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docx
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二。年七月目录前言1第一章规划背景1第一节县域概况1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2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7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10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12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目标12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13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4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优化17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7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20第四章土地用途分区25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25第二节一般农地区26第三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26第四节独立工矿区27第五节风景旅游用地区28第六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28第七节林业用地区29第五章加强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建设29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29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31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34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34第二节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34第三节协调安排基础设施用地36第四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38第五节产业集聚区用地空间管制41第七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42第一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42第二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42第三节中心城区用地空间管制44第八章土地综合整治47第一节加大土地整理夏垦开发力度47第二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48第九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50第一节构建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格局50第二节加强土地生态工程建设51第三节构建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格局53第十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55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依据55第二节乡镇土地利用调控规模55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60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60第二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62第三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信息建设63第四节完善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64附表65附图91Ill-Xj1.-=三刖三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全面小康社会,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保障县域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X)951号)等文件要求,以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指导,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为指导思想,编制了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全面分析了磁县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阐明了未来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制定了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方案,明确了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加强了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突出了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通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推行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化了中心城区用地布局,保障了土地利用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用地,并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是磁县进一步编制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将为磁县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用地保障。本轮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以2009年为基期年,2015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为磁县所辖范围内全部土地,总面积为1034.87平方公里,辖9镇10乡,9个镇分别为磁州镇、高臾镇、光录镇、讲武城镇、岳城镇、观台镇、林坦镇、白土镇、黄沙镇;10个乡分别为路村营乡、西固义营乡、辛庄营乡、花官营乡、时村营乡、南城乡、台城乡、陶泉乡、都党乡、北贾壁乡。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县域概况磁县地处河北省南端漳河之滨,位于东经113o53,-114o3,北纬36°14136°35'之间。东接成安县、临漳县;西北部连邯郸县、武安市、涉县和峰峰矿区,南邻河南省安阳县、林州市。地形西高东低,自西向东按山区、丘陵、平原渐次平缓,总面积1034.87平方公里。磁县下辖9镇,10乡,376个行政村。2009年末,全县人口合计67.2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77万人。全县农业经济发达,农、渔、林资源丰富,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和瘦肉型猪养殖基地县,特色产业包括油料、核桃、花椒、黄连木、柿子等。全县矿产资源丰富,境内已探明矿产20多种,总储量23亿吨,主要有烟煤、石灰石、耐火粘土,其中以优质动力烟煤存储量最多。2(X)9年全县生产总值为149.9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为13.2亿元;第二产业为77.8亿元;第三产业为58.9亿元,一、二、三产业的结构比为8.8:51.9:39.3,全县财政收入16.7亿元,税收总额12.1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3.6亿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31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071元。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上轮规划对促进磁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有效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资源,充分保障了工业化、城镇化和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用地,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建设用地节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土地用途管制进一步加强。一、上轮规划实施情况(一)耕地得到有效保护上轮规划实施以来,磁县高度重视保护耕地工作,明确耕地保护目标,建立健全农用地转用预审、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利用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耕地保护工作有章可循,实行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措施,有效地保护了耕地资源。上轮规划确定,到2010耕地保有量为53094公顷,据磁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2009年耕地实际保有量为51424公顷,完成规划目标的96.85%o(二)基.本农田面积保持稳定上轮规划实施期间,磁县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对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保护目标。上轮规划确定,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5000公顷。实施到2009年末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为4500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保持稳定。