任务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二)紧紧围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抓攻坚。要坚持标本兼治、长效常治,加强风险辨识管控、R急患排查治理,挖掘各类风险隐患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科学分析、辨识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要主动采取防、管、控措施,把安全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全面梳理出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列出清单,逐一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治到位。(三)紧紧围绕防范遏制事故抓攻坚。要强化监管措施,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建筑施工、综合交通、烟花爆竹、地质灾害、民爆、电力、旅游、特种设备、农业机械、卫生、医疗、公共安全、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城,部署安排好集中攻坚阶段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聚焦问题,制定集中攻坚方案,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以强有力的执法,督促企业依法开展隐患自查、风险管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四)紧紧围绕系统治理抓攻坚。要坚持以“政府推动、市场倒逼,依法依规、统筹协调”原则,对达不到相关安全标准和淘汰类产能进行全面摸底;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在行政许可和执法检查过程中,逐步淘汰、关闭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标准要求的企业、产能及工艺设备,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深入推进源头治理,通过推进企业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工作,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改善工作场所条件,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以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提升为重点,落实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五)紧紧围绕狠抓落实抓攻坚。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分析评估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三、阶段划分从2024年4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4年5月IO日前)。各村(单位)要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前两阶段工作情况,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攻坚任务及责任单位,科学部署推动;要通过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再动员再部署,营造浓厚攻坚氛围。(二)实施攻坚(2024年5月中旬至11月底)。各村(单位)要围绕主要任务,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融入本行业领域的攻坚方案,抽调骨干力量,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贲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坚持部门联动、系统推进,采取挂牌督办、约谈警示和发通报等强有力的措施,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有效管用。(三)总结梳理(2024年12月)。各村(单位)要对攻坚行动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先进经验,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弱项,攻坚克难补齐短板,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通过形成联席会议、工作专班、督查督办、约谈问责等长效机制来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单位)主要负贲同志是本单位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二)加强信息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攻坚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公众参与性,推动形成人人关注安全、支持安全的浓厚氛围。(三)强化调度通报。为确保集中攻坚活动扎实开展,乡安全生产办公室将对照各村(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调度、通报和督导,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创造亮点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篇四、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一、目标体系(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围绕“源头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紧盯民政服务机构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大力推进源头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服务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提升,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房屋安全、食品卫生、基本权益保障等领域的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本质安全水平大幅度提升,民政服务机构保持安全有序运行,民政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工作体系(一)落实“源头防”举措1.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是养老机构消防设施优化提升。列入改造的养老机构要确保消防、救护等救援车辆的正常通行,明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装修、改造不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栓、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火灭火系统等设施。因历史原因未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机构,要在老年人住宿等风险较大的场所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设备,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厨房灶具“气改电”工程。二是老旧消防设施改造。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严格执行消防设施设备淘汰更新标准,超设计使用年限、不满足的一律强制报废,加快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改造。开展民政服务机构老旧消防设备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建立清单台账,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按标准配齐消火栓、灭火器、自动喷淋、火灾探测器等设备,升级微型消防站等,有效提高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三是食品安全设施优化提升。民政服务机构食堂要按要求配备留样柜、冰笳、消毒柜等设备和监控设施,有条件的可设置仓储、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等标准齐全的功能间(区),逐步实现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过程规范可视。(二)落实“人防”举措1 .强化安全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社会樵定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半年安排1次专题学习。在各个“安全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规范进机关、进机构、进服务对象家庭;特别在夏、冬极端天气到来前,组织民政干部、社会组织进村(社区)、进机构、进农户开展安全宣传、预警预告、安全知识普及,不断提高民政工作者和服务对象的安全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2 .加强培训教育。乡镇一级民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I次全面覆盖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业务培训,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服务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常态化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处置知识技能等,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完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应急能力,3 .宣贯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大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结合2024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深入养老机构一线开展宣传解读。鼓励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标准,规范流程,不断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可操作性。(三)落实“技防”举措1 .加大数字赋能。2024年底前,依托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各领域信息系统,建立完善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定期统计分析排查整改情况。为各乡镇民政和服务机构提供台风、消防灾情警情预警,提前做好灾情防御应急工作,降低事故损失程度。2 .鼓励支持安装使用预警设备。各地民政部门要争取”十四五”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项目等多种资金投入,指导有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科技应用,积极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燃气泄漏探测报警系统、消防一键智能报警系统等智能手段,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四)落实“工程防”举措1 .