(三)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突破规划目标按照上轮规划,1997-2010年磁县共新增建设用地217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共占耕地813公顷。到2009年底,磁县实际审批新增建设用地1125公顷,实际审批新增建设实际占耕地912公顷,超过了规划用地指标。(四)耕地补充任务超额完成上轮规划确定,1997-201()年补充耕地的目标为927公顷。从1997年开始进行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实际补充耕地876公顷,完成了规划指标的94.57%o到201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面积,超额完成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五)建设用地总规模已突破规划目标规划基数转换后,2009年建设用地超出规划目标2212公顷。规划实施期间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建设用地与规划指标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建设用地指标紧缺日益严重。2006-2009年,磁县新增建设用地28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80公顷,占用耕地76公顷。在新一轮规划指标中给予扣除后全县2010-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71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680公顷,占用耕地346公顷。二、取得的成效(一)耕地质量和土地利用率有效提高上轮规划的实施,有效提高了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对耕地的非法侵占得到了有效控制。逐步推进农用地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通过生物工程,加大施肥力度等,粮食单产由1996年的492千克/亩增加到2009年的517千克/亩,耕地质量逐年提高。土地利用率由1996年的74%提高到2009年的76%o(二)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有效遏制建设用地扩张势头规划实施期内,按照磁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对各项建设用地进行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在合理保障各项建设用地需求的基础上,严格控制了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规划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提高了土地管理水平,促进了磁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三)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地均生产总值由1996年的2.64万元/公顷上升到2009年的14.49万元/公顷,增长了5.5倍;地均固定资产投资额由1996年的0.73万元/公顷提高到2009年的8.08万元/公顷,增长了11倍。(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上轮规划实施以来,磁县主要开展了以岳城水库、东武仕水库水源地保护、太行山水源涵养地绿化、城镇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及河流两岸绿化等工程和项目,进一步加强了生态环境建设,扩大了土地生态空间,有效改善了全县生态环境。截止2009年底,林地面积增加了1334公顷,林地覆盖率提高了1.3个百分点。(五)有效落实各项规划管理措施,保障了规划的有效实施上轮规划实施期间,全县在土地管理日常工作过程中,有效落实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制度、建设用地规划审查制度和规划修改调整评估听证和论证制度等各项规划管理制度和措施;社会、公众依法依规用地、保护和节约利用资源的意识逐步提高,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加强。三、存在的问题上轮规划编制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的速度估计不足,加之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发展等的交叉影响,致使土地利用与规划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规划指标不足,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上轮规划在宏观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势头估计不足,微观上缺少对影响经济发展重大事件的发生以及所产生影响的预测,对新型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及国民经济现代化进程估计不足,建设用地指标和规模确定得过低,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特别是冀南装备新城、煤化工等大型用地项目的建设占用了大量的建设用地指标,致使发展空间不足。(二)规划刚性有余,弹性不足上轮规划在方案编制时刚性过强,弹性不足,对经济发展和对土地利用的需求缺乏适应性,分解的指标与实际用地需求差异大,忽视了经济发展区域和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各乡镇发展不平衡的因素,从客观上造成了规划指标分布不合理。而规划方案本身缺乏应有的弹性,在实施中出现了实际用地需求与空间布局上的矛盾,导致规划调整频繁。(三)各部门规划协调不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受限城建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农村居民点空间布局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在规模及布局上均存在较大的差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导致重点项目无法落位,产业集聚发展受到限制,村庄整理无法实施,由此影响到县域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2009年,磁县土地总面积为10348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603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34%;建设用地面积174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83%;其他土地面积256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83%。(一)农用地全县农用地中,耕地面积5142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5.17%;园地面积75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24%;林地面积344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71%;其他农用地面积475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87%。耕地主要分布在自然条件较好、地势较为平缓的丘陵和平原地区,如讲武城镇、时村营乡、南城乡、林坦镇、高臾镇、磁州镇和光录镇等乡(镇);园地主要分布在高臾镇和辛庄营乡,光录镇、路村营乡也有一定量分布;林地主要分布在讲武城镇、岳城镇、陶泉乡和北贾壁乡。(二)建设用地全县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268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2.85%;交通水利用地面积462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6.53%;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0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62%。城乡建设用地中,建制镇面积177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3.96%;农村居民点面积939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4.01%;独立建设用地面积16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29%;采矿用地面积136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0.74%。交通水利用地中,铁路用地面积399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8.63%;公路用地面积1259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27.25%;机场用地面积137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2.97%;水库水面面积2588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56.00%;水工建筑面积238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5.15%。其他建设用地中,全部为特殊用地,面积109公顷。(三)其他土地全县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4190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16.31%;自然保留地面积21506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83.69%。水域主要分布在岳城镇、路村营乡等乡(旗);自然保留地主要分布在白土镇、陶泉乡、北贾壁乡和都党乡等乡(镇)。二、土地利用特点(一)东西部土地利用差异明显磁县地势西高东低,依次为山地、丘陵和平原。中西部丘陵及山区林地和其他土地占比重大,煤炭、石灰石等矿产资源丰富,工业发展条件优越;东部以耕地为主,主要发展农业,是全县粮食的主要产区。(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大,用地粗放2009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939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07%,占全县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3.92%,农村居民点用地202平方米/人,高于国家150平方米/人的用地标准,整治潜力巨大。(三)其他土地中裸岩石砾地比重大,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困难全县其他土地2569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4.83%。其中西部山区裸岩石砾地16292公顷,占其他土地的63.40%,这些区域土地利用基础条件差,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可开发补充为耕地困难。耕地占补平衡主要通过县城中部丘陵区荒草地开发实现。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一、面临的机遇(一)邯郸市城区与卫星城镇经济体的重要节点在未来十年间,邯郸将以15公里为半径修建高速外环,拓宽中轴线,连接卫星城,构建“1+6”组团式都市区。磁县属于6个组团城区之一,作为邯郸商贸物流中心和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必将有效拉动经济腾飞,带动区域的特色生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煤化工、陶瓷和现代文化旅游业等飞速发展。因此,邯郸市主城区的规划发展战略,给磁县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二)区位条件十分优越磁县地处构建冀南装备新城中心地带,晋、冀、鲁、豫四省通衢。邯郸机场就坐落在县城北15公里处,内陆口岸邯郸海关与天津港实现联检。京广铁路、107国道、京港澳高速公路纵穿南北,长治邯郸一济南铁路、青兰高速公路、成峰公路横跨东西。2009年,国务院原则通过中部堀起规划,磁县作为冀南工业走廊的桥头堡,区位优势明显加强。二、应对的挑战(一)耕地保护压力不断加大随着人口增长,城很化、工业化发展;现代农业、生态建设都将占用大量耕地。但是耕地后备资源少,生态环境压力大,制约了磁县耕地资源补充能力,使得耕地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磁县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在规划期间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保持较高水平;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三)提高节约集约用地任务艰巨以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县域经济发展方式存在着空间分布零散,土地利用方式粗放,布局分散,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低等问题。由于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调整土地利用格局、提高集约用地水平、统筹区域发展任务艰巨。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目标一、经济发展战略与目标邯郸市以构建“1+6”组团式都市区为目标,修建高速外环,拓宽中轴线,连接卫星城,磁县作为邯郸商贸物流中心和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必将实现经济腾飞。预计到2020年生产总值达到600亿元,年均递增12%0二、社会发展战略与目标围绕“三都文化地、千年磁州窑、生态荷花城、都市休闲港”发展定位,深化实施“对接大城区”战略,持续推进同城发展、产业集聚、新区联动、文化创新、生态优先。规划到2020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5万元,农村人均纯收入达到3万元。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到2015年,总人口控制在69.51万人以内,城镇化率达到42%。到202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人口控制在71.26万人以内,城镇化率达到58%。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95%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100%O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一、土地利用战略继续实施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维护粮食安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同时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基本思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制定、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政策,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主线,统筹区域、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二、土地利用格局(一)东中西部农业发展格局以花官营乡、台城乡、南城乡、辛庄营乡、高臾镇、光裸镇、林坦镇、磁州镇和讲武城镇等乡镇为主体,构建东部平原高产稳产现代农业区;以西固义乡、路村营乡、黄沙旗、岳城镇等乡镇为主体,构建中部丘陵特种养殖农业区;以北贾壁乡、陶泉乡、白土镇、都党乡和观台镇为主体的西部山区林果业农业区。(二)“一园四区”产业发展格局通过产业优化布局,构建“一园四区”的产业发展布局。“一园”即林坦工业园区;“四区”即中心城区磁州商贸城、时村营煤化工园区、漳河生态科技园区、溢泉湖文化产业园区。(三)“东部平原、中部丘陵、西部山区”城镇发展格局东北部林坦镇、高臾镇与邯郸市主城区空间发展接轨区,主要发展高科技工业区及生态特色居住区;东部以磁县中心城区为核心,结合光泉镇、讲武城镇为县域空间发展重点区域。中部丘陵区包括观台镇、岳城镇等,发展资源性产业,同时又是县域生态涵养区。西部山区白土镇、黄沙镇,发挥生态和矿产资源优势,注重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四)以河流和道路为框架,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以京港澳高速、107国道、魏峰公路、邯济铁路及其他交通干线为框架,营造两侧的绿化隔离带;以轮牛河、灌阳河及漳河为框架,加强沿岸生态防护林网建设;以岳城水库、东武仕水库为中心,环库公路为边界的水源保护生态屏障。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根据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合磁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主要目标,确定磁县规划期内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一、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守住耕地红线立足粮食安全问题,切实保护耕地。至201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0879公顷;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50750公顷,比市级规划下达50691公顷,多保留59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42736公顷,比市级规划下达42462公顷,多保留274公顷基本农田。二、优化农用地结构,保障生态用地规划到2015年,园地面积达到680公顷,林地面积4153公顷。规划到2020年,园地面积达到680公顷,林地面积4811公顷,园、林地总面积保持5491公顷。三、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化城乡用地格局到2015和202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分别控制在18196公顷和18439公顷以内;通过优化城镇与产业空间布局,城镇用地适度增加,农村居民点用地逐步减少,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不断优化,到2015年和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13092公顷和13264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4436公顷和5221公顷以内。四'合理布局新增建设用地,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通过统筹兼顾、有保有压、节约挖潜等措施,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有效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到2015年和202()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264公顷和1944公顷以内,其中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261公顷和1913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1043公顷和1579公顷以内。五、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理取得明显成效,工矿废弃地得到全面复垦,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2010-2015年,通过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961公顷;20102020年,补充耕地1802公顷。六、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高效集约利用土地,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55平方米以内。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优化按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和各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使耕地得到切实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得到有效保障,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结构调整2009年农用地面积为603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34%。