严格工程监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将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审验问题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提请属地党委、政府统筹研究解决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积极配合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加强自建房增量隐患的定期排查和房屋安全鉴定,发现新增隐患及时纳入专项整治,对判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服务机构建筑采取工程措施彻底消除隐患。(五)落实“管理防”举措2 .建立自查自改机制。推动民政服务机构每月对本机构隐患风险开展排查整治,特别是在汛期台风、高温寒潮、疫情防控、传统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活动日期间,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传导压实责任链条,起底风险源头,强化风险稳控措施落实。3 .建立安全风险预警研判机制。特别是在汛期台风、高温寒潮、疫情防控、传统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活动日期间,以及清明节、中元节等与丧葬风俗相关的节日前,组织开展安全形势研判和预警,督促各服务机构顺势组织安全防御、人员疏散,严防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发生。4 .开展安全隐患动态销号机制。主动邀请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对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整改问题的评估复核等“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销号落细落实。健全部门联合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主动争取应急管理、消防、住建等部门支持,全面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全流程各环节的风险管控和安全问题治理。5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开设重大事故隐患投诉举报热线,主动接受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服务机构的监督,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提级治理机制,涉及跨部门协调事项的,各乡镇民政部门要及时报请属地党委、政府予以解决。三、保障体系(一)加强组织保障。全市民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统筹抓,相关业务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治本攻坚行动稳步有序推进。各乡很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本地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将所需资金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二)注重宣传引导。全县民政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做实做细宣传活动,引导行业媒体发力,聚焦民政服务机构这一主线,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丰富方式、拓宽渠道,深入挖掘并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表扬先进,以点带面推动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三)强化督导问责。全县民政部门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互检等方式,分阶段开展检查督导,深入民政服务机构一线检查治本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发现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督查考核事项。篇五、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的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决策部署,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促进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二、工作目标深入分析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总结民政系统安全专项整治经验,总结提炼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民政服务机构进行推广。梳理重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报告,统筹推进协调解决。着力将党的十九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民政系统安全制度体系。全面总结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监管工作中不足和机构事故防范中的问题,围绕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三、重点任务(一)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和监管责任方面1 .及时传达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2 .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时段安排安全督导检查工作;3 .制定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二)服务安全方面1 .养老服务安全。按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做好老年人综合评估、常见疾病护理、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维修人员,应定期对水、电、消防、通信、特种设备及取暖、降温、排污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2 .救助服务安全。严格服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做好接待、入站、离站等服务,对于机构内的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和精神病人,临时安排其单独食宿,防止造成传染或者对其他人的伤害;3 .殡葬服务安全。规范业务档案的归档、保管、移交和销毁等,有序存放骨灰盒,确保不发生丢失。重点排查公墓的安全隐患。督促抓好群众烧纸钱的安全管控,确保不出安全和消防事故。四、保障措施(一)各乡、各相关股室根据本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杳时间、检查单位、检查责任和具体工作标准要求,扎实开展检查排查,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亲自带队检查整改落实。(二)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带头深入民政服务机构,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三)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研究对策,细化工作措施,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对专项整治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要上升为制度规范,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科学化、规范化。(四)对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迟缓、工作不积极、态度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专项整治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单位,要严肃提出批评,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责问责。篇六、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推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落实落地,进一步夯实矿山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国家矿山安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矿山重大灾害超前治理进一步强化;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矿山井下人员减少10%以上;正常生产的煤矿中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的占比80%以上;矿山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分类处置取得显著进展,大中型非煤矿山占比达到20%以上;矿山安全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完备,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和强烈意愿大幅提升,执法效能明显提升;矿山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遇难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不低于10%,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现有矿山重点县区和重点企业“摘帽率”超过60%。二、主要任务(一)提升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1 .加强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联合中央党校组织全国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大中型露天矿山、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每年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五职”矿长必须有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统筹采取视频直播授课、专题研讨交流、网络自学等方式,实现全国矿山、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2 .加强“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首次取证的地下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定期修订矿山“三项岗位”人员题库,严格矿山企业主要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