到2015年,农用地面积为603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58.35%,比2009年增加10公顷;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609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58.85%,比2009年增加528公顷。(一)严格保护耕地2009年耕地面积为514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69%o到2015年,耕地面积为508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49.16%,比2009年减少545公顷;到2020年,耕地面积为507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49.04%,比2009年减少674公顷。(二)适当调整园林地规模规划期内合理调整园林地结构,使其面积保持在5491公顷以上。2009年林地面积为34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3%。规划期内有序增加林地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到2015年,林地面积为41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3.99%,比2009年增加679公顷;到2020年,林地面积为48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4.65%,比2009年增加1364公顷。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09年建设用地面积为174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83%;到2015年,建设用地面积为18196公顷,比2009年增加781公顷;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184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7.82%,比2009年增加1023公顷。(一)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2009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329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5.99%;2015年调整为443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33.88%;2020年调整为522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9.36%,规划期内城镇工矿用地净增量为1924公顷,新增城镇工矿用地主要用于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二)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2009年农村居民点面积为93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7%;到2015年,农村居民点面积为86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8.36%,比2009年减少734公顷;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面积为80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7.77%,比2009年减少1347公顷。(三)保障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对南水北调、京港澳高速扩容等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在用地指标上给予优先安排,保障国家、省、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需求,增加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比重。2009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47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7%;到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51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5.00%,比2009年增加446公顷。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09年其他土地面积为256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83%。到2015年,其他土地面积为249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24.07%,比2009年减少790公顷;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241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23.33%,比2009年减少1552公顷。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一、优先布设生态屏障用地磁县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时期,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渐突出,优先布局生态屏障网络用地尤为重要。规划期内,把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岳城水库和东武仕水库水源地作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维系漳河、流阳河、担牛河等河流的自然形态,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通过造林绿化,形成点、片、网、带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在河渠(含漳河、泾阳河、牝牛河等流域的干支流河道及灌区干支三级渠道)、公路(含107国道、京港澳高速公路、邯济铁路、省道、县乡道、村道、景区道路等)建设绿色生态廊遒。二、农用地布局优化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划布局的要求,优化全县农用地布局,充分考虑各地受地貌、气候、水文、土壤等自然因素的影响,结合各区域发展定位、产业结构等经济社会因素,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优化基本农田布局,合理安排好园地和林业用地。(一)耕地布局优化规划期内,合理调控各乡镇耕地布局,其中,耕地减少主要集中在磁州镇、林坦镇、高臾镇、光录镇、讲武城镇和时村营乡等城镇工矿用地较为集中、经济较为发达乡镇,同时将土地质量差的耕地调整为园地、林地或其他农用地。耕地补充主要集中在岳城镇、观台镇、黄沙镇等乡镇,主要来源为自然保留地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等。(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按照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总体布局稳定的原则,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基本农田调出:将现状基本农田中的耕地质量低,位于城镇村建设用地附近面积较小、分布零散的耕地调整为一般耕地,将中心城区及其扩展区、各镇规划区、独立工矿建设区、中心村建设区,已确定走向的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内的基本农田调出,为城镇村及产业发展留出合理的用地空间。全县共调出基本农田5546公顷,占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12.32%。基本农田调入:将现状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质量较高,农田水利条件较好的现状耕地和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治新增的优质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全县共调入基本农田3281公顷,占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7.29%,主要分布在光禄镇、林坦镇、时村营等乡镇。(三)园地布局优化园地按照适宜性原则适当集中,重点向浅山、丘陵区发展;平原区园地面积要基本稳定,老龄园要逐步退耕,不得占用耕地发展新果园。规划期内,加强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提高园地单产和经济效益。(四)林业用地布局优化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以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管好、用好现有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依据不同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需要,因地制宜进行布局调整,重点发展有造林计划的漳河林场及水源涵养林和道路两侧的防护林,在城镇、村庄周围发展景观林,不断提高林地覆盖率和景观效益。三、建设用地布局优化以调整和优化全县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为重点,以提高城乡建设用地效率为核心,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的用地需求,推进产业向集聚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提高基础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益,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发挥县城在城领体系发展中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实现以城带乡、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城镇空间布局。形成以中心城区(磁县县城)为核心,以107国道为南北发展主轴,以县域东西向为主干道发展次轴,构成向县域西南、东北辐射的城镇空间结构。规划期末形成以磁州镇为中心城区,林坦镇、讲武城镇、都党镇为中心镇,岳城镇、路村营镇、西光禄镇、白土镇、观台镇、黄沙镇、高臾镇为一般镇的三级城镇结构体系。(二)产业用地布局产业向园区集中,全力打造“一园四区''产业格局。“一园”即林坦工业园区,发挥工业园区为省级产业聚集区综合优势,引导煤炭、矿山及冶金机械制造企业向园区聚集,推动冀南装备制造新城快速发展。"四区'即中心城区北部平安路和友谊大街交汇处打造磁州商贸城,重点发展童装加工集聚区;时村营乡北岗微丘陵地带建设时村营煤化工园区,推动焦煤资源开发焦化及副产品深加工项目;漳河北岸漳河生态科技园区着力打造成为冀中南地区重要的文化制造产业集聚区、高新科技研发和生产基地;溢泉湖文化产业园区以突出人文、自然、生态理念,对溢泉湖丰富的自然风光资源进行科学开发和打造。(三)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交通条件、资源条件、产业优势等条件,遵循集约化城镇化发展思路,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民向中心城区及乡镇集中,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及社会服务设施,有步骤、有计划地在全县范围内实行迁村并点,中心城区、建制镇附近的村庄要逐步向城镇集中,逐步扩大中心村规模,有效促进人口与经济要素的空间集聚。(四)交通用地布局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适度超前、分步实施和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以过境高速公路、铁路为依托,建立与周边市县有便捷联系的现代化对外交通系统;以国道、省道为骨干,以县道、乡道和农村道路为补充,建立经济合理的县域公路交通网络,形成方便快捷、通达顺畅、路面质量完好、沿路景观优美的县域公路交通体系。(五)水利用地布局坚持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开源与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的原则,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以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为重点,规划期内,积极推进农村饮用水项目建设,重点保障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等用地。第四章土地用途分区为优化配置各类土地资源,保护好全县现有耕地,协调好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按照土地基本用途和利用管制措施的不同,把全县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和林业用地区七个土地用途分区。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分布在东北部的高臾镇、讲武城镇、花官营乡、辛庄营乡、台城乡等乡镇。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4576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4.23%。其中,基本农田面积42736公顷,占该区面积的93.37%;其他土地面积3032公顷,为基本农田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和其他农业设施,以及田坎,占该区面积的6.63%。管制规则: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可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土地整理复垦资金应当优先投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禁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和未列入项目清单的其他建设项目;在不突破多划的基本农田规模的前提下,列入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不再补划,简化相应用地报批程序。第二节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一般耕地、园地等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划定一般农地区面积为99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61%o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区内现有的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不得破坏、污染荒芜区内土地;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第三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磁县境内的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划定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为115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18%。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旗、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区内废弃、闲置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第四节独立工矿区独立工矿区是为独立于城镇村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该区主要分布在时村营煤化工园区及林坦工业区,总面积160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1.55%o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第五节风景旅游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区域。规划期末,该区面积为118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15%。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第六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主要包括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岳城水库和东武仕水库水源地保护区,漳河、灌阳河、牝牛河等河流生态保护区。该区面积868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33%o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第七节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磁县各乡镇均有林地分布,其中岳城镇和陶泉乡分布较多。规划划定林业用地区面积为187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17%。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禁止占用区内林地、耕地进行非农建设。第五章加强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建设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全面落实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50691公顷,规划至2015年,磁县耕地保有量50879公顷;至202()年,耕地保有量50750公顷,比市级下达指标多59公顷。一、严格控制耕地减少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对各项建设用地选址的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的,必须按照数量质量相当的原则履行补充耕地义务。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1043公顷和1579公顷以内。合理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结构调整尽量利用非耕地,不得降低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面积。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分别为464公顷和897公顷。二、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按照建设占用耕地量落实耕地补充义务,组织实施耕地补充。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经济条件,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增加资金投入,提高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努力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建设单位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必须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等量同质的耕地。如果补充耕地的质量达不到要求,则按照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原则,进行数量上的折算。三、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至2020年,全县可增加耕地为1802公顷。通过土地整理,至规划期末,可增加耕地571公顷。通过对因工矿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及污染废弃土地的复垦,至规划期末,可增加耕地52公顷。依据土地适宜性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宜耕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到2020年,全县通过土地开发可增加耕地1179公顷。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一、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